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7 富乐德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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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20:06 │富乐德(301297):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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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富乐德(3012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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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富乐德(30129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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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0 │富乐德(30129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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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9 │富乐德(3012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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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9 │富乐德(3012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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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9 │富乐德(3012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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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7 │富乐德(30129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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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6 │富乐德(30129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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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富乐德(30129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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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20:06│富乐德(301297):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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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1%) 的王哲先生、持有公
司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5%)的李泓波先生、持有公司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5%)的吕丰美先生、持有
公司8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3%)的颜华先生、持有公司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5%)的陈秋芳女士,计划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28,000股、12,000股、12,000股
、21,000、12,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0.0016%、0.0016%、0.0028%、0.0016%。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王哲先生、常务副总经理李泓波先生、副总经理吕丰美先生、董事会秘书颜华先生、财务负责人陈
秋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哲 董事兼总经理 112,000 0.0151%
李泓波 常务副总经理 48,000 0.0065%
吕丰美 副总经理 48,000 0.0065%
颜华 董事会秘书 84,000 0.0113%
陈秋芳 财务负责人 48,000 0.00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权激励完税等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获得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数量:
名称 职务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哲 董事兼总经理 28,000 0.0038%
李泓波 常务副总经理 12,000 0.0016%
吕丰美 副总经理 12,000 0.0016%
颜华 董事会秘书 21,000 0.0028%
陈秋芳 财务负责人 12,000 0.0016%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5日-2026年3月1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哲先生、李泓波先生、吕丰美先生、颜华先生、陈秋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王哲先生、李泓波先生、吕丰美先生、颜华先生、陈秋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e401b1be-fec1-431e-9809-4d6cf030d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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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富乐德(3012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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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536486d-680e-414d-86d6-861170ae7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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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富乐德(30129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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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d81135b-3601-4641-87e0-4321da5ba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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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50│富乐德(30129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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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监事会人数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小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既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cbdf570-2880-4d1b-9b46-8813ffc06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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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9│富乐德(3012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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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南海路1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贤汉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6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13,746,1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85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11,461,0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777%;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285,0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7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413,388,3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5%;反对 335,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11%;弃权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27,3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422%;反对 335,508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19%;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许德辉律师、罗子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ef02208-7bdb-41eb-8af9-a3d5c2ad4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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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9│富乐德(3012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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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资格等事项发表法律意
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及律师提供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须披露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向本所及律师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有陈述和说明与
事实一致;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及律师提供和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资格等发表法律意见,并
不意味着本所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所述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评价、意见和保证。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及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与道德规范,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安徽
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出
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13,746,1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852%。其中: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411,461,0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77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2,285,0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75%。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413,388,3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5%;反对 335,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11%;弃权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27,3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422%;反对 335,508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19%;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9%。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a9c60cf-8790-46a2-8e9a-4e657c4a7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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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9│富乐德(3012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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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00dd4da-9205-45b0-93fb-480aa2339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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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7│富乐德(30129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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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三季度。
2、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806,241.60元,其中母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598,930.79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9,632,134.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212,385,628.66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为743,007,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015,839.7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
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85082112-120d-491c-8850-e48b714bb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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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6│富乐德(30129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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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董事会人数为5人)。会议由董事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敬请关注后续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8dbdae2-7e24-486a-a634-add7e4374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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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富乐德(30129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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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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