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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18(维海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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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18 维海德 更新日期:2026-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30 00:00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24 16:27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9-15 18:48 │维海德(30131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 │2026-09-01 17:18 │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2026-09-30 00:00│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13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9日、2024年 9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10月 7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10 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72.8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9月 3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54%,过户价格为 13.17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 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 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10月 7日届满。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30%,对应的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为 21.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一)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累计营业收入(B)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二个 2025年 2025年营业收 2025年营业收 2024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解锁期 入达7.50亿元 入达6.00亿元 累计营业收入 累计营业收入 达13.50亿元 达11.00亿元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A) A≥Am X1=100% An≤A<Am X1=A/Am*100% A<An X1=0% 累计营业收入(B) B≥Bm X2=100% Bn≤B<Bm X2=B/Bm*100% B<Bn X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X=MAX(X1,X2) (X)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 (3)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 入为7.18亿元,公司2024年-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为13.89亿元,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B”、“C”、“D”四个档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下所 示: 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7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公司层面 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进行考核,其中 11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B”,解锁比例为“80% ”,5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C”,解锁比例为“70%”,其余持有人考核结果均为“A”,解锁比例为 100%。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能解 锁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满足解锁条件的份额对应的标的 股票数量为 20.78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5%。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次可解锁的权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 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未来关于上述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 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5、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 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7.7 条的披 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 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 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9998be1-4745-42a3-8978-ee548f8f9fb5.PDF ─────────┬──────────────────────────────────────────────── 2026-09-24 16:27│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13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日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月 29 日、2024年 9月 13 日、2025年 9月 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9月 25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9月 2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5%,过户价格为 12.80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 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 别为 50%、5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年 9月 25日届满。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50%,对应的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为 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一)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累计营业收入(B)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5年 2025年营业收 2025年营业收 2024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解锁期 入达7.50亿元 入达6.00亿元 累计营业收入 累计营业收入 达13.50亿元 达11.00亿元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A) A≥Am X1=100% An≤A<Am X1=A/Am*100% A<An X1=0% 累计营业收入(B) B≥Bm X2=100% Bn≤B<Bm X2=B/Bm*100% B<Bn X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X=MAX(X1,X2) (X)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 (3)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 入为7.18亿元,公司2024年-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为13.89亿元,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B”、“C”、“D”四个档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下所 示: 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7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公司层面 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进行考核,10名持有人考核结果均为“A”,解锁比例为 10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满足解锁条件的份额对应的标的 股票数量为 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次可解锁的权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 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 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未来关于上述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 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5、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 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7.7 条的披 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 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 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82915add-935c-4883-9570-71a0c33490f2.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22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 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公司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情 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8269ff48-49db-495a-ab22-445ccb9c362f.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维海德(30131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0d4c1425-4394-41d4-9389-214195509cbe.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本次 会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2.3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0.8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53名激励对象办理 16.54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为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部分 5名激励对象办理 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授信额度,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4月 22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089c58ea-963c-4368-aa29-95c7cdf40b5d.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的核查意见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5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5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527a227f-a886-4dc3-892b-17419020f9ee.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7daa40cf-e1d1-40ae-811c-5513900e1f15.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0.82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陈丹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 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 (六)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定向发行股份)》,本次归属人数49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9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九)2025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回购股份)》,本次归属人数8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91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十)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等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万股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 .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免职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或免职,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调整后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差额部分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控 股子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岗位权责已发生重大变化,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已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为100%。