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7 华宝新能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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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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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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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6 │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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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5 │华宝新能(30132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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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4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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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3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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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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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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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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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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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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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8541ce5-1638-4ccc-980b-d81ed0b143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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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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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了规范募集
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2024年4月18日、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9)。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近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至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深圳市华宝 中国光大银行股 39180188000098653 便携储能产品 本次注销
新能源股份 份有限公司深圳 扩产项目
有限公司 熙龙湾支行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002ca42a-e877-4f89-84b0-0e71cac0b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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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6│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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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 月 24日
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25 年 10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
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
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
行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172ba3e-c98d-4fa3-8bbe-76891f33b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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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5│华宝新能(30132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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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华宝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4,541,666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8,645,675.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4,049,270.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4,596,404.45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9月 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3-90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9,843.12 19,843.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31.05 9,931.05
3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25,164.34 25,164.34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合计 67,620.00 67,620.00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
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 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
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 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
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0,918.54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9,843.12 19,843.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31.05 9,931.05
3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10,918.54 10,918.54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5 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66,907.00 66,907.00
合计 120,281.20 120,281.20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 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 3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 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
目。
公司于2024年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
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14.7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
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 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情况,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 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内不
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外)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7b917d1-df05-467d-a67b-e5a2a9664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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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4│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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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e8366c6-0a4e-41e2-9acc-9d135e59d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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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3│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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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
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
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
12日(星期三)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 518109;联系电话: 0755-21013327;传真号码: 0755-2901711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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