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29 信音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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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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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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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2 │信音电子(301329):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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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2 │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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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2 │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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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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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02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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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28 │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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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7 │信音电子(301329):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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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6 │信音电子(301329):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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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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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5月 25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
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电子”)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
,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科技”)与 Land and Houses Bank Public Company L
imited(以下简称“LH 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信音科技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国信音”)向 LH 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为 1亿泰铢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件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
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年。
(二)信音科技与 LH 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Land and Houses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
2、保证人: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3、债务人: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00,000 泰铢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务所担保之金额,亦应包括该主债务之所有从属债务,如利息、债务人违约付款之赔偿金、该主债务之各项
负担,以及银行因主张或起诉债务人以强制执行债务而须支付之全部损害赔偿。
7、保证期间:《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始终有效。在银行未全额收回主债务所述的所有债务之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撤销
或终止本协议。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8,802.09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5.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0%;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信音科技与 LH 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04efa42-b5a5-4178-976c-ba155aa04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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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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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0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7月 17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
10 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音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43,0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0,200,00
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29,4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0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为40,782,87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96%。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2024年1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2,2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0%。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2024年7月19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944,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96%。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6,09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58%,
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7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 3 户,分别为 WinTime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Limited、苏州巧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
州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
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 WINTIME、苏州巧满、苏州州铨以及苏州巧满、苏州州铨的股东 FINELINK、MACROSTAR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2、公司董事甘信男、朱志强、甘信男之子甘逸群对其通过苏州巧满、苏州州铨、WINTIME 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
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8%。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WinTime Investment 2,736,000 2,736,000
Holding(HK)Co.,Limited
2 苏州巧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36,000 2,136,000
3 苏州州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24,000 1,224,000
合计 6,096,000 6,096,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256,000 64.78 -6,096,000 104,160,000 61.20
首发前限售股 110,256,000 64.78 -6,096,000 104,160,000 61.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44,000 35.22 +6,096,000 66,040,000 38.80
三、总股本 170,200,000 100 0 170,200,00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信音电子
关于本次限售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76be555-bcd4-4fee-9a11-330ec671d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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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22│信音电子(301329):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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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上市公
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信音电子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7,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0,2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782,87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9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9,4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04%。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1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2,2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0%。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2024年7月19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944,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96%。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6,09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58%,
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7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3户,分别为WinTime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Limited、苏州巧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州铨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
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WINTIME、苏州巧满、苏州州铨以及苏州巧满、苏州州铨的股东FINELINK、MACROSTAR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2、公司董事甘信男、朱志强、甘信男之子甘逸群对其通过苏州巧满、苏州州铨、WINTIME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
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数量为6,0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8%。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3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号 数 量
1 WinTime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 2,736,000 2,736,000
Limited
2 苏州巧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36,000 2,136,000
3 苏州州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24,000 1,224,000
合 计 6,096,000 6,096,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股) (股) 本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110,256,000 64.78 6,096,000 104,160,000 61.20
股份
其中:首发前限 110,256,000 64.78 6,096,000 104,160,000 61.20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股) (股) 本比例
(%)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59,944,000 35.22 6,096,000 66,040,000 38.8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0,200,000 100.00 6,096,000 6,096,000 170,2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信音电子
关于本次限售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19fb9d0-f6cf-436f-a9dd-26806aa7db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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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2│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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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0日下午 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号信音电子(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政纲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00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695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76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61.553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0.14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
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三)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四)上述提案为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9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对 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70%;反对 17,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35%;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9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f7f2491-320f-4c02-b52f-808cfce03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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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2│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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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9ed5baa-0e51-4f31-a7a3-d8f8b2c32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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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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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
举李岳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150bf8f-2e03-47ae-b240-76e8a30be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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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02│信音电子(30132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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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5月 25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
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塘厦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电子”)向工商银行塘厦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为
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商银行塘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2、保证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8,802.09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5.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63%;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08a907b-dd5b-400f-adc1-cf5b93e94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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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28│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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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0,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27,232,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
