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3 诺思格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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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01│诺思格(30133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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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李峰先
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峰先生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李峰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
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76104d89-bc5d-4410-8a31-53cce971d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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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6:12│诺思格(30133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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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首席科学官、副总经理 CHEN GANG(陈刚)
先生提交的关于辞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CHEN GANG(陈刚)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申请自提交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CHEN GANG(陈刚)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官、子公司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美国子公司
R&G US Inc.董事职务,并更加专注于公司生物医药科学研发事务及加速推动公司海外业务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GANG(陈刚)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4,400股。CHEN GANG(陈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任后将继续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1eb7da50-4f54-4094-ae58-07a35e5ff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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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54│诺思格(3013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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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452%)的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和谐成长二期”)与持有本公司股份2,15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653%)的股东珠海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和谐康健”)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减持。
2、和谐成长二期与和谐康健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关联关系如下:
和谐成长二期的基金管理人为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谐康健的基金管理人为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穿透后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 4,800,000 5.0452%
限合伙)
2 珠海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155,200 2.2653%
合计 6,955,200 7.3105%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96,581,25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累计回购的1,442,000股后总股本为95,139,256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 减持期间 减 股 减
号 数(股) 股数占 持 持 份 持
公司总 方 价 来 原
股本的 式 格 源 因
比例
1 和谐成长 2,560,000 不超过 集 减持期间为本减 按 首 自
二期(义 公司目 中 持计划公告之日 减 次 身
乌)投资 前总股 竞 起 15 个交易日 持 公 资
中心(有 本的 价 之后的三个月 时 开 金
限合伙) 2.7% 、 内,且在任意连 的 发 需
大 续 30 日内,通 市 行 求
宗 过大宗交易的方 场 股
交 式减持股份总数 价 票
易 不超过公司股份 格 前
等 总数的 2%;通 确 持
方 过证券交易所集 定 有
式 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
2 珠海和谐 股份的总数不超 公
康健投资 过公司股份总数 司
基金(有 的 1%。 股
限合伙) 份
注: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和谐成长二期与和谐康健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
“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的,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2%”。
(二)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和谐成长二期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相关损失。
和谐康健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其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相关损失。
2、和谐成长二期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公司股东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
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东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东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00%;公司股东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公司股东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东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并决
定减持股份数量,并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但如果公司股东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应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
别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17号)的相关规定,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公司股东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东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
析并自主决定减持价格;若在锁定期满两年之后减持的,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有适用的新规定的,公
司股东将认真遵守相关新规定;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如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公司股东未履行上
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和谐成长二期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其本身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与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其本身及其
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规范关联交
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
承诺,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
或使用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
,而导致公司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关于无股权质押及代持的承诺
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承诺:其没有以任何方式将所持发行人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设置质押担保,该等股份也没有被司法机关依
法冻结,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其基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其不存在为其他方代持发行
人股份的情况,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上述确认不实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b8d1188-2881-49e1-bd15-83684202b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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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9:26│诺思格(30133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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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8,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8.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2024 年 7 月 5 日)起,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
.0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7.80 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42,000 股,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 96,581,256 股的 1.49%。最高成交价为 43.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062,734.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及回购方式、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
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6f23baf7-e877-44d0-a820-9ef020001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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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诺思格(30133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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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a2fcef95-ef38-4048-8e54-57f8ca59d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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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诺思格(30133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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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5cfa31d-5988-4a17-b697-02956beb2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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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诺思格(30133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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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0cf8461-68e9-4ee3-bd55-80680f212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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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6:04│诺思格(30133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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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涛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涛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涛先生持有公司 17,280 股股份。王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任后将继续遵守减
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王涛先生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d3afc32c-726c-4b89-9575-eed1adfd1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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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7:58│诺思格(30133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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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30133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ca1dfd39-7df8-4bbb-aab2-90f4044ea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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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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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8,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8.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2024 年 7 月 5 日)起,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
.0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7.80 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42,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 96,000,000 股的 1.50%。最高成交价为 43.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6,062,734.00元(不含
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及回购方式、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
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8cf0beb4-461e-4734-9002-0d0d886b1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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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00:00│诺思格(30133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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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虹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39名激励对象归属581,256股限制性股票。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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