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5 曼恩斯特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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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16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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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42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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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38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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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38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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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02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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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0 │曼恩斯特(3013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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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0 │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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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0 │曼恩斯特(30132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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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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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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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16│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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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48,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 143,892,660股的 0.38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64.9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5.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131,601.25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b8cd2b80-f04e-4e47-b454-7866cdeae0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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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4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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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已
审批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12日、2024年 12月 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
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曼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
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曼恩斯特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
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若资产负债率低于 7
0%的子公司发生担保,可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进行调剂。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批准,无需再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13日、2024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二、本次担保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曼恩斯特”或“债务人”)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或“债权人”)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 12个月;公
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MACMRHE79M
成立日期:2023年 6月 2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建林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路街道长江东路 689号(长江东路北侧,中驰路东侧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
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半导体器件
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特种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淮安曼恩斯特 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196.91 46,620.49
负债总额 20,430.56 39,777.38
净资产 7,766.35 6,843.11
项目 2024 年 1 月-12 月 2025 年 1 月-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11.10 7,540.50
利润总额 1,236.30 -1,351.73
净利润 1,001.55 -923.24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的最高限额:人民币 3,000万元
6、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
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23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80.86%;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6,220.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1%。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为 34,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
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4cf7786d-3594-4628-93bd-21a25b8ae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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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3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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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04fa995-9e70-4828-9139-25cd2ac52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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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3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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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cd939c4-bd92-45eb-8e93-18c461255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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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0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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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8,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 143,892,660股的 0.36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64.2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5.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837,751.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4d35f4a6-9941-44c8-8a8b-260bc5869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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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0│曼恩斯特(3013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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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曼恩斯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晓辉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小军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不适用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
2.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买的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买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东、实际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9.关于减少并规范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租赁房产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票据合规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不适用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a6cd5c2-1426-486d-b270-1878d131b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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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20│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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