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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9(信音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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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29 信音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9 16:48 │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8-26 20:53 │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20:53 │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20:5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8-26 20:5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08-26 20:52 │信音电子(3013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6 20:5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8-26 20:51 │信音电子(30132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20:50 │信音电子(30132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8-26 20:50 │信音电子(30132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 2025-09-09 16:48│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8月 26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月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公司在 2025 年度中期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授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不实施 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0,2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573,000.00 元(含税)。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0,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 .0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9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9 HsinCity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 Limited 2 08*****986 苏州玉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信 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信音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 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 咨询联系人:曾赐斌、彭晶丽 咨询电话:0512-66879928 传真电话:0512-66878892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2a8abce-880b-4962-bb20-09cef18fdf5d.PDF ─────────┬──────────────────────────────────────────────── 2025-08-26 20:53│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063a4a1-9a62-4229-8fea-a1b785948061.PDF ─────────┬──────────────────────────────────────────────── 2025-08-26 20:53│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720e6aa-8ff0-46d8-aa74-4d3ecf6ec53b.PDF ─────────┬──────────────────────────────────────────────── 2025-08-26 20:5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 分配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公司在2025年度 中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 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安排公司对截至 2 024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不超 20,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分红并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全权办理于 2025 年度中期进行滚存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现依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094,845 .43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4,448,767.35 元;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6,644,970.06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65,4 17,893.47 元。达到 2025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指标。因此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分红,具体分 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5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0,200,0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573,000.00 元(含税)。 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 例。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 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 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910dfc0-da67-451d-aa90-660db5b3d869.PDF ─────────┬──────────────────────────────────────────────── 2025-08-26 20:5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工作岗位调整,曾赐斌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赐斌先生财务负责人的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5月 19 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曾赐斌先生辞去财务负责 人职位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曾赐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顾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1eadd44-265e-4548-abf4-3ccb78dc3844.PDF ─────────┬──────────────────────────────────────────────── 2025-08-26 20:52│信音电子(3013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信音电子(3013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4e1e1dc-ca13-467a-970a-4407e52e1dfb.PDF ─────────┬──────────────────────────────────────────────── 2025-08-26 20:5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信音电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3次、自律处分 1次。 7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6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5 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顾庆刚,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顾庆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1 滕忠诚 2024 年 12 行政监 证监会山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月 13 日 管措施 东监管局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 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类型: 出具警示函 2 郝光伟 2024 年 12 行政监 证监会山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月 13 日 管措施 东监管局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 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类型: 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拟定 2025 年报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拟定 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与 2024 年内控审 计费用相同。若 2025 年度因公司业务情况发生变动等,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 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认 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8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例会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f544d57-1f98-48c6-a889-0a37a193f247.PDF ─────────┬──────────────────────────────────────────────── 2025-08-26 20:51│信音电子(301329):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月 15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8人,其中:甘信男 、彭国铭、甘逸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茂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该事项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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