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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5(曼恩斯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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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5 曼恩斯特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2 17:02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8 21:20 │曼恩斯特(3013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8-28 21:20 │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8-28 21:20 │曼恩斯特(301325):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1:19 │曼恩斯特(301325):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2025-09-02 17:0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8,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 143,892,660股的 0.36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64.2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5.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837,751.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4d35f4a6-9941-44c8-8a8b-260bc5869494.PDF ─────────┬──────────────────────────────────────────────── 2025-08-28 21:20│曼恩斯特(3013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曼恩斯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晓辉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小军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不适用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 2.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买的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买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控股东、实际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9.关于减少并规范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租赁房产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票据合规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不适用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a6cd5c2-1426-486d-b270-1878d131b48d.PDF ─────────┬──────────────────────────────────────────────── 2025-08-28 21:20│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曼恩斯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7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0,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689.4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57 ,595.97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月 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4-0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的金额 1 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15,146.23 14,330.19 2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 14,345.73 14,345.73 3 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543.44 15,543.4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874.15 8,874.15 合计 53,909.55 53,093.51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30日召开了 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调整“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总部基地项目”)、“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安徽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和新增“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淮安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拟调减原计 划投资于“总部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9,110.36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淮安基地建设项目”,拟调减原计划投资于“总部基 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2,170.55万元,投入“安徽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14,330.19 2,170.55 16,500.74 2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 14,345.73 -11,280.91 3,064.82 3 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9,110.36 9,110.36 4 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543.44 - 15,543.44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874.15 - 8,874.15 合计 53,093.51 - 53,093.5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689.48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57,595.97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3年 9月 12日召开 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 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 94,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超募资金余额为 63,595.97万元( 未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2%。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 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节约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 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曼恩斯特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曼恩斯特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e7b2140-f289-4b3e-9de1-0721f3124358.PDF ─────────┬──────────────────────────────────────────────── 2025-08-28 21:20│曼恩斯特(301325):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8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人,实际参 会监事 3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深圳市曼 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 参考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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