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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6(捷邦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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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6 捷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7:48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7-01 15:46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6:22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6:22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6-05-29 16:10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 │ │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5-28 16:16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5 18:48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2026-05-20 18:08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8:08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9:28 │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0 17:48│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数据中心液冷散热领域的布局,落实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邦科技”)致力于成 为液冷散热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的研发驱动型企业的发展目标,公司与深圳市烽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冉启坤 合资设立东莞市捷邦数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数能”),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1,300万元占比 65% ,深圳市烽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500万元占比 25%,冉启坤认缴 200万元占比 10%,均以现金出资。捷邦数能主营产品 拟为机架式CDU、集中式CDU、Manifold等服务器液冷散热系列产品(注:CDU 即冷却液分配单元,是液冷系统中的核心中枢设备,负 责冷却液的循环分配、温度控制和流量调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审批权限 ,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属于关联交易 。 二、进展情况 近日,捷邦数能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市捷邦数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KGLBL738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启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6年 7月 9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金属结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 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 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一路 1号 1栋 201室之 2 股权结构 捷邦科技持股 65%,深圳市烽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5%, 冉启坤持股 10%。 三、共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烽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深圳市烽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KH1Y8E2M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烽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冉启坤) 出资额 人民币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6年 6月 17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荔林社区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1007前海合作区(前海合作区)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冉启坤持股 99%,深圳市烽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实际 控制人为冉启坤。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自查,深圳市烽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 或其他关系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冉启坤 冉启坤,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5130**********0750,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冉启坤先生拥有工业自动化和工商管理双重专业 背景,深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热管理领域二十余年。曾就职于维谛技术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开发经理、总监、高级 总监、副总裁等职务,主管大中华区/亚太区热管理及 IT解决方案业务,深度参与维谛技术有限公司从风冷到全液冷的战略转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冉启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查,冉启坤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旨在强化公司在数据中心 CDU及散热相关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依托既有 技术制造积累,协同具备深厚产业经验的核心团队,积极布局算力液冷散热产品,横向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把握 AI算力中心基础设 施建设及相关散热需求带来的发展机遇,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控股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东莞市捷邦数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ebac0cf-8268-47a8-974a-bfc2a9f98ab4.PDF ─────────┬──────────────────────────────────────────────── 2026-07-01 15:46│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度担 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 不超过人民币22,770.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870.00万元,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相关条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 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但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进 行延长,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9.94%;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4,731.42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8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 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0d070a6-1a51-41d1-b304-6cd005237903.PDF ─────────┬──────────────────────────────────────────────── 2026-06-26 16:22│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度担 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 不超过人民币22,770.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1,870.00万元,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债务人: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36,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 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4,6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9.94%;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3,237.02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8.6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 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f9e70ff-50fd-4d2a-93f3-5be82a4d1a33.PDF ─────────┬──────────────────────────────────────────────── 2026-06-26 16:22│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 2,61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11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9fd34f9-9df2-4489-aa7e-44da630bfacd.PDF ─────────┬──────────────────────────────────────────────── 2026-05-29 16:1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 │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9bf6114-3953-453b-bfa1-5bedd59a373d.PDF ─────────┬──────────────────────────────────────────────── 2026-05-28 16:16│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控股”)的通知 ,获悉其对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捷邦控股 是 690,000 1.73% 0.95% 否 否 2026-05-27 9999-01-01 深圳市 补 充 高新投 流 动 小额贷 性 资 款有限 金 公司 捷邦控股 是 460,000 1.15% 0.63% 否 否 2026-05-27 9999-01-01 深圳市 补 充 高新投 流 动 小额贷 性 资 款有限 金 公司 合计 1,150,000 2.88% 1.58% - - - - - -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2026年5月20日的总股本72,709,728股计算,下同;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量占公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司总股 押股份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本比例 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捷邦控股 40,000,000 55.01% 0 1,150,000 2.88% 1.58% 0 0.00% 0 0.00% 辛云峰 317,460 0.44% 0 0 0.00% 0.00% 0 0.00% 238,095 75.00% 合计 40,317,460 55.45% 0 1,150,000 2.85% 1.58% 0 0.00% 238,095 0.61% 注:上表中辛云峰先生的“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部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捷邦控股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 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8ae9cd3-4f4e-4bc2-b09c-21b9a725a0dc.PDF ─────────┬──────────────────────────────────────────────── 2026-05-25 18:48│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0090913-4536-4dc8-a142-5d600750db73.PDF ─────────┬──────────────────────────────────────────────── 2026-05-20 18:08│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2dd9575-90a3-4ec6-955a-1e21e1764c84.PDF ─────────┬──────────────────────────────────────────────── 2026-05-20 18:08│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3栋3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杨巍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2,709,728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70,900股。