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1 川宁生物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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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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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 │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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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 │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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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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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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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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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14 │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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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14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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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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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47 │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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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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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270643b-9288-453e-9bf9-a02c66a7c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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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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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c87dac6-f979-44c1-9c5e-2399f5bfb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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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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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39d4178-0173-466d-a890-eb8c5fbea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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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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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a407708-3ad4-4193-a32c-3e571b6d2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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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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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ac47630-2902-4695-a7fe-ef252e64e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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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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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916ab72-d367-44d0-98c2-b45b5f50bc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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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14│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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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伊犁川
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文件和凭证资料;
5.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
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15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 号 4 楼会议
室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0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4,720,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4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2,731,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9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11,989,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
证其身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5,912,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4772%;反
对 8,27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911%;弃权 5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31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
为:同意 66,025,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88.2305%;反对 8,273,32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1.0558%;弃权 5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713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360,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7412%;反
对 3,5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2135%;弃权 7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0,47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4.17
43%;反对 3,5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8058%;弃权 763,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199%。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1,331,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7989%;反
对 2,8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1705%;弃权 5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3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4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5.47
20%;反对 2,8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8379%;弃权 516,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690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fede8f8-98cf-4282-98b8-b209ab6ec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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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1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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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刘革新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0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号 4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4,720,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
4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2,731,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7
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989,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4,83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3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843,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989,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均通过现
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表决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 (股) (%) (股) (%)
1.00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 1,675,912,919 99.4772 8,273,324 0.4911 534,100 0.0317 通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事规则>的议案》 66,025,276 88.2305 8,273,324 11.0558 534,100 0.7137 /
2.00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 1,680,360,843 99.7412 3,596,300 0.2135 763,200 0.0453 通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的议案》 70,473,200 94.1743 3,596,300 4.8058 763,200 1.0199 /
3.00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 1,681,331,943 99.7989 2,872,000 0.1705 516,400 0.0307 通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 71,444,300 95.4720 2,872,000 3.8379 516,400 0.6901 /
注:上表中“股份数”,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 1.00、3.00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 2.00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
2、本次股东会对议案 1.00、2.00、3.00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文泽雄、余东妮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700f381-b6d7-4fd6-b013-026f1cdcc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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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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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13b7968-b956-45a5-93c5-4d71c5ea1d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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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47│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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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
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6ea68a0-5b7c-4076-b2e2-0d1df3e2b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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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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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自有资金支付
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
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期归属登记事项完成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号 4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ec150284-b283-4385-a0fc-ead55a4fc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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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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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
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0月 26日出具《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574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2,8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
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 92,316,909.1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090.8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 22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 备注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总 募集资金
总额 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承诺投资项目
1 锐康生物 上海研究院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已结项
建设项目
2 川宁生物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已完结
小计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3 锐康生物 上海研究院 0.00 10,000.00 4,010.38 已结项
建设项目
4 川宁生物 补充流动资金 0.00 12,500.00 12,500.00 已完结
5 疆宁生物 绿色循环 0.00 26,055.13 20,110.48 实施中
产业园项目
小计 0.00 48,555.13 36,620.86 —
合计 60,000.00 108,555.13 96,620.86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
园项目”;超募资金 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10,000.0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建设“上海研究院建
设项目”。2025年 12 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055.13万元用于“绿色循环产业园项
目”,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
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实施“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
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
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明细台账,统计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
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记
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人。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
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
行,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基于
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
、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4d98f68-72c0-4f5c-8610-022bf5037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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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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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74c0a26-275c-46be-bc51-4c9c9e7e8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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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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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
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原则,体现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权责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上年度薪酬为参考,结合公司业绩与综合管理情况、同
行业薪资水平、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五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决定董事的薪酬方案。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负责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
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当地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的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
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
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的基础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董事津贴标准,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内部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具体
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实施细则确定及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五条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如因违反法
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采取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应进一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
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五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二十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
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19ca111-d4f7-4933-a675-f8abc406c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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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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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a3dad63-d83d-40f6-b7e1-6e70e8024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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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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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伊犁
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3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期间任
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
