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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7(华宝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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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7 华宝新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7:55 │华宝新能(3013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3 17:55 │华宝新能(3013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6:33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3 16:32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6-03 16:31 │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6:29 │华宝新能(301327):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 │2026-05-15 18:34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8:34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 │2026-05-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宝新能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 2026-06-23 17:55│华宝新能(3013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 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 15: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 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 -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何 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160,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527%。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3,5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 2123%。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82,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5%。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前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0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128,035,85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0%;反对 114,575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弃权 9,7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57,85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70%;反对 114, 575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05%;弃权 9,7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5%。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4c887e9-1823-41ae-8e0b-ffba6d596b07.PDF ─────────┬──────────────────────────────────────────────── 2026-06-23 17:55│华宝新能(30132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人,代表股份 128,160,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23,5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4,582,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4,582,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人,代表股份 4,582,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5%。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74,381,35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3,534,747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35,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0%;反对 11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94%;弃权 9,7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7,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70%;反对 11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5%;弃权 9,7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25%。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徐俊彬律师、彭泽宇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e4b7de2-6801-4905-b4ae-69463a66088a.PDF ─────────┬──────────────────────────────────────────────── 2026-06-03 16:33│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何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 1.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 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9:00至 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 2栋 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 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 2栋 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2c80fcd-5719-4d7c-b705-518ab6dd8759.PDF ─────────┬──────────────────────────────────────────────── 2026-06-03 16:32│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同胜工业园路 7号厂房A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增加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 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 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 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2层、3层(一照 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2层、3层(一照 多址企业) 多址企业) 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福城街道茜坑社区鸿创科技中心2栋 福城街道茜坑社区鸿创科技中心2栋 一单元401、501; 一单元401、501;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胜社区华繁路110号嘉安达大厦1901、 胜社区华繁路110号嘉安达大厦1901、 19层; 19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 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801、38 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801、38 层、39层; 层、39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厂房四栋1层至5层; 厂房四栋1层至5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厂房六2层; 厂房六2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厂房二1层至3层; 厂房二1层至3层;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 厂房三5层; 厂房三5层;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 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7 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7 栋八层。 栋八层。 邮政编码: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 横朗社区同胜工业园路7号厂房A栋。 邮政编码:518109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44b72c4-d8b4-42cb-bcda-064b07fe821a.PDF ─────────┬──────────────────────────────────────────────── 2026-06-03 16:31│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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