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6 新巨丰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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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9:36 │新巨丰(30129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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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2 │新巨丰(30129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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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42 │新巨丰(30129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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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42 │新巨丰(30129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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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 │新巨丰(30129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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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 │新巨丰(30129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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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 │新巨丰(30129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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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 │新巨丰(301296):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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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 │新巨丰(30129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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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8:12 │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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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9:36│新巨丰(301296):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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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6.87亿元,达到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0.5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Jing
feng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景丰控股或要约人)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
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向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永隆)申请港币28.10亿元(或等值人
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4年5月8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汇率为100港元兑90.788人民币)计算,约合
25.51亿元人民币)贷款(以下简称境外贷款)。境外贷款由公司提供存单质押担保,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XINJUFENG TECHNOLOG
Y PACKAGING PTE.LTD.(以下简称科技包装)提供保证担保,景丰控股的股东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景丰控股提供股份质押担保、账户
质押担保并以其应收账款、资产等提供浮动担保。此外,公司为境外贷款出具母公司承诺函。
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港币2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4年5月8日
(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汇率为100港元兑90.788人民币)计算,约合20.88亿元人民
币)(以下简称境内贷款)。境内贷款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铸砾)分别提供股份
质押担保或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其他保证或担保(如需)。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境外贷款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近日,景丰控股向招商永隆申请取消了境外贷款,涉及境外贷款的相关担保安排已相应解除。
2、境内贷款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铸砾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其
持有景丰控股100%的股权为境内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拟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股份押记契据》,以
其持有的纷美包装股份为境内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公司将在担保协议签署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议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可 是否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额 保金额 保后已 用担保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度 用担保 额度 担保
率 额度
上海铸砾 公司 —— 15.43% 港币 23 21.3687 21.3687 0 否
亿元
(或等
值人民
币)
注:实际担保金额与已审议担保额度的差异系汇率计算差异导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91370000668063028M 注册地址 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信用代码
法 定 代 表 袁训军 注册资本 42,000 万元人民币
人
主营业务 无菌包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 要 财 务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状 况 ( 单 (未经审计) (经审计)
位:万元) 资产总额 268,351.70 275,933.72
负债总额 41,394.65 47,366.7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2,350.66 30,139.67
流动负债总额 38,019.54 43,335.4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注
——
净资产 226,957.05 228,566.98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7,287.17 72,153.40
利润总额 2,093.87 11,328.30
净利润 1,569.32 8,047.25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信用情况 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
注: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的或有事项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
项”之“2、或有事项”。
四、股份押记契据主要内容
1、押记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借款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押记人:上海铸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担保债务:为境内贷款融资文件项下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损害赔偿和其它应付款项
5、担保方式:股份质押担保
6、被押记财产:上海铸砾持有的景丰控股100%股权
7、担保赎回:所有担保债务已经全部被不可撤销地清偿,融资文件项下或与之相关的、可能是或成为任何或全部义务人应付的
所有款项已经全部被不可撤销地支付,以及押记权人不再承担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向任何义务人提供任何款项或财务通融的任何进一步
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46.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53%。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1%;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公司实际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2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99%。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海铸砾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股份押记契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48e8e38e-f509-4a5a-af7a-4345199de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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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22│新巨丰(30129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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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b4c4b1ba-8522-4303-bb9d-cf775044c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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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42│新巨丰(30129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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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
下简称“泰东包装苏州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公司、保荐
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19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4,59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025.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71.1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8月30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2]100Z001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
(2期)建设项目”变更为“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原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
目,实施主体为泰东包装苏州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泰东包装苏州分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用于“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
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泰东包装苏州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用途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89070078801900003576 昆山研发中心
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 建设项目
行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9070078801900003576,截止2025年3月4日,专户余
额为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昆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
募集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
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
理。
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
(每月5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
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刘芮辰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
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
为xinjufeng@citics.com。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8、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在
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
7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乙方应为丙方开通账户的查询权。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3、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
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14、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5、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
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
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fa7f95d1-1dd9-49c7-811f-e59f4f17f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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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42│新巨丰(30129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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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3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张
道荣、邵彬、陈学军、石道金、兰培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训军先
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昆山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后续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事
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6ada3c5e-f845-4bc8-b882-9f3076da9f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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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新巨丰(30129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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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6da6c159-d28a-4261-a23b-a1dc32041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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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新巨丰(30129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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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cf9760d0-cf2e-4f25-a0f9-28af3aa3e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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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新巨丰(30129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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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99e9f874-233c-4320-a9e1-7eee6e046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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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新巨丰(301296):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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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b7e14fb9-df2f-4caa-96e2-479ab5851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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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6:34│新巨丰(30129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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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b098430f-a182-4784-b839-7d04380ff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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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8:12│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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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822360e1-1d94-4890-af8d-d0b8456afe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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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8:12│新巨丰(30129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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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BLACK RIVER FOOD2 PTE. LT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已于2024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52,646,818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64%,本公告所述公司总股本均按照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下同)的股东 BLACKR
IVER FOOD2 PTE. LTD.(以下简称 BRF)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
超过 8,332,87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66,438
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 BRF 出具的《告知函》。获悉 BRF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53,2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BRF 持有的股份由 52,646,818 股变为 50,793,618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由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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