种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号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2.00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1.00、3.00。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00 为以普通决议通过
的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3)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其他能够表明法人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法人股
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
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 2026 年 6月 29 日 19:00 前送达至
公司,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上午 9:30-13:30;下午 15:00-19: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
在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9: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 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顾祥、王乐;
(2)联系电话:0999-8077777-9278;
(3)联系传真:0999-8077667;
(4)联系邮箱:ir@klcnsw.com;
(5)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号川宁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c78f914-b1d7-40b8-984d-70580c5ca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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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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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已启动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登记事项,将在本次登记办理完成后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登记事
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23,008.50 万股增加为 223,229.3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3,008.50万元变更为 223,2
29.30万元,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上述
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3,008.50 万元。 223,229.30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23,008.50 万股,均为普通股。 223,229.3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26年 6月 15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治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7351ba96-0fb0-4a8a-91f3-07444c14b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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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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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
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
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 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的批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2,80
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4,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
、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 92,316,909.1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21,683,090.83元,其
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090.83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 月 22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 备注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总 募集资金
总额 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承诺投资项目
1 锐康生物 上海研究院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已结项
建设项目
2 川宁生物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已完结
小计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
超募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3 锐康生物 上海研究院 0.00 10,000.00 4,010.38 已结项
建设项目
4 川宁生物 补充流动资金 0.00 12,500.00 12,500.00 已完结
5 疆宁生物 绿色循环 0.00 26,055.13 20,110.48 实施中
产业园项目
小计 0.00 48,555.13 36,620.86 —
合计 60,000.00 108,555.13 96,620.86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
园项目”;超募资金 12,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10,000.0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建设“上海研究院
建设项目”。2025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055.13 万元用于“绿色循环产业园
项目”,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
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实施“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
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
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明细台账,统计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
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记
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人。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定期或不定
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
行,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基于
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
、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8486a8b7-e51d-40e4-9956-d2dbc3592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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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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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6083422-ef22-4964-9057-aa8bd5e3a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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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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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上午 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拟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 ESG委员会:刘革新先生(主任委员),刘思川先生,邓旭衡先生。提名委员会:臧鹤清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
张腾文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冯昊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腾文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臧鹤清先生(独立董事),赖德贵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慧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臧鹤清先生(独立董事),李懿行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革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
员任期一致(刘革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邓旭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邓旭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沈云鹏先生、姜海
先生、李懿行先生、赵华先生、顾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简历 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懿行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懿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王晶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简历 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并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上市之前完成分配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4224 元/股调整为3.9
7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80%,30 名在
职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 55.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三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办理 2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保证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522e1d1-6b84-462f-9294-4073e2003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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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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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 2,23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85,804,705.0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17%,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2,063,793,723.4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3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73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5
5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4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4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4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8*****666 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699 宁波市惠宁驰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23 宁波市易行晟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85 宁波市易鸿聚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 1号
咨询联系人:顾祥
咨询电话:0999-8077567
传真电话:0999-807766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09dc8a2-3290-4968-bf4a-72be89353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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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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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cd3ea50-147f-46e6-9a9c-c6e64ded8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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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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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由主任委员孙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
,亲自出席委员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委员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选举孙慧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致
(孙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
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伊犁川宁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办理
2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a1e33a3-2298-48c7-a053-2c6394bdb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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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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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4224元/股调整为 3.9798元/股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4224 元/股调整为 3.979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曹亚丽女士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
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授予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的436.00万
股股份已于2024年5月13日上市流通。
(七)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的292.50万
股股份已于2025年5月30日上市流通。
(八)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召开会议作出了决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3日
披露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确定以2025年6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2.696458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3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不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近期将启动分红相关事项,将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上市之前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798元/股(3.9798元/股=4.4224元/股?0.2696458元/股?0.173
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等
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
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93fca21-08a7-4643-9049-fbfc5b717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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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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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1.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曹亚丽女士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
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授予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的436.00万
股股份已于2024年5月13日上市流通。
(七)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的292.50万
股股份已于2025年5月30日上市流通。
(八)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召开会议作出了决议。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双方协商解除协
议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目标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
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0%,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
发值,则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为80%,30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55.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7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
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
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与《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595f61a-aa4a-49ec-97a5-587f27926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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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6│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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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101384-57e1-4494-aba3-b4c261432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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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6│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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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上午 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拟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 ESG委员会:刘革新先生(主任委员),刘思川先生,邓旭衡先生。提名委员会:臧鹤清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
张腾文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冯昊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腾文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臧鹤清先生(独立董事),赖德贵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慧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臧鹤清先生(独立董事),李懿行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革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
员任期一致(刘革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邓旭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邓旭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沈云鹏先生、姜海
先生、李懿行先生、赵华先生、顾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简历 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懿行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懿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王晶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简历 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并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上市之前完成分配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4224 元/股调整为3.9
7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80%,30 名在
