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3 新莱福 更新日期:2025-12-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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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30 │新莱福(30132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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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9 │新莱福(30132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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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9 │新莱福(30132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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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7 │新莱福(3013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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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7 │新莱福(30132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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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6 │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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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16 │新莱福(301323):关于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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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4 │新莱福(3013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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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4 │新莱福(301323):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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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4 │新莱福(3013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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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30│新莱福(30132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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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64251471-dad4-4c03-86c1-290e96ed1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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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9│新莱福(30132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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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
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
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2025年12月19日17:
00前送达公司。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info@king
magnet.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B.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邮政编码:511356。来信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永刚、刘春蕾
联系电话:020-62283186
电子邮箱:info@kingmagne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1356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6abd9c33-9a9d-40c7-b978-3f8fbd284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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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9│新莱福(30132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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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f37a3f90-bca6-4e43-a62a-353d67bad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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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7│新莱福(30132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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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同意注册,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230,723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45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月 3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
〕5-8 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已
于 2023 年 6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鉴于甲乙丙三方于 2023 年 6月 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原合同”),经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原合同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订立本补充协议。第一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中所有术语的含义与原合同的含义相同。第二条 原合同第
7条作以下修改:
原条款: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
留印鉴相符。
修改为: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
留印鉴相符。同时,甲方增加开通网银支付申请并设置网银划付指令全部转人工审核的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网银划付指令及《授
权支付通知书》(附件 1),乙方核对网银划付指令要素完整、《授权支付通知书》与网银划付指令相符及《授权支付通知书》的印章
与甲方在乙方的预留印鉴相符后同意划拨。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
充协议约定为准;除本补充协议修改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他约定继续有效。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e9c2afd2-4518-4ec2-95f4-7e54cf70f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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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7│新莱福(30132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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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cd08983c-7c6b-41ac-8401-f678f4629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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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9:26│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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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及董事长汪小明先生、董事林珊女士、刘磊先生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
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6.58万股归属登记工作。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
492.289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558.8690万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
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具体内容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是为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
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fdf8bbc1-b8b1-4dde-baa8-dabb8715b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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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16│新莱福(301323):关于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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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
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莱福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7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占剔除公
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8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新莱福资管计划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74,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3%,不超过剔除
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84%。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减持主体的名称:新莱福资管计划
2. 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莱福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占剔除公司当
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874,300 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减持不超
过 874,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3%,不超过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84%;
4.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2月16 日至 2026 年 3月 15 日);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新莱福资管计划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
的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人高管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新莱福员工资管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莱福资管计划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况,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新莱福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a46b7bf2-cf6d-4fda-b87b-5d4bec598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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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4│新莱福(3013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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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f83ff84d-beb5-44d9-b935-a6bd0ae15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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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4│新莱福(301323):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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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设置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合规运作,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及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
举林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林珊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
成员构成人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17f9de69-6975-4d59-92c0-ad828af87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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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34│新莱福(3013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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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ec5d7a33-1d51-4b9c-bc08-618b90558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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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47│新莱福(3013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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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4327b6b6-77bc-4c64-a87e-df0697fda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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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6│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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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1354b2d-d045-4a49-ab72-e207a11f6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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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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