因回购股份不享 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2,138,828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198,82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2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9,408,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91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人,代表股份 1,790,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1,790,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人,代表股份 1,790,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1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9%;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85%;反对42,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9%。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9%;反对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7,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85%;反对 62,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9%;反对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7,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85%;反对 62,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126,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反对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7,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54%;反对 72,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5,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反对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82%;反对 63,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1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5,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反对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82%;反对 63,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1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02,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05%;反对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82%;反对63,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唐诗、尹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6e25c0b-df28-47bd-bfb2-e62af1107e83.PDF ─────────┬──────────────────────────────────────────────── 2026-05-14 19:28│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年5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 6名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捷邦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莞市恒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林建安签署《关于东莞市恒钜电子有限 公司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将继续积极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并据此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明确相 关事项。 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1e1764c-103e-40e6-a940-538343e5e89f.PDF ─────────┬──────────────────────────────────────────────── 2026-05-14 19:28│捷邦科技(301326):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b94f135-cda3-4260-ab36-f643b00fed73.PDF ─────────┬──────────────────────────────────────────────── 2026-05-11 16:41│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3356da9-6570-4059-8c31-c1037cc1abba.PDF ─────────┬──────────────────────────────────────────────── 2026-05-11 16:41│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b9bd754-517c-457e-a337-0e96556a104a.PDF ─────────┬──────────────────────────────────────────────── 2026-05-11 16:41│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4845421-ce97-4ced-91f4-5ec974fd3f2d.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461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年,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 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2、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5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954bfc-9e75-4d14-80fe-30528f2da3d8.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e16d7e-cc97-40e7-8d52-e0ecbd57a4a3.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号) ,公司2022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6,132,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181,66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950,333.2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 年9月14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2]4111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358.5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589.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存款余额3,689.26万元,理财产品余额35,900.00万元)。 2、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期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5,892,576.99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36,892,576.99 理财产品余额 359,000,000.00 加:本期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36,616.1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8,688,607.33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9,106,587.8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95,211.55 截止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9,616,001.11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99,616,001.11 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捷邦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9月,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7月,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9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明细详见“三、(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99,616,001.11元(含扣除手续费 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账户类别 状态 余额 备注 浦发银行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 54050078801400000815 人民币 超募户 正常 39,386,507.78 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769902434710928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5,080,631.00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46888818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152,796,171.72 注1 中国银行资阳汇兴路支行 117227483431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1,115,381.18 农业银行资阳分行 22735001040028193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774.08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16002238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14,826.22 注1 民生银行昆山支行 653820769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0.00 注2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20068822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607,961.71 注1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85068816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613,747.42 注1 合 计 199,616,001.11 注 1: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2:公司与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昆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40dba6-d8da-4a28-a93d-0d88cc8f8dc0.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727fde-74a5-4778-9b5c-b80bb152df31.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6eb48d-e669-46a4-86b6-3e5cd9259932.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 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综合考虑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 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评后支付。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f62cb7-e88d-416d-80d5-711067ebc572.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 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基本薪酬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综合考虑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评后支付。 四、其他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4c8762-6b24-4c4e-8b5e-86f48c69691b.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月 0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i5FyBD5u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提问,公司将通 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1 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杨巍,独立董事 罗书章,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李统龙,财务总监 潘昕(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 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i5FyBD5u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月 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统龙 电话:0769-81238603 传真:0769-81238600 邮箱:zhengquan@jpond.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165b76-eda7-49f8-b58d-b960f89bc433.