根据202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0.7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共计作废10.82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 《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 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69546407-4f38-4db8-be9f-886ace925248.PDF ─────────┬──────────────────────────────────────────────── 2026-09-15 18:48│维海德(30131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 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二)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陈丹东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 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 (六)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定向发行股份)》,本次归属人数49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9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九)2025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回购股份)》,本次归属人数8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91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十)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5,2 98,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907,922.78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2026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4277785元/股。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12.80-0.4277785=12.37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 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07f82567-69db-45bf-ae0c-0c3a106d8550.PDF ─────────┬──────────────────────────────────────────────── 2026-09-01 17:18│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38,8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1.14% ,最高成交价为 23.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667,003.0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ed6cab01-c8c5-413c-b3e5-bd71ca76a99a.PDF ─────────┬──────────────────────────────────────────────── 2026-08-23 15:38│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63a0eeea-20b4-452e-805d-a22623296aa2.PDF ─────────┬──────────────────────────────────────────────── 2026-08-23 15:38│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78d7141-2946-4584-a143-6c94f0097424.PDF ─────────┬──────────────────────────────────────────────── 2026-08-23 15:37│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b10ce97-c16c-44c4-9e52-6e8a40baf701.PDF ─────────┬──────────────────────────────────────────────── 2026-08-23 15:37│维海德(301318):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维海德(301318):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26f41f4-2a7d-44b9-a837-6c2f9d4577d0.PDF ─────────┬──────────────────────────────────────────────── 2026-08-23 15:36│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6年 8月 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本次会 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 ,并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a9f5106b-a291-468b-9e13-c5b8ba38f42f.PDF ─────────┬──────────────────────────────────────────────── 2026-08-23 15:32│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维海德(301318):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83579a5-1043-4875-9e87-f2ab697a1eee.PDF ─────────┬──────────────────────────────────────────────── 2026-08-12 17:16│维海德(30131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5.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795.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 15,794.88 15,794.88 业化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765.16 17,765.1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507.94 11,507.94 4 补充营运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49,067.98 49,067.9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488.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55,420.99万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5,312.88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 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431895e-17a6-4c99-a6cb-207fb45b906c.PDF ─────────┬──────────────────────────────────────────────── 2026-08-12 17:16│维海德(30131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海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对维海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7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 64.68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84.48万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795.5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488.97万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年 8月 5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522 号《验资报告》。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音视频通讯设备产业化扩建项目 15,794.88 15,794.88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765.16 17,765.1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1,507.94 11,507.94 4 补充营运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49,067.98 49,067.9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488.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55,420.99万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312.88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 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051f2d02-c6a2-4ae6-8df6-347c338df1f5.PDF ─────────┬──────────────────────────────────────────────── 2026-08-12 17:16│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本次 会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c04b4c51-2869-4cfe-abe7-579bc0ffa07b.PDF ─────────┬──────────────────────────────────────────────── 2026-08-03 16:02│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38,8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1.14% ,最高成交价为 23.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667,003.0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d8fa1a17-61a1-49d2-8433-efd94c445fa8.PDF ─────────┬──────────────────────────────────────────────── 2026-07-01 17:02│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cc14c01-23f8-4aed-9c2b-76b283b3164c.PDF ─────────┬──────────────────────────────────────────────── 2026-06-12 15:40│维海德(30131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 1. 名称: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4841586U 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法定代表人:陈涛 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通讯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和技术服务、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包括数 据处理、运营维护);安防工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 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会议视频产品、网络设备、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无线数据终端的 研发及生产。 6.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29.8885万元 7. 成立日期:2008年 5月 29日 8.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号2-3层 二、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607942a-75c5-40fc-a2a0-fdf03af2c190.PDF ─────────┬──────────────────────────────────────────────── 2026-06-09 15:42│维海德(301318):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1019400040085822 深圳宝安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 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 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 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d5bc88d-209d-42e2-b1f9-06d4c4cc491c.PDF ─────────┬──────────────────────────────────────────────── 2026-06-04 18:31│维海德(3013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 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298,88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0,000股后的135,228,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28元人民币(含 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35,228,885股×4.28元/10股=57,877,962.78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135,298,885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57,87 7,962.78元÷135,298,885股×10股=4.27778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277785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 5,298,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2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907,922.78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298,885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70,000股后的135,228,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877,96 2.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和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0,000股后的135,228,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4.2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852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5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57,877,962.78元÷135,298,885股×10股=4.27778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277785元 。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3、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 相应调整。 4、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汪慧 2、电 话:0755-84528267 3、传 真:0755-84528267 4、邮 箱:vhd@vhd.com.cn 5、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b348f40-ea44-4059-948f-7e15ff758c8f.pdf ─────────┬──────────────────────────────────────────────── 2026-06-01 17:28│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0,0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0.05%,最 高成交价为 23.