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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5(曼恩斯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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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5 曼恩斯特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6 18:02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2 17:32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5-21 19:30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9:30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9:30 │曼恩斯特(301325):曼恩斯特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 ├─────────┼──────────────────────────────────────────────┤ │2026-05-13 19:30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 │2026-05-10 15:35 │曼恩斯特(3013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5-10 15:32 │曼恩斯特(3013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07 16:16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 │2026-04-29 00:32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 2026-06-16 18:0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dfe36fb-3c4d-430d-89b5-24d98288cf74.PDF ─────────┬──────────────────────────────────────────────── 2026-05-22 17:3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f7ce942-7082-4225-922b-5f27cadc67d3.PDF ─────────┬──────────────────────────────────────────────── 2026-05-21 19:30│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区 9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仅对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 基于上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的 议 案 》, 并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刊登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时间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 15:00时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区 9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于公告载明地点和日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 ,下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与本所律师对出 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资格进行了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经本 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6名(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名,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共 10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2,97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21%。 3. 出席或列席会议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提案、提出新提案和对会议通知未 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监票。公司当场公布了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2,903,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对 71,7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4,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6%;反对 71,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9%;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95%。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2,903,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对 71,7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4,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6%;反对 71,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9%;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95%。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2,888,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 53,1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弃权 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 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23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59%;反对 53,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0%;弃权 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751%。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210,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14%;反对 82,5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5%;弃权 3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210,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14%;反对 82,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5%;弃权 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751%。 5、《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2,90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 71,8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4,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1%;反对 71,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4%;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95%。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 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a5aeb5c-bdf5-4ca2-b2b5-72f1c7e9104d.PDF ─────────┬──────────────────────────────────────────────── 2026-05-21 19:30│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区 9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977,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72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648,99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4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328,7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47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329,08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共 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328,78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88%。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892,6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586,800 股,该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1,305,860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90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对 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54,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反对 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90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对 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54,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反对 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888,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 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40%;弃权 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3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9%;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0%;弃权 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751%。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1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14%;反对 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035%;弃权 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10,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14%;反对 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弃权 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751%。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90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 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54,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61%;反对 7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4%;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5%。