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7 鑫磊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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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6:30 │鑫磊股份(301317):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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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6:20 │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土地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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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 │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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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 │鑫磊股份(3013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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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 │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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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 │鑫磊股份(3013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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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02 │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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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6:00 │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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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6:00 │鑫磊股份(301317):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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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6:16 │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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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6:30│鑫磊股份(301317):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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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收购及土地收购补偿情况概述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购及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 11 日与浙江温岭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根据该议案,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西街
道中心大道的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予以收购:浙(2020)温岭市不动产权第 0045574 号、浙(2017)温岭市不动产
权第 0026234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15,826.03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79,226.38 平方米,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56,142.61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土地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支付的第一笔至第三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人民币 140,356,525.00 元、140,356,525.00 元及 140,356,525.00 元。详细内容见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7、2023-076、2024-041)。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收到温岭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腾空验收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要求搬迁完毕,符合腾空验收标准,
予以验收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第四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 84,213,915.00
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由该单位支付的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505,283,490.00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相关政
府部门完成验收程序后,该土地收购款项将转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税前利润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
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土地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69785555-e8ed-45b1-8345-85bdbcb19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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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6:20│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土地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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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收购及土地收购补偿情况概述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年 5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购及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1日与浙江温岭工
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根据该议案,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西街道
中心大道的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予以收购:浙(2020)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45574 号、浙(2017)温岭市不动产权第
0026234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115,826.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79,226.38 平方米,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 56,142.61 万元。详细
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土地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支付的第一笔至第三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人民币 140,356,525.00 元、140,356,525.00 元及 140,356,525.00 元。详细内容见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7、2023-076、2024-041)。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21,069,575.00元
。
近日,公司收到温岭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腾空验收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要求搬迁完毕,符合腾空验收标准,予以验收通过
。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相关政
府部门完成验收程序后,该土地收购款项将转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税前利润产生影响。最终会计处理
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土地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e3d20ad3-cbb0-4a1e-a0ba-0a5ac9de75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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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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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 日以短信方式送达了全体
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巧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f410538d-9380-4f29-ab5e-61e0c235f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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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鑫磊股份(3013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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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6c669acb-e4c0-47d1-acd5-0d11ae35b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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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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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独立董事曹亮亮女士、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含 15,000.00 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e3c1af94-1c2a-4b4d-8fc6-f3859b508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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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56│鑫磊股份(3013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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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81c38441-a4dd-4ce3-bb71-b7ac92bbd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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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02│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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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2d650cad-5626-47ac-aa83-ec5f46ca6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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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6:00│鑫磊股份(30131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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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4日以电话、口头等方
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曹亮亮、阳辉、余劲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 8号、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 8 号 000001 室、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 8 号
101 室的不动产设定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贷款。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
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全权与银行协商、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d3c3e03e-7fc0-49a3-9766-6dbbda734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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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6:00│鑫磊股份(301317):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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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7/0a860026-7b60-4833-b183-3dabb4dfa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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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6:16│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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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
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587,84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9,794,047.03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4,51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4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3.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7,550.9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2、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87,8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92%,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79,794,047.0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
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3.28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除此之外,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
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4,587,845 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390,000 71.50% 112,390,000 71.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00,000 28.50% 44,800,000 28.5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4,587,845 2.92%
三、总股本 157,190,000 100.00% 157,19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
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5e84db76-1f1e-4626-8383-c977c1d41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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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6:08│鑫磊股份(301317):中泰证券关于鑫磊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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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中泰证券关于鑫磊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d3d376d2-9488-4388-b6a4-1f44d5b3d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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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01│鑫磊股份(30131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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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3.28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587,845.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9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9,794,047.03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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