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海外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当前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开展远期 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 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含本 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和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或上述品种的组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 情形。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 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 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 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 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 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 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 操作风险;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是根 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的,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制定操作规程,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d3184f-de15-42eb-997d-8945e07d94ae.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邦科技”)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81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机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捷邦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 第440A01801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捷邦科技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捷邦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捷邦科 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捷邦 科技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2025年度捷邦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致同专字(2026)第440A010811号)。 附件:《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ded0ce-6e84-4b8c-bbc1-09a01ee4ed05.PDF ─────────┬──────────────────────────────────────────────── 2026-04-28 19:43│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fba03e-b9f7-431c-be1a-66e5f140f097.PDF ─────────┬──────────────────────────────────────────────── 2026-04-28 19:42│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678,677.43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19,104.5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6,818,859.67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4,359,325.6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6,678,677.43 -19,348,460.60 -55,803,415.39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96,396,048.87 57,943,216.82 55,440,336.22 营业收入(元) 1,303,324,589.77 792,805,238.89 678,193,574.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6,818,859.67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8,539,543.71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4,359,325.6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40,610,184.4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4,359,325.6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209,779,601.91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7.56%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注:填报前述指标时,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当年实现盈利且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 分配利润的,同时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 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9263e1-8492-4cca-9564-2600a318b822.PDF ─────────┬──────────────────────────────────────────────── 2026-04-28 19:41│捷邦科技(3013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021d0f-6cf6-43af-99ef-3490be1d1973.PDF ─────────┬──────────────────────────────────────────────── 2026-04-28 19:41│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666b76-6a62-4993-b57e-aacc09b0abb8.PDF ─────────┬──────────────────────────────────────────────── 2026-04-28 19:41│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7ade0e-05fb-4148-b2b0-9f232b071c06.PDF ─────────┬──────────────────────────────────────────────── 2026-04-28 19:41│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8aa533-248f-4370-a582-caed2c76b663.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核报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810号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捷邦 科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捷邦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捷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 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捷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捷邦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赛诺高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800.00 万元收购赛诺高德 51%股权,并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7 日和 2025 年 3 月 31 日分别支付第一期及第二期股权收购款 10,661.96 万元和11,562.99 万元。赛诺高德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完成工商变更 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赛诺高德 49.9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3 日通过广东联合 产权交易中心竞拍取得东莞粤海银瓶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赛诺高德 1.10%股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赛诺高德 51% 的股权。 二、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友春、王志超、张亮旗、王辉、深圳市赛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权收购协议》 (以下简称“收购协议”)3.1业绩承诺条款约定,目标公司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预 计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2,860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至 2026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 低于 14,000 万元,至2027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22,860 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各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均应当按照经甲方 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确 定。若标的公司当年存在股份支付费用且计入经常性损益的,则剔除该部分股份支付费用,即本协议中约定的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金额不包括因股份支付导致的减损部分。(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三、 202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 审字(2026)第 440A018013 号。赛诺高德 2025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012.90 万元,占当年承诺净利润的 166.88 %,本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 四、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批准 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7 日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93b612-ff87-4edc-90eb-8ce84340e140.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捷邦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813号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 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捷邦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捷邦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捷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 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捷邦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捷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捷邦科技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1801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 -1,977.11 -2,88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7.87 -1,93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18.98 -3,312.96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4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0,332.46 79,280.5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528.06 1,039.8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 2.71% 1.31% 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项 目 2025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4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 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主要为模具销 主要为模具销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售收入、材料 售收入、材料 3,528.06 1,039.84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 销售收入、废 销售收入、废 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料销售收入等 料销售收入等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 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 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 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 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 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528.06 1,039.8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26,804.40 78,240.68 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批准。