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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95(美硕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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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95 美硕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7 15:42 │美硕科技(30129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7 15:42 │美硕科技(30129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7 15:42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6-05-21 18:50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14 18:42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8:42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15:56 │美硕科技(3012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5:52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15:52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 │2026-04-23 20:52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 2026-06-17 15:42│美硕科技(30129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美硕科技(30129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19ae5c5-5178-4bb0-ae96-8ba8d570178f.PDF ─────────┬──────────────────────────────────────────────── 2026-06-17 15:42│美硕科技(30129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7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12 日以微信、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晓湖 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前) 期(调整后)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8 年 6 月 30 日 生产线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813d965-6794-4cc6-bb22-69cb9f05304f.PDF ─────────┬──────────────────────────────────────────────── 2026-06-17 15:4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3e9d07f-a2e8-45fe-93fe-8bfd51d54eb4.PDF ─────────┬──────────────────────────────────────────────── 2026-05-21 18:50│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1,168,0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2.1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9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58 黄晓湖 2 02*****321 刘小龙 3 02*****472 虞彭鑫 4 02*****561 黄正芳 5 03*****455 陈海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本人/企业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变动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 权、除息调整。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25.91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章理远 联系电话:0577-62836225 联系传真:0577-62836225 电子邮箱:mszqb@msrela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 158号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8b4f273-203d-4acb-94d2-7da6d8f15188.PDF ─────────┬──────────────────────────────────────────────── 2026-05-14 18:4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晓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71,901,460股,占浙江美 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800,000股的 71.33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1,81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 71.2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800,000股的 0.082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1,46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49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17,9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41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3,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100,800,000股的0.082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d771a ─────────┬──────────────────────────────────────────────── 2026-05-14 18:4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1079ee4-8714-4eca-b09c-7653e1f531f7.PDF ─────────┬──────────────────────────────────────────────── 2026-04-28 15:56│美硕科技(3012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f35d04-26e5-4e5a-b9eb-cfbd77661b59.PDF ─────────┬──────────────────────────────────────────────── 2026-04-28 15: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vnv9Un93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 )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黄晓湖,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嵩,保荐代表人徐小兵,独立董事郑金微,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章理远(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vnv9Un93W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7-62836225 邮箱:mszqb@msrelay.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56eeca-36d7-4e0f-add8-9613a9b0a652.PDF ─────────┬──────────────────────────────────────────────── 2026-04-28 15: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51a181-2494-49b1-91d5-b7f74e747860.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 ,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 2,116.8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 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552,520.59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 22,798,085.5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2,279,808.56 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21,497,213.34 元,扣除 2024 年度分配的股利 24,192,000.00 元,母公司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7,823,490.3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1,077,927.6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823,490.36 元。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2,116.8 万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3.86%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董事会召开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168,000.00 24,192,000.00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552,520.59 27,297,868.94 不适用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784,672.02 30,837,839.43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705,808,951.03 633,060,381.71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1,077,927.6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7,823,490.3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36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4,925,194.76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36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8,622,511.4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月 28 日上市,因此 2023 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 2024、2025 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5,360,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力,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方 面,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利润分配亦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年度现金 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b7ccf9-4159-4f4c-8fb9-17fe61f5b056.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尊敬的各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对当前政策和行业形势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 同努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由我代表公司管理层向公司董事会作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请各位董事 予以审议: 一、2025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综述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5,808,951.03元,同比增长了1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2,520.59元,同比增长 了-1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444,153.24元,同比增长了-17.5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81,361,503.57元,较上年末增长1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6,218,788.98 元,较上年末增长-0.17%。 二、2025年主要工作成果 (一)主营业务稳步提升 2025年,公司坚持以继电器为核心,围绕控制件及衍生产品业务,重视成熟产品的不断优化升级和新产品、新领域的开发拓展, 并且凭借不断提升的研发能力、完善的内控制度及管理体系、规模化的生产能力、良好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水平,在稳 固原有市场及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及优质客户,主营业务收入稳步提升,为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奠定稳固基础。 (二)管理体系升级 公司持续深化 IPD 集成产品开发、LTC 从线索到回款、零缺陷等先进管理实践,全面重构 “市场—研发—交付”全链路一体化 协同体系。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牵引,通过精准需求对齐机制与标准化、结构化开发流程,显著提升需求响应效率与产品上市速度,将 客户核心痛点深度融入产品定义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满足客户价值诉求,持续为客户创造高质量解决方案。 (三)数字化提升 2025年,公司成功导入QMS、核报价、项目管理、电子签等数字化系统,同时升级ERP、OA、MES、PLM、CRM等数字化系统,实现 研产供销服一体化的数字化赋能方案,为推动“以数据驱动”的决策管理与敏捷工作模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助力从“信息化”到“ 数智化”转型,让数据指标化,产生业务价值,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2026年经营管理计划 (一)市场开发计划 在原有成熟市场保持产品和客户优势,深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持续开拓产品新应用,丰富产品矩阵,满足客户需求, 提升产品竞争力,实现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在新能源等市场加快推进新客户新项目的实施认可及落地,聚焦客户需求,开拓更多垂直 领域客户,提升市场份额。同时,稳步推进海外市场布局,不断丰富市场结构。 (二)团队建设计划 持续强化组织与人才竞争力的提升。通过组织结构优化和信息化技术,构建简单高效的团队协作方式。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 通过搭建高效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构建人才多元化的合作模式,推进人才结构不断升级,兼顾成长与价值,全面升级人力资源体系 ,优化绩效模块和人才评价模块,强化岗位深度专业能力,激发全员创造力与攻坚能力。 (三)技术研发计划 聚焦小型化、大功率、高可靠、智能化方向,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围绕技术创新与核心竞争力提升,系统推进研发体系升级。强 化研发团队建设,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完善青年工程师梯队培养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同步升级实验环境,配置先进的硬件设备、测 试设备和软件系统,提升产品可靠性验证与前瞻技术预研能力。深化产学研协同,推动技术成果高效转化。立足市场需求,加速迭代 高附加值产品,优化成本结构,构建专利壁垒,巩固市场地位。 (四)效率提升计划 围绕优化深化、降本增效、培训、信息化四大维度作为年度工作指导方针,确定经营提质增效目标,扎实推进管理深化工作。全 面梳理并消化前阶段在新产品推广、信息化建设、人才培训、流程优化及零缺陷管理等方面成果,剔除低效无效环节,聚焦高价值举 措持续深化落地。实施“消化+降本”双轮驱动策略,统筹采购、研发、生产、品质、销售及各职能中心开展全链条、全维度降本。 优化培训体系,推行个性化精准培训,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强调各部门信息化主体责任,深化CRM、ERP等系统应用,结合流程优化持 续迭代完善,以数字化赋能管理升级,实现降本增效与运营能力稳步提升。 四、总结 2025 年,公司在挑战中坚守、在变革中成长,营收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能力不断增强。2026 年,我们将继续在董事 会领导下,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高效的执行,聚焦主业、深耕创新、提质增效,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经营目标,以优异 业绩回报全体股东、客户与员工,推动公司迈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报告人:虞彭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0846237-1237-4692-92c1-b56fab653f3f.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14e0a1c-09e5-4467-849a-4bec20120915.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0eeee2-35e9-418e-b82a-02ee00f52dd5.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或“天健”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合规有效,在审计 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严谨规范,能够遵循客观、公允原则发表专业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 578 家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 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 仪 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海 年 3月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证券、天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 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 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展现出优良的职业操守与过硬的专业胜任能力。天健所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部署,规范有序推 进审计流程,按时保质完成 2025 年年报审计全流程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数据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精准反映了 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f85ca6-53ed-4411-acea-8f9b6677b774.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并修订 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新增 是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d8ee4d-f9dc-4209-a8e5-edb7af82b285.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a6c1af-c31e-4c32-a121-3a4729601685.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296b37-3255-4771-8be3-aff7db25bbaf.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或“天健”)2025 年度履 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 578 家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 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 仪 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海 年 3月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证券、天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 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天健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概况、2025 年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的汇报,双方就本次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4528a9-601e-4e3f-bb0a-e7f7b041ab1d.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e8d098-d11a-4a24-94b2-99a332023532.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a3bd6a-9698-4209-9b3a-e3d8fac965d2.PDF ─────────┬──────────────────────────────────────────────── 2026-04-23 20: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db48b2f-ed3d-4b29-bbc0-2fb2edde9d55.PDF ─────────┬──────────────────────────────────────────────── 2026-04-23 20:51│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2d3b6b6-0a1f-43e3-95e0-d8dc6d8a7d57.PDF ─────────┬──────────────────────────────────────────────── 2026-04-23 20:51│美硕科技(30129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美硕科技(30129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4fce996-55c4-48ef-b49b-d28d48608330.PDF ─────────┬──────────────────────────────────────────────── 2026-04-23 20:51│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422b3e-e4cf-485e-825a-b16ab5ab8baa.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eec454-b451-4a25-b335-16731ccf43e5.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fd4bbcf-505d-4cb5-82ed-2904a51dfbc3.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财通证券关于美硕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202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小兵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森郎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注] 注: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投资进度为24.88%,“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投资进度为44.17%,整体项目进度缓慢,主要系受外部环境及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 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的评估,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逐步进 行项目布局。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了解近期浙江区域上 市公司受处罚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先行赔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3.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c32b76c-36e7-437b-a8cb-c4c2ebefa5f1.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9c57b9-0351-4041-8433-9a739040e9b1.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财通证券关于美硕科技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财通证券关于美硕科技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4605257-53c2-4144-bcfe-8e36f09fdfba.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美硕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美硕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5aaf16-eec6-4ea2-ba97-4407bda54021.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cf65f6-31d4-41b5-8a40-73c63a3023e5.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美硕科技(30129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13a050-fa8a-45c9-bddc-6fc0924b613e.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美硕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美硕科技(301295):美硕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c0a4b7-0ebb-44c4-bca8-d7a346885eff.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硕科技”)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 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 同为准,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重大资产抵押、质押除外)、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 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eae5e2-ec0d-4b8e-9ac4-42b38b1af37f.PDF ─────────┬──────────────────────────────────────────────── 2026-04-23 20:50│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美硕科技(30129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0cc26b-04b4-42b4-9cea-1e15b7022b9c.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 158 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贴)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有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 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 1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理远 联系电话:0577-62836225 联系传真:0577-62836225 电子邮箱:mszqb@msrela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 158 号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fe4bb4-8f10-40cb-b6b9-d76fc42b192e.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晓亚-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晓亚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黄晓亚,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6月至1999年12月 ,任乐清市审计事务所审计助理;1999年12月至今,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副所长、董事;2000年3月至200 8年6月,在乐清永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任监事、董事;2015年4月至2019年5月,在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年8 月至今,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5年8月,任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3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 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 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 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 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 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结合未来发 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本人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该等日常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除该事项外,公 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等 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本人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六)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黄晓湖先生、刘小龙先生、虞彭鑫先生、黄正芳先生、 陈海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郑金微女士、杨瑞先生、赵元元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金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中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 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 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 持。