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6 捷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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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5:54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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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46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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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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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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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1-7月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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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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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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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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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 │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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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46 │捷邦科技(30132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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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5:5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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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46f26e1b-acf4-41b8-a76f-80941830a7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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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46│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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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2024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3,7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
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745.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32,000.00万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 2024 年度担保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3,74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基础上,新增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额度,即由总担保额度 53,74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 55,74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每
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55,74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2.18%;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6,198,395.80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8%。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
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0b3169ae-07bf-4581-993a-38c64d5d7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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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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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241b79e3-fa30-4e36-9e70-d719429a4d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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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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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28166c6a-4dfe-4c4a-adbb-6a2f48ef5a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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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1-7月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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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4年1-7月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957761ba-45b4-4baa-84df-c141ea299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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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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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公司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高德”)51%股权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赛诺
高德股权收购支付总价款的60%的并购贷款(即不超过人民币 24,480.00 万元)。该并购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担
保情况等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核并签署
与上述并购贷款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本次并购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
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事项是为了推进公司收购赛诺高德 51%股权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融
资需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
款的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a39444ba-14cb-495d-9fb3-e70ab1fd5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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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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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月 9 日以口头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 人,其中 1 名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成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事项是为了推进公司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的实施,符
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融资需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9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团队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4-09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b7a9cb81-0b46-4a1b-8c11-97dedca66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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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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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关于收购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签署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6ac1476d-82cb-406d-9b3b-5a74cedab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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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7:40│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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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f78e3e33-1e66-46c0-a8dd-2cd368ee2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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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46│捷邦科技(30132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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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3栋3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辛云峰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副总经理林琼珊女
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2,192,828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65,700股。因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1,727,128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767,34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8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9,682,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66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8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8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75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774%;反对11,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1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3%。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75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5%;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132%;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唐诗、尹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806252d9-19e3-447f-a825-52c2583bae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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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46│捷邦科技(30132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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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11875adf-1cdf-40d0-a900-80f5307a9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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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52│捷邦科技(301326):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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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方案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捷邦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调整至 39.8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65,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5%,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7.5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4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596,885.07 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a53cdb80-6550-4670-be88-68e1161b6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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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07│捷邦科技(30132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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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7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936,13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950,333.2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11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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