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3 诺思格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20:37│诺思格(301333):中金公司关于诺思格2023年度跟踪报告
─────────┴────────────────────────────────────────────────
诺思格(301333):中金公司关于诺思格2023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61051c49-ab05-4af9-993b-7977851fc76a.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SHI JACK HAOHAI)
─────────┴────────────────────────────────────────────────
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SHI JACK HAOHAI)。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d63a0b75-36ec-47de-bd3b-5d29d6f3017f.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公司章程(2024年4月)
─────────┴────────────────────────────────────────────────
诺思格(301333):公司章程(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5da62e8-8f36-47e4-8405-47d3035db061.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诺思格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诺思格(301333):关于诺思格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34127d1a-6834-4b25-85c4-cf3d59ebab8f.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监事会决议公告
─────────┴────────────────────────────────────────────────
诺思格(30133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8a1e468c-fbab-42e3-bb75-05aa1ee248be.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2024年一季度报告
─────────┴────────────────────────────────────────────────
诺思格(301333):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67e0e194-922d-4bca-a798-b042a86e9487.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诺思格(30133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6becc3ca-edb0-4c79-8703-09061589541d.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董事会决议公告
─────────┴────────────────────────────────────────────────
诺思格(301333):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8efd99f-ac0d-42fd-9b20-ac18f02729d8.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110A0125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186,021.8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532,309.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18,602.18元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9
90,469.4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067,905,494.5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9,263,176.5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056,767,525
.2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990,469.43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时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
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现拟定如下分配: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20万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
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8bbb37d1-64b1-486d-bab5-8b438270d06f.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峰)
─────────┴────────────────────────────────────────────────
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aa1b6a4e-3f04-4f0e-a53e-7da48334936f.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雯)
─────────┴────────────────────────────────────────────────
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eb16dbf-cd1f-4f75-b40c-c9015ad3ed9a.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诺思格(30133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76d9dbe-6716-4c8f-82a0-c1d88dba5879.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
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WU JIE(武杰)先生、李树奇先生、TENG LEYAN(滕乐燕)女士
、王维先生、陈谦先生、郑红蓓女士6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峰先生、SHI JACKHAOHAI(石浩海)先生、
孙雯女士3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峰先生为会计专业背景。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峰、SHI JACK HAOHAI(石浩海)先生、孙雯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17c48e85-c6d6-4e68-9e17-872d662cbe7b.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SHI JACK HAOHAI)
─────────┴────────────────────────────────────────────────
诺思格(30133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SHI JACK HAOHAI)。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fdf464f0-6a5c-4cae-a691-4753f18ffb7a.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88c7e978-c631-4f61-844b-e68784f21fcc.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严格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于 2023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于 2023年 8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 2023年 10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各次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
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都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经营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继续加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三)对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四)对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
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
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六)对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对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切实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及其有效运行情况,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充实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监事会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
状的客观评价。
三、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加强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
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e110ccd3-8e8d-4b9b-b4ae-0bbd23d7a900.PDF
─────────┬────────────────────────────────────────────────
2024-04-22 00:00│诺思格(301333):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
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
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
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
产业。审计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
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