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6 慧博云通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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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27 │慧博云通(30131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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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47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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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
│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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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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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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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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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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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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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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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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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27│慧博云通(30131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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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
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
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 32,32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5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 2幢 33层投资者关系部
咨询联系人:周强
咨询电话:0571-85376396
传真电话:0571-85376396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d2d3df17-0a74-4603-be30-1201a0308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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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4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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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
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
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
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
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6a19777-43f8-4adc-bb32-f526cd145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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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
│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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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慧博云通,证券代码:301316)将于 2025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慧博云通,证券代码:301316)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
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即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8)。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慧博云通,证券代码:301316)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
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0a0343df-c751-45a6-8044-21396d8451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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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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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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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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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73dc4549-3e6b-403d-9656-6038589c7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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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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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346f1d1-8652-4218-87ac-f9d045ce1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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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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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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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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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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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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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德计算”)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
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
和披露。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余浩,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d287c55e-e02a-445b-973c-a5e8669d1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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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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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德计算”)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
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在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十二个月内,股东大会再次或者多次作出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决议的,应
当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
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e827e2d1-0c40-4f2a-bb40-291075c2e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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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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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德计算”)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1、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
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3、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停牌进展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0 号)。
4、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5、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
件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
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31c0b6e1-ebeb-454f-9c24-3c5801533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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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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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
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
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
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是一家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计算产品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核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信息技术设备的
分销,产品条线包括服务器、终端整机等。标的公司注重研发创新,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
东省自主安全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资质,持有百余项知识产权。标的公司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生产
涵盖服务器、存储、台式机、工控机、IOT、网络等算力产品和方案,引领服务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为新基建、信创、东数西算和
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算力底座。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研发创新体系,业绩成长性良好,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归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或者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
综上,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处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鼓励范围内,且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上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20.2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a6c9d25e-b568-4ee5-837e-3c5f82e1f4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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