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1 恩威医药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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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4│恩威医药(3013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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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瑞进恒”)函告,获悉成都瑞进恒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办理了质押。成都瑞进恒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2,884,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2%。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质
东 为控 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人 押
名 股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用
称 东或 比例 比例 (如 押 途
第一 是,
大股 注明
东及 限售
其一 类
致行 型)
动人
成 是 3,410,836 26.47 3.31% 首发 否 2024/11 申请解 国民 自
都 % 前限 /13 除质押 信托 身
瑞 售股 登记日 有限 生
进 公司 产
恒 经
营
合 - 3,410,836 26.47 3.31% - - - - - -
计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 本次 本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数量 比例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况
(股 前质 后质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 押股 押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数 份数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量 量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股 (股 记数量 冻结
) ) (股) 数量
(股
)
成都恩威 29,733 28.90 19,32 19,32 64.99 18.78 19,324, 100% 10,40 100%
投资(集 ,200 % 4,000 4,000 % % 000 9,200
团)有限
公司
成都杰威 12,884 12.52 6,000 6,000 46.57 5.83 6,000,0 100% 6,884, 100%
企业管理 ,140 % ,000 ,000 % % 00 140
有限公司
成都瑞进 12,884 12.52 5,920 9,330 72.42 9.07 9,330,8 100% 3,553, 100%
恒 ,140 % ,000 ,836 % % 36 304
成都泽洪 12,884 12.52 4,700 4,700 36.48 4.57 4,700,0 100% 8,184, 100%
企业管理 ,140 % ,000 ,000 % % 00 140
有限公司
昌都市杰 1,404, 1.37 0 0 0 0 0 0 1,404, 100%
威特企业 564 % 564
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69,790 67.83 35,94 39,35 56.39 38.25 39,354, 100% 30,43 100%
,184 % 4,000 4,836 % % 836 5,348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成都瑞进恒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684,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8.20%,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13%,对应融资余额为 9,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39,354,83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6.39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5%,对应融资余额为 31,880 万元。成都瑞进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
自有及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也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
务。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瑞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b88fe2c3-f2ae-4706-9110-f41ef7ae73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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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7│恩威医药(30133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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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30133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e00490b0-8bea-4d0c-b052-9f1348dc8b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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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1:46│恩威医药(301331):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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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心药业)于近日取得了河南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81 号嵩山园区综合楼南楼第五层楼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007221L
法定代表人:庄严
企业负责人:陈世超
质量负责人:王珏
有效期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号:豫 20150079
分类码:AzBz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郑州市陇海中路 56 号:片剂,颗粒剂,散剂,丸剂(大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蜡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煎膏剂
(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 458 号(受托生产企业为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前处理车间中药前处理提
取生产线、制剂车间合剂生产线:清热解毒口服液(每支装 10ml;国药准字Z41021003);清肝利胆口服液(每支装 10ml;国药准字 Z
10910053);抗病毒口服液(每支装 10ml;国药准字 Z41022403);生脉饮(每支装 10m1;国药准字 Z41022151)***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变更情况
同意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抗病毒口服液(每支装 10ml,国药准字 Z41022403);清热解
毒口服液(每支装 10ml,国药准字Z41021003);清肝利胆口服液(每支装 10ml,国药准字 Z10910053);生脉饮(每支装 10ml,
国药准字 Z41022151)。受托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 458号;受托生产车间和生产线:前处理车间中药前处理提
取生产线、制剂车间合剂生产线。分类码由 Az 变更为 AzBz。
三、补充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11 月,公司通过重整信心药业,一次性取得了 125 个中成药产品批文,根据公司制定的信心药业品种发展规划和具体
工作安排,今年年初子公司四川恩威启动了首批重点品种的委托生产手续办理流程,8 月份收到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跨省受
托生产事项的审查同意。本次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取得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信心药业第一批四个重点品种(抗病毒口服
液、清热解毒口服液、清肝利胆口服液和生脉饮)已具备委托生产的全部条件,公司正有序安排生产,预计 11 月产品将投放市场。
除本批次四个品种之外,根据信心药业品种发展规划和相关工作安排,后续批次品种的委托生产也将陆续展开,其中健儿药丸、
感冒舒颗粒、益肺健脾颗粒、小儿麻甘颗粒、板蓝根颗粒、养血安神片、腰痛片、人参养荣膏以及养阴清肺膏等品种已进入产品稳定
性考察环节。
信心药业品种的投产和销售将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摊低公司液体制剂产品的单位成本,满足市
场需求,提升公司的营收及利润指标,对公司的长远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信心药业委托生产品种未来的市场销售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bab28a1-832f-4b95-83c3-05d2b5c5b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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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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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30133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22b85ccf-56d2-4514-95c1-15515e70b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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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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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恩威医药”)于 2024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13 日作为授予日,授予113 名激励对象 230
.3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0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
(五)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66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340.9328 万股;同意作废 4.7360 万股(调整后)已授予
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4787 万股(调整后)。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
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
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7360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 4.7360 万股(调整
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60%。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未办理
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
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7360 万股(调整后)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4.7360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7360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4.7
360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d235e0d6-3819-4af5-a9cb-5ade940333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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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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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30133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678b5f30-23e4-4942-a7b7-2ec9c43fa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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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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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301331):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7e83158-ca09-47e4-8f52-277b5af27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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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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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杜长宏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7360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4.7360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5925395a-c530-4efd-8f96-a2ffc06d30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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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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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30133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51044d22-10ba-49d0-bb24-77deb493f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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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恩威医药(301331):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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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
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说明与承诺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合理、充分
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网络核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计划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国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鉴于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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