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7 亚华电子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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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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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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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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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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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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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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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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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 │亚华电子(301337):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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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22 │亚华电子(30133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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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19 │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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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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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日公司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181.93 100% 1.75%
的其他人员(合计 151 人)
合计 181.93 100% 1.7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张*科 2 王*鑫 3 刘*成
4 荆* 5 楚*周 6 赵*章
7 贾*坤 8 崔*健 9 孟*
10 曹*鑫 11 张*虎 12 王*民
13 王*海 14 郭*亮 15 周*林
16 孙*兵 17 傅*通 18 仪*山
19 郑*伟 20 田* 21 邢*东
22 丁*山 23 梅*明 24 段*营
25 李* 26 宋*明 27 王*
28 赵* 29 王* 30 孙*
31 孙* 32 焦* 33 张*水
34 李*豪 35 王* 36 郝*亮
37 宋*虎 38 李*杰 39 徐*
40 何*朋 41 刘*泽 42 苏*召
43 张*龙 44 张* 45 刘*
46 孙* 47 夏*帅 48 周*
49 谢* 50 史*杰 51 骆*
52 魏*燊 53 张* 54 蔡*帅
55 孟*云 56 王*龙 57 刘*洁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58 蔺*松 59 初* 60 孟*
61 刘*波 62 耿* 63 唐*鹏
64 高* 65 李*斗 66 周*贵
67 崔* 68 路*超 69 李*炜
70 郭*港 71 张*捷 72 任*杰
73 姜*朋 74 王*军 75 孙*国
76 张*成 77 孙*娜 78 张*
79 郑*海 80 王*胜 81 林*丽
82 边*通 83 陈*龙 84 孙*亮
85 于*源 86 韦*娣 87 胡*蒙
88 王*海 89 王*敬 90 张*洁
91 谢*民 92 魏*勇 93 李*
94 孙*文 95 宋*涛 96 孙*锋
97 段*辉 98 陈* 99 陈*
100 徐*亮 101 李*德 102 周*
103 邢*旭 104 余* 105 谭*春
106 陈* 107 孟* 108 刘*
109 王* 110 巩*雨 111 韩*
112 刘*超 113 张* 114 韩*
115 宫* 116 张* 117 吴*
118 朱* 119 宋*鑫 120 王*波
121 周* 122 韩*晓 123 石*
124 徐*泽 125 王* 126 王*东
127 毛* 128 付* 129 孙*娇
130 谢* 131 张*飞 132 郭*
133 尤*倩 134 荆*铭 135 王*麟
136 孟*媛 137 郭* 138 张*波
139 李*坤 140 李*蕾 141 王*
142 杨*燕 143 魏*雷 144 刘*新
145 周* 146 王* 147 韩*磊
148 邢*捧 149 万* 150 梁*明
151 韩*立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8a573a1f-9e6b-49c3-b806-9753e0402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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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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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年 3月 12日至 2025年 9月 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1名核查
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
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
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cc36e0a5-ae63-490d-99d8-176956c63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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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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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5b417124-0e4e-480c-b45f-2b9f731719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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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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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378829c9-3e53-441f-86a5-5461844f6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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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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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86885005-c7a5-4d24-895f-4e1ed7521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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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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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cef04f79-682a-4e26-9bcd-1f7d7ba24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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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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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53a4cd91-1eb4-4fd8-b941-47d57ab7f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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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40│亚华电子(301337):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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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通过电话、口头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耿斌、向晖、张国华、吴忠堂、赵毅新、罗治洪董事以通讯方式出
席)。
会议由董事长耿斌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于雷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月 29 日,并同意以 14.5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
1.93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040e3eaa-222c-4a28-8e43-15d4e5855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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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22│亚华电子(30133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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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23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网站
(四)反馈方式: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以及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
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结合本次公示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eccdcfb-123a-4dbc-af27-8f6f6601a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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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19│亚华电子(3013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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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
星期一)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9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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