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雨南、孟宪梓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eef29e9-dab1-438a-8e7f-04e735ac00c0.PDF ─────────┬──────────────────────────────────────────────── 2026-05-21 19:30│曼恩斯特(301325):曼恩斯特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 曼恩斯特(301325):曼恩斯特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030db47-babd-4201-b092-3661e48ab4c1.PDF ─────────┬──────────────────────────────────────────────── 2026-05-13 19:30│曼恩斯特(301325):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曼恩斯特”)控股股东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维投资”)与股东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曼恩斯”,为实际控制人唐雪姣控制的企业)、 股东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承礼”)、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 兴文刀”)于 2021年 1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的一致性,各方于近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1年 1月 25日,信维投资、长兴曼恩斯与长兴承礼、长兴文刀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在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所有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 三十六个月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年 5月 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在原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协议已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各方于近期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明确各方对曼恩斯特的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维投资、长兴曼恩斯、长兴承礼、长兴文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信维投资 55,897,896 38.85 长兴曼恩斯 11,401,537 7.92 长兴承礼 9,349,264 6.50 长兴文刀 9,349,263 6.50 合计 85,997,960 59.77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二: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一: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二: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各方”) 1、为巩固甲方对公司的直接控制,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 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甲方、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参与、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及所有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 面,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股东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权,就有关公司经 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以及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3、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作为股东行使依照适用之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对公司享有的所有表决权前,包括根据公司届 时有效的及其后修改的章程所享有的任何表决权(“对公司表决权”),甲方、乙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 见;若未经协商或者经过协商甲方、乙方意见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各方同意无条件以甲方意见为准,与甲方意见保持一致行使 对公司表决权。 4、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乙方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在内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保持一致的同时,各自依据 其股权比例享有分红权。 5、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乙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6、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为一致行动人,但并不构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甲方股东彭建林、唐雪姣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7、各方同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8、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各方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续订相关事宜。 9、各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 的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其他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补正要 求后十(10)天内仍未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损害赔偿。 三、本次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唐雪姣女士、彭建林先生。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维 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30e8a8a-0aaa-4471-a7df-eeda6e05d1a5.PDF ─────────┬──────────────────────────────────────────────── 2026-05-10 15:35│曼恩斯特(3013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曼恩斯特(3013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113b3da-fe1c-4ffa-beb3-84521192cde7.PDF ─────────┬──────────────────────────────────────────────── 2026-05-10 15:32│曼恩斯特(3013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67308c0-9cbe-443e-a09b-55c330c736ff.PDF ─────────┬──────────────────────────────────────────────── 2026-05-07 16:16│曼恩斯特(301325):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 ,陈诚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陈诚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 的正常开展。陈诚先生辞职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人数由 2名变更为 1名,证券事务代表徐必玖先生将继续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 陈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41ebf88-2d49-445c-8ac2-b90bd4738429.PDF ─────────┬──────────────────────────────────────────────── 2026-04-29 00:32│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803551-f7de-4495-818a-c19825533c07.PDF ─────────┬──────────────────────────────────────────────── 2026-04-29 00:10│曼恩斯特(301325):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曼恩斯特(301325):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4d3c6f-f49f-4fef-85a8-df450bd4d6b2.PDF ─────────┬──────────────────────────────────────────────── 2026-04-29 00:10│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684ac5-c8c2-43e4-9cb7-52a860155a53.PDF ─────────┬──────────────────────────────────────────────── 2026-04-29 00:10│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001310-41f7-43ed-b272-cf2322edba99.PDF ─────────┬──────────────────────────────────────────────── 2026-04-29 00:10│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曼恩斯特(301325) 保荐代表人:缪晓辉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保荐代表人:马小军 联系电话:010-8512794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健全规章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 3月 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范运作相关法规及规则、监管动 态、相关监管案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9.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0.