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3 三博脑科 更新日期:2026-01-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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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5:54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参与认购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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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34 │三博脑科(3012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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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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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 │三博脑科(30129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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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 │三博脑科(30129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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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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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 │三博脑科(30129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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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40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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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50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的基金存续期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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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2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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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5:54│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参与认购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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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完善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链,不断提升公司的临床诊疗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科技赋能,同时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普
通合伙人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认购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近日,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对基金的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1月 9日
备案编码:SBKW58
二、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1d9541f4-67ff-4bd3-9d24-9bedbc2f4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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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34│三博脑科(3012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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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月 5日、1月 6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函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正在进行 2025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测算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业绩预告
有关情形的,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是以神经专科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集团,下属院区主要为患者提供以高精尖神经外科为主的综合医疗服务。公司目前不涉
及脑机接口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神经调控技术带来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很小,对公司业绩基本没有影响,敬请注意投资
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及回函。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b5710001-3801-4528-b8be-9276524a3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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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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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1月 16日 15: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1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1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1月 0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 831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1月 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 2.00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
信函须在 2026年 1月 12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以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12日 8: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 831栋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晓楠
联系电话:010-62882959
传真号码:010-62882959
电子邮箱:sbnkbod@sbnkjt.com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1/03203986-17f1-4f8c-8290-42bbb7a51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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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三博脑科(30129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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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1/ce8e582f-c69b-4d0f-b349-189c75d60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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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三博脑科(30129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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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结项,同意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截至 2025年 12月 22日的
节余募集资金 7,027.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 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符合新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1/1c03126f-4e3e-4d69-ab87-7b340d3f2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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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三博脑科(30129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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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1/d90d6606-e0a8-4cba-bbcc-2bc77c6f4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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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00:00│三博脑科(30129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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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博脑科医
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体现激励和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
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八条 董事长及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合称“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或具体岗位薪酬标
准执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当年和本届经营成果挂钩,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福利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薪酬。
(二) 绩效薪酬:以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确定。
(三)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设计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
(四) 其他福利: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考核周期发放,年度绩
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 1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减少或不予发放其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受到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三) 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作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
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调整参考以下因素:
(一) 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
(四)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 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止付追索安排方案,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冲突或者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时启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1/0482e3c6-1c1c-4b57-bbfa-8f57ac835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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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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