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2 海科新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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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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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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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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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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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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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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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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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22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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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14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举办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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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14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举办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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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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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金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金峰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金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金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
意聘任李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李玲
传真:0546-7061006
电子邮箱:dongban@hi-techspring.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 23 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57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30e3b8fa-1e9b-4196-8fae-f65ba5145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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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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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 公司”)的舆情管理行为
,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舆情信
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股
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
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
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
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
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投资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
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投资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 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 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
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
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
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c9b132d2-36bc-48e6-88ac-eb0639e19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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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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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f645f08a-7989-4b61-8e70-32a39038b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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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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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6b9bc82c-209c-4028-af0b-c4d7680d8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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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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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 9 人(其中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
与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聘任李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公司在日常运
营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市值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舆情管理行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34194215-4979-486a-98c5-37ec157a7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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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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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1bacd89e-b4d4-4c0b-be59-cc9c47701d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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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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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a7476f32-3e9e-48cd-a2a5-23f1f427a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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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22│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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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滕文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
调整,滕文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滕文彬先生将不再在海科新源担任任何职务(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将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滕文彬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滕文彬先生已对相关工作进行良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
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滕文彬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3年 8月 7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5521
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0.05%;通过东营市盛特威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82.4490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37%;
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滕文彬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其在《山东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等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滕文彬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滕文彬在任期
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03a14e10-d829-4d22-be1c-3127c8956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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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1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举办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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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举办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6f06978-729b-4399-923e-d0b0e9e9f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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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1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举办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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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
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召开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15:00-16:00。
(二)出席人员:总经理马立军,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尉彬彬,独立董事肖振宇,保荐代表人钱进(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四)线上参会方式:
1、进门财经 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搜索“301292”、“海科新源”,进入“海科新源(301292)2024年三季度业绩交流会”,点击进入会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
会:
2、电脑端参会网址:https://s.comein.cn/7vwybqcg
二、问题征集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2:00 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
电子邮件(dongban@hi-techspring.com)的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金峰
电话:0546-7061006
邮箱:dongban@hi-techspring.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7049121b-9e24-4ef6-ba42-331520269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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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6:12│海科新源(301292):关于举办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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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
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召开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二)15:00-16:00。
(二)出席人员:总经理马立军,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尉彬彬,独立董事肖振宇,保荐代表人钱进(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四)线上参会方式:
1、进门财经 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搜索“301292”、“海科新源”,进入“海科新源(301292)2024 年三季度业绩交流会”,点击进入会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参会:
2、电脑端参会网址:https://s.comein.cn/7vwybqcg
二、问题征集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2:00 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
电子邮件(dongban@hi-techspring.com)的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金峰
电话:0546-7061006
邮箱:dongban@hi-techspring.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6b5c0c34-66ce-4a42-82df-37ba8b796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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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6:20│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子公司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荣获省级智能工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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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子公司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荣获省级智能工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8aced6b8-8ad3-426e-964a-8780e2e4e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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