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2 华如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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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4 │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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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48 │华如科技(30130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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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48 │华如科技(30130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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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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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 │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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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6 │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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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 │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岳彦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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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 │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岳彦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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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 │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艳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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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 │华如科技(301302):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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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4│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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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
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鉴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信证券仍需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原指定刘芮辰女士、石家峥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鉴
于刘芮辰女士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刘煜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接替刘芮辰女士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煜麟先生和石家峥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芮辰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145236a-e49d-45f8-a1a2-72e1444d6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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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48│华如科技(30130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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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 20
26 年 7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本届董事会尽快投入工作,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决定于 2026 年 7月 10 日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韩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韩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韩超、张柯、洪艳蓉,其中韩超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岳彦芳、胡明昱、洪艳蓉,其中岳彦芳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洪艳蓉、韩超、岳彦芳,其中洪艳蓉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岳彦芳、韩超、洪艳蓉,其中岳彦芳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臣先生为总经理,张柯先生、陈敏杰先生、闫飞先生、陈建勋先生、邢广洲先
生、陆皓先生为副总经理,杨洁女士为财务总监,吴亚光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01 聘任王国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2 聘任张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3 聘任陈敏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4 聘任闫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5 聘任陈建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6 聘任邢广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7 聘任陆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8 聘任杨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9 聘任吴亚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莹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可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7eec04b-f89b-4717-a046-9bb9b671c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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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48│华如科技(30130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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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具体如
下:
1、非独立董事:韩超先生(董事长)、王国臣先生、张柯先生、胡明昱女士
2、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洪艳蓉女士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1)战略委员会成员:韩超、张柯、洪艳蓉,其中韩超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岳彦芳、胡明昱、洪艳蓉,其中岳彦芳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洪艳蓉、韩超、岳彦芳,其中洪艳蓉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岳彦芳、韩超、洪艳蓉,其中岳彦芳为召集人。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5)。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国臣先生;
2、副总经理:张柯先生、陈敏杰先生、闫飞先生、陈建勋先生、邢广洲先生、陆皓先生;
3、财务总监:杨洁女士;
4、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董莹莹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
述人员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董莹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亚光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熟悉履职相关的
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有履职
能力。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雪媛女士和尹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雪媛女士和尹志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2、因任期届满,刘建湘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在公司从事其他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刘建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南京华如志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如志远”)间接持有公司 1,800,000股,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
公司股票。
3、因任期届满,周珊女士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从事其他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周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华如志远间接持有公司 900,000 股,其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建湘先生和周珊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相关适用规定。上述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负责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亚光、董莹莹
电 话:010-56380866
传 真:010-56380865
邮 箱:hrkj@huaru.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2355fd98-be57-418c-b593-fc8ff10e10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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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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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0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
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0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座 4层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韩超。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48,72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699%。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48,3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7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45,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6 人,代表股份 6,060,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4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 5,71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44人,代表股份34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55,865,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050,000 股,
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4,815,000 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非独立董事韩超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48,386,06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1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726,06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872%。
表决结果:韩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非独立董事张柯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48,379,96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719,96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865%。
表决结果:张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非独立董事王国臣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48,379,96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719,96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864%。
表决结果:王国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独立董事岳彦芳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48,387,74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1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727,7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5148%。
表决结果:岳彦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独立董事洪艳蓉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48,379,94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719,94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863%。
表决结果:洪艳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雪岑、张思远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d92164b-4003-4bc5-aa7d-240b47eb1e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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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0│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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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5395af6-7245-4a33-8844-f63331876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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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6│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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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韩
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超先生、张柯先生、王国臣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韩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2 提名张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3 提名王国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岳彦芳女士和洪艳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岳彦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 提名洪艳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
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7月 10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01d6f07-900b-4318-8a33-acfc7184d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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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岳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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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岳彦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c58cef4-ccf3-44f7-8849-4e95c43386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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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岳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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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岳彦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cb6b498-3d00-4bd5-bb60-8556d24fbd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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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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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艳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2a6524a-a4cd-4e8e-9bb7-1f69a85fc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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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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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胡明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胡明昱女士将与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 5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胡明昱女士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
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胡明昱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41f8873-907d-4b5b-972f-f746fdb294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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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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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韩超先生、张柯先生、王国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岳彦芳女士、洪艳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
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岳彦芳女士、洪艳蓉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其中岳彦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e5cc269-7be7-442d-89f0-58a313f80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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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6│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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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
删除[Chiara]: 8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韩超召集并主
持,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超先生、张柯先生、王国臣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韩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2 提名张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设置格式[Chiara]: 字体: (默认)宋体, (中文)宋体
