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3 三博脑科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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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8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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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3 18:31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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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 │三博脑科(301293):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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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 │三博脑科(301293):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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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 │三博脑科(30129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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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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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02 │三博脑科(301293):2025-00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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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32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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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2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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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36 │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对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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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8│三博脑科(30129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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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c8a614e9-a7e9-4ff9-9834-67431c793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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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3 18:31│三博脑科(3012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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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2,330,02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的 15.93%)的持股 5%以上股东TBP 3Doctors (HK) Limited(以下简称“TBP”)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2,07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56%)。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收到股东 TBP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计划减持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TBP 3Doctors (HK) Limited 32,330,025 15.93%
注:TBP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比: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TBP 3Doctors (HK) Limited 1,132,075 0.56%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集中竞价交易的相关规则执行。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 TBP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若在本企业减持公司前述股票前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
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定或要求的,本企业
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定或要求;
6、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
则本企业于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TBP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TBP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最终减持
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及时告知公司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TBP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547a9c04-982e-45b1-8d21-ec271c78a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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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三博脑科(301293):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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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
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实效、科学应对的整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
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下属单位。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下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品牌宣传部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日常管理,证券事务部予以辅助。工作人员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
、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
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报刊、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
、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十一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其他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品牌宣传部和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等情形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
报。
第十三条 品牌宣传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四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注重实效;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系统运作、科学应
对。
第十五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品牌宣传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做出快速反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公司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向舆情工作组通报。
第十六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正副组长和品牌宣传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七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品牌宣传部和证券事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舆情传播范围,具体如下: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持续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同时对投资者做好疏导
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官微等渠道进行澄清,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
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进一
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
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
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84989471-6691-4e2a-ae69-8ae09cb2d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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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三博脑科(301293):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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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反舞弊与举报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1b7b955f-8704-4ca9-9321-fdd5e9560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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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三博脑科(30129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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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管理需要,张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同时,为保证公司能够稳健运营,不断提高管理效率,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向英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向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
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191ef73c-b2eb-4183-853f-3a9fef895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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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7:52│三博脑科(301293):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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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管
理需要,张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阳先生现持有公司21,815,703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59%,其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张阳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能够稳健运营,不断提高管理效率,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向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向英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徐向英先生简历附后。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附:简历
徐向英,男,1973 年 7 月出生,医院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至 2010 年,任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
兼科教处处长;2011 年至 2013年,任天津医科大学宝坻临床学院副院长;2013 年至 2017 年,任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
计生委副主任;2017 年 11 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医疗总监、副总经理,现兼任北京三博院长、河南三博院长;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向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博达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6,75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3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向英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f2ba6742-bbd3-4b43-a943-a003ead1a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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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02│三博脑科(301293):2025-00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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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 8,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施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90 元/股调整为 69.16 元/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69.16 元/股(含
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313,4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156,73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4 月 25 日、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97,1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最高成
交价为 35.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4,188,903.38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3ce6ed8f-3c94-47b5-b5a2-95f78d133c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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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32│三博脑科(30129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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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 8,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施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90 元/股调整为 69.16 元/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69.16 元/股(含
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313,4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156,73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4 月 25 日、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前 3 个交易日内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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