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6 捷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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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7:06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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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 │捷邦科技(301326):捷邦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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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 │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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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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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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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 │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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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7:26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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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7:26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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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6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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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36 │捷邦科技(30132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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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7:06│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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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捷邦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调整至 39.8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9.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
5.00 元/股,并同意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42,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首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4.19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4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10,623.07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 570,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86.55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41 元/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22,094,865.07 元(不含交易费用)。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
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70,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9%。假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69.26% 45,888,360 63.5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92,828 30.74% 26,304,468 36.44%
股份总数 72,192,828 100.00% 72,192,828 100.00%
注:1、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 4,920,635 股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 6.82%,其中 317
,460 股解除限售后形成的高管锁定股每年按持股总股数的25%解除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质押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后续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79fd1e4e-2fa5-47ca-8867-5481a214b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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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捷邦科技(301326):捷邦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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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捷邦科技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ef155cbb-7f81-4530-8908-0f0ac110aa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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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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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并
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1 名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成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f568c249-512a-4eea-8468-08e3d455d2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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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捷邦科技(301326):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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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9.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5.00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2月7日。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
2.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4.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捷邦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调整至 39.8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65,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5%
,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7.5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4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3,596,885.07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
极实施回购股份。目前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由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行情影响,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
上限,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
力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价格上限 39.80元/股 95.00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
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调整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1、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在剩余可用回购金额按调整后
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95.00元/股的条件下,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33,102股至 743,627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至 1.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
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3)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之用。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近期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
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公司决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来源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且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9.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00 元/股,并同意将回购资金
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4d11161f-8671-4e89-9893-7deadc2b1e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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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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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4dbf4a5c-60d1-4861-8570-04bc7c783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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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20:12│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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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59e7033a-dc73-4cb7-ac9c-b392cd8b1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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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7:26│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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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3栋3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辛云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2,192,828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65,700股。因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1,727,128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036,6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59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603,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84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5,433,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3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0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65%;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唐诗、尹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b81608b0-4018-4d09-ad7f-d280a55a6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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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7:26│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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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9f916f49-0306-45e3-a4f6-bef06258f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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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26│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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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方案
捷邦精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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