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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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5:42 │鑫宏业(301310):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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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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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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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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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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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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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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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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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 │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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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22 │鑫宏业(301310):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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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5:42│鑫宏业(301310):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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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光”)于
近日收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江苏华光在项目名称为“(海阳核电 3、4号机组(HYS)、三门核
电 3、4号机组(SMS)、广东廉江 1、2号机组(LJG)、广东陆丰核电 1、2 号机组(AFG)BOP 电缆及常规岛电缆(EW00)采购项目/
ZBW-GW-2024-0491,标段 2-海阳二期核岛 BOP、常规岛及常规岛 BOP(NIBOP,CI,CIBOP)电缆包)”的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海阳核电 3、4号机组(HYS)、三门核电 3、4号机组(SMS)、广东廉江 1、2号机组(LJG)、广东陆丰核电
1、2号机组(AFG)BOP 电缆及常规岛电缆(EW00)采购项目/ZBW-GW-2024-0491,标段 2-海阳二期核岛 BOP、常规岛及常规岛 BOP(N
IBOP,CI,CIBOP)电缆包)
2. 招标方: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 中标人: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4. 中标金额合计:5,618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 交易对手方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颜岩
3. 注册资本:168,360万元
4.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29 号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核工程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试销;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翻译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 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
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中标项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产品供货时间等根据项目实际
执行进展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26a078b4-44d5-4eee-b8ce-2ea299125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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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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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49a03f1f-8203-4d54-8057-d424a98a7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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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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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05b713a3-fe54-4b4b-8bb6-6ff771d29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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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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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66d267ce-d6ef-44b1-ad92-4c04c7480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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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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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月 20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23日上午 8:45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
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设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1月 23日,并同意以 16.48元/股的价格向 5名激励对象授予 28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杨畅伟为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配偶,关联监事陈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9df193ea-ece2-4fbe-92e6-c59caead0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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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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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月 20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人,实
际到会董事 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年 01月 23 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 16.48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5名激励对象 28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及2024年9月12日实施完毕。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及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3.99元/股调整为 16.48 元/股,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数量由 1,200,000股调整为 1,68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数量由 1,000,000股调整为 1,400,000 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数量由 200,000股调整为280,000 股,共计 1,680,000 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09013d9d-c5f4-405b-810c-ac9a378f6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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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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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6e34a696-3779-4123-8f4f-bfa2ec321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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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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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efa6e760-e00f-494f-ac4c-240dc999a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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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8│鑫宏业(3013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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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股) 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名) 28.00 16.67% 0.21%
合计 28.00 16.67% 0.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赵树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 陈志飞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 程襄东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 曹博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 杨畅伟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45b8affd-191d-4fff-a441-6fbcea4aa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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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22│鑫宏业(301310):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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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计划自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078,1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出具的《关于所持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
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本次减持计划已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泷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3,769,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
名称 (元/股)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祥禾 集中竞价 2024/10/14-2025/1/10 23.54-29.00 1,353,500 1.00%
涌原 大宗交易 2024/11/20-2025/1/10 24.68-29.71 2,011,000 1.48%
上海 集中竞价 2024/10/14-2025/1/10 23.53-29.00 138,900 0.10%
泷新 大宗交易 2024/11/20-2025/1/10 27.49-28.67 265,600 0.20%
合计 3,769,000 2.77%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祥禾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7,078,960 5.21% 3,714,460 2.73%
涌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78,960 5.21% 3,714,460 2.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上海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786,520 0.58% 382,020 0.28%
泷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6,520 0.58% 382,020 0.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
3、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祥禾涌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泷新出具的《关于所持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967f789c-7d0f-4928-99ff-efd32ce2c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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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5:42│鑫宏业(301310):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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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光”)于
近日收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江苏华光在项目名称为“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安全壳外动力和控制电
缆采购(二次)”的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 1、2号机组工程安全壳外动力和控制电缆采购(二次)
2. 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3. 中标人: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4. 中标金额合计:86,687,800.00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 交易对手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3.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5.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
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
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 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
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中标项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产品供货时间等根据项目实际
执行进展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b15bca4d-b7f0-4380-866f-1165cf848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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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5:42│鑫宏业(301310):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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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光”)于
近日收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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