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5 威士顿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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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54 │威士顿(301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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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54 │威士顿(301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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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5 │威士顿(301315):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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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5 │威士顿(30131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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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 │威士顿(3013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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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 │威士顿(30131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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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 │威士顿(30131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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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 │威士顿(301315):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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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 │威士顿(30131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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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 │威士顿(30131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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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54│威士顿(301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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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顿(301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13388677-6e7a-4b1e-91da-96127e14b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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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54│威士顿(301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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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8月 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11日9:15至 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 666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 1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殷军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 9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16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99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99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 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6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9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9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7%。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4%;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3%。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1.04《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2%;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4%;反对 38,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2%;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5%;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5,1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姚磊、卢昶宪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姚磊、卢昶宪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63f24dcb-0c8c-4767-926d-beb09bd258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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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5│威士顿(301315):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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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顿(301315):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a27842c1-faa3-42e3-a388-bdff8343b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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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5│威士顿(30131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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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
通讯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现任监事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
<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
关制度将相应予以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
<公司章程>及若干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结合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以及实施方式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质量追溯与分析系统优化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备案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6824da0f-eacb-4528-98ab-73e696a24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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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威士顿(3013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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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 666 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 1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 √
案》(需逐项表决)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4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 √
表决)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00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将就
议案 1.04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 9:30 至 11:30 及 14:00 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DBO@wsdinfo.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 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 666 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 16 楼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
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
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
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
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
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4:15 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
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张勤
联系电话:021-65757700
传真:021-65759880
电子邮件:DBO@wsdinfo.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之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6fb34b51-8ba8-465a-b6f3-956364e54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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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威士顿(30131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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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顿(30131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ed46c6dd-b7fc-4a30-8b6b-17bb2f5ea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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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4│威士顿(30131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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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 司
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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