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是 不适用 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欺诈发行时回 购的承诺 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563fff-cf99-4589-9a0c-c05958bfd309.PDF ─────────┬──────────────────────────────────────────────── 2026-04-29 00:10│曼恩斯特(301325):营业收入扣除的专项核查意见 ─────────┴──────────────────────────────────────────────── 曼恩斯特(301325):营业收入扣除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7641fa-46e6-46b5-90e2-3122509fea2f.PDF ─────────┬──────────────────────────────────────────────── 2026-04-29 00:10│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fc0e44-33e8-4350-8994-d240e18e9731.PDF ─────────┬──────────────────────────────────────────────── 2026-04-29 00:09│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区 9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 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须在 2026年 5月 15日 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以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区 3号楼二楼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必玖 联系电话:0755-89369620 传真号码:0755-89369869 电子邮箱:manst-ir@manst.cn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2ec9e7-6236-4c61-9c87-394f75f4a05a.PDF ─────────┬──────────────────────────────────────────────── 2026-04-29 00:09│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浩军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2025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浩军,男,1977 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 7 月至 2008年 7月,任广东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8年 7月至 2012年 7月,任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7 月至 今,历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2020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亲自出席 6次董事会和 3次股东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 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 亲自 出 委托 出 缺席 次 2025 亲 自 委托 出 缺席 次 应参加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年 出 席 席次数 数 董事会 应参加股 次数 次数 东会次数 杨浩军 6 6 0 0 3 3 0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现场检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研,现场办公时间累计 15天。2025年 11月,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安徽、苏州、淮安、东莞等生产基 地,深度了解了子公司运营与业务进展情况,提升对公司战略方向的认同,充分发挥独董的监督作用。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有效沟通渠道,配合开展现场考察 工作。公司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 ,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 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本人亦在报告期内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密切、及时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确保年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及时询问及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 其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及工作安排情况,为确保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审慎 研究,公司于 2026 年 1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变更 2025年度审 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本人持续加强与年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 注事项进行讨论,也建议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2026 年初,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沟通。 (三)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 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形。 2、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不存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基于专业背景提出了多项优化治理与防范 风险的建议,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展望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落地与合规运营,通过深 化调研、加强沟通,不断提升履职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浩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7d42ae-4e9d-4fd6-8063-d2817dc8b36c.PDF ─────────┬──────────────────────────────────────────────── 2026-04-29 00:09│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君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03b42d-6d13-4a93-a69f-58ba8e54e667.PDF ─────────┬──────────────────────────────────────────────── 2026-04-29 00:09│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燕燕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燕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3942c1-c950-4f98-baa5-73d4c0a9aa0b.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d9a7fe-95f4-4b0e-b855-dbe03d14e1cc.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进一步推动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 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回 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回报 ,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回报和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并平衡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当公司股票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市净率任一指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 一定比例时,公司可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实现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 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如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 过 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股票股利分红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者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 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 金分红的原因及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未分红的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与解释等事项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ee5cfb-3c1b-449e-8b03-2c187102b0f0.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 资 者 可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前 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g7FGrwgLK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 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 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 6 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总经理彭建林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财务总监黄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彭亚林先生、保荐代表人缪 晓辉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7FGrwgLK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 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9369620 传真:0755-89369869 邮箱:manst-ir@manst.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e4c371-c7bd-4e00-adb1-779a33d2d590.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9c257c-61de-4f90-97d5-e7a618dae5ca.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24317b-396f-46c7-be34-f3da5faa5a22.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ceac37-4b7e-4f2f-8224-d44dd435afa8.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曼恩斯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曼恩斯 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取消前)等 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 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f080b5-dc1f-492b-9083-8f2e63fa9341.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 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 2026年度薪酬方案。基于谨 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 12万元(税前)。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及聘用合同领取报酬;不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经核算,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薪酬(万元) 1 唐雪姣 董事长 现任 139.17 2 彭建林 董事、总经理 现任 151.64 3 刘宗辉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92.84 4 王精华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88.38 5 黄毅 董事(已离任)、财务总监 已离任董事, 78.53 现任财务总监 6 朱驰 董事 现任 0.00 7 陈燕燕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8 韩文君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9 杨浩军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10 粟勤芳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56.32 11 彭亚林 董事会秘书 现任 78.31 合计 721.19 注:2025 年 11月 4日,因公司治理结构及工作调整,黄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黄毅先生辞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粟 勤芳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粟勤芳女士将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11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 2026年度内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他专项激励和 福利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 2026年担任的具体职位的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市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战略 目标实现、经营业绩达成、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绩效薪酬的比例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具体标准为税前 12万元/人/年。 (三)发放办法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季度、年度发放,其中,季度绩效薪酬为预发,一般在公司季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最终核算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授予、行使 、兑现条件及程序,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执行。 2、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d45cba-d1db-4f4d-8d7c-ee72c26a4162.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2025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 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基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及工作安排情况,为确保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审慎研究 ,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1月2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 沟通及配合后续相关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与公司就其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 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 构的需求。2026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并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年初,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 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05e647-1497-466d-a235-d9dd93c51277.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b2675d-0281-49e2-84ba-4b04252696ea.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 年,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 司及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 运作。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 年,锂电产业链整体需求有所复苏,尤其受益于全球储能需求快速增长,下游客户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带动公司涂布应 用类新签订单同比有所增加。尽管行业趋势向好发展,但受 2024 年度订单显著减少、当前市场竞争加剧、订单价格承压以及项目交 付验收周期延长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涂布应用类产品收入同比下滑 39.07%。此外,2025年公司进一步探索发展项目开发、设备供应 、运营运维、残值回收等储能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主动优化储能设备订单结构,放弃部分亏损、低毛利订单,以维持产品毛利率相 对稳定,公司能源系统类产品收入同比下滑 39.33%。纵然面临多重考验,公司依然坚定深耕主业,在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依托先 进的涂层技术工程应用能力,通过“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策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多元产品矩阵的迭代升级和市场应 用。 二、2025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次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 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2025 年,公司各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 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 2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的议案》。 2、2025年 3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十七个议 案。 4、2025年 7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2025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八个议案。 6、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七个议 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共召集 1次年度股东会和 2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未召开会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 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 部审计部门工作,并重点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职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并审核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相关会议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依据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的议案》。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进行了科学审慎地分析,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高效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实地走访公司多个生产基地,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作用,依法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切实执行独立董事的事前沟通机制,多次就制度类、募集资金使用类、董监高责任险等重大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事前 沟通,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完善治理体系与战略决策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董事会将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确保与最新监管要求动态适配。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重点优化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决策流程,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更好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协助独立董事实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获取决策必要信息。同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培训 ,持续提升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团队的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确保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能得到更高效、更精 准的发挥。 (二)聚焦主业经营与创新突破,驱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将紧密跟踪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引导管理层聚焦主营业务,并在此基础上,充 分发挥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技术驱动优势,持续引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围绕平台型技术企业的战略定位, 落实前瞻性技术布局。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导向,以工艺、材料创新为抓手,以平台型技术为保障,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进产品升级和推出新产品,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规范运作与透明沟通,深化资本市场认同 董事会将督导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流程, 致力于提升公告质量与透明度,并主动、充分地披露公司在 ESG等领域的相关实践与成效。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线上 +线下”沟通形式,通过高质量的业绩说明会、机构投资者调研、反向路演等活动,清晰传达公司价值、发展战略与经营成果。积极 利用互动易等平台,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良性互动,认真回应市场关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 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与价值认同度。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决策,有效监督,带领公司积 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审慎应对各类挑战,全力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以稳健的经营、规范的治理和持续的创新 ,回馈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6f5862-b943-4bcc-bab2-338e100e0f95.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39fead-8ffa-45a7-8a76-382c7bdde857.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1)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亚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庆烽先生,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3份。 4、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 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亚先生、王庆烽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李雪华 2024年11月25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 因安徽朝农高科化工 理委员会安徽监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管局 年报审计项目中,存 在风险评估、存货审 计等多项审计程序不 到位的违规行为,被 出具警示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5、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亚先生、王庆烽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及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与公司就其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83f5f0-eb77-4b1a-a4fd-0ca9a91878f3.