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3 新莱福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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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08 │新莱福(30132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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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10 │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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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9 │新莱福(3013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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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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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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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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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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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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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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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 │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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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08│新莱福(30132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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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
东监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
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周二)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6 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周二)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3109a681-55b7-49fa-b0fe-586cf4f7b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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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10│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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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6b4e47cc-26a2-48fb-9ef2-638ab5ce82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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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9│新莱福(3013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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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8ff69cc8-2446-4f5e-ad68-c8036a4472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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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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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4fa7ec02-e590-4ff0-b5b5-8338c6da9b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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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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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
026 年 9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外 3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
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汪小明先生、王学钊先生、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李辉志先生、胡志勇先生、李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胡志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辉志先生、胡志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女士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
书面承诺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分别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3.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离任的独立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0e4244e8-b1d1-441f-b945-ea39d5c957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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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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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辉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8b574317-2a7c-44f5-8382-72ca44438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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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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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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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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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9bf4c6e1-3f15-4f06-a684-163280670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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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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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辉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02740e00-65cc-469e-a622-2d7433b4e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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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7│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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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志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e36a359c-d9ef-49bf-9254-f12f6d8bd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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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6│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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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29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
出席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和董事刘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
名汪小明先生、王学钊先生、刘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1.01 提名汪小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2 提名王学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3 提名刘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候选人简历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行,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
名李辉志先生、胡志勇先生、李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书面承诺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 提名李辉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 提名胡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3 提名李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候选人简历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
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9月 22日(星期二)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bb717477-3100-4e61-88e3-b238aeab5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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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38│新莱福(30132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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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31175c3f-577a-45ae-88db-27bcefe7f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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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4│新莱福(30132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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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10bc0aa-0863-4e89-ac46-f889102a37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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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新莱福(301323):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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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b7b674e0-5152-4c0b-8f89-a1cbdd128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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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新莱福(30132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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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c584bbc4-96d0-4f43-93d3-3e431d2f7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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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3│新莱福(301323):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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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e074c67d-5203-48ab-8435-1343d266d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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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41│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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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月 10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
出席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和杜丽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c3de479-9c8c-455c-a427-a1ddc253c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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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4│新莱福(301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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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06949ba0-896a-4155-a75d-914e75c42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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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4│新莱福(301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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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23198437-c96e-4b49-9472-03e91b543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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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6│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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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
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以及董事刘磊先生以通讯
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
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 2027 年 10月延期至 2028 年 10 月。
为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及
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电子专用微纳粉体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
目”的投资总额由 25,000 万元变更为 13,600万元,将调减的 11,400.00 万元和 11,517.64 万元超募资金集中投入新项目“电子
专用微纳粉体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99.57万股归属登记工作。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105,588
,690 股变更为106,584,39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5,588,690 元变更为人民币106,584,390 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
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具体内容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8 月 3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71ef4fd-52a5-4116-ba03-34f473e11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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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5│新莱福(301323):关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
│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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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除息前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
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中期权益分
派,经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对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中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
量、部分股份锁定期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自 33.98元/股相应调整为 33.38元/股,发行数量
由 27,916,420股调整为 28,418,213股。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
06,584,39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98,790 股后的 105,185,600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42,074,240.00 元(
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股=42,074,240.00元/106,584,390股×10 股=3.947504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47504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
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月 14 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7月 15 日。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33.38 元/股减去每股
派送现金股利 0.3947504 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32.99 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本次股份发行数量调整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28,418,213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5%1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1 本次披露比例与前次披露存在差异,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并办理股份上市,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所致。总股本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变,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
