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3 真兰仪表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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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4 │真兰仪表(301303):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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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4 │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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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02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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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8 │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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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8 │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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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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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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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 │真兰仪表(30130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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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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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 │真兰仪表(301303):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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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4│真兰仪表(301303):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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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诗华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在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70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5人,代表股份 307,981,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16,236,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3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191,744,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人,代表股份 760,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0人,代表股份 760,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
四、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
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5%;反对 118,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634,6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646%;反对 11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05%;弃权 1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949%。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5%;反对 11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631,1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62%;反对 11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88%;弃权 10,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350%。
提案 3.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2%;反对 10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634,1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627%;反对 10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81%;弃权 13,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292%。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9bc0c8a-87cf-4cdf-8d57-36df407ca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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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4│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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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德恒【杭】书(2025)第 09003号致: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年 9月 10日(星期
三)下午 3:00在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 800号 702会议室召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意见: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 8月 26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公告了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现场股东
会召开当日)9:15-15:00。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3:00,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会议通知》所述,在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 800号 702会议室如期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诗华先生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5人,代表股份 307,981,22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7
5.3379%。其中: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8名,代表股份 116,236,813股,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 28.4337%,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计 157名,代表股
份 191,744,41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6.9042%,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计票、监票,对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
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
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5年 9月 10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 6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d3f00951-f6dc-4d5c-a90b-e039512567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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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0:02│真兰仪表(301303):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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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年半年度报
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4日15:00-16:00在全景网
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
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诗华先生;独立董事汤贵宝先生;财务总监徐斌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文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与质量,现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4日12:00前将关注问题通过https://ir.p5w.net/zj/网站界面的提问通道进行征集提
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c6e92da-d566-4551-915e-578196108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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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8│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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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7011774-1d63-45e8-9a40-03c30c0227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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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8│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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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4dfc743-73d2-4fbd-9477-a19b2faa7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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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真兰仪表(30130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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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公司 2025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313,694.1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5,431,951.57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48,182,971.3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90,582,188.98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
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0,582,188.98元。
(2)公司拟订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88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3)2025年半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880,00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75%;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股份回购。
(二)调整原则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
划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
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指导意见的要求。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9cc7e72-4919-4a72-a5f3-53549e207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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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37│真兰仪表(30130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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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 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金
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
门和旋塞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特
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
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
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将公司《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 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
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 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特种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 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 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
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 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
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 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 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发;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 特种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 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向工
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应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426118f-87ed-4a1b-9de4-225fb73a2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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