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333(诺思格)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33 诺思格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0 00:00 │诺思格(30133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 │2025-09-23 17:39 │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3 17:39 │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5 19:15 │诺思格(301333):中金公司关于诺思格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9-05 19:14 │诺思格(3013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 │2025-09-05 19:14 │诺思格(301333):诺思格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5-09-05 19:12 │诺思格(30133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 │2025-09-05 19:12 │诺思格(30133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 │2025-09-05 19:12 │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晓红) │ ├─────────┼──────────────────────────────────────────────┤ │2025-09-05 19:12 │诺思格(30133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 ─────────┬──────────────────────────────────────────────── 2025-10-10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首席医学官、副总经理李继刚先生与公司副 总经理刘萍女士分别提交的关于辞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李继刚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申请自提交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继刚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首席医学官、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职务,并 专注于公司医学事务与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刘萍女士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申请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萍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子公司北京领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并专注于公司临床药理事务及子公司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继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9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刘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000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李继刚先生、刘萍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22e919d-ca7b-485a-b3bf-e320600d9914.PDF ─────────┬──────────────────────────────────────────────── 2025-09-23 17:39│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23日(星期二)14:30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9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 告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股权 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 法、股东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根据 该通知,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星期二)14: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1.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已按 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华通 大厦 B座北塔 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1)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2.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月 17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5年 9 月 17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5,605,456股。 2.2 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 关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的现场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的 资格合法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计 8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948,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3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7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68,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4,90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7,66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2.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90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903,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2%;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8,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4.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93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 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18%。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 会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大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名 股东代表与公司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5年 9 月 23 日 15:00 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公司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8cd8824b-710e-40e8-8cb2-0ee9ef6d8cba.PDF ─────────┬──────────────────────────────────────────────── 2025-09-23 17:39│诺思格(30133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64,948,90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43%(公司表决权数量已剔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并记名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58,78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48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6,168,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6,168,10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16%。 其中:现场出席并记名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6,168,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0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123,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8%;反对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0%;弃权 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42%。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股东审议,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0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反对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123,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8%;反对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0%;弃权 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42%。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股东审议,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03,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2%;反对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65%;弃权 8,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122,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6%;反对 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0%;弃权 8,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04%。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股东审议,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3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154,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 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42%。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股东审议,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金剑、王思珮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d9c70dd6-acb6-47c5-8e14-c61cf0bbbef7.PDF ─────────┬──────────────────────────────────────────────── 2025-09-05 19:15│诺思格(301333):中金公司关于诺思格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诺思格(301333):中金公司关于诺思格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b46bbbaa-2a2d-429b-8639-53e21262d9c6.PDF ─────────┬──────────────────────────────────────────────── 2025-09-05 19:14│诺思格(3013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根据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2 3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雨蒙 联系电话:010-8801915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