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1 川宁生物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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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47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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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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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 │川宁生物(30130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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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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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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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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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4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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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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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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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 │川宁生物(30130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
│ │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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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47│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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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
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6ea68a0-5b7c-4076-b2e2-0d1df3e2b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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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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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自有资金支付
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期归属登记事项完成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号 4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c150284-b283-4385-a0fc-ead55a4fc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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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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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
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0月 26日出具《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574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2,8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
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 92,316,909.1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090.8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 22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 备注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总 募集资金
总额 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承诺投资项目
1 锐康生物 上海研究院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已结项
建设项目
2 川宁生物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已完结
小计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3 锐康生物 上海研究院 0.00 10,000.00 4,010.38 已结项
建设项目
4 川宁生物 补充流动资金 0.00 12,500.00 12,500.00 已完结
5 疆宁生物 绿色循环 0.00 26,055.13 20,110.48 实施中
产业园项目
小计 0.00 48,555.13 36,620.86 —
合计 60,000.00 108,555.13 96,620.86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
园项目”;超募资金 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10,000.0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建设“上海研究院建
设项目”。2025年 12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055.13万元用于“绿色循环产业园项
目”,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
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实施“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
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
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明细台账,统计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
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记
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人。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
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
行,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基于
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
、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4d98f68-72c0-4f5c-8610-022bf5037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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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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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74c0a26-275c-46be-bc51-4c9c9e7e8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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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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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
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原则,体现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权责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上年度薪酬为参考,结合公司业绩与综合管理情况、同
行业薪资水平、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决定董事的薪酬方案。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负责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
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当地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的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
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
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的基础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董事津贴标准,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内部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具体
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实施细则确定及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五条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如因违反法
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采取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应进一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
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二十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
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19ca111-d4f7-4933-a675-f8abc406c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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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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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a3dad63-d83d-40f6-b7e1-6e70e8024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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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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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伊犁
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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