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6 新巨丰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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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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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2 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座 12 层大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
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述提案 9.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 5.00-7.00、9.00、10.00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
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
在 2024 年 5 月 8 日 17: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12层。
4、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见附件二);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
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
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
知指定的传真号 010 8444 7877,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
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12 层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徐雅卉
电话号码:010 8444 7866
传真号码:010 8444 7877
邮箱:ir@newjfpack.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6、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c00d3388-e958-41ce-bf29-7333744f3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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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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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本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ee97401-a839-4346-ba05-6250da13a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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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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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d552c48-95e3-462a-a2a0-94730de434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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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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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e6b59cf-f57c-401b-a7d3-48651efdd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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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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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bd0c2fb-606f-4b31-923f-87bdb10aa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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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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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学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802cf36-2a32-4f60-b2af-076f4f754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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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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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潘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32dd063-eb6b-459c-b358-53323b0d4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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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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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克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2f7a136-4b67-42d1-9a49-f0ac0a780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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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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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af55659-7e44-436b-9fba-0f2584285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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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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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04b2e01-962e-487d-888f-fd803dcff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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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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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6c4d33e-b555-46fc-9772-0f614e991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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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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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c3935bd-ef49-47c8-94c9-3f1524da1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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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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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018.87万元, 母公司净利
润为8,047.25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04.73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660.14万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88.5
3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讨
论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2,226万元(含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因此,同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
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bb4d484b-2a3c-426c-9c5d-19b70e984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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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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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6494b25-f4af-4346-a300-517ae655a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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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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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
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bcf8786-cddb-4e00-9d03-1707712ab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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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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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新
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邵彬先生、陈学军先生、兰培珍女士和石道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彬先生、陈学军先生、兰培珍女士和石道金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邵彬
先生、陈学军先生、兰培珍女士和石道金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邵彬先生、陈学军先生、兰培珍女士和石道金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c94586e-345c-47c9-8e09-9d58ac1ef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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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新巨丰(301296):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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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宇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钱宇鑫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
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钱宇鑫女
士的个人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钱宇鑫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44 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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