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0 豪江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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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18 │豪江智能(30132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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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16 │豪江智能(30132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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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5:42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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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0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53%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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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0 │豪江智能(301320)::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301号-豪江智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实施并购涉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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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0 │豪江智能(301320):中兴华专字(2026)第00001138号-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2025年净资产审计报告 │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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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9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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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豪江智能(30132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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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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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32 │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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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18│豪江智能(30132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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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江智能”
)的委托,指派陈静、张晓敏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4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6年 4月 3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
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于 2026年 4月 20日下午 14:00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 78号青岛豪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4月 20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20日 9:
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在规定
的期限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办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披露的一
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6名,均为截至2026年 4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该等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13,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363%(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2,010,000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955,06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规定,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0,054,934股)。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55 名,代表股份数 417,4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据此,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1名,代表股份数 113,9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3.268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7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095%。
(三)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议案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会议网络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879,7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9%;反对 3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291%;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879,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8906%;反对 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80%;弃权 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14%。
本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及股东代
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39e65aa-d589-41bd-a22d-4785e08b4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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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16│豪江智能(30132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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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董
事会于2026年4月3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宫志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13,9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3,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4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9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417,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82,01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955,066股,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0,054,934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879,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9%;反对 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91%;弃权 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9,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06%;反对 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0%;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0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委派陈静律师、张晓敏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
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在法律意见书中,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aee0342-f273-46d4-9611-7719dafd7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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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5:42│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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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534fb52-fc61-4774-af5a-c68275c96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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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0│豪江智能(301320):关于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53%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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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关于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53%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03c8fb8-c52b-4d96-8e5f-053cfba5d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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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0│豪江智能(301320)::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301号-豪江智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实施并购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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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301号-豪江智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实施并购涉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2173552-8df9-45c3-829c-f579f6a4a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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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0│豪江智能(301320):中兴华专字(2026)第00001138号-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2025年净资产审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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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301320):中兴华专字(2026)第00001138号-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2025年净资产审计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324ebaa-5fc4-481e-9818-93c278b1b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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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9│豪江智能(3013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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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但不受理电话登
记(信函请在2026年4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地址详见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同时请注明“股东会”)。
(二)登记时间:2026年4月16日-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66200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欢
邮箱:richmat@richmat.com
联系电话:0532-89066885
通讯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
邮编:26620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375f873-aa5c-47fd-b6e0-d8b4ce4ad9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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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豪江智能(30132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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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30日通过专人送达的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 4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以 5,936.00万元人民币暂定对价(最终转让对价=暂定对价+(过渡期净利润×53%))现
金收购毛昭祺、杭州优胜美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智优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麦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杰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电源”)股权,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等
合法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优特电源 53%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杭州优特电源有限公司 53%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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