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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92(海科新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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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92 海科新源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6 16:02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0 16:20 │海科新源(3012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6-04 18:38 │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04 18:38 │海科新源(301292):海科新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00:00 │海科新源(30129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5-20 00:0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5-20 00:00 │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00:00 │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5-05-20 00:00 │海科新源(30129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0 00:00 │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 └─────────┴──────────────────────────────────────────────┘ ─────────┬──────────────────────────────────────────────── 2025-06-26 16:02│海科新源(30129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2025年度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 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人持股比例 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 名称 (万元) 1 海科新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 100.00% 180,000.00 源 技有限公司 2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100.00% 120,000.00 (湖北)有限公司 3 湖北新源浩科新材 66.00% 120,000.00 料有限公司 4 山东新蔚源新材料 100.00% 30,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450,000.00 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 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为华夏金租与债 务人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派新能源”) 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审议的担 截至本次担 本次实际担 剩余可用担 金融机构 是否关联 方 保额度 保前的担保 保额度 担保 余额 保发生额 公司 思派新能 180,000.00 92,000.00 30,000.00 62,000.00 华夏金融 否 源 租赁有限 公司 注:担保余额系指实际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意见一致,无需另行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1XU9JX87 3、住 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十路2号 4、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3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经营) 9、主要产品:主要产品: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电子级碳酸二乙酯,电子级碳酸甲乙酯,电子级碳酸乙烯酯,高纯级碳酸二甲酯 ,高纯级碳酸甲乙酯,高纯级碳酸乙烯酯,工业级丙二醇,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精细级丙二醇,一缩二丙二醇,日化级丙二醇,聚酯 级乙二醇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思派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2,832,046,087.34元,负债总额为1,555,929,637.65元,净资产为1 ,276,116,449.69元。2025年1-3月,思派新能源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563,647,119.08 元 , 利 润 总 额 为 -22,367,129.16元, 净利润为-21,548,658.10元。 11、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思派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思派新能源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思派新能源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 5、被担保的主合同:HXZL-HZ - 20250155《融资租赁合同》 6、保证范围: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当向思派新能源承担的全部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思派新能源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宽限息、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首期租金、租赁押金、提 前终止费、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思派新能源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 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等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除前述金钱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 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 (小写:¥ 300,000,000.00元),具体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构成的《租前息 /宽限息/租金支付表》中约定的租赁本金累计总额为准。 7、保证方式: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在保证期间内,以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形及/或无形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所拥有的一切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公司的股权,以及山东海科新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资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以思派新能源及思派新能源的继受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继受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3.本合同项下保证是无条件之保证,其效力不受下述事件或其他不应归责于思派新能源的任何事件之影响: (1)本合同所涉当事人(包括债务人)各自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的变更; (2)债务人所涉及的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事项; (3)债务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指令和规定,债务人或乙方与任何其他第三人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 (4)思派新能源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的。 8、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思派新 能源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思派新能源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思派新能源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 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额为24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14%,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为20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97%。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拟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e026a5ca-c00e-41f4-87bd-a4a6268f0447.PDF ─────────┬──────────────────────────────────────────────── 2025-06-20 16:20│海科新源(30129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6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d62eeed-063e-4eef-90d7-723af6b024a9.PDF ─────────┬──────────────────────────────────────────────── 2025-06-04 18:38│海科新源(3012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15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4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4 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1 号海科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宏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38,124,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442,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8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682,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682,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682,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947,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反对 14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35,3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71%;反对 14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00%;弃权 35,3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729%。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946,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 1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56%;弃权 33,0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67%;反对 1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72%;弃权 33,0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361%。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944,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5%;反对 1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8%;弃权 35,5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63%;反对 1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915%;弃权 35,5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022%。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941,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4%;反对 1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69%;弃权 35,5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69%;反对 1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08%;弃权 35,5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02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劲松、胡博涛;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e7f57822-44c9-4621-87c4-4c6cea2d516e.PDF ─────────┬──────────────────────────────────────────────── 2025-06-04 18:38│海科新源(301292):海科新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程劲松、胡博涛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 ,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15:30 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 721 号海科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 杨晓宏主持本次股东会。有关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 月 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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