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5 朗坤环境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03 18:04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1 15:50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4-11-20 18:15 │朗坤环境(30130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4-11-20 18:12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1-11 18:26 │朗坤环境(30130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1-11 18:26 │朗坤环境(301305):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坤环境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2024-11-04 18:14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0-31 19:38 │朗坤环境(30130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4-10-31 19:38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4-10-31 19:38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2024年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
│ │告 │
└─────────┴──────────────────────────────────────────────┘
─────────┬────────────────────────────────────────────────
2024-12-03 18:04│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bef9e1a5-3854-42c0-8671-83ae5d26cfc0.PDF
─────────┬────────────────────────────────────────────────
2024-11-21 15:50│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朗坤环境(301305):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a055af5-bd9a-492b-899b-54c6e30e21c4.PDF
─────────┬────────────────────────────────────────────────
2024-11-20 18:15│朗坤环境(30130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环境”、“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
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892,700 股,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82,678,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43,570,70
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55,957,28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2.973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87,613,416
股(其中:网下配售限售股3,181,357 股,首发前限售股 182,678,000 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1,754,059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为 77.0263%。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181,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1%。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5,262,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9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243,570,7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9,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
8.926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 6,885,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826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1户,为杨友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内容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1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也不得提议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通过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
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
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1.3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
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因提前离职的,离职半年后至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届满六个月的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1.4 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1.5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1.6 若发行人因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本人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
持公司股份。
1.7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
1.8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费用时直
接扣除相应款项。因本人违反前述责任致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鉴于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市,截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收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发行价为 25.25 元/股),触发上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杨友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延长锁定期后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情况。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数量为 6,885,000 股,占总股本的 2.826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1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股) (股)
1 杨友强 6,885,000 6,885,000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杨友强为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
3、股东杨友强通过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1.50 万股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数量
(+,-)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170,000 48.9262% -1,721,250 117,448,750 48.2196%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00% +5,163,750 5,163,750 2.1200%
首发前限售股 119,170,000 48.9262% -6,885,000 112,285,000 46.09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400,700 51.0738% +1,721,250 126,121,950 51.7804%
三、股份总数 243,570,700 100.0000% 0 243,570,700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坤环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
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4c50124-bc6f-4b2b-8372-3b9cac7219f9.PDF
─────────┬────────────────────────────────────────────────
2024-11-20 18:12│朗坤环境(30130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 户,股份数量为 6,885,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826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
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892,700 股,于 2023年 5 月 23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82,678,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43,570,7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55,957,28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2.973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87,613,416
股(其中:网下配售限售股 3,181,357 股,首发前限售股 182,678,000 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1,754,059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比例为 77.0263%。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181,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61%。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5,262,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9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243,570,7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9,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
8.926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6,885,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8267%。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
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1户,为杨友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内容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1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也不得提议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通过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
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
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1.3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
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因提前离职的,离职半年后至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届满六个月的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1.4 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1.5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1.6 若发行人因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本人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
持公司股份。
1.7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
1.8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费用时直
接扣除相应款项。因本人违反前述责任致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鉴于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市,截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收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发行价为 25.25 元/股),触发上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杨友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延长锁定期后到期日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上述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数量为 6,885,000 股,占总股本的 2.826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1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股) (股)
1 杨友强 6,885,000 6,885,000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杨友强为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 25%。
3、股东杨友强通过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1.50 万股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19,170,000 48.9262% -1,721,250 117,448,750 48.2196%
件股份
其中:高管锁 0 0.0000% +5,163,750 5,163,750 2.1200%
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119,170,000 48.9262% -6,885,000 112,285,000 46.0996%
二、无限售条 124,400,700 51.0738% +1,721,250 126,121,950 51.7804%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243,570,700 100.0000% 0 243,570,700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坤环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
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表;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ed51a8d8-474a-4f9d-976c-c
─────────┬────────────────────────────────────────────────
2024-11-11 18:26│朗坤环境(30130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 号朗坤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湘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7,540,7
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845%(已剔除公司回购股数,下同)。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0,80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3.574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6,737,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9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3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457,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1763%。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2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457,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63%。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叶兰昌、罗晋航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51,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76%;反对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394%;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中小股东总表决
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