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0 远翔新材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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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06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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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42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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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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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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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远翔新材(30130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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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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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 │远翔新材(301300):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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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22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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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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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 │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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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06│远翔新材(301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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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7688f55-cf31-4a9b-8349-cbc71c152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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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42│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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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d5a428f-9ad5-44fb-81fa-eca206592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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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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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5881b12-3284-47c0-8373-b76638b69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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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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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福建
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价格调整事项。
二、对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归属 50.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其中 1 名激励对象于 2024 年身故,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后续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093ed41-deeb-4dc8-8753-5aef98329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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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远翔新材(30130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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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在福建省邵武市
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王承辉、郑宇润、葛晓萍、梁丽萍、董学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
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61 元/股调整为 12.2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辉、王芳可、WANG CHENGRI(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
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0.8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3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辉、王芳可、WANG CHENGRI(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
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6d86715-f06d-4263-bc7d-9b931503a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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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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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53242c7-1c60-4895-8f27-b0f277fd9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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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远翔新材(301300):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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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3 年 5月 11 日至 2023 年 5月 20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以 14
.71 元/股的价格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4 年 7月 17 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上市
流通。
6、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7、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
法律意见书。2026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8、2026 年 6 月 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
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即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64,921,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2,355 股后的 62,99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5,199,458.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相应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2.61-0.40=12.21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价格调整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0dd90fa-c837-4af9-87cd-2d3f6806a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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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22│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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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4.00 元(含税),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921,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22,355 股后的 62,99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5,199,458.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股=25,199,458.00 元÷64,921,000 股×10 股=3.88155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
利(含税)为0.388155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81557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
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
属限制性股票 3.30 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4,888,000 股增加至64,921,000 股,导致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公
司按照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21,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2,355 股后的 62,998,64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93 王承辉
2 03*****720 王承辉
3 03*****284 黄春荣
4 02*****046 黄春荣
5 08*****628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 00*****011 李长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承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根
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32.9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 股=25,199,458.00 元÷64,921,000 股×10 股=3.88155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
利(含税)为 0.388155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81557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龙安路 1号
咨询联系人:聂志明、林毅
咨询电话:0599-6301908
传真电话:0599-63018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c514b48-7b4b-434e-a2af-c3e0b44fc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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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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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728baaf-20d4-4989-9707-3e46d50a6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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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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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9c8f8f0-548c-4875-8681-8a7f59fe7a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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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32│远翔新材(301300):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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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
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6-012)。
一、会议时间与参与方式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
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15:00-17:00 以网络平台线上交流的方式举行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
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承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财务总监邱棠福先生,独立董事
梁丽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有效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在 2026 年 5 月 25 日15:00 前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
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a7c6688-c538-4a25-99e5-22f6642382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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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8│远翔新材(301300):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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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
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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