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6 慧博云通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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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6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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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5:50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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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56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6-03 16:28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6 18:54 │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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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 │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52 │慧博云通(30131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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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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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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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 │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5年度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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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6│慧博云通(30131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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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 399,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404,000,000 股的 0.10%,涉及激励对象 79
人,回购价格为 12.4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 5,042,699.66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后
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4,000,000股减少至 403,601,000股。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79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近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异议。2025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3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名激励
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99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13日,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为2025年3月21日。
(六)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65元/股调整为12.57元/股。
(七)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前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7元/股调整为12.47元/股,并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90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八)2026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激励计划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
司拟对上述7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4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本激励计划及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2025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7元/股调整为12.47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5,042,699.66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6BJAA3B057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000,000股减少至403,601,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52,623 3.16 -399,000 12,353,623 3.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1,247,377 96.84 - 391,247,377 96.94
三、总股本 404,000,000 100.00 -399,000 403,601,000 100.00
注1:本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股份明细表;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8920ba8-03b2-44a9-b0f0-7c61b04da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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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5:5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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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慧博创展”)的函告,获悉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第一大股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慧博创展 是 800,000 1.33 0.20 2025年 10月 2026年 7月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
22日 3日 担保有限公司
合计 - 800,000 1.33 0.20 - - -
二、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 押
致行动人
慧博 是 800,000 1.33 0.20 否,无限 否 2026年 7 办理解 深圳市高新 经营
创展 售流通 月 3日 除质押 投融资担保 需要
股 登记手 有限公司
续之日
合计 - 800,000 1.33 0.20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 (%)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
量(股) (%)
深圳申晖 85,500,000 21.16 38,790,000 45.37 9.60 - - - -
控股有限
公司
慧博创展 60,000,000 14.85 25,000,000 41.67 6.19 - - - -
余浩 11,683,497 2.89 - - - - - - -
合计 157,183,497 38.91 63,790,000 40.58 15.79 - - -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注2:上述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及慧博创展质押的股份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
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d44a1128-c635-447b-ae08-269f13234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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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56│慧博云通(3013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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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晖控股”)的
函告,获悉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 押
致行动人
申晖 是 3,000,000 3.51 0.74 否,无限 否 2026年 6 办理解 厦门国际银 经营
控股 售流通 月 18日 除质押 行股份有限 需要
股 登记手 公司珠海分
续之日 行
合计 - 3,000,000 3.51 0.74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 (%)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
量(股) (%)
申晖控股 85,500,000 21.16 38,790,000 45.37 9.60 - - - -
舟山慧博 60,000,000 14.85 25,000,000 41.67 6.19 - - - -
创展创业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余浩 11,683,497 2.89 - - - - - - -
合计 157,183,497 38.91 63,790,000 40.58 15.79 - - -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注2:上述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申晖控股及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股份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
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
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77b29b8-6929-4bac-bc33-3a87595a4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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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28│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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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慧博创展”)的函告,获悉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第一大股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慧博创展 是 1,000,000 1.67 0.25 2025年 11月 2026年 6月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
21日 2日 担保有限公司
合计 - 1,000,000 1.67 0.25 - - -
二、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 押
致行动人
慧博 是 1,000,000 1.67 0.25 否,无限 否 2026年 6 办理解 深圳市高新 经营
创展 售流通 月 2日 除质押 投融资担保 需要
股 登记手 有限公司
续之日
合计 - 1,000,000 1.67 0.25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 (%)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
量(股) (%)
深圳申晖 85,500,000 21.16 35,790,000 41.86 8.86 35,790,000 100 49,710,000 100
控股有限
公司
慧博创展 60,000,000 14.85 25,000,000 41.67 6.19 25,000,000 100 35,000,000 100
余浩 11,683,497 2.89 - - - - - 11,683,497 100
合计 157,183,497 38.91 60,790,000 38.67 15.05 60,790,000 100 96,393,497 100
注:本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及慧博创展质押的股份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
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00b993c-ff8e-4c2f-8d01-bcdceb177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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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54│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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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40,4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
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8 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2 08*****147 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996 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618 余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 2幢 33层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周强
咨询电话:0571-85376396
传真电话:0571-85376396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25b39a4-9f42-4ceb-9bda-1e9e8f72c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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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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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玉文先生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42,45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42,39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6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2,24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2,18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3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对 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07%;反对 6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4%;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3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1%;反对 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99%;反对 64,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4%;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3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87%;反对 65,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27%;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02%;反对 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9%;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02%;反对 67,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9%;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9%。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3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2%;反对 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弃权 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4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15%;反对 63,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13%;弃权 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3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0%;反对 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11%;反对 6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18%;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连奕昕、兰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ae23569-6693-44d3-9ea2-9c03adced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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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慧博云通(30131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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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65a67d1-96c2-4135-adff-e3fefe018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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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2│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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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由于本激励计划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7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9.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399,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3
