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0 豪江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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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2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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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5:42 │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豪江智能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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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5:42 │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豪江智能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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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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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42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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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16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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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46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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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8 │豪江智能(301320):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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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8 │豪江智能(30132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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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8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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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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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d1c17836-a939-4d88-8668-4996639d9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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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5:42│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豪江智能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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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豪江智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豪江智能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 11月 25日
2、培训地点:豪江智能三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豪江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讲座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中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
解。
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
课,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豪江智能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aba68d7a-336c-4ce9-9c2e-e31718778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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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5:42│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豪江智能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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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豪江智能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831319f8-e665-4be0-99f9-734c4f793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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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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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d934453c-246b-4e45-be75-ce2127f67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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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4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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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46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3日(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49,766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最高成交价为16.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591,770.4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b822f73c-2435-4678-84aa-d48cd8ee4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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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16│豪江智能(3013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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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1b4cbd61-af91-4499-be83-311b8ff5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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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46│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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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
司协会联合举办的“2024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s://www.cs.com.cn)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
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周四)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宫志强先生、董事会秘书潘兴光先生、财务总监戴相明先生将以
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0420d962-5781-4a9e-a094-572f5ea8c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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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8│豪江智能(301320):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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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febc6997-5e45-408c-86ec-2b7801275e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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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8│豪江智能(30132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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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通过专人送达
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废除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废除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刘法
中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2ec9c5b7-ba50-4feb-96d8-40972781f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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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8│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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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宫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宫超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豪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宫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宫超先生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宫超先生在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法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新任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189f16d4-0c3a-430c-ae22-70bdce0d6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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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5:40│豪江智能(3013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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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7fe853d9-e69d-4d04-b62b-e3bd4db39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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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4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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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3bd8abd7-7805-4c4b-a30f-7790e2680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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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7:04│豪江智能(30132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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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a3206e6-cb9f-4816-afdb-3bd57e02a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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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5:4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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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
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
一、专利具体情况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一种可滚 ZL202210264139.1 第7428808号 青岛豪江电 2022年03月 2024年10月 发明专利
珠润滑伸 子科技有限 17日 11日
缩型电源 公司
线结构
注: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有效性及专利权人变更等法律信息以专利登记簿记载为准。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
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97f58aea-159a-4c87-ab56-f9d1902be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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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5:4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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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
号)同意注册,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00,000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1,6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539,858,571.7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5日出具了
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
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本次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
(元) 用途
1 青岛豪江智 上海浦东发展银 69090078801600002904 0.00 豪江智能电子
能电子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厂新建项目
公司 青岛即墨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
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9090078801600002904。截至2024年9月20日,该专户
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承诺将原对应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余额及时逐步转存至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0万元(若有)。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
对甲方一、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留军、吴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或通过本协议第十四条中预留的联系方式书面查询、复印专户
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甲方及乙方
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
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
有权或在丙方要求时应当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因乙方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丙方无法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而给丙方造成任何责任的,丙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赔偿损失。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协议可因下列原因终止,每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其他各方取得赔偿、补偿的权利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i.专户募集资金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自动终止;
ii.根据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由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iii.经各方友好协商共同终止本协议。
11、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均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该等争
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本协议之约定若与任何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交易所自律规则有冲突,应以该等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或交易所自律规则为准。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1ccbc40a-aead-4590-8008-7cc58fde7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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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7:38│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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