交易中,交易对方各自分别获得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交易对价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调整前股份数量 调整后股份数量
(股) (股)
金南磁材 圣慈科技 50.00% 52,700.00 10,540.00 42,160.00 12,630,317 12,779,630
广州易上 24.00% 25,296.00 - 25,296.00 7,578,190 7,667,778
华农资产 15.00% 15,810.00 - 15,810.00 4,736,369 4,792,361
金诚莱 11.00% 11,594.00 - 11,594.00 3,473,337 3,514,398
合计 100.00% 105,400.00 10,540.00 94,860.00 28,418,213 28,754,167
注: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不足一股的舍去尾数取整,单位:股。因此,本次交易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发行价格后的股份发行数量将由28,418,213 股调整为 28,754,167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25%(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
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因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f276346-84e5-4a0b-9327-fcdd2dbd0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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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4│新莱福(3013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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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8月 3日(星期一)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议案
2.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
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
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 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 2026 年 8月
2日 17:00 前送达公司。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 2026 年 8 月 2 日 17:00 前发送至公司,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
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info@kingmagnet.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B.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号,邮政编码:511356。来信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永刚、刘春蕾
联系电话:020-62283186
电子邮箱:info@kingmagne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1356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ada9d74-8909-4e34-983d-5cad4c894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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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4│新莱福(301323):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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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a07033c7-22c6-4239-a020-d034fa21a9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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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4│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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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79da457-69ef-44bb-a319-92d13aca8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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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2│新莱福(30132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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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99.57 万股归属登记工作。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
币 10,558.869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658.4390 万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
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58.869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58.4390 万
元。 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105,588,690 股,全部为普通股。 106,584,390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在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的情况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f8d60507-36c3-4bf9-9f33-dc7f9f6f7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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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22│新莱福(30132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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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f6f4ccd7-adda-4a1c-b9d7-5525425c0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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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6│新莱福(30132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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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98,790 股不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06,584,39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98,790 股后的105,185,600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42,074,240.00
元(含税)。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2,074,240.00 元/1
06,584,390 股×10 股=3.947504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
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47504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原因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
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98,790股后的 105,18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14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8 宁波福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261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 08*****212 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公司控股股东近期完成营业执照及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前名称为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
后名称为宁波福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具体详情见《关于控股股东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 股=42,074,240.00 元/106,584,390股×10 股=3.947504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47504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不四舍五入)。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号
咨询电话:020-62283186
传真电话:020-62283131
咨询联系人:许永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f49151d9-5d9f-4dfe-a52d-a590a5b52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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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54│新莱福(3013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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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12cfad7-0aca-4369-9c0c-7bdd96f65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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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
│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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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faca989-e83a-4287-9c84-0a6ddff8d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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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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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e96993b-c9e9-497d-bd83-269776efb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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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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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0dea238-1447-489a-856b-d5cc7cfaf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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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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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e98a010-4a9f-4f25-a877-91879e842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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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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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5日送达给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
丽燕女士以及董事刘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6年 3月 3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交易进展
的具体情况,公司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及更新。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6年 3月 3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
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6〕7-772号);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5-87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
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中期权益分派,经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对本次交
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中的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部分股份锁定期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922,89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98,790 股后的 103,524,100
股为基数测算,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51,762,05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7 日。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4,922,890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398,790
股 后 的103,524,100 股为基数测算,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10,352,41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3 日。
上市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考虑到除权除息的影响,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自 33.98 元/股相应调整
为 33.38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2、发行股份的数量
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28,418,213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21.21%,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交易对价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数量
(股)
金南磁材 圣慈科技 50.00% 52,700.00 10,540.00 42,160.00 12,630,317
广州易上 24.00% 25,296.00 - 25,296.00 7,578,190
华农资产 15.00% 15,810.00 - 15,810.00 4,736,369
金诚莱 11.00% 11,594.00 - 11,594.00 3,473,337
合计 100.00% 105,400.00 10,540.00 94,860.00 28,418,213
注: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且交易对方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本次发行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3、锁定期安排
根据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交易对方广州易上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
份锁定期延长至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交易对方具体股份锁定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若交易对方
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协议具体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96da88b-c05a-465a-b036-08bc15216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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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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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原委派李锐先生、吴曦先生、孙易先
生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近日,因孙易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其余人员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上述变更后,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李锐先生和吴曦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孙易先生在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4d7d9ff-0426-403a-b7fe-d606eb80ed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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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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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772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e2513bb-7057-4d20-9d66-ba20998a8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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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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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5-87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8f1c9e4-302d-4983-81d7-fbf6a0a0f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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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50│新莱福(301323):关于公司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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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渤海银行-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
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莱福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5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占剔除公
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新莱福资管计划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9,2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3%,不超过剔除
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44%。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减持主体的名称:新莱福资管计划
2. 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莱福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占剔除公司当
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459,200 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减持不超
过 459,2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3%,不超过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44%;
