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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07(美利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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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07 美利信 更新日期:2025-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6 17:58 │美利信(301307):关于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 ├─────────┼──────────────────────────────────────────────┤ │2025-12-25 19:16 │美利信(301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5 19:16 │美利信(301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05 17:18 │美利信(30130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5-12-04 20:17 │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2025-12-04 20:17 │美利信(301307):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 ├─────────┼──────────────────────────────────────────────┤ │2025-12-04 20:17 │美利信(301307):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 │2025-12-04 20:16 │美利信(301307):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4 20:16 │美利信(3013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4 20:16 │美利信(301307):美利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 ─────────┬──────────────────────────────────────────────── 2025-12-26 17:58│美利信(301307):关于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定点通知不反映下游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金额,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实际销售金额将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2、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下游客户相关产品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市场整体情况、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排 产计划与采购需求构成一定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不可预 计、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因此,该定点通知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的影响均存在不确 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定点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球某商用车领域标杆企业(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供应商定点 通知邮件,公司将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发动机凸轮轴框架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预计从2027年第三季度开始量产,预计未来 7年(2027-2033年)销售总金额约为6.4亿元人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项目代表了客户商用车体系中高水平的技术挑战,具有显著的工艺复杂度。该产品装配集成度高,对压铸工艺的稳定性 、铸件内部组织的致密度以及后期精密机加工的尺寸公差均设定了严苛的技术标准。此次合作的达成是客户对公司制造能力、产品质 量和服务态度的高度认可。 本次定点不仅标志着双方商业合作的深度达成,更彰显了中国压铸企业在参与全球高端制造竞争中的优势,公司将以此为契机, 深化在高端制造领域的战略布局,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工艺升级,致力于在全球产业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跨越发展。 三、风险提示 1、客户的定点通知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双方后续的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 2、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下游客户相关车型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 户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构成一定影响,进而给公司的供货量带来不确定性;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 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因此,该定点通知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的影响均存 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预计2027年第三季度开始量产,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与客户的实时 沟通,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交付等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164b40b7-5084-4600-b373-39c7d6c67d1a.PDF ─────────┬──────────────────────────────────────────────── 2025-12-25 19:16│美利信(301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美利信(301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d486c20d-7b0e-4bc8-aa15-ad4cd668da0c.PDF ─────────┬──────────────────────────────────────────────── 2025-12-25 19:16│美利信(301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美利信(301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9b976aa-8635-4058-bcd4-9525735a26e4.PDF ─────────┬──────────────────────────────────────────────── 2025-12-05 17:18│美利信(30130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美 利信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 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51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549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个月内,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美利信控 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52 元/股,届时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 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 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美利信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579b79df-2fe0-4a91-a23e-d49e3f22e95e.PDF ─────────┬──────────────────────────────────────────────── 2025-12-04 20:17│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ea2d5113-aeca-414f-a1c8-ed14fcd33656.PDF ─────────┬──────────────────────────────────────────────── 2025-12-04 20:17│美利信(301307):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 定了《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1、股东回报规划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状况、股东回报、融资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及 未来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 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为保持公司股本规模与发展规模相适应,在满足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 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 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用,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会提交利润分 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会 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七、其他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如本规划制定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就上市公司分红条款进行修改且与本规划不尽相同的,公司 分红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调整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52dc04e-30be-4f8b-9b5e-c7825774bc81.PDF ─────────┬──────────────────────────────────────────────── 2025-12-04 20:17│美利信(301307):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美利信(301307):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1acb59bd-7323-4046-8778-d902a1d9a85b.PDF ─────────┬──────────────────────────────────────────────── 2025-12-04 20:16│美利信(301307):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 025年12月4日已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 同意注册,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cf5f67ff-1aa3-4710-8648-80546057075c.PDF ─────────┬──────────────────────────────────────────────── 2025-12-04 20:16│美利信(3013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美利信(3013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4078b08f-99d1-4287-b9e7-9d5a40be08a9.PDF ─────────┬──────────────────────────────────────────────── 2025-12-04 20:16│美利信(301307):美利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美利信(301307):美利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ad3edbe9-9763-41e9-a1c7-7c5f5bf7aaaa.PDF ─────────┬──────────────────────────────────────────────── 2025-12-04 20:16│美利信(30130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美利信(30130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a8f1141e-3c8b-4963-ba93-bfc1cbe7f0d3.PDF ─────────┬──────────────────────────────────────────────── 2025-12-04 20:16│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36066de-6b0a-49e0-aca2-857ee256d895.PDF ─────────┬──────────────────────────────────────────────── 2025-12-04 20:16│美利信(301307):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美利信(301307):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2bf0d8aa-fe79-4ce1-a72e-2ff220c4fdf8.PDF ─────────┬──────────────────────────────────────────────── 2025-12-04 20:15│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美利信(301307):美利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50c66233-8c0b-4622-9dcd-e28641c91316.PDF ─────────┬──────────────────────────────────────────────── 2025-12-04 20:15│美利信(30130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6dfc7e1a-4b20-48a8-8e2d-6140067d9b11.PDF ─────────┬──────────────────────────────────────────────── 2025-12-04 20:14│美利信(3013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2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5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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