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黄晓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a4c577-d1ef-4646-85c4-2e87e30f89a1.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管理与公司长远目标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公平公正原则,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效益相适应; (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对标同行业同市场,按照岗位职责、业绩目标、经营难度、责任风 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四)激励与约束相并重的原则,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又要与业绩考核挂钩并保持同向变动; (五)合规透明的原则,决策及发放程序要依法合规,及时履行公开披露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如下: (一)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 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遵循战略导向、业绩联动、公平合理、市场适配、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 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 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 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包括月度绩效薪酬 和年度绩效薪酬;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依照公司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二条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 第十五条 薪酬结算日期从当月 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薪资一般以人民币发放。每月薪资于次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当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完成情况予以核定,年度绩效薪酬由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 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批准,其中董事薪酬方案仍应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第二十一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 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二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通过以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aa5f752-cf30-4dc3-822b-fbe5521284a5.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389588-ef93-43b9-b8c9-cda01f45f721.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金微)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郑金微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郑金微,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1月至今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现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监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 25年8月至今,在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 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 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和 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 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通过与公司证券部门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关注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发展、信息披露等相关问题。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 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本人均审慎核查、充分论证,独立行使表决权,从专业角度为公 司决策把关,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 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 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应当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等 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五)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中有关聘任王嵩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相关议案,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中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六)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虞彭 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章理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中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九)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 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 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 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持。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 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持。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郑金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90c82f-f8b8-4cbf-9142-d165fb90f8a9.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元元)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元元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元元,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13年2月历任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副主 任律师、合伙人,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在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 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 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和 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 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通过与公司证券部门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关注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发展、信息披露等相关问题。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 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本人均审慎核查、充分论证,独立行使表决权,从专业角度为公 司决策把关,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 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 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应当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等 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五)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中有关聘任王嵩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相关议案,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中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六)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虞彭 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章理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中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九)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 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 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 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持。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 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持。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赵元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8f97b6-aaf7-4b24-af4b-14fd28df0ecb.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计时鸣-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计时鸣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计时鸣,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8月至1978年3月,任丽水县工农机 械厂工人;1982年1月至今,历任浙江工业大学(前身为浙江工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工 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所长、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特种装备制造及先进加工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湖州物流装备与技术研究院院长等;2017年8月退休后被浙江工业大学返聘,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机 器人技术与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机械类虚拟仿真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主任;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欣园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7 月至2023年11月,任浙江商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 月至今,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5年8月,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内的3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 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 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 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 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结合未来发 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本人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该等日常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除该事项外,公 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等 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本人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六)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黄晓湖先生、刘小龙先生、虞彭鑫先生、黄正芳先生、 陈海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郑金微女士、杨瑞先生、赵元元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金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中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 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 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 持。