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292(海科新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92 海科新源 更新日期:2025-07-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2 18:32 │海科新源(301292):海科新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2 18:32 │海科新源(30129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2 18:32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7-22 18:32 │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04 19:11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4 19:10 │海科新源(301292):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5-07-04 19:1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7-04 19:10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4 19:09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04 19:09 │海科新源(301292):海科新源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 │ └─────────┴──────────────────────────────────────────────┘ ─────────┬──────────────────────────────────────────────── 2025-07-22 18:32│海科新源(301292):海科新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胡博涛、向俊伟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 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15:30 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海科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 杨晓宏主持本次股东会。有关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144 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 份 137,057,0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5169%。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在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 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144 名,代表股份 700,97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46%。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4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37,758,01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31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144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 700,97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等见证本次股 东会。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相关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相关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 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点、监票和计票。 经核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37,609,1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2,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7694%。 该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本页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科新 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胡博涛 经办律师: 向俊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5ba75614-a146-459d-a236-6087b2fb1d3a.PDF ─────────┬──────────────────────────────────────────────── 2025-07-22 18:32│海科新源(30129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7月 22 日上午召开,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选举尉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尉彬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9f63d5ec-ac28-435a-a5df-1f8a0f4c48ab.PDF ─────────┬──────────────────────────────────────────────── 2025-07-22 18:32│海科新源(30129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山 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 月 22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审议,同意选举尉彬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尉彬彬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ee8a8c3-1b69-4478-abe2-bcb4f29bfe20.PDF ─────────┬──────────────────────────────────────────────── 2025-07-22 18:32│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15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2 日 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2 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6 号海科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宏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137,758,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057,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1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700,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700,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700,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60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0%;反对 111,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07%;弃权 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94%;反对 111,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67%;弃权 3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639%。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胡博涛、向俊伟;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88c146eb-7b3b-408e-ac4b-d3d9f5932538.PDF ─────────┬──────────────────────────────────────────────── 2025-07-04 19:11│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分别为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 、吴雷雷、尉彬彬、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其中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自 2024 年 7 月 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废止《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完善。 2.01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2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3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7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8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09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1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1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2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3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2.17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