分红比例。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9 HsinCity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 Limited
2 08*****986 苏州玉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信
音(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信音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信音(英属维尔京群岛)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INGATRON(BVI) ENTERPRISE CO., LTD.)、信音(香港)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
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
咨询联系人:曾赐斌、彭晶丽
咨询电话:0512-66879928
传真电话:0512-66878892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f444ef92-2987-4219-a376-4849fbe92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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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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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林茂贤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1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岳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李岳峯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选举杨政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自当选之日起,杨政纲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三、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需补选 1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杨政纲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杨政纲、彭国铭、张晓朋 杨政纲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508b11b-695d-4da6-a160-8493dd57b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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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6│信音电子(301329):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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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9人。其中:杨政纲、
甘信男、彭国铭、甘逸群、张晓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杨艳波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晓朋
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林茂贤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李岳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
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董事杨政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
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杨政纲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
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决议。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2f84b7b-c8fe-46f9-92e6-e646b0851a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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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4│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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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2)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月 26 日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
,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曾赐斌、彭晶丽
联系电话:0512-66879928
传真号码:0512-66878892
电子邮箱:investor@sz-singatron.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6月 13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29”,投票简称为“信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参加互联网投票的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573caab-765a-4f0b-92e9-56fbdf2da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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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52│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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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99342a09-70d9-4ef1-81a2-78cef1d974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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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52│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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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8cc95f6-4233-432b-b6eb-5ddbce466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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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1│信音电子(301329):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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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3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9人。其中:林茂贤
、甘信男、甘逸群、彭国铭、江庆丰、张晓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茂贤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事项已提
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18ca87-3619-4685-a960-b8a520598b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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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8│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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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642412-d056-4c46-91d0-64d474a86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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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48│信音电子(30132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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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
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星
期一)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林茂贤先生,董事杨政纲先生,独立董事卢侠巍女士、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独立董事张晓朋先生,总经理李岳峯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赐斌先生,财务负责人顾立先生,保荐代表人杜超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 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EWaorDD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曾赐斌、彭晶丽
电 话:0512-66879928
传 真:0512-66878892
邮 箱:investor@sz-singatron.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0f52339-97b8-4c3e-9fcf-20e23a3d45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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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50│信音电子(301329):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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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林茂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茂贤先生因
个人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职务,同
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茂贤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5月 20 日至 2028 年 5月 19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茂贤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决策机制的连续性、稳定性,林茂贤先生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补选新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林茂贤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申请生效后,林茂贤先生将不再
担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茂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苏州州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80%股份,苏州州铨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24,000 股。林茂贤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林茂贤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
林茂贤先生任职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茂贤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林茂贤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6b2144c1-8fa8-4ec7-b786-c16cd6542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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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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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7d7f42f-7135-487c-90f0-5a4897833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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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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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01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0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03,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2,668,432.4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
23 年 7月 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266.8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31,152.44万元),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号 金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45,425.50 45,425.50 4475.40
公司扩建 58000万件连接器
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号 金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2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5,688.90 5,688.90 14.00
公司建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51,114.40 51,114.40 4,489.40
2025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11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 22,000 万元购买国天
电子所持有的国联电子 80%股权。公司于 2025 年 12月25日向国天电子支付现金对价的 60%即 13,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
暂缓实施“扩建 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 ”和 “建研发中心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其
他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7,000万元(含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由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收益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
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7,000万元(含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7,000万元(含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7,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f556843-b9e4-4586-9ac2-6c6b762ab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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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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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3461ca7-5e03-4576-8984-420d09dac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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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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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上市公
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外销收入,该部分货款结算主要采用美元计价。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原材料、成
品采购和取得专利授权等相关应付款项和银行外币存贷款、应收账款等主要采用美元计价,因此公司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为
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经公司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 10,6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
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
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
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
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
约能力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
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审
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
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
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
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
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远期结售汇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
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e4c876e-2433-4d9d-8592-1e8e362663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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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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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公司”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信音电子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担保预计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科技”)拟在 2026年度为公司