1.03 提名王国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7 月 1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岳彦芳女士和洪艳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岳彦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 提名洪艳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
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7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删除[Chiara]: 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设置格式[Chiara]: 字体: (默认)宋体, (中文)宋体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删除[Chiara]: 【】
议决议。设置格式[Chiara]: 非突出显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3291db4-cfeb-4adb-8bb0-cec399c81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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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4│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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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座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非独立董事韩超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非独立董事张柯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非独立董事王国臣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独立董事岳彦芳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独立董事洪艳蓉 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 1.00、2.00 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1.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举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8日 9:0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2、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应在 2026 年 7 月 8 日 17:00 前送达。采
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193(信封请注明“华如科技股东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或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田浩婕
联系电话:010-56380866-5
传真:010-56380865
电子邮箱:hrkj@huaru.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座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0d68814-0d38-4408-98f2-b775ddea73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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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22│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洪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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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洪艳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f827aa5-2802-4e50-b84f-323d1de47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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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46│华如科技(301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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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如科技,股票代码:30130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8日、2026 年 6月 9日、2026年 6 月 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等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08234c4-120e-4657-b14d-5dd637436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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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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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ac3fb4b-f475-47b3-93c2-af8a33f00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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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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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
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B座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韩超。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6 人,代表股份55,939,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32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54,37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20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1,56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4人,代表股份13,279,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7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1,71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101 人,代表股份 1,56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55,865,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050,000 股,
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4,815,000 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5,875,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68%;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33%;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15,7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33%;反对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66%;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1%。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5,882,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981%;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5%;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6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22,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708%;反对 22,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64%;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875,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68%;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33%;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15,7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33%;反对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66%;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876,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2%;反对 34,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9%;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16,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90%;反对 34,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09%;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5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680%;反对 16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37%;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093,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016%;反对 164,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73%;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60,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05%;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46%;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00,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543%;反对 15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67%;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70,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982%;反对 143,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70%;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10,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285%;反对 143,7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82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5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680%;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71%;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093,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016%;反对 1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94%;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 7,376,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146%;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232%;弃权 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6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76,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146%;反对 1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232%;弃权 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6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王雪岑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7001e8c-ab13-4734-bcb6-2bd0e3e466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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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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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193ba69-67b6-4f71-8ab1-d66bfe40e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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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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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Huaru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 华如科技
证券代码 301302.SZ
注册资本 15586.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君正大厦 B座三层 301-305
室、四层 401-410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君正大厦 A座 4层,B座 1
至 4层;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5号楼中兴通大厦 A座 4
层,B座 3层、4层 401-1
法定代表人 韩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
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会
议及展览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电话号码 010-56380866-5
电子邮箱 hrkj@huaru.com.cn
公司网址 www.huaru.com.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72,031,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5,245,559.
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
047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中信证券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
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具相关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中信证券的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信证券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
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尚有部分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0aff6cf-bb00-453b-b010-e6b53c6bf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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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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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fa7e28a-a031-4be4-9c1f-56cba1fec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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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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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fa92f9-a394-47cc-8cd6-cdc153b5a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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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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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韩超召
集并主持,财务总监周珊、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
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ff8b8d-9c02-4635-ae8b-2fae38eea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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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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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华如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向北京君正承租房屋用于日常性经营办公,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
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684.53万元,占当年同类交易(租赁办公及生产场所)总额的比重为 45.97%。2026年初至本核查
意见披露日,除继续与北京君正租赁办公场所外,公司(含子公司)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2026 年初截至 上年发生
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2026 年 3 月 31 金额
日已发生金额
关联租赁(作 北京 办公用 市场价格 不超过 480 109.85 684.53
为承租方) 君正 房租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与北京君正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684.53万元,均为公司承租北京君正办公用房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占
当年同类交易(租赁办公及生产场所)总额的比重为 45.97%。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48254.072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计算机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一层 A101-A113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北京君正总资产为 1,357,320.53万元,净资产为 1,244,885.82万元,实现营业
收入为 474,100.76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622.6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杰先生系北京君正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2、经查询,北京君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君正承租房屋用于日常性经营办公,预计 2026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万元。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属于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一直承租北京君正拥有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办公环境较为舒适,有利
于公司经营发展,租赁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预计是在 2025年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超先生已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64f863b-9038-4b52-8d60-c837dd084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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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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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21b1ee6-e061-44c7-b3c6-79feba558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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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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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fbb72d7-bfbe-4a84-839a-d284bef2e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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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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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华如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72,031,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5,245,559.