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b4338b-fd55-4bce-8e4c-4ac7c54441c9.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 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 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 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自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2025年度的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交易类型 币种 获批的额度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告期内单日 是否超 最高余额 过额度 远期结售汇、 美元 7,100.00 2025-01-01 2025-12-31 810.00万美元 否 外汇期权及 万美元 外汇掉期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 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 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 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 操作风险;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 、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f53005-c818-43bb-b33f-cb52102f41ba.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捷邦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1-6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10812号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 “专 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捷邦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捷邦科技 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捷邦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 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捷邦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捷邦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邦科技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 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三种方式合计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8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51.72元。截至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6,1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9,181,66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836,950,333.2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 [2022]411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358.5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589.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68 9.26万元,理财产品余额35,900.00万元)。 2、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期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5,892,576.99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36,892,576.99 理财产品余额 359,000,000.00 加:本期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36,616.1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8,688,607.33 项目 金额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9,106,587.8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95,211.55 截止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9,616,001.11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99,616,001.11 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修订通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9月,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公司 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9月,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99,616,001.11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 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状态 存储余额 备注 浦发银行东莞松54050078801400000815 超募户 正常 39,386,507.78山湖科技支行 招商银行东莞松769902434710928 募集专户 正常 5,080,631.00 山湖支行 民生银行东莞东646888818 募集专户 正常 152,796,171.72 注 1 城支行 中国银行资阳汇117227483431 募集专户 正常 1,115,381.18 兴路支行 农业银行资阳分22735001040028193 募集专户 正常 774.08行 民生银行东莞东616002238 募集专户 正常 14,826.22 注 1 城支行 民生银行昆山支653820769 募集专户 正常 0.00 注 2行 民生银行东莞东620068822 募集专户 正常 607,961.71 注 1 城支行 民生银行东莞东 城支行685068816 募集专户 正常 613,747.42 注 1 合 计 199,616,001.11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注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388f80-487c-4beb-a3fd-1efd3fedb8cb.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捷邦科技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18015号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 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捷邦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捷邦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 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ed302f-fc9d-4d70-a345-2c634e61c079.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203abb-18bf-464d-94e4-fa74902a275a.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捷邦科技 202 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 6月 7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 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1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 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 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1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 易期限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0)。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 2025年度的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交易类型 币种 获批的额度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告期内单日 是否超 最高余额 过额度 远期结售汇、 美元 7,100.00 2025-01-01 2025-12-31 810.00万美元 否 外汇期权及 万美元 外汇掉期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 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 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 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 操作风险;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 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cabc6a-f3ae-4766-837c-e1c29acee082.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e75c8f-2bc6-4732-aeb3-f2ce6aa59940.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捷邦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捷邦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b35015-26f4-47aa-a9ca-5cf938c31796.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中信建投关于捷邦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捷邦科技 202 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号) ,公司 2022 年 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1.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6 ,1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81,66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950,333.2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 9月 1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 022年 9月 1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11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1,358.5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9,589.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存款余额 3,689.26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35,900.00万元)。 2、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期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5,892,576.99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36,892,576.99 理财产品余额 359,000,000.00 加:本期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236,616.1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8,688,607.33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9,106,587.8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6,095,211.55 截止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9,616,001.11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99,616,001.11 理财产品余额 1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捷邦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 年 9月,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10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 7月,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 025年 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明细详见“三、(二)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199,616,001.11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 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账户类别 状态 余额 备注 浦发银行东莞松山湖科技 54050078801400000815 人民币 超募户 正常 39,386,507.78 支行 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769902434710928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5,080,631.00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46888818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152,796,171.72 注 1 中国银行资阳汇兴路支行 117227483431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1,115,381.18 农业银行资阳分行 22735001040028193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774.08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16002238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14,826.22 注 1 民生银行昆山支行 653820769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0.00 注 2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20068822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607,961.71 注 1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85068816 人民币 募集专户 正常 613,747.42 注 1 合 计 199,616,001.11 注 1: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2:公司与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昆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cf10ed-3d0b-4496-92f3-affca99f3523.