99,000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邮政编码:311100;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571-85376396
(3)邮箱:ir@hydsoft.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98ba95a-ea00-4e31-9a08-0a1a8c25f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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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慧博云通(301316):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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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股东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易通达”)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和易通达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和易通达 集中竞价 2026年2月25日至2026 50.24 2,400,000 0.59
年5月14日
合计 - - 50.24 2,400,000 0.59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和易通达 合计持有股份 22,113,100 5.47 19,713,100 4.88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其中:无限售条 22,113,100 5.47 19,713,100 4.8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和易通达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和易通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和易通达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47a5d36-9fce-4b42-bdb9-b09e832e1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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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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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
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体以当天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ceec0d3-515c-4918-900f-13280d805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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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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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晖控股”)的
函告,获悉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申晖控股 是 4,000,000 4.68 0.99 2025年 10 2026年 4 深圳市高新投
月 29日 月 30 日 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
合计 - 4,000,000 4.68 0.9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押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
记数量 比例 (股)
(股) (%)
申晖控股 85,500,000 21.16 35,790,000 41.86 8.86 35,790,000 100 49,710,000 100
舟山慧博创展 60,000,000 14.85 25,000,000 41.67 6.19 25,000,000 100 35,000,000 100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余浩 11,683,497 2.89 - - - - - 11,683,497 100
合计 157,183,497 38.91 60,790,000 38.67 15.05 60,790,000 100 96,393,497 100
三、其他说明
申晖控股及慧博创展质押的股份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cbfdc64-dd8a-42ca-b42c-21f9a5e12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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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8│慧博云通(3013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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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2c5272e-f4be-4920-8198-ec754f8c4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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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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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7f29dfd-936d-4759-95d0-742776485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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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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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adc7dd-ae5b-44d2-9706-c8b739a15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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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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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104988e-3844-43a3-8d70-645d9924d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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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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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10bf591-6972-4364-a71a-a2fccdee1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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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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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a6f84e2-0637-48e6-8b21-f838dd0bb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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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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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a338987-f282-41ab-a811-7948c7913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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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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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de88a45-443b-4752-837e-6043298d8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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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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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57 名交
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65.47%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余浩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评估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相较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披露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本次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修订情况
目录 根据内容更新情况更新目录
释义 补充和更新相关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1、补充披露加期评估相关内容;
2、更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更新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重大风险提示 更新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章节 修订情况
数据等相关内容;
2、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标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及核心
技术情况;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 1、补充披露加期评估相关内容;
本情况 2、结合标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收益法评估
各参数预测的合理性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
分析;
3、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备考审阅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根据基准日变化,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
易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更新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 更新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办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aa28ee3-944a-4e24-819a-7f8ce439b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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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易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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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慧博云通
股票代码:30131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号西楼 A1019-8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慧博云通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慧博云通、公司、上市公司 指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易通达 指 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019-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玉文
出资额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39769177J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5年4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合伙人结构 张燕鹏(27.92%);JUO LIU(26.86%);孙玉文(25.53%);熊锐(19.6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孙玉文 执行事务 男 中国 中国 否 副董事长
合伙人 首席执行官
执行总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
6-00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以集中竞价
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具体内容请详见上述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相应的报告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22,113,1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1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4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从5.47%下降至5.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和易通达 集中竞价 2026年2月25日至 48.01 1,913,200 0.47%
2026年4月29日
合计 - - 48.01 1,913,200 0.47%
上述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和易通达 合计持有股份 22,113,100 5.47 20,199,900 5.00
其中:无限售条 22,113,100 5.47 20,199,900 5.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玉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94e8f56-d98e-4ca3-b975-51ff076ee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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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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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
通知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德计算”或“标的公司”)65.47%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基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2025年12月31日,同时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编制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浩
先生、孙玉文先生、岳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
0Z3815号);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7180号)。
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的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
具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股权涉及的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沪评字[2026]第63号)。
公司拟将前述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浩