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
047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1 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5,000.00 25,000.00
2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真试验平台 20,000.00 20,000.00
3 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15,000.00 15,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0,000.00 8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会超过前述额度。
(三)现金管理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不得为非保本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相关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
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总经理行使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因此短期现金管理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
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将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万元
、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aeda91f-9515-4c1a-b6f2-cd85015ee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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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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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d2e7168-c792-43e0-a399-f531d63cfb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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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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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b9ffc65-2fa0-4360-b940-552dfd05d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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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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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向北京君正承租房屋用于日常性经营办公,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684.53 万元,占当年同类交易(租赁办公及生产场所)总额的比重为 45.97%。2026 年初至本
公告披露日,除继续与北京君正租赁办公场所外,公司(含子公司)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2026年初截至2026年 上年发生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金额
关联租赁(作 北京君正 办公用房租赁 市场价格 不超过480 109.85 684.53
为承租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与北京君正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684.53 万元,均为公司承租北京君正办公用房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占
当年同类交易(租赁办公及生产场所)总额的比重为 45.97%。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48254.0723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计算机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一层 A101-A113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君正总资产为1,357,320.53 万元,净资产为 1,244,885.82 万元,实现
营业收入为 474,100.76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622.60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杰先生系北京君正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2、经查询,北京君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君正承租房屋用于日常性经营办公,预计 2026 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 万元
。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属于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一直承租北京君正拥有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办公环境较为舒适,有利
于公司经营发展,租赁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预计是在 2025 年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
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超先生已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
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8ab910c-f047-4076-874c-eb2ba5164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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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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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dadf7b2-6dfc-4258-bbbe-109825ad0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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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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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现金管理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 9:0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2、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应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采
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193(信封请注明“华如科技股东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或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田浩婕
联系电话:010-56380866-5
传真:010-56380865
电子邮箱:hrkj@huaru.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 B 座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399153c-3046-430a-897f-5090a67a1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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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华如科技(3013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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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
等。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职工代表董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对其进行岗位绩效考核。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公司对引进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八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应当
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该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较上一业绩周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
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变动等因素变化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8e2eea6-3ff9-49d8-81fc-dbb41eabb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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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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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雪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fa6d7ec-ed5b-4485-85a5-756dc0702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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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9│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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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志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ee7aaee-6018-4f58-8814-c62611284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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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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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fbfde7a-eae9-46ca-8c73-6624711f0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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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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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文件要求,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华如科技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3年 11月 22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组织采购活动中发现涉嫌违
规问题,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自 2023年 11月 22日起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2024年 8月 26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华如科
技自 2023年 11月 22日至 2026年 11月 22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2025年 7月 4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管
理相关规定,自 2025年 7月 4日起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2026年 3月 31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自 2026年 3月 31日起,暂停
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上述军队采购网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及处罚,所涉及的事项均发生在以前年度。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处于被军队采购网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阶段,受该事项及军工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影响,2025
年公司新签订单金额为 3.66亿元,较 2024年略有下降。但由于“十四五”末期部分项目交付周期相对集中,公司完成验收的项目有
所增加,推动 2025年营业收入较 2024年实现增长。同时,公司于 2025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和
人员配置,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在此背景下,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均较 2024年有所降低。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4年实现增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同比实现减亏。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综上所述,公司董事
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五、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260号),其审计意见为:“华如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所述,2024年 8月 26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公告,华如科技自202
3 年 11月 2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2025年 7月 4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华如科技因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自 2025年 7月 4日起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2026
年 3月 31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自 2026年 3月 31日起,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上述军队采购网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及处罚,所涉及的事项均发生在以前年度。
截至本报告日,华如科技已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关注到,2024年 8月 26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华如科技自 2023年 11月 22日至 2026年 11月 22日禁止参加全军
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2025年7月 4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自 2025年 7月 4日起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2026年 3月 31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
