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5 朗坤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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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58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旗下产品2'-岩藻糖基乳糖(2'-FL)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
│ │)的GRAS无异议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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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48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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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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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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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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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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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 │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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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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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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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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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5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旗下产品2'-岩藻糖基乳糖(2'-FL)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G
│RAS无异议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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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的母乳低聚糖(HMOs)产品中的 2’-岩藻糖基乳糖(2’-FL)
,正式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GRAS(公认安全)无异议认定(GRN001262)。这是该产品继2024年美国 Self-GRAS认证
、202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食品营养强化剂批准后,斩获的权威国际官方背书。
一、2’-岩藻糖基乳糖(2’-FL)基本情况介绍
中文名称:2’-岩藻糖基乳糖
英文名称:2’-fucosyllactose,2’-FL
2’-岩藻糖基乳糖(2’-FL)是一种天然、大量存在于母乳中的母乳低聚糖(HMOs),是母乳中相对丰度最高的寡糖。具有调节
肠道菌群、促进大脑发育和提升免疫力等功能。在美国,2’-岩藻糖基乳糖(2’-FL)可以作为食品原料,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安全
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代餐食品、各类饮料、乳制品、谷类食品等多个食品类别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经历严格评审,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明确认可公司生产的 2’-岩藻糖基乳糖(2’-FL)在预期使用条件下
的安全性,获批后,产品可全面进入美国市场,广泛应用于非豁免婴儿配方奶粉、幼儿配方、婴幼儿辅食、运动饮料、代餐产品、乳
制品、烘焙食品等食品类别,其中婴儿配方最大使用量2.4g/L,与母乳天然平均浓度高度一致。目前,公司尚未签订 2’-岩藻糖基
乳糖(2’-FL)出口合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GRAS Notice No.GRN00126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afc773b8-93d1-46ff-8a02-03b4ab181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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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4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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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
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合同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
2、尽管补充协议对调整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协议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
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情况或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协议背景
2024年 5月 22日,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甲方)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投资
、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进展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
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
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二、协议变更情况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后,本项目总投资 153,397.42万元,其中工程费 122,589.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3,380.03 万元,预备费 10,877
.55 万元,建设期利息 4,752.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797.96万元。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5000万后,本项目总投资为 153,189.89 万元,其中工程费 122,589.3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3,3
80.03 万元,预备费 10,877.55万元,建设期利息 4,546.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796.14万元。
具体以项目竣工结算数据为准。
第一条 初始定价调整
甲乙双方确认,工程变更及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引起的价格调整按“恢复经济地位原则”在本项目投标文件财务测算模型基
础上重新核算,除因工程变化引起的费用发生调整外,其他均总体保持不变。项目有机垃圾处理费初始定价调整如表 1所示。
后续工程变更及在建设期申请到其他中央、市级或区级政府投资支持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上原则在上一次测算单价的财务模型基
础上进行核算。
表 1初始定价表
序 报价项目 原协议单价 工程变更后单价 工程变更基础上,取
号 得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情况下单价
1 餐厨垃圾处理费单价 347.14 元/吨 301.28元/吨 284.92元/吨
2 厨余垃圾处理费单价 375.99 元/吨 366.82元/吨 363.54元/吨
3 粪便处理费单价 211.4元/吨 204.01元/吨 201.37元/吨
说明:本项目建设投资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确认前,可暂按表中工程变更基础上,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情
况下单价计算垃圾处理服务费,待审计确认后,根据协议约定调整单价,已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多退少补(在下次应付垃圾处理服
务费中抵扣或增补),双方互不计息。第二条 投资变化的调价
因工程变更引起投资及价格调整,原协议 53.2.1 调价公式(1)投资变化的调价中“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后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实际投资额超过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资总额,垃圾处理费不予调整。
如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的实际投资额变动,则按照本条约定的公式调整。1)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后,乙方实际
的投资额未达到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资总额的 95%;
2)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乙方实际投入的投资总额与投标报价中的投资总额偏差超过
5%;
3)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况。
具体调价公式如下:
P=P1(1+△I/IT×A)
P:调整后的垃圾处理费单价(元/吨);
P1:调整前的垃圾处理费单价(元/吨),等于中标人的垃圾处理费投标单价;
△I:实际工程费用总额比投标报价中工程费用总额增加的金额(单位:元),如减少,△I取负值;
IT:投标文件中的工程费用总额(单位:元)。
A:调整系数,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工程费用总额、处理费等参数计算”。变更为:“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
计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实际投资额超过 153,189.89万元,垃圾处理费不予调整。
如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的实际投资额变动,则按照本条约定的公式调整。1)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后,乙方实际
的投资额未达到153,189.89万元的 95%;
2)经政府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计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乙方实际投入的投资总额与 153,189.89万元偏差超过 5%;
3)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况。
具体调价公式如下:
P=P1(1+△I/IT×A)
P:调整后的垃圾处理费单价(元/吨);
P1:调整前的垃圾处理费单价(元/吨),等于工程变更基础上,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情况下的垃圾处理费单价;
△I:实际工程费用总额比在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情况下投资中工程费用总额增加的金额(单位:元),如减少,△I取负值
;IT: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情况下投资中的工程费用总额(单位:元)。A:调整系数,根据《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
中心项目工程变更审核论证报告》中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情况下投资中的工程费用总额、处理费等参数计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项目继续稳步实施,除前述已说明的变更情况外,前期披露的其他事项均
不存在重大变化。协议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鉴于协议金额较大,履行期限长等不确定因
素,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尚不能确定。具体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及后续审计数据为准。
协议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手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协议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情况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存在一定履约风
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79c3544-a4a1-496b-b4a6-2064f03b0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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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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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d0f09ebe-7e64-45c4-a916-c15d3aab8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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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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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9a13c3e0-55a8-4dba-8a53-3cbbaa8c40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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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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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e92aa857-1c1a-47ac-9ffb-0f8418c14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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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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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ab1dd976-5428-4dc7-9def-f710575ee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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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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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71293331-c16a-469c-b527-394f10688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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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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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5c30b9f0-b3a4-4284-9841-24e114cbd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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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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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0ebe9780-9270-4d2c-8327-673654597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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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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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
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回报规划遵循的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时间间隔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
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除募集资金向外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未出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及比例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
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第(3)项处理。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
的方式分配利润。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定。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2、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3f057560-8bd5-4679-9b0b-bc6d6a636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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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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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e0f9dd64-f1d6-4159-a323-e2664c713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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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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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2b949e1f-251f-4b63-8afd-d3b47ce1b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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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7│朗坤科技(30130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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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9c6d315e-c132-45f1-b16d-cc182fbcaa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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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20:4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控股子公司研发的2-FL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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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朗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朗健
”)接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其自主研发的母乳低聚糖(HMOs)系列产品 2’-FL(2’-岩藻糖基乳糖),作为食品强化剂新
品种正式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批准。
一、2’-FL(2’-岩藻糖基乳糖)基本情况介绍
中文名称:2’-岩藻糖基乳糖
英文名称:2’-fucosyllactose,2’-FL
功能分类:食品营养强化剂
该物质的质量规格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第 8号公告执行(附录 C用于生产 2’-岩藻糖基乳糖的生产菌信息除外
),该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的生产菌信息见下表:。
用于生产 2’-岩藻糖基乳糖的生产菌信息
营养强化剂 来源 供体
2’-岩藻糖基乳 大肠杆菌 BL21(DE3) 大肠杆菌(Escheric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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