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8 凯格精机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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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14 │凯格精机(301338):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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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 │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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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 │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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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 │凯格精机(30133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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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 │凯格精机(301338):国信证券关于凯格精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
│ │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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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 │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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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 │凯格精机(301338):国信证券关于凯格精机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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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4 │凯格精机(30133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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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4 │凯格精机(301338):独立董事述职-谢园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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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2 │凯格精机(30133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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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14│凯格精机(301338):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名称及其他工商信息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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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德州凯灵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
,其对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等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
易试验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22MA36YKYK8Q
名称:舟山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 12月 0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国良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迎宾大道 116号(B座)4
02室—8工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相关工商信息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的持股情况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任何影响,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2d7f36a-3c4e-4e4c-a7f1-020924234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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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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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60bdca-d1de-487d-9a37-dd86241f7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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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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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1d98e6-c2f3-4f9c-89b2-565f9b7c1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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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凯格精机(301338):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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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凯格精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
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凯格精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凯格精机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5660c7-87f3-4dd0-ba95-6b6414902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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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凯格精机(301338):国信证券关于凯格精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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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凯格精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自2022 年 8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凯格精机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朱锦峰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338
注册资本 10,64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 2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 2号
法定代表人 邱国良
实际控制人 邱国良、彭小云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2年 8月 16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国信证券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对凯格精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
荐文件;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
深交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注册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要求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人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
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凯格精机及相关人员因募投项目“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超计划支付人员工资、募投项目“精密智能制
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人员工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
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向广东证监局
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保荐人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公司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凯格精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在保荐人对凯格精机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凯格精机能够及时向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
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为本次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
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尊重保荐代表人的建议,完善各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完善信息披露资料;
根据保荐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为现场检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和现场培训等
督导工作;保证了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掌握发行人经营行为。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凯格精机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
发行保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凯格精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的意见和
建议,并积极配合公司和保荐人的协调、核查及持续督导等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凯格精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保荐人在发行保荐和持续督导期间采取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保荐工
作相关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信证券认为,在履行保荐职责与持续督导期间,除本保荐工
作总结报告书“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提及的相关事项外,凯格精机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
期定期以及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除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及处理情况”提及的相关事项外,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凯格精机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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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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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30133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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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5│凯格精机(301338):国信证券关于凯格精机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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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301338):国信证券关于凯格精机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ef5662-7926-41d9-b5dd-ececf1c23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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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4│凯格精机(30133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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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 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 4.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他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
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
6年5月18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2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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