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2 华如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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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 │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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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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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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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 │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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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 │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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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 │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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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 │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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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 │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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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 │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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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 │华如科技(301302):华如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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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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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ac3fb4b-f475-47b3-93c2-af8a33f00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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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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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
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君正大厦B座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韩超。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6 人,代表股份55,939,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32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54,37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20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1,56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4人,代表股份13,279,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7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11,71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101 人,代表股份 1,56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55,865,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050,000 股,
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4,815,000 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5,875,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68%;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33%;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15,7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33%;反对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66%;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1%。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5,882,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981%;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5%;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6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22,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708%;反对 22,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64%;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28%。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875,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68%;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33%;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15,7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33%;反对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66%;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876,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2%;反对 34,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9%;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216,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290%;反对 34,6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09%;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5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680%;反对 16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37%;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093,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016%;反对 164,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373%;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60,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05%;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46%;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00,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543%;反对 153,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567%;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70,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982%;反对 143,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70%;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10,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285%;反对 143,75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825%;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753,3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680%;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71%;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093,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016%;反对 1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094%;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9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同意 7,376,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146%;反对 16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232%;弃权 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6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76,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5146%;反对 1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1232%;弃权 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6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王雪岑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7001e8c-ab13-4734-bcb6-2bd0e3e466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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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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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193ba69-67b6-4f71-8ab1-d66bfe40e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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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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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Huaru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 华如科技
证券代码 301302.SZ
注册资本 15586.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君正大厦 B座三层 301-305
室、四层 401-410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14号楼君正大厦 A座 4层,B座 1
至 4层;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5号楼中兴通大厦 A座 4
层,B座 3层、4层 401-1
法定代表人 韩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
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会
议及展览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电话号码 010-56380866-5
电子邮箱 hrkj@huaru.com.cn
公司网址 www.huaru.com.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72,031,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6,785,540.1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5,245,559.
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
047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中信证券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
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具相关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中信证券的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信证券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
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尚有部分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0aff6cf-bb00-453b-b010-e6b53c6bf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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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2│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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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中信证券关于华如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fa7e28a-a031-4be4-9c1f-56cba1fec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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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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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3013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fa92f9-a394-47cc-8cd6-cdc153b5a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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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华如科技(301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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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韩超召
集并主持,财务总监周珊、董事会秘书吴亚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
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ff8b8d-9c02-4635-ae8b-2fae38eea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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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40│华如科技(30130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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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华如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向北京君正承租房屋用于日常性经营办公,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
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684.53万元,占当年同类交易(租赁办公及生产场所)总额的比重为 45.97%。2026年初至本核查
意见披露日,除继续与北京君正租赁办公场所外,公司(含子公司)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2026 年初截至 上年发生
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2026 年 3 月 31 金额
日已发生金额
关联租赁(作 北京 办公用 市场价格 不超过 480 109.85 684.53
为承租方) 君正 房租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与北京君正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684.53万元,均为公司承租北京君正办公用房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占
当年同类交易(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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