子公司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电子”)、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信音”)提供担保,预计
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802.09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等。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额度内,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
押等。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担保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 币种 截至目前 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
号 股比例 方最近 担保余额 增担保 占上市公 关联
一期资 额度 司最近一 担保
产负债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 信音电子 泰国信音 85.6% 18.74% 人民 0 400 0.25% 否
币
2 信音电子 国联电子 80% 61.35% 人民 0 5,000 3.16% 否
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
1 信音科技 泰国信音 14.39996% 18.74% 泰铢 0 10,000 1.41% 否
2 信音科技 泰国信音 14.39996% 18.74% 日元 0 20,000 0.57% 否
3 信音科技 泰国信音 14.39996% 18.74% 美元 0 40 0.18% 否
*注:担保额度(总额度)涉及外币的,按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16日
3、注册资本:25,000万泰铢
4、法定代表人:林茂贤
5、注册地:泰国北榄府
6、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产耳机插座、各类电脑、电子接插件、五金冲压件、塑胶零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
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精冲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等。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泰国信音85.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音科技持有泰国信音14.39996%股权,其他股东持有泰国信音0.0
0004%股权。
8、与公司关系:公司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泰铢 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100,297.11 278,117,825.30
负债总额 15,479,753.55 52,126,596.46
净资产 33,620,543.56 225,991,228.84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 3,382,464.52
利润总额 -2,379,456.44 -21,629,314.72
净利润 -2,379,456.44 -21,629,314.7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审计数。
10、根据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的核查情况,泰国信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4月16日
3、注册资本:6,3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茂贤
5、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永太路3号12栋802室、15栋201室、601室、701室
6、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专用仪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联电子80%股权,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联电子20%股权。
8、与公司关系:公司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4,470,283.26 208,702,291.76
负债总额 44,010,351.76 128,045,248.91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50,459,931.50 80,657,042.85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25,934,230.05 317,501,768.57
利润总额 17,277,226.26 34,097,971.79
净利润 16,309,374.76 30,197,111.3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审计数。
10、根据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的核查情况,国联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
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情况
1、泰国信音少数股东为自然人仅持有泰国信音0.00004%股权,不具备同比例提供担保能力,公司对泰国信音重大事项决策和日
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国联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电子少数股东为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联电子20%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
不对上述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国联电子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本次担
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802.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7%。截至本核查
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增量需求或银行贷款到期后
的续展要求,避免各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规模、信用额度等的限制而导致发展受限,符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此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荐机
构对信音电子本次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6b5546e-f220-4962-913a-ec90a96b2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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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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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41f384f-0dba-4ac3-922b-09cd3b11c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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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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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23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100Z1231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购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信音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信音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信音电子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信音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284aa4e-6ab7-4d10-ab47-f3c8c897df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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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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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b1066be-54c6-43e3-850b-a1b7d2bdcb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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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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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095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100Z0951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信音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信音电子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信音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信音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信音电子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音电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信音电子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0951 号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特殊普通合伙) 滕忠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光伟
2026年 4月 10日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3年 7月 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 903,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0
,331,567.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22,668,432.40元。截止 2023年 7月 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
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22,668,432.40
减: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置换 20,469,677.0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6,873,116.88
减: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9,551,197.2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 26,605,333.38
减: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4,118.07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672,375,656.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
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三方监管协议备注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 1009103353000582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 890500788011000022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行沧浪支行 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 8112001012100741930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 8112001014700750060 三方监管协议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
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962128c-5d6c-42c5-ae72-94d3b00e6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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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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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b6f953b-4d24-4085-889c-ec702e611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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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1│信音电子(3013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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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9d3810b-86c5-48b0-a7df-83fd7eb01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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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0│信音电子(301329):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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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音电子”)于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担保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科技”)拟在 2026 年度为公司
子公司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电子”)、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信音”)提供担保,预计
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802.09 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等。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额度内,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
押等。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 币种 截至目前 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
号 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增担保 占上市公 关联
资产负债 额度 司最近一 担保
率 期净资产
比例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 信音电子 泰国信音 85.6% 18.74% 人民币 0 400 0.25% 否
2 信音电子 国联电子 80% 61.35% 人民币 0 5,000 3.16% 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
1 信音科技 泰国信音 14.39996% 18.74% 泰铢 0 10,000 1.41% 否
2 信音科技 泰国信音 14.39996% 18.74% 日元 0 20,000 0.57% 否
3 信音科技 泰国信音 14.39996% 18.74% 美元 0 40 0.18% 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16日
3、注册资本:25,000万泰铢
4、法定代表人:林茂贤
5、注册地:泰国北榄府
6、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产耳机插座、各类电脑、电子接插件、五金冲压件、塑胶零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
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精冲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等。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泰国信音85.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音科技持有泰国信音14.39996%股权,其他股东持有泰国信音0.0
0004%股权。
8、与公司关系:公司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泰铢 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100,297.11 278,117,825.30
负债总额 15,479,753.55 52,126,596.46
净资产 33,620,543.56 225,991,228.84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3,382,464.52
利润总额 -2,379,456.44 -21,629,314.72
净利润 -2,379,456.44 -21,629,314.7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审计数。
10、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泰国信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4月16日
3、注册资本:63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茂贤
5、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永太路3号12栋802室、15栋201室、601室、701室
6、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专用仪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国联电子80%股权,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联电子20%股权。
8、与公司关系:公司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4,470,283.26 208,702,291.76
负债总额 44,010,351.76 128,045,248.91
净资产 50,459,931.50 80,657,042.85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25,934,230.05 317,501,768.57
利润总额 17,277,226.26 34,097,971.79
净利润 16,309,374.76 30,197,111.3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审计数。
10、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国联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
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情况
1、泰国信音少数股东为自然人仅持有泰国信音0.00004%股权,不具备同比例提供担保能力,公司对泰国信音重大事项决策和日
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国联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电子少数股东为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联电子20%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
不对上述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国联电子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本次担
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
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增量需求或银行贷款到
期后的续展要求,避免各子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受到资金规模、信用额度等的限制而导致发展受限,符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此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荐机
