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5 朗坤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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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12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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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5 │朗坤科技(30130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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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5 │朗坤科技(301305):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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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4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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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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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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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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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 │朗坤科技(30130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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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1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 │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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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1 │朗坤科技(301305):2026-047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 │
│ │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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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1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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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2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
建湘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陈建湘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 20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其将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
,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eda75e90-6629-4e8c-bf25-9032b86c3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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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5│朗坤科技(30130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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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朗坤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892,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4,995,576.1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17日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投
注 投资金额 注
投资金额 1 资进度 2
1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 65,659.07 63,620.92 96.90%
圾综合处理基地有 圾综合处理基地有
机垃圾资源化处理 机垃圾资源化处理
注项目 3 项目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 11,000.00 0.00 0.00%
建设项目 源化综合处理中心
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570.87 15,570.87 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00.00%
5 超募资金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 27,269.62 16,269.62 59.66%
源化综合处理中心
项目
6 公司股份回购 3,000.00 3,000.00 100.00%
注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指募集资金本金,不包括因本金产生的利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注 2:以上数据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未经审计;注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
源化处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其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额 2,038.15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审慎规划和使用募集资
金。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 2026年 8月 31日 2027年 12月 31日
处理中心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通州项目调整前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系公司基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经审慎可行性论证后作出的预估
。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工程设计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下发,导致通州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做出调整
,并于 2026年 3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
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
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致使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有计划有所滞后。
为确保募投项目稳妥推进,保障资金安全与合理运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并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结合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
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通州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 8月 31日延期至 2027年
12月 31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通州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86dff68-3d31-4609-82a2-e389b9e26e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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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5│朗坤科技(301305):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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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朗坤科技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核心技术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分别于2024年 6月 21日、2024年 7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4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3)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6 年 5 月 29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759.1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变更情况
2026年 3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
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
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引起的价格调整按“恢复经济地位原则”在项目投标文件财务测算模型基础上
重新核算,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按协议约定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该项目的变更情况,为更谨慎地反映募投项目实际效益,公司对该项目预计效益进行重新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5.92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3%。
调整后: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5.81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8%。
调整后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经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审
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效益测算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调整事项已经于公司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
会议、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调整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88227a3b-677c-4577-a924-4725e1c3e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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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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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2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7月 20日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号朗坤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文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
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说明如下: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于 2026年 7月 21日 16:30前发送至
公司指定邮箱 dongmiban@leok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采用信函或传真登记的股东,书面信函请于 2026年 7月 21日 16:3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时间为准,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现场登记地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号朗坤科技园
邮编:518117
电话:0755-89890997
传真:0755-89891888
联系人:严武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7712860-745b-47bc-b722-0cb7b5e3d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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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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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0243d257-ccee-4a78-b4ce-ee20bea1c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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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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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be1eea8-929c-4e4c-abef-a7578f176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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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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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892,7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4,995,57
6.10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 112,229.94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30,269.62万元。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
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
3-19号《验资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核心技术与市场竞争力。公司分别于2024年 6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7月 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
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新能源”)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
2026年 5月 29 日、2026 年 6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759.1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
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 /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
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变更情况
2026 年 3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州区有机垃圾资
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对项目总投资、处理单价以及调价公式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7)。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取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引起的价格调整按“恢复经济地位原则”在项目投标文件财务测算模型基础上
重新核算,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按协议约定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该项目的变更情况,为更谨慎地反映募投项目实际效益,公司对该项目预计效益进行重新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5.92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3%。
调整后: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5.81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5.88%。
调整后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三、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效益测算调整事项经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 年 7月 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效益测算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核查
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b29f30b-3138-4632-add3-00021a0f6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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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2│朗坤科技(30130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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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8d1f85b-11ba-481e-8fe3-693edba36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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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1│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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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c7e4a97-def0-4bc0-9fa9-ce2c03bfe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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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1│朗坤科技(301305):2026-047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修
│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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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
文件进行调整。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储存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153,397.42 59,000.00
合计 153,397.42 59,000.00
注:2024 年 6月 21日、2024年 7月 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
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
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
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153,189.89 59,000.00
合计 153,189.89 59,000.00
注 1:2024年 6月 21 日、2024年 7月 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
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注 2:2026年 5月 29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759.1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
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 /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注 3:根据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
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5,000万元后,本项目总投资为 153,189.89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6-007)。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
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
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主要更新情况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 更新了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
讨论与分析 指标 收益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 ——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途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
红情况 配情况
(二)《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主要
更新情况
章节 修订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更新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更新项目投资规模及预期经济效益