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82,1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2c14c362-b0d5-4a02-8f09-95610119a0ef.PDF ─────────┬──────────────────────────────────────────────── 2026-05-29 15:42│维海德(30131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杰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 原因,陈杰文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杰文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陈杰文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工作交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辞职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陈杰文先生通过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份现未解锁股份 25,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陈杰文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杰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07c1ea5-5aec-4678-b558-d0b86c888ed2.PDF ─────────┬──────────────────────────────────────────────── 2026-05-26 19:30│维海德(3013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5月 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0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463,5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38. 33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ecc227c-380c-4939-ba1a-c9d40a259061.PDF ─────────┬──────────────────────────────────────────────── 2026-05-22 20:00│维海德(301318):回购报告书 ─────────┴──────────────────────────────────────────────── 维海德(301318):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9816802-a6e0-4c2b-ab48-0f19c58cb790.PDF ─────────┬──────────────────────────────────────────────── 2026-05-21 18:18│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陈涛 49,849,020 36.84% 2 深圳市维海投资有限公司 17,550,000 12.97% 3 王艳 16,241,150 12.00% 4 柴亚伟 3,404,700 2.52% 5 陈立武 2,875,200 2.13% 6 欧阳典勇 1,751,500 1.29% 7 吕家龙 1,482,500 1.10% 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636,800 0.47% 年员工持股计划 9 杨祖栋 573,700 0.42% 10 高国兴 455,800 0.3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 份的比例 1 深圳市维海投资有限公司 17,550,000 18.83% 2 王艳 16,241,150 17.43% 3 陈涛 12,462,255 13.37% 4 欧阳典勇 1,751,500 1.88% 5 吕家龙 1,482,500 1.59% 6 柴亚伟 851,175 0.91% 7 陈立武 718,800 0.77% 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636,800 0.68% 年员工持股计划 9 杨祖栋 573,700 0.62% 10 高国兴 455,800 0.4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e1c21d2-65b3-4b48-bd96-07d7930a4d1c.PDF ─────────┬──────────────────────────────────────────────── 2026-05-18 18:48│维海德(301318):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维海德(301318):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ecb187f-99cc-4b87-9ec3-072e0513f9d1.PDF ─────────┬──────────────────────────────────────────────── 2026-05-18 18:48│维海德(3013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栋3楼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92,097,3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68.069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73,707,1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4 77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18,390,24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592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1人,代表股份 2,149,2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88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共49人,代表股份2,149,0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884%。 3.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7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3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2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04%;反对3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0%;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238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7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1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2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04%;反对11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7%;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 83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73,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23,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25,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04%;反对123,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7%。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6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1%;反对3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73%;反对3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9%;弃权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6108%。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6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1%;反对117,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73%;反对117,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7%;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5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956,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3%;反对12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3%;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86%;反对12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4%;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56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91%;反对12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818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284%;反对12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7%;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 769%。 关联股东陈涛、深圳市维海投资有限公司、陈立武、柴亚伟、王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周子锋律师、王应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0051437-2bcd-40ad-a100-bc8766b1c360.PDF ─────────┬──────────────────────────────────────────────── 2026-05-18 17:28│维海德(30131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 维海德(30131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164fe5a-f1c9-4b8f-a892-6853cfd4fee9.PDF ─────────┬──────────────────────────────────────────────── 2026-05-18 17:28│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维海德(3013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b55239c-5bac-4d80-b12b-582c3fb4e989.PDF ─────────┬──────────────────────────────────────────────── 2026-05-18 17:28│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5月 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董事长 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 、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使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 回购股份符合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33元/股,该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38.33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27万股至130.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58%至0.9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 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 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1483cef-c117-487a-b18b-fdd37ea5eefe.PDF ─────────┬──────────────────────────────────────────────── 2026-05-13 18:22│维海德(30131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海德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维海德(30131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海德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5391318-e753-4709-b74d-c3bde030b5df.PDF ─────────┬──────────────────────────────────────────────── 2026-05-13 18:22│维海德(30131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海德2025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维海德(30131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海德2025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b593bcc-5913-495a-adab-63c32837e4c8.PDF ─────────┬──────────────────────────────────────────────── 2026-05-13 18:22│维海德(30131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 │荐总结报告书 ─────────┴──────────────────────────────────────────────── 维海德(301318):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6fcfba4-cd00-43d3-a9aa-52edfdea179e.PDF ─────────┬──────────────────────────────────────────────── 2026-05-06 16:30│维海德(301318):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Pe1UfmKME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 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丽女士,财务总监曾小慧女士,独 立董事李伟强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Pe1UfmKME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汪慧 电话:0755-84528267 传真:0755-84528267 邮箱:vhd@vhd.