先生、孙玉文先生、岳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五)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fdbe99-620f-404c-9a7e-f91d1fe5c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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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慧博云通(30131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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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晖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博创展”)的函告,获悉申晖控股及慧博创展将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一致行动人 (%) (%) 押
申晖 是 5,730,000 6.70 1.42 否,无限 否 2026年 4 办理解除 山东省国际 经营
控股 售流通 月 28日 质押登记 信托股份有 需要
股 手续之日 限公司
慧博 是 5,560,000 9.27 1.38 否,无限 否 2026年 4 办理解除 山东省国际 经营
创展 售流通 月 28日 质押登记 信托股份有 需要
股 手续之日 限公司
合计 - 11,290,000 7.76 2.79 - - - - - -
注:本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 (%)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
量(股) (%)
申晖控股 85,500,000 21.16 39,790,000 46.54 9.85 39,790,000 100 45,710,000 100
慧博创展 60,000,000 14.85 25,000,000 41.67 6.19 25,000,000 100 35,000,000 100
余浩 11,683,497 2.89 - - - - - 11,683,497 100
合计 157,183,497 38.91 64,790,000 41.22 16.04 64,790,000 100 92,393,497 100
注:本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申晖控股及慧博创展质押的股份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94ef744-188c-4785-bd8e-af9c29823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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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慧博云通(30131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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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云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4.50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
度生效后,公司前次已审议但尚未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
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4.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4.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4d1689-1219-4dfd-bb34-6e179be65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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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慧博云通(30131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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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
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
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软硬一体,构筑全栈生态
上市公司作为综合数智技术服务提供商,重点发展TMT、金融两大行业,深耕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三大核心技术领域,
通过数字化技术全方位赋能客户业务发展。凭借多年的行业深耕与全栈技术能力的积累,可为全球客户提供涵盖软件技术服务、专业
技术服务、产品与解决方案在内的全生命周期信息技术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交付体系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并推动自身业
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宝德计算机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计算”)65.47%股份,宝德计算是中国先进的计算产品方案提供商,作为华为公司鲲鹏整机优选级伙伴
和昇腾部件优选级伙伴,在鲲鹏系列、昇腾系列服务器领域的市场份额均位居前列,深度融入华为公司算力生态。
双方软硬优势互补,可高效落地高价值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在大数据、云计算、AI模型开发及行业场景化应用方面有深厚技术
积累,能为各行业提供全周期信息技术服务;宝德计算具备服务器从板卡到整机的自主研发能力,且在AI、云计算等领域有相关算力
产品和解决方案。未来,双方可在AI场景下联合打造大模型一体机等“开箱即用”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并针对万卡级AI算力集群痛点
开展软硬件协同攻关。公司将以深度行业理解牵引硬件产品迭代升级,深度参与固件开发、场景化测试和产品共创,持续提升在系统
级算力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形成“算力+算法+场景应用”的全栈闭环生态,推动公司由软件技术服务向软硬一体化全栈方案提供商
升级,实现对客户需求的软硬件综合解决方案交付能力,围绕客户需求发展智能体等创新产品,形成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优势,有效突
破单一供应商局限,构建“软件定义硬件需求、硬件支撑软件落地”的技术体系。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和
产品服务方面的技术专长,以软件技术赋能硬件底座,通过双方技术资源的共享与协同,提升产品交付能力与质量,为客户提供更高
效、更稳定、更具竞争力的国产化算力综合解决方案。同时,通过对宝德计算的收购与整合,公司主营业务将延伸至服务器生产制造
领域,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蓄力全栈智能,深耕信创生态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驱动业务持续增长的核心引擎,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公司紧密围绕软件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产
品与解决方案三大板块,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技术与产业的融合。
在软件技术服务领域,公司着力提升数字化与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提高代码交付质量与研发效率,巩固在金融
、互联网、通信等高科技行业的服务优势;在专业技术服务领域,尤其是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方面,公司将积极引入自动化测试与智能
分析技术,不断迭代测试工具与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提升测试的精准度与覆盖面,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日益严苛的要求;
在产品与解决方案领域,大力业务的创新升级,深入挖掘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自然语言处理(NLP)等前沿技术在垂直行业的
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涉及AI应用及大模型智能体相关软件产品的开发服务和解决方案,赋能客户在智能客服、代码辅助生成、知识
库构建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在信创业务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整合宝德计算在服务器行业的优势产品与技术积累
,结合自身在云计算、AI模型优化、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上的技术积累,共同构建“软硬一体化”的底层能力,并基于服务器的国产化
、差异化和软件自主研发,形成“算力基建+算法赋能+场景应用”的全栈闭环。此外,上市公司与宝德计算立足国产自主可控技术,
将联合国产芯片厂商、操作系统厂商、中间件厂商、应用软件厂商等各类软硬件资源,共同打造“开箱即用”的全栈解决方案,为国
产软硬件协同创新提供可复制的实践范式,助力打造安全、自主可控、全面适配的国产信创生态。
未来,上市公司将依托自身在大数据、云计算、AI模型开发及行业场景化应用方面的能力沉淀,结合宝德计算从板卡到整机系统
的自主研发实力,组建研发团队着力开发软硬一体智能化场景解决方案,通过研发经验及研发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整体研发效率,进
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深化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
制度文件,充分发挥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进行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以及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进行专业把关的
作用,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清晰、运作规范。同时,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中小投
资者的权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提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能力,以提高经营效率和风险防范水平,切实保障股东长远利益。此外,公司将持续优化激励措施,通过更合理、高效的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等举措,提高公司管理效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规范信息披露流
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及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
全面地获取公司重大信息,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已建立成熟的投资者沟通机制
,通过各个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的联系,并充分利用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件、业绩说明会、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与投
资者展开交流,通过真诚沟通构建和谐关系,做好企业价值传递。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优化与投资者的长效沟通机制,进一步丰富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
动的广度和深度,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市场信心。
五、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稳定分红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在持续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价
值获得感,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切实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的同
时积极回馈股东,让投资者享受企业发展成果,先后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度权益分派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其现金分红
金额(含税)分别为3,200.08万元、3,200.08万元、3,232.00万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5
.78%、38.81%、49.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拟现金分红4,040.00万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31%。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
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投资者。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2b243b-40b0-4df7-b726-8d959905b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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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慧博云通(301316):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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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慧博云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世静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玉龙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已于 2024年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 月 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募集资金监管、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
为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和社
会责任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欺诈发行回购 是 不适用
新股、赔偿损失承诺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合规风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持股真实性及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劳动用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租赁房屋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银行转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税务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股东适格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整改情况 期内慧博云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deaacd-1ac0-4848-b8b6-e76308da8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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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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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7212 号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
云通科技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慧博云通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慧博云通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慧
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
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投资
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
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的设计和运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报表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 100万的,则认
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100万但小于 500万的,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500万的,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能及时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人员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产生一般影响或造成轻微损失的控制缺陷。(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余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1b0769-f244-4c09-9616-9125d8896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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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慧博云通(301316):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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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e27223-653a-4fbf-98cc-c4705b97c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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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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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ee86a8-c6d4-4027-9559-bc72a14d0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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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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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