(三)《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主要更新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公司重新编制了截止到 2026年 5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三、本次调整的授权及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及《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41240bc-02ed-4f5e-80a2-f9aa17f21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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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1│朗坤科技(3013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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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年 7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的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对募投项目的总投资从153,397.42
万元调整为153,189.89万元。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性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编制了《深圳市朗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编制了《深圳市朗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朗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
证报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
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议案》
因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5000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通州项目
”)总投资由 153,397.42万元变更为 153,189.89万元,为谨慎地反映通州项目的实际效益,公司结合调整后的总投资对通州项目的
预计效益再次进行重新测算。调整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由 5.83%变更为 5.88%,投资回收期税后由 15.92年(含建设期)变
更为 15.81年(含建设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等,不会对项
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通州区有
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6年 8月 31日延长至 2027年 12月 31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7月 23日 15:00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2a33a89-fc9c-47be-8d23-3e8b116e8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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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21│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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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48ed61a-368c-4682-a6f3-734e9cf1c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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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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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55d6f2e-283a-4b9f-8468-678fa419e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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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1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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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
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241,228,204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8,245,640.80 元,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于 2026年 5月 22日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新增 73.26万股流通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241,228,204股增加
至 241,960,804股。公司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以总股本 241,960,804股(公司目前无回购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8,392,160.8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1,960,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有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号朗坤科技园
3、咨询联系人:严武军
4、咨询电话:0755-89890997
5、传真电话:0755-89891888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876e319-6079-4f89-9ecb-77e8e75a1c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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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6│朗坤科技(3013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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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朗坤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湘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4,910,15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6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4,1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504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
5%。
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兰昌、韩海洋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4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8%;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中小股东总表决
情况:
同意7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00%;反对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39%;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66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3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92%;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
况:
同意7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177%;反对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3%;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
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叶兰昌、韩海洋
3、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
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eb8caf2-6575-4a04-9787-52f0d077d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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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6│朗坤科技(3013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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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B座 11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224-00002号
致: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
星期二)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叶兰昌、韩海洋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公布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四)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六)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根据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发布了《股东会
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
日。
3.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号朗坤科技园如期召开。本
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当日交易时间段。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6日
9:15-15:00。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4,91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826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1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42%
。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8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25%。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80,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5%。
(二)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股东代表与德恒律师共
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一)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84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 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300%;
反对 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9%;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61%。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83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 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2%;弃权 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177%;
反对 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93%;弃权 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630%。
(二)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
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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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26│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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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持有公司股份 6,885,000股(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541%)的董事、副总经理杨友强先生,计
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3 月 9 日至2026 年 6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或 /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1,250股(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713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预披露时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66%)的董事周存全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3 月 9 日至202
6 年 6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股(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41%);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00股(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16%)的董事会秘书严武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3 月 9 日至 2026年 6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 股
(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29%)。
2026 年 6月 5日,公司分别收到杨友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和严武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杨友强先生、严武军先生减持实施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026 年 6月 9日,公司收到周存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6月 8日,股
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周存全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8日,周存全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预披露时 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本
总股本比例 比例
周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 0.0166% 70,000 0.0289%
存 其中: 10,000 0.0041% 17,500 0.0072%
全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000 0.0124% 52,500 0.0217%
注:1、因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41,228,204股变更为 241,960,804
股,因此减持前与减持后的占总股本比例分别取自变更前后的股份总数;
2、因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周存全先生所持股份增加 3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7,500股,有限售条件
股份增加 22,500股;
3、部分比例的合计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周存全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事
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周存全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0fc8bed-a339-451b-919e-78d1398e7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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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26│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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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
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事项的顺利开展,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 5,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调剂发生时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1)。
一、担保事项概述
因业务需要,近期公司为子公司饶平县朗坤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开具履约保函 1 份
,保函编号为:SZ3660120250174,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80万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饶平县朗坤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饶平县联饶镇新寮村朗坤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未平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物质能源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制造:有机肥料、
微生物肥料;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肉骨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朗坤生物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已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00.53 3,158.53
负债总额 2,215.15 2,176.03
净资产 985.38 982.5
营业收入 286.95 76.86
利润总额 -58.83 -2.87
净利润 -57.44 -2.87
其他说明:饶平县朗坤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开具日期:2026年 6月 5日
(二)受益人:饶平县农业农村局
(三)被保证人:饶平县朗坤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保函金额:80万元
(五)保证范围:履行于 2018年 6月 6日签订的饶平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 PPP模式项目合同项下项目运营、维护、
移交、保质期的保证义务
(六)保函期限:2026年 6月 5日至 2027年 6月 4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26,58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2.45%,累
计担保授信总余额 204,631.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94%。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0ef6735-bd29-4256-9d62-0536467c7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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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5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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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持有公司股份 6,885,000股(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541%)的董事、副总经理杨友强先生,计
划于 2026 年 3月 9日至 2026 年 6月 8日的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1,250股(占预披
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135%);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00股(占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16%)的董事会秘书严武
军先生,计划于 2026年 3月 9日至 2026年 6月 8日的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 股(占
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29%)。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杨友强先生、严武军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强先生于 2026年 4月 8日至 2026年 6月
4日期间(窗口期未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21,25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114%;严武军
先生于 2026年 3月 24日、2026年 4月 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 减持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 减 持 均 减 持 数 占公司目
东 方式 间(元/股) 价(元 / 量(股) 前总股本
名 股) 比例
称
杨 集中 首次公开发行 2026.4.8- 25.10-31.65 28.29 1,721,250 0.7114%
友 竞价 前持有的股份 2026.6.4
强
严 集中 公司 2023 年 2026.3.24、 24.08-28.37 26.23 6,000 0.0025%
武 竞价 限制性股票激 2026.4.27
军 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的
股份
注:因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 73.26万股,由 241,228,204股变更为
