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2 华如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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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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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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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 │华如科技(3013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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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 │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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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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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 │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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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 │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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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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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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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6 │华如科技(3013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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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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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571040f5-d092-45f2-9dc0-9e16ff389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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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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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f1bf391-c99c-445f-b178-cb773827f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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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华如科技(3013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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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5年 9月 1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授予 1
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0c38a387-9bbf-4395-8464-311a7c504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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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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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 9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3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韩超
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05aa282-4db3-4ab2-871a-f30b7e402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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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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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授予日公司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王国臣 副总经理 中国 35.00 33.33% 0.22%
2 陆皓 副总经理 中国 25.00 23.81% 0.16%
3 邢广洲 副总经理 中国 25.00 23.81% 0.16%
二、核心骨干员工(1人) 20.00 19.05% 0.13%
合计 105.00 100.00% 0.6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
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0beb7d59-73b3-4a79-9e08-d8a7e939b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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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12│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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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ce1f452-29d7-4e3a-8151-38fb9de95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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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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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5年 2月 25
日至 2025年 8月 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在自查期间,有 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
、市场公开信息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00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票变动系基于回购方案的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
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a59e9c2-5b1b-4494-bf92-fe763e788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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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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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0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
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0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B座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韩超。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1 人,代表股份49,103,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2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48,3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991%。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72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9 人,代表股份 6,443,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 5,7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72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55,865,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800,000 股,
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4,065,000 股。)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88,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583%;反对 267,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51%;弃权 4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28,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100%;反对 267,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536%;弃权 47,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36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90,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14%;反对 265,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00%;弃权 48,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9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30,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333%;反对 265,1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148%;弃权 48,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51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87,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567%;反对 265,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400%;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0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27,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0976%;反对 265,1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1148%;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7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8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05%;反对 263,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61%;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0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29,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271%;反对 263,2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854%;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7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8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05%;反对 263,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61%;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0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29,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271%;反对 263,2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854%;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7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78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605%;反对 263,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61%;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10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129,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271%;反对 263,2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854%;弃权 5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7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刘紫仪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1548f85-1e97-4398-9b86-81c008c15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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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6│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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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02b67923-62b4-4649-b67d-d4ab06792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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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16│华如科技(3013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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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公告,并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8月 26日
至 2025年 9月 4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反馈意见。
截至 2025 年 9月 4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聘
用或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
4、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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