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7 华宝新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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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18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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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18 │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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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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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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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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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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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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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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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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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38 │华宝新能(3013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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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18│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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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
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
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9人,代表股份93,385,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90,166,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2.7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人,代表股份 3,219,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4 人,代表股份 5,115,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 1,896,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1人,代表股份 3,219,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72%。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4,8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3,953,391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337,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0%;反对4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62%;弃权 4,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93%;反对 4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1%;弃权4,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6%。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340,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8%;反对40,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34%;弃权 4,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0,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07%;反对 40,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7%;弃权4,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6%。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彭泽宇、罗子瑜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f2975140-b63d-4b4b-b36c-8a3f8b144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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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18│华宝新能(3013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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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市华宝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
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
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方式、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5:00,本次股东会如期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 20 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
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上午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385,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391%。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0,166,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
.7419%。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219,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72%。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 召集人
根据《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前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93,337,74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0%;反对 43,180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弃权 4,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7,74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93%;反对 43
,1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1%;弃权 4,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93,340,3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8%;反对 40,550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4,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70,37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07%;反对 40
,55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7%;弃权 4,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f14d86a2-72a0-4f2a-b205-dd8a72340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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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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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
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 √
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3月17
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
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 518109 ;联系电话: 0755-21013327 ;传真号码: 0755-2901711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9层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0f899146-d9d5-4370-babb-992c46af2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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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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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1/2a122174-9701-4b75-9b64-69478ca7a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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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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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1/b609eadf-a46f-404c-b494-38fdf270b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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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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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58c27937-f7ad-4aaa-8004-57a5a5926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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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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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b6966551-536b-4d34-b4aa-aedd62256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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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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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
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
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
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独立董事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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