构对信音电子本次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802.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7%。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担保额度(总额度)涉及外币的,按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49e0854-3bac-40d4-8806-278f805a2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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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0│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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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3,600 万元人民币、3,940 万美元、
10,000 万泰铢及 20,000 万日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
司、苏州信音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 73,600 万元人
民币、3,940 万美元、10,000 万泰铢及 20,000 万日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期限、融资额
度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其中: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信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
联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等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信用、保
证等方式,具体以与各授信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一切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
体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合计及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eb4c6d9-c6dc-4f6f-b77f-ff0712d24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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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0│信音电子(30132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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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01c2704-b4a5-45fc-ac7d-505526b40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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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0│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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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2.投资金额: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600
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在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 10,6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项业务不构
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外销收入,该部分货款结算主要采用美元计价。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原材料、成
品采购和取得专利授权等相关应付款项和银行外币存贷款、应收账款等主要采用美元计价,因此公司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为
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金额不
超过 10,600 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
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
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
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
约能力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
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审
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
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
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
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
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远期结售汇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
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增强保值效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9cff138-2460-4ac1-a4a4-c0acece07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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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00│信音电子(3013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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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fab1f65-652e-4931-b128-bd96d4bf0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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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9│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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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12.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案 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曾赐斌、彭晶丽
联系电话:0512-66879928
传真号码:0512-66878892
电子邮箱:investor@sz-singatron.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 509 号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35b19b5-ec78-47c2-9c0f-83b128fb57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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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9│信音电子(3013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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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竞争、兼顾公平原则:公司建立合理、统一的绩效考评机制,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
符;
(二)责、权、利匹配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及增长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公司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职责权限参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津贴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职责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额外领取
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由股东会决定具体津贴发放。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
准。
(二)绩效薪酬。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挂钩。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
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相关事项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章程
》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及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发生变动等
因素变化提出薪酬调整建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
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停止享受津贴、解除职务的议案,董事的处罚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6509e3b-ad5d-48af-805d-82ca2bc2d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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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9│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明-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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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明-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fd4e4d2-1447-48a4-898b-500e5f650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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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9│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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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6694c0c-f448-4823-9ba5-9f396c8f8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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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9│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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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卢侠巍,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卢侠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10 月生,毕业于财政部科研所,管理学(会计)博士研究生。曾任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关村医疗健康产业金融研究院院长、理事长。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家级三级研究员、教授;中关村医疗健康产业金融研究院荣
誉院长、理事;2025 年 5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卢侠巍 5 5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年度任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年度任期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0
本人为公司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
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名称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卢侠巍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2025 年 8月 25 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
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沟通会等,现场走访公司泰国孙公司、泰硕电子、台湾信音等,深入了解了公司的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
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
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本人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前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2025 年 9月 11 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高管候
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各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
表决权,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是本人就 2025 年度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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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9│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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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c16c55d-c06d-4c82-bda2-617137014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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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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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641,207.14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89,620,578.18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38,015,508.76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53,413,881.29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
3,413,881.29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
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0,200
,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27,232,000.00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
分红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805,000 68,080,000 40,84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1,641,207.14 69,760,403.14 72,550,730.2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3,445,449.66 30,777,320.57 28,550,930.12
营业收入(元) 897,327,854.28 786,885,001.45 773,957,50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89,620,578.1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3,413,881.2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5,733,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7,984,113.5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5,733,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2,773,700.3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55,733,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2、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a86e75d-ff5a-4cbf-b472-f2625b48f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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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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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信音
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信音电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次、自律处分 1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6.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9月 11 日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
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及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月 25 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2026 年 1月 16
日,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的方式,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计划,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发表审议意见。2026 年 3月 26 日,以
通讯与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汇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2026 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5d6ab15-7378-44f0-8cb5-466c129e0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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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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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并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6 年度中期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