241,960,804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预披露时 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本
总股本比例 比例
杨 合计持有股份 6,885,000 2.8541% 5,223,750 2.1589%
友 其中: 1,721,250 0.7135% 15,000 0.0062%
强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63,750 2.1406% 5,208,750 2.1527%
严 合计持有股份 28,000 0.0116% 43,000 0.0178%
武 其中: 7,000 0.0029% 6,250 0.0026%
军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00 0.0087% 36,750 0.0152%
注:1、因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41,228,204股变更为 241,960,804
股,因此减持前与减持后的占总股本比例分别取自变更前后的股份总数;
2、因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杨友强先生所持股份增加 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15,000股,有限售条
件股份增加 45,000股;
3、因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严武军先生所持股份增加 21,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5,250股,有限售条件
股份增加 15,75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严武军先生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数量,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等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5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杨友强先生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杨友强先生、严武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友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严武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80509e3-5336-4e1c-8892-c41632112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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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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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6月 10日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号朗坤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
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说明如下: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于 2026年 6月 15日 16:30前发送至
公司指定邮箱 dongmiban@leok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采用信函或传真登记的股东,书面信函请于 2026年 6月 15日 16:3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时间为准,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现场登记地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号朗坤科技园
邮编:518117
电话:0755-89890997
传真:0755-89891888
联系人:严武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2ae1744-0bf6-4cfd-8097-b493fda2f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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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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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d0eca81-9a60-4aa9-9c1c-d6bdcac0a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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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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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d26f7d5-01d3-4bc3-ac67-462cf39ed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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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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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 7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娟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
(以下简称“房山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000.00万元及专户利息 759.19万元(上述专户利息截止至2026 年 5 月 24 日)
,共计 11,759.19 万元,变更用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通州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将房山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到通州项目,并同意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6月 16日 15:00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4e9b69e-d98f-44a4-a4de-ea385c30b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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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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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2d0d42e-8fb0-45c9-8882-0f47980bdb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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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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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丰绍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丰绍明先生由于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丰绍明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8年 5月 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绍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丰绍明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董事会对丰绍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2026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文娟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文娟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aed233d-d6d7-41b1-b71d-1f05df622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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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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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64da307-e037-4a73-86c0-ca901fdab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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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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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ea33540-f36e-4414-99e6-86eccf66fa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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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2│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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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32c22d7-7f42-4c2f-9b37-9a9f66baa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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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2│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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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f7c4914-ca83-411b-b4c2-e9e4a67da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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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朗坤科技(301305):招商证券关于朗坤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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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朗坤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玉亭 联系电话:0755-82943234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畅 联系电话:0755-8296033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0月 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
方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 经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形
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
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52cec2e-feac-4dba-a74f-beb5f18ae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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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举行朗坤科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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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30-16:30在全景网举
行朗坤科技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董事周存全、财务总监丰绍明、董事会秘书严武军、独立董事冀星、保
荐代表人刘畅(具体以实际参会人员为准)。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http://
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2ae2ac2-8173-4f6a-8bcf-f80e2cd86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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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0│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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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等形式),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59,244.50 万元的担保
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38.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6,605.8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不超过资产负债率 70%为标准,在
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7)。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编号为 GBZ477560120260013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同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编号为 120XY260420T00021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两份文件均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
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详情见下表:
银行名称 合同类型 担保金额 保证期间
中国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100,000,000.00元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招商银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100,000,000.00元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
书》 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 10月 2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福山谭洞路 118号
法定代表人:周存全
注册资本:26,666.7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肥料销售;
生物质燃料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
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
股权结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50%
广州中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0.5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已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325.08 125,192.88
负债总额 57,477.46 56,286.17
净资产 67,847.62 68,906.71
营业收入 70,558.49 17,765.11
利润总额 9,312.01 1,215.56
净利润 8,727.39 1,056.04
其他说明: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二)保证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六)保证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确认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七)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一)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保证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授信申请人: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六)保证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七)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14,1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19%,累计
担保授信总余额为198,377.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3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7560120260013)。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0XY260420T000211)。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820dd2-5015-48be-ab45-70fde5283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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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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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二)2023 年 12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 12月 13日至 2023年 12月 22日,通过公司内部 OA系统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2023 年 12 月 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四)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五)2024 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月 5日为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日,以 9.4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2名激励对象授予 291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以及对该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43元/股调整为9.33元/股,并同意以 2024年 10月 24日为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9
.3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八)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 9.33元/股调整为 9.13元/股,公司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0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总股本 241,228,20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5年 9月 26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33-0.20=9.13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委员会意见
薪酬委员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价格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剩余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薪酬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8a0f85-4f1b-41ab-aec1-854179cb5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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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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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2)2023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3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2023 年 12 月 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5)2024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以 2024年 1月 5日为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日,以 9.4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2名激励对象授予 291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以及对该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24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43元/股调整为 9.33元/股,并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为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9
.3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8)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9.33元/股调整为 9.13元/股,公司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6.6万股,预
