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2 绿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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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18 │绿通科技(3013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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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18 │绿通科技(301322):绿通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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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6 │绿通科技(30132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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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 │绿通科技(301322):绿通科技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 │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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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 │绿通科技(301322):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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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 │绿通科技(301322):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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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 │绿通科技(30132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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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 │绿通科技(301322):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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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4 │绿通科技(30132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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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18 │绿通科技(301322):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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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18│绿通科技(30132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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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0日 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0 日 9
: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月20日 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5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 VIP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2,458,00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170,130股。因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1,287,87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77,466,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90%。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53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代表股份
30,934,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人,代表股份4,973,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
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0人,
代表股份4,963,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3%。
3.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16,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6%;反对 4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3,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76%;反对 48,2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02%;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0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 4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 1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96%;反对 42,1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8%;弃权 1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邵芳律师和周昊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326435e6-43b3-405d-bb01-4af1e117a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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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8:18│绿通科技(301322):绿通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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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邵芳、周昊臻(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二)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
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一)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名。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5 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 VIP 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张志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
东。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5 年 8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226 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名,代表股份 46,531,99
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32.9342%。经核查,上述
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226 名,代表股份 30,934,71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1.8948%,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列席会议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
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16,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6%;反对 4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23,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76%;反对 48,2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02%;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40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 4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 1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15,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96%;反对 42,1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8%;弃权 1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7%。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551e6d3a-5f74-4285-aed0-e3680d5e5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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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6│绿通科技(30132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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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 5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040.00 万元受让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计 46.9167%的股权(对
应标的公司 1,014.41441 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并取得增
资后 7.6923%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 180.18018 万元注册资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53,04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 1,194.59459万元注册资本),标的公司将成为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
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星期三)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7c7b74d4-3eee-42dc-b12b-b15a2a9ef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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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绿通科技(301322):绿通科技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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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绿通科技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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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绿通科技(301322):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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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a42039cb-9b74-4c7f-ab32-4acfd4e77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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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绿通科技(301322):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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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e22efb27-a0e1-4ea9-aea3-f43898bd6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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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绿通科技(30132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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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f20eaee3-8097-461f-9d33-a966d46be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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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5│绿通科技(301322):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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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ad447315-0ff4-407d-ba77-35525ce8e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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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54│绿通科技(30132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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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0 日(星期三)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5 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 VIP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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