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计时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036631-27a3-42d3-885d-f86dd99c4bff.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b13afc1-e095-4e68-8025-9189ee551ffc.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美硕科技(30129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92e2740-92fc-4992-a1c7-9a136673be6b.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爱娟-已离任)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爱娟-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843628-331d-4a50-8bce-3495331b0e09.PDF ─────────┬──────────────────────────────────────────────── 2026-04-23 20:49│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瑞) ─────────┴──────────────────────────────────────────────── 美硕科技(30129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1c5433d-9f5e-4683-91f2-ff63a9dd6dfb.PDF ─────────┬──────────────────────────────────────────────── 2026-04-23 19:52│美硕科技(30129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7.4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917.09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02.9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 33,251.00 33,000.00 生产线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34.41 6,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55,885.41 55,600.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年 7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月 27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2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2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3,602.91万元(不含利 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802.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1,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 .98%。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及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 ;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到位,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仍适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 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或者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9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0 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9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规定。综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c82a27-0f20-47d0-be18-2297095ec663.PDF ─────────┬──────────────────────────────────────────────── 2026-04-23 19:50│美硕科技(30129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美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美硕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7.4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917.09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02.9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投资进度 入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万 元)(经审计) 1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 33,251.00 33,000.00 8,211.75 24.88% 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34.41 6,600.00 2,915.23 44.17%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6,149.22 100.93%[注] 合计 55,885.41 55,600.00 27,276.20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149.22 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 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 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任 何时点不超过 3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保证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任何时点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中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36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 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 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 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 民币 3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40e76e-56f1-47fa-9076-48cc7de67720.PDF ─────────┬──────────────────────────────────────────────── 2026-04-23 19:50│美硕科技(30129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美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美硕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37.4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17.09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02.9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 33,251.00 33,000.00 生产线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34.41 6,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55,885.41 55,600.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 年 7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2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经审议的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2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3,602.91万元(不 含利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802.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98%。公 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 5年 6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到位,因此,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第十条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 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或者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4.9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美硕科技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 4.9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1c3f9f-4f63-4046-ad30-f17afd9a149d.PDF ─────────┬──────────────────────────────────────────────── 2026-04-23 19:50│美硕科技(3012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7.4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917.09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02.9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入金额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万元)(经审 计) 1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 33,251.00 33,000.00 8,211.75 24.88% 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34.41 6,600.00 2,915.23 44.17%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6,149.22 100.93%[注] 合计 55,885.41 55,600.00 27,276.20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149.22 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 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 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任 何时点不超过 3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保证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任何时点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中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36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 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 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 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 民币 34,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4a555f2-b71a-4385-af88-562f187cf87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美硕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274.PDF ─────────┬──────────────────────────────────────────────── 2026-04-24│美硕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0688.PDF ─────────┬──────────────────────────────────────────────── 2025-10-30│美硕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321.PDF ─────────┬──────────────────────────────────────────────── 2025-08-29│美硕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884.PDF ─────────┬──────────────────────────────────────────────── 2025-04-29│美硕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953.PDF ─────────┬──────────────────────────────────────────────── 2025-04-24│美硕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039.PDF ─────────┬──────────────────────────────────────────────── 2024-10-29│美硕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595.PDF ─────────┬──────────────────────────────────────────────── 2024-08-27│美硕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416.PDF ─────────┬──────────────────────────────────────────────── 2024-04-27│美硕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13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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