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7 亚华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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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32 │亚华电子(301337):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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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40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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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2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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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2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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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2 │亚华电子(3013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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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33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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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 │亚华电子(30133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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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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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8 │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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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8 │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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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32│亚华电子(301337):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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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bf33223-83ef-4944-8138-f6e79da82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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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40│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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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华电子”)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
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证书号 专利权人
型
1 一种基于蓝牙终 发明 ZL 2022 1 2022 年 07 月 2026年07月 第 9111914 亚华电子
端的围栏定位方 专利 0814371.8 12 日 17 日 号
法及设备
注:发明专利权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本项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蓝牙终端的围栏定位方法及设备,采用多信标扫描定位,并结合历史轨迹辅助相交判定算法,可弱化室
内蓝牙信号波动引发的电子围栏判定偏差,有效提升室内定位判断的稳定性,降低误判定情况的发生。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发明专利技术目前已应用于公司室内定位感知系统解决方案中。本次专利证书的取得与应用,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等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是公
司持续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abfc05a-f7d9-4fe4-afcd-25e4b4ebf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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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2│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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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
易日(即2026年7月1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48,240,000 46.30
2 耿玉泉 8,609,500 8.26
3 孙成立 5,438,000 5.22
4 耿斌 1,705,000 1.64
5 虞玉明 900,900 0.86
6 周磊 899,700 0.86
7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794,543 0.76
8 向晖 652,500 0.63
9 龙鹏 508,000 0.49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 435,400 0.42
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总数的比例(%)
1 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48,240,000 47.32
2 耿玉泉 8,609,500 8.45
3 孙成立 5,438,000 5.33
4 虞玉明 900,900 0.88
5 周磊 899,700 0.88
6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794,543 0.78
7 龙鹏 508,000 0.50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 435,400 0.43
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9 耿斌 426,250 0.42
10 张连科 402,100 0.3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6159fdc-25c6-4ca2-bf0e-3d45a55a20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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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2│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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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6d18cee-88d7-41d9-9406-ba2be104a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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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2│亚华电子(3013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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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4日通过电话、口头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耿斌、宋庆、张国华、吴忠堂、赵毅新、罗治洪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耿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煦阳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
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
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
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1,429 股至 1,142,85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 0.55%至 1.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5995e83-74dd-4fbb-8502-afb92b2c6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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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33│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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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华电子”)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
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证书号 专利权人
型
1 一种基于物理干 发明 ZL 2025 1 2025 年 11 月 2026年07月 第 9075023 亚华电子
预的输液控制方 专利 1777641.2 28 日 03 日 号
法、设备及介质
注:发明专利权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本项发明提供了一种组合干预输液控制的方法及设备,可实现输液过程多维度协同调控,保障输液干预的有效性与精准性。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发明专利技术目前已应用于公司具备输液干预功能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本次专利证书的取得与应用,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
先,是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bb15bf7-1766-478a-8dbf-37a208512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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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亚华电子(30133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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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54ba93c-8eaa-4b64-a8a3-13aae2628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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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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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ee5f68c-fdea-4dfb-9030-a907afe92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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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8│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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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耿斌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615,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200,000股的 56.2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1,227,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49.16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3
8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 7.090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07,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200,000股的 2.0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56,9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 0.15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50,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 1.871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反对 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3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 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3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 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3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 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3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反对 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3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0%;反对 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0%;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关联股东深圳中亚华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8,240,000股)、关联股东耿斌(持有股份 1,705,000 股)、关联股东向晖(
持有股份 652,500 股)、关联股东宋庆(持有股份 372,600 股)、关联股东于雷(持有股份 10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
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070,1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29,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0%;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淼晶、张明波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dbec696-542a-4c50-b50a-91fa63633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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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48│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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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
点 00 分在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 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
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5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8,61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56.2526%。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股份 51,227,0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6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 人,代表股份 7,388,2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0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8 人,代表股份 2,107,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
22%。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7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32,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32,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32,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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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32,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5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7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32,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0%;反对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0%;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7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9%;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0%;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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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表决情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77135d3-44dc-4b24-8698-26aade736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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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1:42│亚华电子(301337):东吴证券关于亚华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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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亚华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飞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家兴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1月 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着重围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上市
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前述规章和指引中
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传达,同
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解答和交流,进一步明确
了相关工作的执行标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是 不适用
案的承诺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4.关于保证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函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 是 不适用
纳事宜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 是 不适用
屋租赁相关事宜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项目发行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人或因本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c0f9853-31be-4199-9dde-d18c01c64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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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46│亚华电子(30133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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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
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
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平台举办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16:00
