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8 维海德 更新日期:2025-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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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56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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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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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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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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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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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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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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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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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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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 │维海德(301318):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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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56│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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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8月 29日、
2024年 9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先后于 2023 年 12 月 29日、2024年 1月 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93,5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4%,最高成交价为 43.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157,022.16元
(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 72.80万股于 2024年 9月 3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54%,过户价格为13.17元/股,全部来源于上
述回购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预留部分的股份数量为 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
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
账户名称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670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可持
续发展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 20.00万股作为预留股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 2
1.55%。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 13
.17元/股调整为 12.80 元/股,预留份额对应标的股份数量不变,因此预留份额由原来的 263.40 万份调整为 256.00万份;并同意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对应公司股份 20.00 万股)由符合条件的 10 名参与对象以 12.80 元/股进行认购。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预留授予人数为 10人,实际预留认购份额为 256.00万份,
认购资金总额为 256.00 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预留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留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员
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5)验字 36110
003 号)。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2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9月 2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5%,过户价格为 12.80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
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
别为 50%、5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上人员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关联人(如有)自愿放弃因参与本
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
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预留份额若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关联人(如有)参与的,亦
需承诺放弃前述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
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
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五)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关联人(如有)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因此,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
加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
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929a1474-6dd3-457e-962e-16231a2fe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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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维海德(301318):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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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
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
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9e0dca23-bb7d-472e-a3fc-c1438e18b1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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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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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
议通知以电话、微信、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
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涛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全体委员
战略委员会 陈涛 陈涛、李伟强、陈立武
审计委员会 巩启春 巩启春、李伟强、柴亚伟
提名委员会 李伟强 巩启春、李伟强、陈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巩启春 巩启春、李伟强、史立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海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杰文先生、郑永勤先生、马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小慧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由13.17元/股调整为 12.80元
/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并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年 9月 1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2.80元/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
买价格进行调整,由 13.17元/股调整为 12.80元/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由符合条件的 10名参与对象以 12.80元/股进行认购。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8a47fbb-a13a-4bac-93bd-5aa27215d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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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24│维海德(30131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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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陈丹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
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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