科技自 2026年 3月 31日起,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需
关注的情况外,华如科技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华如
科技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23073d7-5bf1-486b-be8c-a0f4ddc7a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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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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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华
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活动、人力资源、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
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投融资及对外担保、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
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该缺陷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
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面较大;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当年税前利润的 3%≤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 5%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当年税前利润的 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审计部等部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含上一期
间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结合管理提升的需要进行管理及流程优化,2025 年度主要工作
包括:
1、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要求,全面梳理并优化业务管理流程,重点对财务、人力、采购、研发及资产管理五大
模块进行制度修订,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培训。
2、针对采购管理部门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处理事项,公司在积极推进申诉工作的同时,重点对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内
部审计,识别各环节流程存在的薄弱点。在此基础上,公司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文档管理制度》,全面强化招投标全流程
风险管控与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对外往来文档的集中管理、事前审核及事后审计,严格防范对外文件往来风险。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3年11月22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组织采购活动中发现涉嫌违规
问题,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自2023年11月22日起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2024年8月26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华如科技自202
3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2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2025年7月4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
相关规定,自2025年7月4日起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2026 年 3月 31 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自 2026 年 3月 31 日起,
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上述军队采购网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及处罚,所涉及的事项均发生在以前年度。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处于被军队采购网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阶段,受该事项及军工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影响,2025
年公司新签订单金额为3.66亿元,较2024年略有下降。但由于“十四五”末期部分项目交付周期相对集中,公司完成验收的项目有所
增加,推动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实现增长。
同时,公司于2025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在此背景下,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均较2024年有所降低。
综上所述,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实现增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实现减亏。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综上所述,公司董事
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686e5f4-b0dc-471d-b0d5-54613bb77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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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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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尹志强、赵雪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尹志强、赵雪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
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080f810-7c9d-4553-8d26-2772aa782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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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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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
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 2
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
况。
(三)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e3a4d60-c8d7-4d18-8384-c05dee413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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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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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如科技”)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
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带强调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所述
2024 年 8月 26 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公告,华如科技自2023年 11月 22日至 2026年 11月 22日
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2025 年 7月 4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
商管理相关规定,自 2025 年 7月 4日起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2026 年 3月 31 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军队
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自 2026 年 3月 31 日起,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上述军队采购网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及处罚,所涉及的事项均发生在以前年度。
截至本报告日,华如科技已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要求,全面梳理并优化业务管理流程,重点对财务、人力、采购、研发及资产管理五大
模块进行制度修订,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培训。
2、针对采购管理部门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处理事项,公司在积极推进申诉工作的同时,重点对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内
部审计,识别各环节流程存在的薄弱点。在此基础上,公司修订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文档管理制度》,全面强化招投标全流程
风险管控与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对外往来文档的集中管理、事前审核及事后审计,严格防范对外文件往来风险。
应对措施:
1、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军队和国防工业企业,获取订单的渠道包括军队采购网、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等,禁
止期内,公司不能通过军队采购网渠道获取订单,但可以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等渠道获取订单,2025 年公
司新签合同订单 3.66 亿元。
2、自 2025 年起,公司专注于军事智能相关产品研发和应用,致力谱写国防未来新范式,围绕 XSim?军事智能体系,以军事大
模型为底座,利用自研的智能仿真平台、数字战场、智能体、数字兵力、数实互联系列工具,面向智能决策、虚拟训练、数智试验、
模训器材、智能装备五大应用领域,持续为用户提供一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
3、公司积极培育“小如文化”子品牌,围绕数字文创领域,致力于传递文化价值、创新娱乐空间,推进线上游戏研发与运营、
线下数字空间打造及 IP 衍生品开发等业务。
三、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
意见无异议,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立信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立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a04471a-88d4-469c-9a13-c188c338d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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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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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 诉讼 诉讼
(被仲裁)人 (仲裁)事件 (仲裁)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金额
立信 2015 年重组、2015 尚余 500
保千里、东北证券、 年报、2016 年报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1,096 万
元
诉讼(仲裁)结果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
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
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
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
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
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
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丁彭凯,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3家。
注册会计师 2:周兰更,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飞,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财报审计支付给立信的审计费用为 84.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00 万元。拟就 2026 年度财报审计工
作情况向立信支付审计费用为84.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00 万元。
公司与立信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2026 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 20
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
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a70a77f-92b2-401b-ae7b-3f1d61c7e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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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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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f8c681f-7ed3-4896-8a21-c130a0e96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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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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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7608489-9dd3-4acb-b7af-0c65fb000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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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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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305,455,476.18 元,盈余公积为 51,926,474.12 元,实收股本为 155,865,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主要原因
2023 年 11 月 22 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组织采购活动中发现涉
嫌违规问题,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起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2024 年 8月 26 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
告,华如科技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2025 年 7月 4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因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