4.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新莱福资管计划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
的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人高管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新莱福员工资管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莱福资管计划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况,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新莱福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9f94a93-1962-427d-b3bf-e3e96f7f8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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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新莱福(3013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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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7a4c183-bde1-479f-a012-b988f818e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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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新莱福(3013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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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2.本次拟归属的 19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合计归属 99.5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b35bbc4-21cd-45bb-ba56-7a0f681d7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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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新莱福(3013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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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日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
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曾德长先生、李辉志先生、杜丽燕女士以及董事刘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
理。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5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小明、王学钊、林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765430c-fab5-459f-a9e5-1d9a2d6e5b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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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新莱福(3013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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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ca80c9d-9370-4e57-a30e-9bb51a7fa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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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8│新莱福(301323):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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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2月 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三)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四)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曾德长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五)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2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上刊登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之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2024 年 2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七)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八)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2024 年 2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2月 23日为授予日,以 15.4
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十)2024 年 2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2月 23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人民币 15.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36.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 2月 26 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进行本次授予
。
(十一)2025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5.40 元/股调整为 1
4.50 元/股;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已离世或自愿放弃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意作废该等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 33,000 股;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58万股。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4.50 元/股调整为 14.40 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十三)2026 年 6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作废该等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8,000 股;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9.57 万股。(十四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同意作废该等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8,000 股;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57 万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0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8,000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99 人调整为 198 人。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
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部分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87b81b8e-ae74-4f1f-b68b-a15021441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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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2│新莱福(3013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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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小明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71,772,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66,188,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2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5,583,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6,034,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51,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5,583,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88%。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
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65,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12,51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 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80,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9%;反对7,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9,683,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反对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4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6%;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7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反对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梁清越、严郢雪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信达同意本见证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a289de2-b6d7-4b33-9b79-3f2fbf3fe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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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2│新莱福(30132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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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be56536-85ea-4755-8f13-f03366f55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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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1│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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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f1c35ea-1197-4fa7-a4e7-ec023bf30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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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1│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5年度跟踪报告
─────────┴────────────────────────────────────────────────
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90cba59-9225-47f6-97a0-3e2fa585f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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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1│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关于新莱福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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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
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与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
1、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场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
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考虑到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的趋势,部分国家可能会在现有贸易保护政策的基础上,
采取进一步加征关税等措施,阻碍全球贸易自由化,那么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
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
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建议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持续关注现金管理规范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df99f82-1cad-4d93-b064-2903abe7b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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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4│新莱福(301323):关于控股股东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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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
知,获悉其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发生了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由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更名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名称:宁波福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NQL9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小明
出资额:叁亿叁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1895-7室(承诺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1.《宁波福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5aad9ac-c5a0-4e98-af3c-54160656ee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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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27│新莱福(301323):新莱福拟实施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2026]第A0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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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新莱福拟实施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6]第A027
8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5d79908-5350-47af-98ba-2cce9f61b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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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27│新莱福(3013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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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bfd7a49-6d5a-4396-ab32-6c25de8c5f9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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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新莱福: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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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91494.PDF
─────────┬────────────────────────────────────────────────
2026-04-28│新莱福: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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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4809.PDF
─────────┬────────────────────────────────────────────────
2026-04-28│新莱福: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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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4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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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新莱福: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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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277.PDF
─────────┬────────────────────────────────────────────────
2025-08-26│新莱福: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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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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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新莱福: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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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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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新莱福: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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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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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新莱福: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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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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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新莱福: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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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新莱福: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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