职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 55.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三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办理 2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保证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d7d667b-0962-430c-8ffb-10a1322f4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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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28│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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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911a9c3-428c-4c3b-8612-11591a1b3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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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28│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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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79b2bc9-947d-46e4-bca7-e1c35ef44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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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43│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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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ABN
)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类型。
公司于 2025年 2月 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
025〕SCP20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
有效。
近日,公司完成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募集资金 20,0
00万元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到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债券名称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 债券简称 26川宁生物 SCP001
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超
短期融资券
债券代码 012680958 期限 180 日
起息日 2026年 4月 15 日 兑付日 2026年 10月 12日
发行总额 2.00亿元 面值 100元
发行利率 1.57% 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可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9b6b3fc-aabf-44dc-878a-ed6c68dad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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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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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8655785-aca9-4a0b-91b7-a070ac1eb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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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2│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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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6596c3b-e9d3-4d7c-b32f-2b8f0c56c3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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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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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e2bc9c-997a-4b20-a33b-0d2e237a8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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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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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feb3fe0-25e9-4da0-9ee9-45ff71ec6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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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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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e6f721b-7463-45fc-9158-61bffff1a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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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川宁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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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川宁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d203f2c-139b-41f0-b94a-1205c50df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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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川宁生物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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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川宁生物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56758f2-89b6-465e-bfb3-779989f0f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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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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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
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出具《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574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8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 92,316,909.17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21,683,090.83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21,683,09
0.83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1,4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02,168.3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98.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620.86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28.05
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应付发行费 57.7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433.2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
行伊宁合作区支行、兴业银行伊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留支行等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
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 3006023929100196889 19.83
合作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 30100101040021193 545.48
分行营业部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515010100100199623 1,260.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 108294184368 3,642.38
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留 3006034029200104917 0.00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 3006023929100196641 965.16
合作区支行
合 计 6,433.26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97cea4-47ff-4ede-91f2-5a9b59a34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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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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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54873a0-b3db-42f3-b228-5928d83e5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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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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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122 号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宁生物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川宁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川宁生物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复印件仅供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122 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122 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 ,
证明
用,证明 程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b829dca-6972-42d0-8586-f5bca9109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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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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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情况。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c6964c1-c695-465e-b073-eadfd3d8e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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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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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e6af20f-4223-46fc-b0df-4d24f9fc3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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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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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
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 亿元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
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理财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
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进
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
1、财务部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
提交总经理审批。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
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
,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80e501c-5993-4d40-892f-af8fe64ab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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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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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3da773-e216-4107-8628-a61e787577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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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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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ccd8239-5212-43e5-ac65-a16d3000a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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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曹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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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曹亚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ea38b5f-5b8f-4903-a299-23acacc2d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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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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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8eb62fd-2e57-4f1e-85dc-ff306c26b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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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高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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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高献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b3195e2-440e-4f36-b1e3-ce4d9e023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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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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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bc8a962-bc21-4d05-888f-81598684f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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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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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川宁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段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a267d09-f048-410e-9cd0-a0a2e07e7d6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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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川宁生物: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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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6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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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川宁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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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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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川宁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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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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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川宁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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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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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川宁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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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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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川宁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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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3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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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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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2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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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川宁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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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51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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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川宁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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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2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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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川宁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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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3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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