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
为准。上述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
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公司拟授权首席执行官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
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b8a642-0757-44ce-b72a-e532c1cd3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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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0│慧博云通(30131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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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百硕同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硕同兴”)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其向银行和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
效后,公司前次已审议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
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
度有效期一致。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百硕同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08-21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 603号楼 8层 907
法定代表人 周宝国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
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电子
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进出口代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
慧博云通科技股 4,150.03 51.88
份有限公司
蔡明华 669.73 8.37
北京文景浩成投 660.00 8.25
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北京百兴同创科 593.25 7.42
技中心(有限合
伙)
樊星宇 500.00 6.25
北京瞪羚科创企 427.00 5.34
业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李春 400.00 5.00
北京汉鼎创新资 250.00 3.13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吴文凯 175.00 2.19
刘天舒 90.00 1.13
陈洁松 60.00 0.75
李向上 25.00 0.3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年12月31日/2 22,206.69 12,482.89 31,625.8 -1,532.2
025 5 8
年度
(合并/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2 27,341.26 13,944.67 28,041.4 1,397.36
024 1
年度
(合并/经审计)
注 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百硕同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注 2:本表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能
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虽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是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
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7%。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17.94万元(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1%。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6305a8-2f45-49f7-b8a2-bf6949d28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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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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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5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 非累积投票提 √
确定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案
5.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 √
的议案》 案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
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注2:提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注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
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三)登记地点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1100
电话号码:0571-85376396
传真号码:0571-85376396
电子邮箱:ir@hydsoft.com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fe202c-5f12-44fc-b989-c4cfb736d6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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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慧博云通(30131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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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
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
(一)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第十条执行。
(二)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三)除上述两项情形之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
(二)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原则:薪酬发放应考虑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6d6801-c909-4507-904e-b8f65213b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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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HUI KE LI(李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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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HUI KE LI(李惠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683b05-3f1d-46a4-b152-13e2b90f4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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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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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丛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8e815d-34a9-4cd0-98a8-f0adffbc3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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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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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25fc82-8958-43a3-ac72-bfa0a1d9e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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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9│慧博云通(301316):《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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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6ca5de-a079-4f8e-9ee2-ef3ec1a65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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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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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具备业务资格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申请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次已审议但尚未使用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自动失效),在上述时间期
限内循环使用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每笔保理业务金额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上述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
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
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业务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保理额度
在上述时间期限内循环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2亿元(含),具体每笔保理业务金额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本次额度生效后,公
司前次已审议但尚未使用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自动失效)。
(五)保理方式
关于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否有追索权,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六)保理融资费率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
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
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
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有利于加强资金周转效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长稳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
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内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
金周转,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469f4f-9726-4ff0-8f65-4427af579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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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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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792,255.79 元,其中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32,971,186.8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3,297,118.68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7,070,630.81 元,母公司报表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7,083,446.6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7,083,446.68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结合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的发展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4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0,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31%,20
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0,400,000 32,320,000 32,000,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7,792,255.79 65,587,591.66 82,453,374.4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5,471,750.62 115,414,165.19 94,169,230.55
营业收入(元) 2,245,083,530.99 1,743,010,353.52 1,358,593,404.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7,070,630.8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7,083,446.6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4,720,8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1,944,407.2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4,720,8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5,055,146.3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4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
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c07e80-bcb8-44df-ac80-6c26429d6d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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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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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
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275460-f80c-4b4e-b3c8-917632dc8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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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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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12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致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事务所对
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
部控制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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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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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慧
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投资
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的
设计和运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报表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 100万的,则认