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8e5c7e-0d7b-49b7-bc23-1d14ee69d268.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717a1d-b964-418a-a625-061f762b5be6.PDF ─────────┬──────────────────────────────────────────────── 2026-04-29 00:08│曼恩斯特(301325):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 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韩文君女士、杨浩军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韩文君女士、杨浩军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韩文君女士、杨浩军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陈 燕燕女士、韩文君女士、杨浩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d53406-27b6-4aaf-b7f9-fc28cb5db249.PDF ─────────┬──────────────────────────────────────────────── 2026-04-29 00:07│曼恩斯特(301325):曼恩斯特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17日、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864,391.02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94,121.97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405,095,169.8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540,115,372.2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基于公司 2025 年整体业绩、行业发展情况、现阶段经营情况、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 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0,074,637.60 59,731,65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9,864,391.02 30,699,242.68 341,374,113.5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72,940,321.34 120,093,307.02 70,138,673.19 营业收入(元) 1,068,271,557.14 1,698,962,514.26 795,035,100.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05,095,169.8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40,115,372.2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806,287.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7,402,988.4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806,287.6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3,172,301.5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的除外”。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提高财务 稳健性,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将继续聚焦提质增效,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800662-2dcc-4642-85a0-cfc259e37202.PDF ─────────┬──────────────────────────────────────────────── 2026-04-29 00:07│曼恩斯特(30132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a4c2ee-249d-4dbf-b53c-ce58abfe8144.PDF ─────────┬──────────────────────────────────────────────── 2026-04-29 00:07│曼恩斯特(30132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深交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基于对新能源行业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 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期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具体内 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全力打造先进涂层技术应用平台型企业 自 2014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精耕主业,积极推动涂布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并致力于打造国际先进的涂层技术平台型企业。作 为具备工业通用特征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涂布技术的应用场景极其广泛。公司将牢牢抓住能源技术变革的发展趋势,以先进的涂层 技术工程应用能力作为底层依托,努力构建“新能源+泛半导体”多头并行的产业布局,坚定落实平台型技术企业的战略定位。目前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涂布应用类和能源系统类,涵盖锂电池、泛半导体、储能及氢能等应用场景;其中在锂电池板块,公司核心涂布 产品已成功打破国外厂商在国内的垄断地位,实现了进口替代。 未来,公司将充分把握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机遇,通过“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策略,以推动新型材料的产业化应用为目标 ,持续深耕微米和纳米量级的涂层工艺及装备能力,推动多元产品矩阵的迭代升级和市场应用,努力构建“新能源+泛半导体”多头 并行的产业布局,坚定落实平台型技术企业的战略定位。 二、坚持创新驱动,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新能源行业十余年,始终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工艺引领装备的研发模式,搭建不同应用领域的涂布工 程中心及各类实验室,形成了从需求想法、结构设计、产品打样、产品性能验证一体化自主研发的成熟可靠机制。公司先后获得国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并拥有国家 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 、广东省新能源智能高精密涂布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载体。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在材 料处理技术、新型陶瓷材料应用、多层涂布技术、全自动闭环控制技术、干法制膜工艺、泛半导体涂层工艺等关键技术上均取得竞争 优势。截至 2025年底,公司旗下拥有 1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专精特新”企业;共拥有 607 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 69 项,实用新型专利 490项,此外拥有软件著作权 141项和多项专有技术。 未来,公司将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础上,坚持加大对前瞻性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引进高端专业科研人才及产业链精英,并 优化人才激励机制,确保研发团队的稳定性与创造力。同时,公司将着力夯实基础技术研究,构建产品研发的梯次发展模式,确保技 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可持续推进,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公司业务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增长。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及时健全相关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搭建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体系,规范各层级履职行权,形成了科学有 效的职责分工和权力制衡机制。2025 年,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改 革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 未来,公司将面向高质量发展和治理效能提升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积极发挥作用,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行和科学决策,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期稳健的发展目标,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四、强化信披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 时以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为原则,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待现场调研、策略会、网上互 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多种渠道和资本市场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高效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2025 年,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相 结合的方式组织调研活动 9场(其中业绩说明会 1次,投资者接待日 1次),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问题 232条。公司积极响应监 管机构号召,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投资者教育活动,积极运用长图海报在公司官方公众号宣传引导投资者保护自 身权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信息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多元化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拓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高效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 五、重视股东合理回报,构建共赢发展局面 公司在注重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 司实际发展、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研究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2026-2028年)》。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通过现金分红、转增股本等方式积极回馈广大股东,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8,980.63万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共计 2,389.266 万股。