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19 唯特偶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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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2 │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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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8 │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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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6 │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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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唯特偶(301319):关于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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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1 │唯特偶(301319):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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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28 │唯特偶(301319):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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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 │唯特偶(30131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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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 │唯特偶(301319):唯特偶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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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 │唯特偶(3013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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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 │唯特偶(301319):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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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2│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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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24,520,95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2,260,475.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股,共计转增 56,034,42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80,555,37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
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520,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转增 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4,520,95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0,555,37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5月 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
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920 廖高兵
2 08*****384 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337 杜宣
4 03*****276 陈运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91,426 24.89% 13,946,141 44,937,567 24.8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529,525 75.11% 42,088,286 135,617,811 75.11%
三、总股本 124,520,951 100% 56,034,427 180,555,378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其他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180,555,378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4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号唯特偶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钟科、潘露璐
咨询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电话:0755-61863003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52bd7f-3473-4828-b9e6-b3e6b013b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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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8│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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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d375f8c-8ad1-4210-a96c-0be016320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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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6│唯特偶(3013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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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 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廖高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864,70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520,951股的 50.4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784,
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50.42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
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 0.06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61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520,951股的 0.06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24,520,951股的 0.064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2,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 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3702%;反对 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2577%;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2,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 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4.3702%;反对 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2577%;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85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8511%;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776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7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峻珲、付晶晶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5df3e93-dd5c-4a9b-823c-76df75059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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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唯特偶(301319):关于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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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13,875,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4%)的大股东杜宣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自 2026 年 5月 22 日至2026 年 8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35,6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0%)。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桑泽林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1,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2026 年 5月 22 日至 2026 年 8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2,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杜宣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桑泽林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性质及任职
杜宣 13,875,606 11.14% 持股 5%以上股东
桑泽林 1,291,830 1.04% 董事兼副总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减持 股份来源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 拟采取的 拟减持期 减持的
姓名 原因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间 价格区
(不超过) (%) 间
(不超过)
杜宣 个人 首次公开发行 3,735,628 3.00% 集中竞价 本减持计 根据减
资金 前持有的股份 和大宗交 划披露之 持时的
需求 (含资本公积 易 日起15个 市场价
转增股本股 交易日后 格及交
份) 的 3个月 易方式
桑泽 个人 首次公开发行 322,957 0.259% 集中竞价 内(自 确定
林 资金 前持有的股份 或大宗交 2026 年 5
需求 (含资本公积 易 月22日至
转增股本股 2026 年 8
份)、股权激 月 21 日)
励
注: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各自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各自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相关人员不得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杜宣先生关于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一)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二)减持方式: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三)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四)本人/本公司将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桑泽林先生关于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上述股份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或因司法
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且本次减持计划与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具体请以日后减持的相关进展公告为准。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拟减持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e00fcca-1123-47ad-98df-d4b54fce4d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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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1│唯特偶(301319):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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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5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511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 5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0,511 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已于近日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
权注销不会对公司总股本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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