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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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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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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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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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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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2 │唯特偶(3013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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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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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 │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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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 │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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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43 │唯特偶(3013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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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04 │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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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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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45,6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7.998339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066 股。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董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b907a1a-22d9-4792-964e-335e5fc27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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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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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 33.52 元/份调整为 22.57 元/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行权 1.7650 万份,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218.7800 万份调整为 317.210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170.7850 万份调
整为 247.6223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47.9950 万份调整为 69.5883 万份(四舍五入,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下同)。现将本次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
告。
2、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因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4 年 5 月 28日实施完毕,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50.00 元/份调整为 33.52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66.00 万份调整为 240.70 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9、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
10、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说明
(一)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85,0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8,022,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38,262,6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3,290,600.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
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17,650股,变动
后的总股本为85,045,650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配比例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45,65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9983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49906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需根据《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三)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 及 预 留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调 整 后 的
行 权 价 格 = ( 33.52-0.7998339 )/(1+0.4499066)=22.57 元/份。
基于部分行权主体已行权 1.765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尚未行权的部分调整后的数量=218.7800*(1+0.4499066)=317.
210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170.7850*(1+0.4499066)=247.6223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
后数量=47.995*(1+0.4499066)=69.5883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
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a01462d-a204-452f-a3a8-6e130b1ae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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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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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bf3d8ed-2a12-4834-8d3f-70a02cc5f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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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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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付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此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系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作出
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55518abb-6edd-467c-87bd-918a934f4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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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2│唯特偶(3013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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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5,02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022,400.0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38,262,6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3,290,600 股(
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
加 17,650 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 85,045,650 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配比例调整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85,045,6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7.9983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499066股,本次利润分配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8,022,393.92 元(含税),共计转增 38,262,599 股。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045,6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998339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7.198505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499066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9
966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9983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5,045,65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3,308,24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
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
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
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920 廖高兵
2 08*****384 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337 杜宣
4 03*****276 陈运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6,720,125 54.94% 21,019,692 67,739,817 54.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25,525 45.06% 17,242,907 55,568,432 45.06%
三、总股本 85,045,650 100% 38,262,599 123,308,249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其他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123,308,249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7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期权行权价格和
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廖娅伶
咨询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电话:0755-61863003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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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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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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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16│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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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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