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8 维峰电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6 17:56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7:52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7:52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1-26 20:05 │维峰电子(30132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4-11-26 20:04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1-26 20:04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4-11-26 20:02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4-11-26 20:02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
│2024-11-26 20:02 │维峰电子(30132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
├─────────┼──────────────────────────────────────────────┤
│2024-11-26 20:02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4-12-16 17:56│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3、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持有人 82 名,实到持有人 82 名,代表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份额 37,670,967.00
份,占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雨田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任期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7,670,967.0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
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
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昌盛先生、徐茂先生、王宁先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一致。上述委员非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7,670,967.0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
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
的 0%。
注:同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昌盛先生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
任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授权公司 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的过户和
出售、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
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事宜;
(9)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认购份额等的分配方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除外);
(10)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权益的兑现安排;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宜;
(13)代表或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宜;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7,670,967.0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
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
的 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1c2c2b3d-ef7f-4be8-9bd3-0b8eba61d581.PDF
─────────┬────────────────────────────────────────────────
2024-12-13 17:5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文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09,893,594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82,550 股,故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8,911,044 股。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5 名,代表股份5,279,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持有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4.8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74 名,代表股份5,278,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6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 75 名,代表股份5,279,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 1 名,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共 74 名,代表股份 5,278,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69%。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5,20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0%;反对 7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85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20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0%;反对 7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33%。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5,20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0%;反对 7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85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20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0%;反对 7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33%。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5,20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0%;反对 7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85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20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0%;反对 7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33%。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周燕、贺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0960c93-f0d8-48c2-8feb-84d85d3b2c46.PDF
─────────┬────────────────────────────────────────────────
2024-12-13 17:5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70b98e9-f6d1-4c59-8d56-3cf2ec07d3de.PDF
─────────┬────────────────────────────────────────────────
2024-11-26 20:05│维峰电子(30132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
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
速发展。
全体监事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
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
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ffb8c42e-9f07-4562-87ee-51a3ef9af6e2.PDF
─────────┬────────────────────────────────────────────────
2024-11-26 20:04│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ab13e6d8-d4a9-4222-b0d8-d516b8c2915a.PDF
─────────┬────────────────────────────────────────────────
2024-11-26 20:04│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e90d33c6-0312-46f4-8a54-e76976383f5b.PDF
─────────┬────────────────────────────────────────────────
2024-11-26 20:0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与会人员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现就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监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ba60f4a2-a6d9-4580-8e10-f63f23f3a7b6.PDF
─────────┬────────────────────────────────────────────────
2024-11-26 20:0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fc06508d-34ec-4c37-9c88-dd255ac83677.PDF
─────────┬────────────────────────────────────────────────
2024-11-26 20:02│维峰电子(30132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
维峰电子(30132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c8a97576-8374-4a7e-b565-12bf4d3e588d.PDF
─────────┬────────────────────────────────────────────────
2024-11-26 20:0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831a5079-2702-4ed1-b799-8171fa46face.PDF
─────────┬────────────────────────────────────────────────
2024-11-26 20:02│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维峰电子(301328):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c041ff22-9bac-4fc8-abdb-f42b43b1e5be.PDF
─────────┬────────────────────────────────────────────────
2024-11-26 20:01│维峰电子(30132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书面送达会
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