管理相关规定,自 2025 年7 月 4日起暂停参加空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2026 年 3月 31 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华如科技自 2026 年 3月 31 日起,
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
上述军队采购网对公司作出的暂停采购及处罚,所涉及的事项均发生在以前年度。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处于被军队采购网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阶段,受该事项及军工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影响,2025
年公司新签订单金额为3.66 亿元,较 2024 年略有下降。但由于“十四五”末期部分项目交付周期相对集中,公司完成验收的项目
有所增加,推动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实现增长。
同时,公司于 2025 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在此背景下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均较 2024 年有所降低。
综上所述,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实现增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实现减亏。
三、应对措施
1、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军队和国防工业企业,获取订单的渠道包括军队采购网、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等,禁
止期内,公司不能通过军队采购网渠道获取订单,但可以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等渠道获取订单,2025 年公
司新签合同订单 3.66 亿元。
2、自 2025 年起,公司专注于军事智能相关产品研发和应用,致力谱写国防未来新范式,围绕 XSim?军事智能体系,以军事大
模型为底座,利用自研的智能仿真平台、数字战场、智能体、数字兵力、数实互联系列工具,面向智能决策、虚拟训练、数智试验、
模训器材、智能装备五大应用领域,持续为用户提供一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
3、公司积极培育“小如文化”子品牌,围绕数字文创领域,致力于传递文化价值、创新娱乐空间,推进线上游戏研发与运营、
线下数字空间打造及 IP 衍生品开发等业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07d18b7-d8a2-4903-a881-e281a0375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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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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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d71a9cb-b4a2-4c83-896c-556fc94b2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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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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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三、2026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2026 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除外),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在公
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
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职工代表董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对其进行岗
位绩效考核。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5 万元/年。
(二)2026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委员韩超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
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韩超、张柯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一)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9d19177-69f2-4a37-8755-81a2f54f0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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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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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72,031,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5,245,559.8
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
478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1 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5,000.00 25,000.00
2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 20,000.00 20,000.00
真试验平台
3 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15,000.00 15,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0,000.00 80,000.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2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 23,524.56 万元(未含利
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
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25%。
公司本次使用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
025 年 6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于 2022 年 6月到位,公司本次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2,0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2,0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七、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e3f4eac-9c8c-477d-b12e-9e9e6a1ef0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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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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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dc882eb-1fdb-4567-b4c1-6c9b5f11b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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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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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管理种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
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2、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存在受宏观经济影响及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72,031,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5,245,559.8
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
47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1 新一代实兵交战系统 25,000.00 25,000.00
2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真 20,000.00 20,000.00
试验平台
3 共用技术研发中心 15,000.00 15,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0,000.00 8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 万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不
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会超过前述额度。
(三)现金管理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不得为非保本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相关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
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总经理行使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因此短期现金管理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
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将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有效
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
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0e0d90f-579c-4423-8f77-1389f1a48f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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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7│华如科技(30130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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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30a4211-0cd4-4e58-bb6c-3d97b2847ff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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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华如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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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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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华如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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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9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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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华如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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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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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华如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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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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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如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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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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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华如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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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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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华如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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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0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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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华如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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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8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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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华如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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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5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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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华如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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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51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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