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8 维峰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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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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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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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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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 │维峰电子(3013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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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0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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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0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受让关联方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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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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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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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维峰电子(3013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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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维峰电子(30132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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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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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号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文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人,代表股份 76,047,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75,9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人
,代表股份 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 27 人,代表股份4,172,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10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人,代表股份 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3、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5人,出席 5人;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4、公司独立董事谭旭明先生、刘斌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
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5,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李文化先生、罗少春女士、康乃特(深圳)实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睿鑫先生、李小翠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1,04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5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04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76,04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3%;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1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谢浩然、贺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e79228d-fafd-494b-9ad6-2f7037679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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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0│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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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8e60f72-3e82-4e6c-a7b8-fa26cfc44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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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6│维峰电子(301328):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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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投资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
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金额为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
泰国生产基地。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孙公司 WCON
ELECTRONICS(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维康”)实际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万美金(
含本数)对泰国维康追加投资,用于二期厂房、宿舍建设、购买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视项目进度需求逐步投入
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WCON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
2.公司中文名称:维康电子(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0,000.00泰铢
5.注册地址: 334 Moo 12, Hua Wawa Subdistrict, Sri Maha Pho District,Prachinburi Province, 25140, Thailand
6.股权结构:WCON ELECTRONICS (SINGAPORE)PTE. LTD.(简称“新加坡维康”,公司孙公司)持股 95%;WCON HARDWARE ELECT
RONICS LIMITED(简称“香港维峰”,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5%。
7.经营情况:2024年 6月成立,目前属于厂房装修建设和设备安装阶段,暂未实际经营。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国维康资信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泰国维康追加投资,主要用于泰国生产基地扩建及购买固定资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助力公司更
好地提升海外产能供给能力,开拓国际客户的采购需求,为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产能保障,从而有效提升公司规模和海外
市场占有率及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追加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取得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
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
2.本次追加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规定、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维康在设
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不断深入了解和熟
悉泰国的法律体系,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因境外投资带来的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追加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提升生产规模与生产质量,以更好地拓展公司国际业务,有利于提高公
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10b39df-7724-48cf-a7e7-c5d1feeb1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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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4│维峰电子(3013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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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6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开拓和应对客户需求,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并追加
投资,本次追加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万美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二期厂房、宿舍建设、购买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同意公司
在额度范围内视项目进度需求逐步投入资金。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泰国生产基地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645ffc4-6a84-4824-ab70-d208fa9b2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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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0│维峰电子(30132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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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
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
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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