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2 海科新源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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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4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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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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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48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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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32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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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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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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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34 │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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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34 │海科新源(301292):海科新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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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16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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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16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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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4│海科新源(301292):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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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5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4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形成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日披露
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851,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20%,最高成交价为 2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34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5,648,9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851,1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20%,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641.73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641
.73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员工,初始设立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总人数不超过 15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
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加人数为 15 人,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为85.11 万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641.73 万元,认购份额为 6
41.73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
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融资方式。公司不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
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三)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所持有的851,1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 10月 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分 3 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议案时应
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回避表决。本员工持
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持有人会议上的表决权且承诺不在
管理委员会中任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
理运营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的 851,100
股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成,全部用于公司 2025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eaa323f2-56fe-4028-a956-c7d76d564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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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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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且通过函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8586a7a4-063b-4be6-abd8-e0c1fbb9a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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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48│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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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 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人持股比例 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
名称 (万元)
1 海科新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 100.00% 180,000.00
源 技有限公司
2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100.00% 120,000.00
(湖北)有限公司
3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 66.00% 120,000.00
料有限公司
4 山东新蔚源新材料 100.00% 30,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450,000.00
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
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浩科”)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白龙岗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
武汉农商行与债务人新源浩科、湖北银行与债务人新源浩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审议的担保 截至本次担 本次实际担 剩余可用担 金融机构 是否关
方 额度 保前的担保 保发生额 保额度 联担保
余额
公司 新源浩科 120,000.00 91,000.00 3,746.00 87,254.00 武汉农商行 否
、湖北银行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意见一致,无需另行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7JX3G66E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蔡家溪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邱素芹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产品:25万吨电解液溶剂项目,包括 10万吨/年EC装置、10万吨/年EMC/DEC装置、5万吨/年DMC装置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新源浩科的资产总额为1,468,900,077.26元,负债总额为
1,183,176,982.70元,净资产为285,723,094.56元。2025年1-6月,新源浩科的营业收入为677,752,738.85元,利润总额为-31,8
35,679.82元,净利润为-
31,816,502.32元。
11、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源浩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新源浩科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新源浩科66%股份;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新源浩科34%股份。
13、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新源浩科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14、湖北浩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新源浩科的担保金额乘以股权比例34%为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武汉农商行与新源浩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3、被担保方: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金额:按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96.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18个月。
(二)公司为湖北银行与新源浩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白龙岗支行
3、被担保方: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人民币75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额为246,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89%,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为203,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92%。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白龙岗支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fcd44a0e-a001-4a4b-9ffb-a7d46726b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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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32│海科新源(30129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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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 1,1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2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5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0.3820%,最高成交价为 2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48,9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均价 18.39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根据公司管理层决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1%
,最高成交价为 2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8,62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9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5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0.3820%,最高成交价为 2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48,9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均价 18.39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727,131 61.82% 138,578,231 62.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68,647 38.18% 84,217,547 37.80%
三、股份总数 222,795,778 100.00% 222,795,778 100.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
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519b4574-cea4-4884-941f-b17741c51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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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0│海科新源(30129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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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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