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08 江波龙 更新日期:2025-11-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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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24 │江波龙(301308):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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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22 │江波龙(301308):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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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江波龙(301308):关于2025年1月-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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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江波龙(30130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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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8 │江波龙(30130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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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02 │江波龙(30130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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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50 │江波龙(301308):关于子公司地址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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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4 │江波龙(301308):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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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 │江波龙(301308):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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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 │江波龙(3013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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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24│江波龙(301308):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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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0a8530a-712a-41a6-9c1d-ea08907e5f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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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20:22│江波龙(301308):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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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68efcaf-efa0-44a4-b802-89c9e14f1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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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江波龙(301308):关于2025年1月-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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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
提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至2025年 9月 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计提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2025年 1月-9月 2025年 1月-9月 期末账面余额
增加计提 减少(转回或转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088,045.08 5,810,880.00 3,228,122.91 5,670,802.17
存货跌价准备 235,856,314.73 283,513,339.60 367,648,724.16 151,720,930.17
合 计 238,944,359.81 289,324,219.60 370,876,847.07 157,391,732.34
二、单项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资产名称 存货
期末账面余额(元) 8,668,593,580.59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8,516,872,650.42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
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
2025年 1月-9月计提金额(元) 283,513,339.60
计提原因 公司对本期末的各类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
及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评估
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参见本公告“二、单项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的内容。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含转回)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 2025年 1 月-9 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86,236,174.52 元
,并相应的减少公司 2025 年 1月-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由于 2024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因此转回 2024年年
末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3,088,045.08元,同时计提并核销 2025年 1月-9 月应收账款 140,077.83 元。公司 2024 年年末及 2025
年 1月-9 月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中的部分产品在 2025年 1月-9月实现了销售,因此公司转销了上述期间计提的部分存货跌价准
备并相应冲减了 2025年 1月-9月的营业成本,涉及转销金额 367,648,724.16元。
公司 2025年 1月-9月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
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不涉嫌利润操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有利于进一
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f1d28e9-dc8f-41db-8e5e-f34d8d6e8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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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江波龙(30130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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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c797968-6cf3-407d-ba68-ce94e5f71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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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8│江波龙(30130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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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波龙,证券代码:301308)于 2025年
10 月 24日、10 月 2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询证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华波先生,实际控制人蔡丽江女士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公司相关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不存在泄露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
后续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f82d982-0245-4dff-8fee-3019f144d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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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02│江波龙(30130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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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55.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38,14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人民币 125,966,018.87元及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7,166,240.32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5,007,740.81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2年 7月 29日已将扣除剩余未
支付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3,843,377.36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2,214,296,622.64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2,338,140,000.00 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5,966,018.8
7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7,166,240.32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 10,072,500.00元,律师费人民币 9,
996,817.63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4,103,773.58 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 2,993,149.11 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2,185,007,740.81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
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50056_H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
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增设了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数字技术有限
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及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6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江波
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 2025 年 6 月 27日披露的《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上海江波龙 浦发银行上海 965800788016000 本次注销
数字技术有 自贸试验区新 00775
限公司 片区分行
2 上海慧忆半 浦发银行上海 965800788016000 本次注销
导体有限公 自贸试验区新 01104
司 片区分行
3 上海江波龙 浦发银行上海 965800788014000 本次注销
存储技术有 自贸试验区新 00784
限公司 片区分行
鉴于募投项目“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 “收购 SMART Brazil81%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办理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已将
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279f43e-f8ca-4a2b-8c49-193284a86b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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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50│江波龙(301308):关于子公司地址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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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关于子公司地址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c439244-597f-4a22-93cb-7c7497ddc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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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4│江波龙(301308):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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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e9602fc8-b08b-4305-847f-7cdda673a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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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江波龙(301308):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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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关于董事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dec897fa-afd9-4bb5-9f6a-485546e1c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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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21:16│江波龙(3013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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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波龙
股票代码:301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雄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号——<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
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江波龙、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董事李志雄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5 年 9月 2日—2025 年 9月 17日,公司董事李
志雄 通过 集中竞 价方式 累计 减持公 司股份
2,142,804股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董事李志雄
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99998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李志雄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2623************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2025 年 8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5 年 9月 2日至 2025 年 12 月 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4,191,4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
相应处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
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
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1121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4%,权益变动比例为-0.51123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股数 变动
名称 种类 (股) 比例
李志雄 A 股 集中竞价交 2025年 9月 2日至 -2,142,804 -0.511232%
易方式减持 2025年 9月 17日
二、本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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