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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7(华宝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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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7 华宝新能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6 17:2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 ├─────────┼──────────────────────────────────────────────┤ │2025-11-13 18:39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3 18:39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 ├─────────┼──────────────────────────────────────────────┤ │2025-11-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5-10-28 19:26 │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9:25 │华宝新能(30132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8 19:24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9:23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8 19:22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 └─────────┴──────────────────────────────────────────────┘ ─────────┬──────────────────────────────────────────────── 2025-11-26 17:2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6a88498-8d66-4de0-aee0-d64de44702fc.PDF ─────────┬──────────────────────────────────────────────── 2025-11-13 18:39│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 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 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 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年 11月 13日下午 15: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 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上午 9:15-9:25、9:3 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 任何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941,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604%。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4,601,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 8023%。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39,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81%。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前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0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134,862,7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8%;反对 75,12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3,3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284,7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4%;反对 75, 12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1%;弃权 3,3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907e301-7eb3-41f3-970e-52a34e34e8e1.PDF ─────────┬──────────────────────────────────────────────── 2025-11-13 18:39│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ddf3bdb4-edb4-475b-b1b7-8ae39c188ce8.PDF ─────────┬──────────────────────────────────────────────── 2025-11-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8541ce5-1638-4ccc-980b-d81ed0b143d8.PDF ─────────┬──────────────────────────────────────────────── 2025-11-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了规范募集 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2024年4月18日、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9)。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近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至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深圳市华宝 中国光大银行股 39180188000098653 便携储能产品 本次注销 新能源股份 份有限公司深圳 扩产项目 有限公司 熙龙湾支行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002ca42a-e877-4f89-84b0-0e71cac0bfe8.PDF ─────────┬──────────────────────────────────────────────── 2025-10-28 19:26│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 月 24日 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25 年 10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 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 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 行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172ba3e-c98d-4fa3-8bbe-76891f33b2f6.PDF ─────────┬──────────────────────────────────────────────── 2025-10-28 19:25│华宝新能(30132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宝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华宝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4,541,666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8,645,675.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4,049,270.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4,596,404.45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9月 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3-90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9,843.12 19,843.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31.05 9,931.05 3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25,164.34 25,164.34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合计 67,620.00 67,620.00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 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 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 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 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 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0,918.54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9,843.12 19,843.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31.05 9,931.05 3 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 10,918.54 10,918.54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5 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66,907.00 66,907.00 合计 120,281.20 120,281.20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11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 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 3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 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 目。 公司于2024年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 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14.7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 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 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情况,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 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内不 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外)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7b917d1-df05-467d-a67b-e5a2a96643f5.PDF ─────────┬──────────────────────────────────────────────── 2025-10-28 19:24│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e8366c6-0a4e-41e2-9acc-9d135e59d59e.PDF ─────────┬──────────────────────────────────────────────── 2025-10-28 19:23│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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