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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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6:54 │鑫宏业(30131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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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00:00 │鑫宏业(30131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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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7 │鑫宏业(3013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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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6 │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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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5 │鑫宏业(301310):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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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4 │鑫宏业(3013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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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4 │鑫宏业(3013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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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4 │鑫宏业(3013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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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4 │鑫宏业(30131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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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4 │鑫宏业(301310):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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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6:54│鑫宏业(30131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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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0.00 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
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
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0.0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49.65 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5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43,5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 135,938,040 股的0.4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9.3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1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46,35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本为基数,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4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全部存放于公
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实施前 实施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 86,310,280 63.49% 86,853,780 63.89%
份
无限售条件股 49,627,760 36.51% 49,084,260 36.11%
份
股份总数 135,938,040 100.00% 135,938,040 100.00%
注:1、上述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
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授予,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
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1f2abb21-bb5e-441c-bdef-0ed67d2f8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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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00:00│鑫宏业(30131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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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
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鑫宏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26,300.00 26,300.00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3,300.00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4,600.00 44,6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
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
产品且不为非保本型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
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鑫宏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鑫宏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鑫宏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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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7│鑫宏业(3013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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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53f90ab8-e33b-47bb-ac0a-e2fa98dc3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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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6│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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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月 30日以书面及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杨宇伟、黄亮、陈明清、宋起超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下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1.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5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8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9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1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修订后相关制度全文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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