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adf7854-d021-45eb-a7db-c6bbaea2fbd9.PDF ─────────┬──────────────────────────────────────────────── 2026-04-29 15:46│维海德(30131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本次会 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丁海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总 经理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陈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e360e3-bcea-445c-8918-025ce2c33638.PDF ─────────┬──────────────────────────────────────────────── 2026-04-29 15:46│维海德(301318):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关于总经理离任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丁海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 整原因,丁海忠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海忠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丁海忠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职务,将继续为公司发展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丁海忠先生通过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份现未解锁股份 35,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丁海忠先生在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涛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涛先生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相关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涛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该工作安排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 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 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通过《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5f91a1-741c-4424-8717-0913123b5bb0.PDF ─────────┬──────────────────────────────────────────────── 2026-04-24 16:49│维海德(30131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 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栋 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7相关股东需回避表 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 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18:00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 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8:00前 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栋 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汪慧 2、电 话:0755-84528267 3、传 真:0755-84528267 4、邮 箱:vhd@vhd.com.cn 5、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 2栋 8楼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f3d3a94-1b8d-4bca-9e3c-93c1bbc78c3b.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0,989,596.1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098,959.61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48,972,743.87 元,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54,067,898.7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48,972,743.8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13 5,298,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2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907,922.78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7,907,922.78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7. 8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907,922.78 50,574,481.88 20,675,250.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5,402,429.50 124,306,473.14 82,170,620.1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3,010,704.05 97,250,771.30 95,116,342.28 营业收入(元) 718,119,427.79 670,839,789.92 488,061,087.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54,067,898.7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48,972,743.8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157,655.4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7,293,174.2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157,655.4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5,377,817.6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7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29,157,655.4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6258c53-996d-4c18-a5be-87bf9b96b140.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维海德(3013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a9e6fc-6cee-4de2-948c-54b229aff702.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维海德(30131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0e62bac-7091-4665-9d05-9400fb9d11f5.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维海德(3013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7c9709-1aac-411c-9205-0c3e5c8534e8.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906843-826e-4446-81c1-2719536551af.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万元/年(含税),按半年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 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 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9a3d438-5cc5-43a0-b53b-ce33037b5231.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的定向发 行股票数量为16.8009万股,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513.0876万股增加至13,529.888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513.0876万元增 加至13,529.8885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13.087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29.8885 万元。 万元。 第二十一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13.0876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29.8885万股, 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的有 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 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f76d56e-37a6-4184-af9c-91fb83b88d80.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品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 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3、交易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 不超过 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 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 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锁定汇兑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三)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万 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的情形。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 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 、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严格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经营过程中所 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委员一致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防范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b1efd40-7139-4a84-9b6d-2404fe724be2.PDF ─────────┬──────────────────────────────────────────────── 2026-04-24 16:47│维海德(30131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 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锁定汇兑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二)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的情形。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汇率及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公司经营带来 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 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 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 、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严格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充分运用合理的金融工具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 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交易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050668-5475-4c8c-a4df-9228b9d2428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4│维海德: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88462.PDF ─────────┬──────────────────────────────────────────────── 2026-04-25│维海德: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344.PDF ─────────┬──────────────────────────────────────────────── 2026-04-25│维海德: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355.PDF ─────────┬──────────────────────────────────────────────── 2025-10-29│维海德: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932.PDF ─────────┬──────────────────────────────────────────────── 2025-08-15│维海德: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5515.PDF ─────────┬──────────────────────────────────────────────── 2025-04-23│维海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1914.PDF ─────────┬──────────────────────────────────────────────── 2025-04-23│维海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1960.PDF ─────────┬──────────────────────────────────────────────── 2024-10-28│维海德: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663.PDF ─────────┬──────────────────────────────────────────────── 2024-08-29│维海德: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5636.PDF ─────────┬──────────────────────────────────────────────── 2024-04-24│维海德: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231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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