行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fdc31c4-12e4-4666-8592-ff8bcbdbb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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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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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贵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5 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顾庆刚,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信音电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顾庆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滕忠诚 2024 年 12 月 13 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山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
日 东监管局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
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
函
2 郝光伟 2024 年 12 月 13 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山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
日 东监管局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
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
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拟定 2026 年报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拟定 2026年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与 2025 年内控审
计费用相同。若 2026 年度因公司业务情况发生变动等,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能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68b8315-0016-46ca-b883-7296caa2d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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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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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2cadda6-0496-4511-a734-4b67c5d50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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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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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收购基本情况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音电子”)于2025年10月23日和2025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 22,000 万元购买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电子”)所持有的东莞市国联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电子”)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联电子 80%股权,取得其控制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公告
》。
2025 年 12 月 22 日,国联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于 2025 年 12月25日依据协议以现金向国天电子支付60%的股
权收购款。本公司收购日为2025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承诺
根据信音电子与国天电子、国联电子、林锦夏、黄伟英签署的《关于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规定如下: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林锦夏、黄伟英,林锦夏、黄伟英就《股权转让协议》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国联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
2025 年、2026 年、202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400 万元人民币、2,600 万元人民币、2,900 万元人民币,同时业绩承诺期
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7,900 万元人民币。承诺业绩的具体定义为国联电子在业绩承诺各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基础上,当国联电子各期因满足政府的企业录用残疾人优惠政策而获得的政府补助不在前述基础中时加回。
三、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电子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2337 号)。经审计,国联电子 2025 年度实现
净利润 3,019.7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 3,018.0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
年度 业绩承诺数 业绩承诺实现数 差额
2025 2,400 3,018.01 618.01
经审计,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国联电子已达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数。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7e3c3f8-2298-4eab-9f76-74163ce1d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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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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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59a2669-6f87-479c-aed5-e2309559d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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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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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3,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2,668,432.40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大华验字[2023]00040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6年 7月 31 日。具体详见《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 2025年 12 截至2025年12
号 总额 月 31日累计投入 月 31日投入进
金额 度(%)
1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45,425.50 4,475.40 9.85%
公司扩建 58000 万件连接器
项目
2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5,688.90 14.00 0.25%
公司建研发中心项目
3 超募资金 31,152.44 13,200.00 42.37%
合计 82,266.84 17,689.40 21.5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扩建 58,000 万件连接器项目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目的为通过扩建生产基地的方式,进行设备购置和项目扩建,提高公司在连接器
生产方面的产能和公司生产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生产和管理效率,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持续增长的需求。因受到外
部市场环境、内部公司战略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建设进度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放缓,该项目整体无法如期完成结项。
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基于整体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生产
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订单交付及增长需求。现阶段,该项目继续建设将造成公司产能闲置的情形,无法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
的。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上述“扩建 58,000 万件连接器项目”建设。后续
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
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暂缓实施期间,除针对本项
目已采购设备合同尾款待后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外,公司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二)建研发中心项目
“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功能定位为完善并提高公司研发实力。近年来,下游客户对于新品的需求放缓,公司主要以客户需求为
导向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现有的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可以满足目前的研发需求。如按原计划继续推进研发中心建设,则该项目的未来
收益将很可能与初始预期存在较大偏离,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
自身实际状况确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同时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
合理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研发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
,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健康
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本次募投
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扩建 58,000 万件连接器项目”和“建研发中心项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1a6971b-6214-4b94-8a9d-588e4d697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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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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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
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 年度公司
董事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有内部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职务及职责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
(一)董事薪酬计划及津贴
1、独立董事津贴:20.4 万元/人/年,按月发放。其中独立董事若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另外额外给予津贴 3.6 万元/人/
年,按月发放。
2、外部董事津贴:10 万元/人/年,于次年度第二季度予以发放。
上述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事为履行职责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公司董事为履行职责而发生的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实报实
销。
3、内部董事薪酬
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职务及职责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基本薪资+津贴+福利补贴):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绩效薪酬(月绩效报酬+年终奖金+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
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说明
1、《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2026 年度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决议。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89b24a3-8fd1-470b-aabc-f2be4eee3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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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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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c497c7f-a7b4-43a8-b07e-710887593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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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57│信音电子(301329):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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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外销收入,该部分货款结算主要采用美元计
价。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原材料、成品采购和取得专利授权等相关应付款项和银行外币存贷款、应收账款等主要采用美元计价,因
此公司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
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
1、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600 万美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2、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4、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
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
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
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5、业务授权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
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
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
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
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远期结售汇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
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增强保值效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公司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
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和收益,从而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
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98877d1-149a-4613-9fbf-1c7469b088a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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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信音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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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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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信音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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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5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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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信音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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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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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信音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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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信音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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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信音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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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信音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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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信音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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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信音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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