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耿斌先生,董事、总经理向晖女士,独立董事罗治洪先生,财务总监于雷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煦阳先生(如
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价值在线”平台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参会方式一:https://eseb.cn/1xBIe4d1y6Y
参会方式二: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参会方式于2026年5月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f9f2a96-57db-4821-9904-ef95b80400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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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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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09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095号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华电子”)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亚华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亚华电子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09f395-8fe7-4fb5-84f2-01037e9cd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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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亚华电子(30133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华电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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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华电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5aab4b-3905-418f-855e-4a5b9e1bf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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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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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
(星期五)15: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其中议案 6,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
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 2025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
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509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煦阳
联系电话:0533-3580577
传 真:0533-3585698
电子邮箱:ir@yarward.com
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924e6a4-0f4d-4d2b-9c70-4d92998ef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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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亚华电子(3013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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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毅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e84676-8fbe-482c-8c16-d32719556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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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亚华电子(3013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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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忠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4d0a116-0da0-4921-821c-3b6e65c7e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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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亚华电子(3013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治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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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治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3f5c653-0600-4cdd-a11e-7fb8d199f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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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亚华电子(3013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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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
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酬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
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有奖有罚。
第四条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每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薪酬、独
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同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人力行政部
和财务部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职务津贴和福利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岗位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规模、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自身的市场价值及管理能力确定。
(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即奖励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之优劣所得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设立考核指标,并依据企业经营业绩,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配。
(三)职务津贴: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职务津贴。
(四)福利收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由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补充福利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同一人兼有多个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
重复计算;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依据控股子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薪酬。
第九条 职工董事薪酬发放根据其岗位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的,公司按照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薪酬考核和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被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违规、违纪或发生重要追责事项
的,进行责任追溯。责任追溯以一个考核年度为限。
第十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
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33b4fb-bbc7-4769-89d6-f3ed95728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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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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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90,057.44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631,111.36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8,713,981.84元,母公司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8,976,092.2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713,981.8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0,420,000.00 26,05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790,057.44 -26,486,052.99 45,516,763.9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2,196,895.90 41,223,158.59 47,354,494.16
营业收入(元) 254,075,696.53 217,910,015.34 351,310,084.1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8,713,981.8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8,976,092.2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7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13,551.1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7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0,774,548.6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6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上市,虽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但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均为2023年度、2024年度数据、
2025年度数据。
注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指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
发现金分红合计10,420,000.00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更
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ced2185-197b-4e8d-b20f-85ac6ca3a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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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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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
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
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五洲医疗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子见,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君实生物、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陈,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领益智
造、德赛西威、航发控制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子见、签字注册会计师金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内控审计等专项审计费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b741de6-34d9-4347-abf3-608ebd643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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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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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6af1158-877b-4fbf-bbc5-a4e8e270e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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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华电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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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31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310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华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华电子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亚华电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亚华电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亚华电子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华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bf41f19-313c-4dbd-b287-21f7da9e3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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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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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23c636d-8543-4b39-88a4-124a22511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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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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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司人力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
具体实施。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的薪酬结合其职务、责任、能力,根据公司规模、风险程度,并参考市场、地区和行业薪资
水平确认;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单
独发放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不额外领取薪酬;
4、职工董事薪酬发放根据其岗位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即岗位工资,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公司的规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自
身的市场价值及管理能力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分为岗位绩效薪酬和组织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组织绩效薪酬占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与公司整体经营
业绩挂钩。
(1)岗位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绩效指标达成情况挂钩,按月度或季度考核发放。
(2)组织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指标,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
后一次性发放。
3、福利收入: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由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具体按公司相关福利补贴规定执行。
4、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监管政策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
行制定并履行相应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同一人兼有多个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依据控股子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定领取薪酬。
五、其它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
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四)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1824a33-9863-48a5-8961-4296b34a6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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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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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26年第一季度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530,
259.5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
1、信用减值损失 1,360,878.8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146,229.3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9,530.5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74,180.00
2、资产减值损失 -2,891,138.33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931,934.6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0,796.29
合 计 -1,530,259.52
注:上表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
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
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
下:
组合一(账龄组合)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组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
合二、组合三中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应 损失率计提
收款项。以历史年度按账龄段划分的
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确定为账龄组合。
组合二(信用风险极低组合)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
低的应收款项(如:应收票据——银 损失率计提
行承兑汇票等)。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
收款项,此类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 损失率计提
能性极小。
应收款项的账龄均基于有关应收款项的入账日期分析确定。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