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5,5 70.00万元整(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5,570.00万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在总授信 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 票据、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保证金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拟申请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浦发银行 35,000.00 2 民生银行 32,480.00 3 招商银行 28,000.00 4 中国银行 14,500.00 5 中信银行 12,000.00 6 杭州银行 5,000.00 7 光大银行 5,000.00 8 中国信托 5,000.00 9 昆山农商银行 4,950.00 10 工商银行 4,000.00 11 浙商银行 3,000.00 12 民生金租 3,000.00 13 江苏银行 3,000.00 14 建设银行 3,000.00 15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3,000.00 公司 16 太仓农商银行 2,100.00 17 汇丰银行 1,540.00 18 东莞农商银行 1,000.00 合计 165,570.00 为便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20 26年度内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有关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 2026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965178-394c-4c78-bce7-58543d015bbb.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 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 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 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 2、审批程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 、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上述交易。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 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 (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 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 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100万美元(含本 数)或等值人民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和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或上述品种的组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 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 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 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 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 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 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 操作风险;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362165-46d7-4146-851d-9b13d2c2a671.PDF ─────────┬──────────────────────────────────────────────── 2026-04-28 19: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94b786-c66c-454e-9352-e5803e2be4f8.PDF ─────────┬──────────────────────────────────────────────── 2026-04-28 19:39│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号 3栋 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套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值业务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议案 7.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 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9:30-12:00,14:00-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号 1栋,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统龙 联系电话:0769-81238603 传真:0769-81238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pond.com.cn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 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方式请于 2026年 5月18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书面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号 1栋,收件人:证券事务部,电话:0769-81238603, 邮编:523560(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电子邮件请发:zhengquan@jpond.com.cn(标题请标注:2025年年度股东会)。 (3)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69-81238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b62742-061a-4711-a829-d1d0d0f968b5.PDF ─────────┬──────────────────────────────────────────────── 2026-04-28 19:39│捷邦科技(30132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真圣、罗书章、蔡荣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李真圣、罗书章、蔡荣鑫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500eeb-26a9-4dbb-b4b4-c2adbb38f4eb.PDF ─────────┬──────────────────────────────────────────────── 2026-04-28 19:39│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荣鑫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荣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251ff0-a741-49c9-b408-5c85554d5cf8.PDF ─────────┬──────────────────────────────────────────────── 2026-04-28 19:39│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真圣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真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ed5bb4-9b68-4e92-80ae-c7dee754221b.PDF ─────────┬──────────────────────────────────────────────── 2026-04-28 19:39│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 ─────────┴──────────────────────────────────────────────── 捷邦科技(3013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554904-9173-418d-a637-6027b5997d79.PDF ─────────┬──────────────────────────────────────────────── 2026-04-28 19:39│捷邦科技(30132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捷邦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如下。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一)体现公司效益与薪酬挂钩的原则;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相符; (四)体现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 应当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税前8.8万元。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 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九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所述的相关董事外的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或津贴。 第十条 公司将持续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二条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上述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 度绩效考评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聘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 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320cab-ba6e-4381-98f2-02917ff83efc.PDF ─────────┬──────────────────────────────────────────────── 2026-03-18 16:14│捷邦科技(301326):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捷邦科技(301326):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8d9a56e-a336-46ed-b561-eed0b70022b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捷邦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873.PDF ─────────┬──────────────────────────────────────────────── 2026-04-29│捷邦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886.PDF ─────────┬──────────────────────────────────────────────── 2025-10-30│捷邦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661.PDF ─────────┬──────────────────────────────────────────────── 2025-08-29│捷邦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915.PDF ─────────┬──────────────────────────────────────────────── 2025-04-25│捷邦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8954.PDF ─────────┬──────────────────────────────────────────────── 2025-04-25│捷邦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8961.PDF ─────────┬──────────────────────────────────────────────── 2024-10-30│捷邦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172.PDF ─────────┬──────────────────────────────────────────────── 2024-08-23│捷邦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3896.PDF ─────────┬──────────────────────────────────────────────── 2024-04-26│捷邦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98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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