留授予部分 0.6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为“合格”,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34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54万股。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且在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薪酬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54万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价格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剩余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9295ee2-cdad-4751-91f9-cdb032f643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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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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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3a7e7bb-54e7-42b0-88a2-4df29e519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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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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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ba7601-d9ec-4862-920b-720473cf61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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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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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771908f-beab-4f57-8c9d-464c620592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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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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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e700e02-d6e0-4c86-8d8a-c8d0e8cce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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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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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3b7b28-14ff-4b4d-b991-66a5df201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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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朗坤科技(30130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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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朗坤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19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892,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17日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万元) 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 65,659.07 65,659.07 63,620.92
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6,570.87 26,570.87 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2,229.94 112,229.94 83,620.9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 112,229.94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30,269.62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6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7月 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
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到新项目中。本次变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 分类 项目名称 变更前拟使用募 变更后拟使 截至 2025年 12
号 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月 31日投入金
额(万元)
1 原募投项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26,570.87 0.00 0.00
目 设项目
2 新募投项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 0.00 11,000.00 0.00
目 生中心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15,570.87 15,570.87
合计 26,570.87 26,570.87 15,570.87
注: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 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3、投资品种、范围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
联交易。
4、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5、收益分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6、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备经验丰富的人员,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现金管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
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并表内各级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以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范围、
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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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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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6bbe3e-f45a-480d-a923-8997a0597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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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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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5,351,542.71元。截至 202
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6,509,074.2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9,094,616.1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9,094,616.10元。
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241,228,204.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8,245,640.80元,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 48,245,640.80 元,加上 2025 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分红48,245,640.80元,2025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共计 96,491,281.60元。本年度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3,283,496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5,986,132.9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
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金额总额为 152,477,414.59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7.46%。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6,491,281.60 0 72,780,82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5,986,132.99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5,351,542.71 215,543,277.64 178,855,243.1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3,443,555.25 84,732,722.56 60,722,231.51
营业收入(元) 1,797,321,198.32 1,791,038,381.87 1,752,883,083.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36,509,074.2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9,094,616.1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9,272,102.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986,132.9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9,916,687.8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5,258,234.9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8,898,509.3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296e99-13b4-4495-b9c1-0b91df8a9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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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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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78f21eb-5b86-4d73-89df-a4606bbcb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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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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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
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及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
度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9,385,530.02元,详情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计提的减值损失(元)
信用减值损失 27,996,869.37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8,062,756.5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25,714.83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691,601.96
资产减值损失 31,388,660.65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4,409,183.2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383,356.08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1,596,121.34
合计 59,385,530.02
注:转回以负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来组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
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往来组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
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保底收入组合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组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非流动资产-保底收入组合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
预期信用损失率(% 损失率(%) 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0.00
3-4年 50.00 50.00 50.00
4-5年 80.00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
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59,385,530.02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59,385,530.02元。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 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和本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嫌利润操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74e897-5fb7-4fe2-b9cb-c0135cebb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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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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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
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
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投保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单次保单不超过 12 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
;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办理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续保、提前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233143c-6430-42b5-b014-1bf97d2ab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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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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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8f87ba0-d2ca-4897-b806-a83342af4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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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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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ed099b0-2826-46c2-908d-3a50496ac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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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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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21bddc4-c310-4ddf-ae57-175a5ce44b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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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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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30130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fb09fa-35d1-4b7f-b82b-1a67b0eb7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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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聘请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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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燕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f6f61b9-cbe2-4a23-b9dc-4cb6b57e29e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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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朗坤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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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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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朗坤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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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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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朗坤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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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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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朗坤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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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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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朗坤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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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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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朗坤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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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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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朗坤环境: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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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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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朗坤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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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9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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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朗坤环境: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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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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