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2年以内 库龄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年以上 库龄 账面余额的0%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减少1,530,259.5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e1c63a-4652-4bb8-956a-bb9b412cf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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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华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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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311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09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亚华电子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亚华电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亚华电子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亚华电子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亚华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亚华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7a4a91f-a53f-4fe6-8152-74c58eba7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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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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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25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
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28,783,813.52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
1、信用减值损失 -21,366,548.12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895,405.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54,242.24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16,900.00
2、资产减值损失 -7,417,265.40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7,304,216.1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3,049.28
合 计 -28,783,813.52
注:上表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
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
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
下:
组合一(账龄组合)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组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
合二、组合三中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应 损失率计提
收款项。以历史年度按账龄段划分的
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确定为账龄组合。
组合二(信用风险极低组合)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
低的应收款项(如:应收票据——银 损失率计提
行承兑汇票等)。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
收款项,此类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 损失率计提
能性极小。
应收款项的账龄均基于有关应收款项的入账日期分析确定。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
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2年以内 库龄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年以上 库龄 账面余额的 0%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895,405.88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账面余额○1 272,864,829.83
期初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 38,579,401.43
本期核销金额○3 1,911,866.82
其他变动影响资产金额○4 -39.68
资产可收回金额○5 215,301,849.66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公司基于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1)单项计提: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
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
款;按照组合计算预期损失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的
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准
备;(2)账龄组合: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对于划分为
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
法:应收账款账龄自收入确认之日起计算,根据各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1年以内的按5%计提,账龄在1-2年的按10%计
提,账龄在2-3年的按30%计提,账龄在3-4年的按50%计提,账龄在4-5年
的按80%计提,账龄在5年以上的按100%计提。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减值。
本 期 计 提 金 额 ○6 = ○1 20,895,405.88
-
○5 +○3 +○4 -○2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8,783,813.5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4f5b2b-0365-4bec-b3d6-05bf7bf95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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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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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bed54f8-7211-4539-9048-c4db60cf5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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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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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723b09-a86a-49ff-bd1e-58dc0417d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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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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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山东亚华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赵毅新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赵毅新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1dc32c-c1a0-43a8-9e02-a60ad405c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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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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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
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
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家。
二、聘任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
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
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
好的诚信记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2025年 4月 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通过线上方式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
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
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2026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c2ad14b-6f67-432b-92f9-be2739d98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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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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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8号文《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
注册,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
23.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6,669.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53.78万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21号《验资报告》验
证。扣除应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77.72万元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76,576.0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6,576.05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52,797.99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9,200.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4,718.05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
2023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3,370.77
2024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3,224.39
2025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1,284.7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93.14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7.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5,918.2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6月5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
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3001129200383436),在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379010100100985805),在中国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648549268),在招商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3900992710
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6月13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388410000266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更换
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并授权公司财
务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2024年3月12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淄博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25610104006891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1603001129200383436 4,349.11
2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 379010100100985805 0.00
3 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241648549268 7,924.75
4 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33900992710666 5,666.06
5 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5256101040068915 7,978.29
合计 25,918.2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797.9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
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310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吴证券针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执
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9efbdf-9edd-4922-84bd-3f1ec61ac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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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亚华电子(3013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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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5b2276-67c0-4106-8ec5-ab9c27b6a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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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亚华电子(3013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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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临时增加议案,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耿斌、向晖、宋庆、张国华、屈云庆、吴忠堂、
赵毅新、罗治洪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耿斌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于雷,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张煦阳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部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赵毅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
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
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
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6-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8)。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均回避表
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董事会全体成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董事长耿斌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煦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将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于 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5:00 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
6-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16efbb-019e-4425-8a0a-f0b056be0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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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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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c08ad12-4f1e-45ea-893b-95067d159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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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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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cb4f0be-da8d-4130-8c3e-ab9000cfa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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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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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亚华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8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
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5月2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84,923.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6,669.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53.7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月 18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
21 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应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677.72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76,576.05万元。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6,576.05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52,797.99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9,200.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4,718.05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
2023 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3,370.77
2024 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3,224.39
2025 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投入金额 1,284.7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93.14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7.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5,918.2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淄博高
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3001129200383436),在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0101001009
85805),在中国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648549268),在招商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3900992710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6月 13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388410000266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 年 1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并授权公
司财务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2024 年 3月 12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淄
