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5 朗坤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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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朗坤科技(301305):招商证券关于朗坤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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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举行朗坤科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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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0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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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8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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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8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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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 │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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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 │诺(修订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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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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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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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朗坤科技(301305):朗坤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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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朗坤科技(301305):招商证券关于朗坤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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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朗坤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玉亭 联系电话:0755-82943234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畅 联系电话:0755-8296033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0月 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
方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首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 经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形
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
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52cec2e-feac-4dba-a74f-beb5f18ae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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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举行朗坤科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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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30-16:30在全景网举
行朗坤科技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董事周存全、财务总监丰绍明、董事会秘书严武军、独立董事冀星、保
荐代表人刘畅(具体以实际参会人员为准)。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http://
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2ae2ac2-8173-4f6a-8bcf-f80e2cd86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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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0│朗坤科技(3013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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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等形式),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59,244.50 万元的担保
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38.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6,605.8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不超过资产负债率 70%为标准,在
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7)。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编号为 GBZ477560120260013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同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编号为 120XY260420T00021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两份文件均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0
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详情见下表:
银行名称 合同类型 担保金额 保证期间
中国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100,000,000.00元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招商银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100,000,000.00元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
书》 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 10月 2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福山谭洞路 118号
法定代表人:周存全
注册资本:26,666.70万元
主营业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生产线管理服务;肥料销售;
生物质燃料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
圾处理;动物无害化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
股权结构: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50%
广州中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0.5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已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325.08 125,192.88
负债总额 57,477.46 56,286.17
净资产 67,847.62 68,906.71
营业收入 70,558.49 17,765.11
利润总额 9,312.01 1,215.56
净利润 8,727.39 1,056.04
其他说明: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二)保证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六)保证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确认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七)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一)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保证人: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授信申请人: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六)保证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七)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14,1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19%,累计
担保授信总余额为198,377.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3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7560120260013)。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0XY260420T000211)。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820dd2-5015-48be-ab45-70fde5283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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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8│朗坤科技(301305):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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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二)2023 年 12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 12月 13日至 2023年 12月 22日,通过公司内部 OA系统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2023 年 12 月 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四)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五)2024 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月 5日为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日,以 9.4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2名激励对象授予 291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以及对该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43元/股调整为9.33元/股,并同意以 2024年 10月 24日为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9
.3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八)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 9.33元/股调整为 9.13元/股,公司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0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总股本 241,228,20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5年 9月 26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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