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100万但小于 500万的,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500万的,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能及时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人员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产生一般影响或造成轻微损失的控制缺陷。(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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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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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9310f6-663c-488f-9d37-c56fe3393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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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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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国华、王丛虎、HUI KE LI(李惠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国华、王丛虎、HUI KE LI(李惠科)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95943c-24ff-4926-a3d7-1c4125c91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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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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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
修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0,4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03,601,000
元。 元。
2 原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 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大数据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
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
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 原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
官、执行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执行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秘书各1名,执行副总裁6-8名,由董 各1名,执行副总裁1-8名,由董事会
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4ec1ff-d79a-4443-8ccb-216d16b5ad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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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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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4,695.5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1,370.84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1.7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54.81
应收账款融资坏账准备 0.8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53.47
资产减值损失 3,324.71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565.06
商誉减值损失 2,758.45
项目 2025年计提金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0
合计 4,695.55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
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
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
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
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
的资产减值,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
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5 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4,695.5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f70141-3718-43f3-bde9-5eecea193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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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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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
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销售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外币资产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
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
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业绩的影响。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
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
元或等值外币。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与欧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三)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审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次已审议但尚未使用的
外汇套期保值额度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
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处
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
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风险可控,且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396e68-d15c-42c5-a976-f463e85c5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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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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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2025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
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余浩 董事长 现任 62.97
孙玉文 副董事长 现任 65.14
首席执行官
执行总裁
岳阳 董事 现任 108.40
执行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李国兴 董事 现任 -
钱国良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14.93
张国华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王丛虎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HUI KELI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李惠科)
肖云涛 执行副总裁 现任 91.27
刘彬 执行副总裁 现任 73.18
林建军 执行副总裁 现任 104.35
施炜 执行副总裁 现任 72.17
张燕鹏 执行副总裁 离任 70.19
何召向 执行副总裁 离任 54.71
合计 -- -- 753.31
注:合计数的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
水平。
二、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
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
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5fc3b7-2d3f-45ed-99d4-10437c857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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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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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和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云通”)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
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
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
对冲销售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外币资产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
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
司业绩的影响。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
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金额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及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审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次已审议但尚未使用的
外汇套期保值额度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
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处
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
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合法性。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371156-b84a-48a0-a2d2-60799a529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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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慧博云通(301316):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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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慧博云通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投资
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
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的设计和运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报表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 100 万的,则
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100 万但小于 500 万的,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 500 万的,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能及时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人员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产生一般影响或造成轻微损失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保荐人主要核查程序
2025 年度,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慧博云通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慧博云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重要合同、财务报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高管等进行沟通;现场调查及走访相关经营情况,
对慧博云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人结论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慧博云通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慧博云通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其他事项的意见
经保荐人核查,慧博云通2025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保荐人核查,慧博云通2025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违规理财及违规委托贷款的情况。
经保荐人核查,慧博云通2025年度及截止目前不存在违规证券投资及违规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e9039f-6ff2-45c2-a4d4-136931b642f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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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慧博云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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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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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慧博云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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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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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慧博云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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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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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慧博云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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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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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慧博云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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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慧博云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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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慧博云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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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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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慧博云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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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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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慧博云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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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8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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