公司公告☆ ◇301292 海科新源 更新日期:2025-12-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5 15:54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2-05 15:54 │海科新源(301292):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5-12-05 15:54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4 19:5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12-04 19:5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5-11-27 16:36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1-17 16:36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1-11 18:42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
│2025-11-11 18:42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1-07 16:14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
2025-12-05 15:5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科新源”)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及其下属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无偿为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海科控股提供担保期间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和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上述关
联担保事项时,关联委员张在忠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晓宏
注册资本:25,500 万元
注册地址: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 11 号楼 1106 室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095103271T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海科控股
为公司关联方。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
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经查询,海科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自愿的原则,海科控股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
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实际担保
金额将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海科控股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有序开展,降低公司经营费用,
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不包含本次,且均为无偿担保),除接受上
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控股为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公司无需向公司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
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接受关联
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dcd57abd-aa37-4d39-a257-e43a6bb1ed60.PDF
─────────┬────────────────────────────────────────────────
2025-12-05 15:54│海科新源(301292):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海科新源(301292):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bfa9747d-7abc-4b89-992b-368baeffbebe.PDF
─────────┬────────────────────────────────────────────────
2025-12-05 15:54│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9人,分别为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
、吴雷雷、尉彬彬、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其中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
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海科控股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
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f3661e6-dda7-4548-ad0f-2932991b6e2f.PDF
─────────┬────────────────────────────────────────────────
2025-12-04 19:50│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5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55%)的董事张在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1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64%)。
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5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 0520%)的董事吴雷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88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在忠先生,董事吴雷雷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张在忠先生、董事吴雷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无限售流通股
(股) (股) (股)
张在忠 董事 500,592 0.2255% 375,444 125,148
吴雷雷 董事 115,521 0.0520% 86,641 28,880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222,795,778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851,100 股。
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21,944,678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方式及比例:
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 拟减持方式
不超过(股) 当前总股本比例
张在忠 125,148 0.0564%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
吴雷雷 28,880 0.0130%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2月 26 日至 2026 年 3月 25 日、窗口期不减持)
。
6、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在忠先生、吴雷雷先生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7、张在忠先生、吴雷雷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张在忠先生、吴雷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
张在忠先生、吴雷雷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在忠先生、吴雷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92bd73db-281d-4bf7-bf32-9c2240feae87.PDF
─────────┬────────────────────────────────────────────────
2025-12-04 19:50│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公本司公股司及东董国事金会证全券体-成招员商保银证行信-息国披金露证的券内海容科真新实源、员准工确参、与完创整业
,板没战有略虚配售集合假资记产载管、理误计导划性保陈证述向或本重公大司遗提漏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5,574,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已于2024年 7月8日上市流通。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4,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0%)。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鉴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员工战略配售资
管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
)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5,574,079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2024 年 7月
8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目前,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 5,574,0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0%,不存在质押、
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投资变现安排。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
3、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574,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说明:海科新源资管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科新源资管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
海科新源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
,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直接和间接所持海科新源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所持
海科新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减持海科新源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亦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5fe1501a-43e5-4d9b-ad52-0c3a973e8b22.PDF
─────────┬────────────────────────────────────────────────
2025-11-27 16:36│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且通过函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85c1d08c-f79a-478f-8c4c-b957353260ba.PDF
─────────┬────────────────────────────────────────────────
2025-11-17 16:36│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且通过函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26ce1e8f-2623-408a-83c4-25bafe42ba9f.PDF
─────────┬────────────────────────────────────────────────
2025-11-11 18:42│海科新源(301292):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或“公司”)与香河昆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仑新材”)于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