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25610104006891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1603001129200383436 4,349.11
2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 379010100100985805 0.00
3 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 241648549268 7,924.75
4 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33900992710666 5,666.06
5 农业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5256101040068915 7,978.29
合计 25,918.2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2,797.9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
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2025 年 12 月 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
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310 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亚华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93687d-7e08-45df-ad5f-0eeb80330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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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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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46adc91-4c3f-47c6-bf9e-0dfa54f0d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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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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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58b46a-7bde-43d1-9d2c-031bd6c91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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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26│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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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及2025年12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营业部 205256099253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注销
时公司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不得为非保本型,将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
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
收益,能给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开户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cb582ee-6902-4d66-b79c-9308f7565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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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6:12│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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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9d7eea13-8597-4f9c-95d5-78e6837f4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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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6:38│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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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66afc003-9171-4967-a260-d01c102e3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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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18│亚华电子(301337):东吴证券关于亚华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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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东吴证券关于亚华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e24de93e-221f-439d-888a-f9448777a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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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02│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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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
月 22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耿斌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1,325,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200,000股的 49.25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1,070,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49.01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4
,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 0.244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4,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200,000股的 0.24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4,9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200,000股的 0.244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6%;反对 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8%;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682%;反对 78,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572%;弃权 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4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0%;反对 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3%;弃权 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98%;反对 78,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749%;弃权 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5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582%;反对 79,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710%;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582%;反对 78,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179%;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淼晶、张明波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43b6f428-e4d3-4ac2-86a6-e8dfb82dd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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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02│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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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山东亚华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
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12 月 6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
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
点 30 分在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 9509 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
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事会
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8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3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49.2562%。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51,070,1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1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 人,代表股份 254,9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8 人,代表股份 254,9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
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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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6%;反对 7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8%;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682%;反对 78,4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572%;弃权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1,244,4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0%;反对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3%;弃权 1,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98%;反对 78,7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749%;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4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4%;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582%;反对 79,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710%;弃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4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4%;反对 7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582%;反对 78,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179%;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ebd6aefd-3bbe-422d-a54f-a41e0c8c6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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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15│亚华电子(30133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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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亚华电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8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23.0
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34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76.0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
12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募集资金
1 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升级 15,282.30 15,282.30 项目代码: 淄高新环报告表
及产业化项目 2020-370391-35-03-09 [2021]8号
235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7.29 7,867.29 项目代码: /
2021-370391-04-01-77
0317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735.07 4,735.07 项目代码: /
2103-370391-04-01-61
9169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
合计 31,884.66 31,884.66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576.0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44,691.39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3,400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其中1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4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
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使用26,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25,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1,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13,4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13,4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
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使用13,4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13,400万
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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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15│亚华电子(30133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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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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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15│亚华电子(30133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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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55a905c0-3d51-4069-9532-9edd78223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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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15│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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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a8c34464-eb5d-45ac-be88-f7d5cd33a37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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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亚华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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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亚华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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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3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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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亚华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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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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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亚华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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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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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亚华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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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亚华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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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亚华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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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5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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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亚华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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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亚华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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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6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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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亚华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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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9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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