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1 翰博高新 更新日期:2025-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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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8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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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02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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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30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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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0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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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26 │翰博高新(301321):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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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26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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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02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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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02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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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6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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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24 │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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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48│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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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为131,440,783元;案件二涉案金额为47,039,530.89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和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送达
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翰
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案号:(2025)渝 0109民初 10458号),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案号:(2025)皖 0102 民初 18154 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
原告: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
被告一开发的“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及研发中心项目”,签约合同价为310,000,000元。原告认为被告一存在未按照
合同条款及时履行支付工程款、组织竣工验收及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等行为,要求被告一支付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等款项费用,并主张
被告二作为被告一唯一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88,307,905.79元;
2、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
3、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质保金 10,611,657.26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4、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颁发工程接收证书违约金;
5、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及研发中心项目研发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图纸设计费 393,500 元
;
6、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总包管理费 4.79万元;
7、判决原告在诉讼请求第一项、第三项(质保金)范围内,对其承建的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及研发中心项目工
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8、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即诉讼请求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截至 2025年 6 月 27日,上述各项费用合计约为 131,440,783 元。
(二)案件二: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
原告: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被告二: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约
定由原告承包施工被告一发包的 TFT-LCD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 2#新型背光板厂房项目总承包工程。2023年 10 月,上述项目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双方经多次磋商,始终未能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一致。原告认为被告一应当承担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并
就逾期付款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被告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窝工损失等费用,并主张被告二作为被告一唯一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 TFT-LCD 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 2#新型背光板厂房和 3#智能化仓库工程欠款暂定 42,374,
907.71元(暂定金额,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定 2,664,623.18 元(待司法鉴定意见出具后,根据各节点的应付款
金额及欠款金额情况提交违约金计算明细表予以明确);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停工、窝工损失共计 200 万元(暂定金额,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3、判决确认原告在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请款项范围内就其施工的 TFT-LCD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 2#新型背光板厂房和 3
#智能化仓库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被告二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诉请款项范围内的工程款及赔偿责任与被告一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5、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全保险费和鉴定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4,493.02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1%;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重视依法合规经营,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就上述诉讼案件,公司对原告的主张不予认可,原告延误工期且工
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其诉讼请求显失公平、合理。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并计划提起反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
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1e4d1226-cfde-4fa3-8391-3355870bd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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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02│翰博高新(30132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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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照忠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王照忠 是 12,000,000 23.34% 6.44% 2023-06-29 2025-07-17 云南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到期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押
王照忠 是 6,000,000 11.67% 3.22% 否 否 2025-07-17 - 中原信 运营需求
托有限 及个人资
公司 金需求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上表所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王照忠 51,412,050 27.58 21,000,000 15,000,000 29.18 8.05 0 - 0 -
翰博控 19,608,750 10.52 19,608,750 19,608,750 100.00 10.52 0 - 0 -
股集团
有限公
司
合肥王 16,610,792 8.91 3,500,000 3,500,000 21.07 1.88 0 - 0 -
氏翰博
科技有
限公司
王立静 4,850,482 2.6 0 0 0.00 0.00 0 - 0 -
合计 92,482,074 49.61 44,108,750 38,108,750 41.21 20.44 0 - 0 -
注:1、如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2、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及“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的限售数量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de2b60a2-6bf3-4ae5-aaff-abc476237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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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30│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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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01,2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79%,最高成交价为 12.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00,26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月 6 日、2025 年
5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30 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86,435,000 股)的2.6613%,回购最
高成交价为 1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568,855.04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前期公司审议通过并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股份的期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30日,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回购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公告期间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
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出售后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38,868,899 20.85% 38,868,899 21.42%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147,566,101 79.15% 142,604,501 78.58%
通股
三、总股本 186,435,000 100.00% 181,473,4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4,961,600 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全部出售。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后的股份拟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b8037a65-e3be-4116-bb0c-1c95d66d1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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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0│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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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50aad179-6d25-4821-a2ae-59ca4cc92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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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26│翰博高新(301321):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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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301321):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ba7ed36b-14c4-4add-8b84-8b77ae924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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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26│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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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经
营范围、《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变更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公司在本次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时,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
统中选取与原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规范化表述条目,其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存在表述差异,但不涉
及实质经营内容的变化。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信息如
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73722761
公司名称: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照忠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8,643.5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12月 2日
住所: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 213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物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根据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
程》已在工商变更时完成了备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889a11cd-7512-4269-ad09-e11e1cdae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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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02│翰博高新(3013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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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61,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
.6613%,最高成交价为 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0,568,855.0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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