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0 远翔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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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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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c612054-469c-4a75-8983-c44fb3af0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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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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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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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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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d6a75e14-070c-447b-929b-e243c0515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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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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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406,668.30元(人民币,币种
下同),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726,826.3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2,257,181
.2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1,406,915.29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 64,15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1,576,9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5,029,21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d2e3cfc-f8f1-4963-861a-72667cc9c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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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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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翔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7ec28645-e098-4bc8-9dbd-8bf627fbe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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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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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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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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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
2.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4亿元(含本数);
3.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4亿元(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原授权期限为 12个月,公司决定上述额度自本
次新额度生效之日起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80,207,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25,287.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12.77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8月 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容诚验字
[2022]361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4月 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注: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 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年
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跟进进
展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 收益分配方式
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当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
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4亿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
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
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超募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1f07bb99-f736-4406-85ba-6d5a371b1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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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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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7,927,134.5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6,413,537.04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8,333.4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355,203.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1,513,597.4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513,597.46
合计 -7,927,134.50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货物销售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员工备用金及存放其他单位的押金、保证金等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其他往来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对于应收账款组合 2,本公司按照应收客户款项发生日至资产负债表日
的时间计算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应收账款坏账比例
1年以内 5%
1-2年 20%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参照上述应收款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
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7,927,134.50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 7,927,134.50元,并相
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
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49f3b51-e4ec-4315-a924-82f4a93c9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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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远翔新材(301300):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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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27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275 号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361Z028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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