公司已实施完成两期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8.68 万股,并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5年 4月,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 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落实该制度,将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切实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统筹好公司发展 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7f57ec-56ce-4d9b-a457-d7ec3242a0c5.PDF ─────────┬──────────────────────────────────────────────── 2026-04-29 00:06│曼恩斯特(3013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8a47b0-c2fe-4577-8f72-4e9d25d0e291.PDF ─────────┬──────────────────────────────────────────────── 2026-04-29 00:06│曼恩斯特(3013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ead585-8a2f-4073-8129-251b087afa0c.PDF ─────────┬──────────────────────────────────────────────── 2026-04-29 00:06│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ae0306-78b4-4bb6-925e-181334b8b7dd.PDF ─────────┬──────────────────────────────────────────────── 2026-04-29 00:06│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a39f12-aaad-42c7-992f-af260350aa71.PDF ─────────┬──────────────────────────────────────────────── 2026-03-17 17:51│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3bf07e5d-7424-4ae7-8b57-41f322b2706d.PDF ─────────┬──────────────────────────────────────────────── 2026-03-17 17:51│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曼恩斯特(30132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曼恩斯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f3db6ef2-c317-410f-ad8a-1420f8321ce6.PDF ─────────┬──────────────────────────────────────────────── 2026-02-02 18:5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截至目前,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已审批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8日、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万元。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保总额 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若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发生担保,可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 司进行调剂;(2)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 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批准,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9日、2025年 11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本次担保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诚”或“债务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相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1月 18日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诚”)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湖南安诚已于 2 026年 2月 2日在深圳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 元,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合同项下所担 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 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及湖南安诚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本次为深圳安诚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本次担保过后,公司对深圳安诚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 5,000 万元,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QXER3A 成立日期:2023年 3月 2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聚和路 8号 3 栋多彩硅谷 D 座1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 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 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 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供冷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 ;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湖南安诚持有深圳安诚 100%股权,公司持有湖南安诚 51%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843.55 84,695.63 负债总额 75,777.62 85,299.9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3,196.18 82,919.56 流动负债总额 13,169.96 26,216.00 净资产 -1,934.07 -604.27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 - 项目 2024 年 1 月-12 月 2025 年 1 月-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3,732.89 70,126.41 利润总额 -3,604.16 1,016.03 净利润 -3,097.20 1,179.79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额度: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0万元人民币 6、担保范围: (1)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 (2)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239,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82.59%,担保余额为52,700.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21%。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审批的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 39,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48%,担保余额为 28,48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8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2bc914ff-fd62-4a78-9e74-d44c7c7c7121.PDF ─────────┬──────────────────────────────────────────────── 2026-02-02 18:52│曼恩斯特(301325):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4de4699c-1292-4d81-8b8a-20fc81e988f9.PDF ─────────┬──────────────────────────────────────────────── 2026-01-30 18:58│曼恩斯特(301325):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000万元~11,000万元 盈利:3,069.9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1,000万元~13,000万元 亏损:723.29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对本次业绩预告的内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锂电行业面临供需结构变化、扩产节奏放缓等因素影响,作为上游锂电设备商,公司当年新增订单较少。尽管 2025年 锂电行业整体需求有所回暖,下游客户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带动公司涂布应用类新签订单同比增长,但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部分 订单价格承压以及项目交付验收周期较长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涂布应用及能源系统业务收入均同比下滑,叠加持续增加的期间费用, 2025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扩大亏损,经营业绩显著承压。 近年来,公司处于平台化战略转型阶段,依托先进的涂层技术工程应用能力,持续加大多领域研发投入及市场布局,期间费用逐 年增加。但固态/干法新技术、泛半导体及储能系统等新业务尚处前期投入阶段,暂未形成规模化效应。 纵然面临多重挑战,公司将坚定深耕主业,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与成本管控,并着力提升应收账款回款质量,全面改善经营效率与 内在价值,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9d4650e-a51e-4065-9941-c60cc524d2b4.PDF ─────────┬──────────────────────────────────────────────── 2026-01-29 19:00│曼恩斯特(3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曼恩斯特(3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fb9d613-9ddd-42aa-ae2b-0e16fffe45e9.PDF ─────────┬──────────────────────────────────────────────── 2026-01-29 19:00│曼恩斯特(3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曼恩斯特(3013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b1defac2-ecee-4d3c-8b26-7e757ce04f1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曼恩斯特: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446.PDF ─────────┬──────────────────────────────────────────────── 2026-04-29│曼恩斯特: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8457.PDF ─────────┬──────────────────────────────────────────────── 2025-10-29│曼恩斯特: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613.PDF ─────────┬──────────────────────────────────────────────── 2025-08-29│曼恩斯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3900.PDF ─────────┬──────────────────────────────────────────────── 2025-04-29│曼恩斯特: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752.PDF ─────────┬──────────────────────────────────────────────── 2025-04-29│曼恩斯特: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713.PDF ─────────┬──────────────────────────────────────────────── 2024-10-29│曼恩斯特: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549.PDF ─────────┬──────────────────────────────────────────────── 2024-08-29│曼恩斯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872.PDF ─────────┬──────────────────────────────────────────────── 2024-04-25│曼恩斯特: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3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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