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8 江波龙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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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02 │江波龙(3013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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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 │江波龙(301308):中信建投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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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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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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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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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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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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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 │江波龙(3013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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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6 │江波龙(30130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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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5 │江波龙(301308):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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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02│江波龙(3013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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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9日、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工作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15,981,56
4股变更为 419,145,267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后《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
记通知书》,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598.156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914.5267万元。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5d012ca-0c9b-4085-a461-a8cc4276d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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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8│江波龙(301308):中信建投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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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江波龙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欢 联系电话:0755-23953863
保荐代表人姓名:俞鹏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 票
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市 不适用
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不适用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 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
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ce36bffe-ade8-4f66-8e25-f62e99147e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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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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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46ca1daa-55e8-47b0-b287-a04c9b4fb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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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8│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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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0f92535b-f124-41e3-9187-d84c342ec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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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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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4322885a-a085-46bd-b461-cae48456aa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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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江波龙(30130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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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2025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计提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计提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或转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088,045.08 4,774,389.42 3,229,169.73 4,633,264.77
存货跌价准备 235,856,314.73 194,347,362.18 273,354,622.27 156,849,054.64
合 计 238,944,359.81 199,121,751.60 276,583,792.00 161,482,319.41
二、单项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资产名称 存货
期末账面余额(元) 8,233,007,156.16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8,076,158,101.52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
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
2025年半年度计提金额(元) 194,347,362.18
计提原因 公司对本期末的各类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
及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评估金
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按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96,033,706.52 元,并相应的减少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025年半年度,由于 2024年末的部分应收账款已于 2025年半年度收回,因此转
回截至 2024 年年末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3,088,045.08元,同时计提并核销 2025年上半年期间应收账款 141,124.65元。公司 20
24年年末及2025年上半年期间计提的存货资产减值损失中的部分产品在2025年半年度期间实现了销售,因此公司转销了上述期间计提
的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了本期的营业成本,涉及转销金额 273,354,622.27元。
公司 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
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不涉嫌利润操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有利于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f886a4b9-f8c7-438c-8e9a-4c5a0f91f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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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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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78d3ef66-0076-4206-b407-5048db9e1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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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7│江波龙(3013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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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需求,为缩短应收账款
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第六十条“上市公司开展保理或者售后租回业务涉及出售应收账款或其他资产
的,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出售资产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
保理款;
2、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等;
3、业务期限(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业
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该单笔业务对应的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7、担保情况: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上述应收款项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
公司及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具体每笔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
负责人或具体保理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2、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分析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将缩短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
张需求,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a4f28dd-d628-400f-a464-0c8dd3495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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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36│江波龙(30130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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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适当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
事 9名。其中:蔡华波、王景阳、唐忠诚通过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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