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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09(万得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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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09 万得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4 17:08 │万得凯(3013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建)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楚龙)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建)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连之伟)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连之伟)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 │ │公告 │ ├─────────┼──────────────────────────────────────────────┤ │2025-11-24 17:07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楚龙) │ └─────────┴──────────────────────────────────────────────┘ ─────────┬──────────────────────────────────────────────── 2025-11-24 17:08│万得凯(3013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万得凯(3013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b5f015c8-00fe-4378-8c81-508fad91bf90.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本次董事会换届的同时,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董事会构成(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 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 事 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钟兴富先生、陈方仁先生、陈金勇先生、陈礼宏先生、韩玲丽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建先生、陈楚龙先生、连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朱建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张长征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各专 门委员会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长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9%; 通过持有台州协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87%,不存在应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良彬先生、周红锵女士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黄良彬先生、周红锵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b8d61d37-4ebb-4405-bcc1-86a88fa7f1b3.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建) ─────────┴────────────────────────────────────────────────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7dac49aa-889a-4300-9223-f8bf240037d5.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楚龙) ─────────┴────────────────────────────────────────────────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楚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c74bdba-e2c7-483f-834c-e939a0f81497.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建) ─────────┴────────────────────────────────────────────────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ad0a0faa-da6e-44dc-9589-b2aa6e97c64b.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连之伟) ─────────┴────────────────────────────────────────────────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连之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e65d936d-4bf3-4a28-8885-12a96bf91ea1.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万得凯(301309):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6d830234-e914-454c-8ed5-b78c8fa58354.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连之伟) ─────────┴────────────────────────────────────────────────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连之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c0c9cd77-3a42-4099-b386-a805e4aff8cb.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万得凯(30130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bf3b271-a080-496c-a5d1-fe60e6b6db72.PDF ─────────┬──────────────────────────────────────────────── 2025-11-24 17:07│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楚龙) ─────────┴──────────────────────────────────────────────── 万得凯(3013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楚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0ae484ff-aa77-44e6-a47b-ca96fd174945.PDF ─────────┬──────────────────────────────────────────────── 2025-11-24 17:06│万得凯(30130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得凯(30130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fec061b-e5d9-4c56-9908-f2e3c1a38c2d.PDF ─────────┬──────────────────────────────────────────────── 2025-11-24 17:05│万得凯(30130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芳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 材料,认为:本次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9eb54ab-b70f-4ceb-bf4f-d779661449ca.PDF ─────────┬──────────────────────────────────────────────── 2025-11-24 17:04│万得凯(30130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万得凯(30130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a5b56e4c-31c1-41cf-8861-529088a6fffc.PDF ─────────┬──────────────────────────────────────────────── 2025-11-24 17:04│万得凯(301309):财务管理制度 ─────────┴──────────────────────────────────────────────── 万得凯(301309):财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6a6ed27-27a9-48f0-96d0-0353e52e5c78.PDF ─────────┬──────────────────────────────────────────────── 2025-11-24 17:04│万得凯(30130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万得凯(30130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21fea149-94ab-4045-8b54-c9e13754e6f4.PDF ─────────┬──────────────────────────────────────────────── 2025-11-24 17:04│万得凯(301309):累积投票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 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 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 人选。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第九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十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十一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十二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三条 股东会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 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累积投票方式及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说明,以确保股东 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第十四条 采取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逐项进行,累积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具体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 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五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应选举董事的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 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核对并作出相应更正。 第十六条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与方式: 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者全部集中投向任何一董事候选人 ,但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股东投票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栏中,注明其投向该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时只投同意票,不投反对 票和弃权票; 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 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 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七条 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位于该次应选董事人数(含本数)之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 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八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但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已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第十九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且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 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二十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 的,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 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 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二十一条 现场表决完毕后,由现场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现场得票情况。取得现场与网 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公告每个董事候选人的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得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少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若股东会选举过程中出现本制度未列出的情况,则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则按出席股东会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形成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冲突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 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f9999cee-495d-4329-8d05-1564e5d4507a.PDF ─────────┬──────────────────────────────────────────────── 2025-11-24 17:04│万得凯(30130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万得凯(30130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c73b2466-b3da-4740-b66d-0ce7d6a49305.PDF ─────────┬──────────────────────────────────────────────── 2025-11-24 17:04│万得凯(30130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万得凯流体设 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 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年度工作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说明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 交董事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 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情况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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