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3 凡拓数创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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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20:26 │凡拓数创(30131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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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5 │凡拓数创(30131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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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4 │凡拓数创(30131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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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2 │凡拓数创(30131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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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1 │凡拓数创(30131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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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7:06 │凡拓数创(3013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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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6 │凡拓数创(301313):中信建投关于凡拓数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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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6 │凡拓数创(3013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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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6 │凡拓数创(30131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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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6 │凡拓数创(30131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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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20:26│凡拓数创(301313):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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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股份 1,611,000 股的董事张昱先生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71%)、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 股的董事柯茂旭先生(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59%)、持有公司股
份 676,2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536%)的副总经理刘晓东先生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2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2368%)的副总经理刘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669%(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柯茂旭 董事 1,611,000 1.5571%
2 张昱 董事、财务总监 720,000 0.6959%
3 刘晓东 副总经理 676,272 0.6536%
4 刘斌 副总经理 245,000 0.2368%
合计 3,252,272 3.1435%
注 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注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柯茂旭 400,000 0.3866%
2 张昱 180,000 0.1740%
3 刘晓东 90,000 0.0870%
4 刘斌 20,000 0.0193%
合计 690,000 0.6669%
注 1: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注 2: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5年 1月 13日至 2025年 4月 11日(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张昱先生、柯茂旭先生的减持价格在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基础上(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刘斌先生、刘晓东先生的减持
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
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张昱先生、柯茂旭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股份锁定和减持情况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3 年 3月 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
动延长至少 6个月。
4、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
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
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刘晓东先生、刘斌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
公司自 2022年 9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故张昱先生及柯茂旭先生无需延长股票锁定期,首发前限售股东均已于 2023 年10月 9日解除限售,上
述股东满足减持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后续将继续严
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昱先生、柯茂旭先生、刘斌先生、刘晓东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6e2c487f-62bc-4ffc-9db0-4e41ff5f3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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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5│凡拓数创(30131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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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
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共 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和了解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后,认为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e19ad70-0290-4bc1-92a0-298177740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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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4│凡拓数创(30131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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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30131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92e1481-301d-467b-a056-f06f8c762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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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2│凡拓数创(30131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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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30131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1d24ae7-03e5-4738-b71d-fab81b014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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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1│凡拓数创(30131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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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
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穗颖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和了解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后,认为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d84fccb-fc72-428a-9e7f-ddfee0a4b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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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7:06│凡拓数创(3013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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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3013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6b7400af-bf27-4b6c-b33b-914864ab6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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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6│凡拓数创(301313):中信建投关于凡拓数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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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凡拓数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凡拓数创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306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2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645,980,85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90,079,862.6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0,987.36 元。2022 年 9
月 26 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80,422,956.50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
,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拟投入募 截至 2024 截至 2024
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集资金金 年 6 月 30 年 6 月 30
总额 额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资进度
入金额
1 数字创意制作基 11,858.66 442.00 442.00 442.00 100.00%
地项目
2 总部数字创意制 - 18,701.00 18,701.00 9,378.75 50.15%
作基地项目
3 数字创意研发中 5,504.91 5,504.91 5,504.91 3,464.85 62.94%
心升级项目
4 营销网络升级及 7,626.90 7,626.90 7,626.90 5,064.31 66.40%
数字展示中心建
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126.82 101.27%
合计 34,990.47 42,274.81 42,274.81 28,476.73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追加投入,变更后的募投
项目名称为“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 11,858.66 万元,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追
加投入后,项目投资金额为 18,701 万元,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7,284.34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7,284.34 万元)。
注 3: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 2025年 4月 30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因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场所建设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建及竣
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总
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公司
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基于保证项目质量的考
量,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基于保证项目质量的考量,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
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凡拓数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7d6b2e05-2951-4e2d-9b5e-e3f02e47f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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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06│凡拓数创(3013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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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凡拓数创”)于2024年 9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的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9 月 29 日调整为 2025 年 4月 3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
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30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5.25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645,980,85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90,079,86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0,987.36 元。2022年 9月 26
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80,422,956.50 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6 日,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号),对公司
截至 2022 年 9月 26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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