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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39(通行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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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39 通行宝 更新日期:2025-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5 17:46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15 17:46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27 19:20 │通行宝(30133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 │2025-06-27 19:19 │通行宝(301339):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 └─────────┴──────────────────────────────────────────────┘ ─────────┬──────────────────────────────────────────────── 2025-07-15 17:46│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幢29楼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0,839,1 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93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01,73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9.225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10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 68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10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5681%。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10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林 亚青、李妃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82,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2%;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31,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43,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80%;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31,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09%。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78,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53%;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3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39,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341%;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3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48%。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78,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53%;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3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39,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341%;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3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48%。 2.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78,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53%;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3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39,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341%;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3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48%。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59,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6%;反对34,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5%;弃权4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35%;反对34,74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18%;弃权4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47%。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71,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4%;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4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510%%;反对25,58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42,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79%。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71,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4%;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4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510%;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42,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79%。 2.05《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61,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0%;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5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411%;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52,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78%。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77,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49%;反对2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弃权36,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202%;反对25,5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1%;弃权3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87%。 3.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796,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5%;反对6,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6,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5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279%;反对6,6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4%;弃权3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87%。 上述议案中,议案1(包括1.01至1.03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包括2.01至2.06项议案)、议案3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亚青、李妃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49ca94eb-b06d-4dd0-9fda-c36c14731d69.PDF ─────────┬──────────────────────────────────────────────── 2025-07-15 17:46│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e152b185-af9c-45db-a7ac-1f10d2c0e2ed.PDF ─────────┬──────────────────────────────────────────────── 2025-06-27 19:20│通行宝(30133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谢蒙萌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充分、恰当,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c1ee5021-f578-480c-9ec3-f7c35c9dee74.PDF ─────────┬──────────────────────────────────────────────── 2025-06-27 19:19│通行宝(3013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9:15-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 7、出(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 √ 案 1.0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第 1 项议案(包括 1.01、1.02、1.0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其他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并附身 份证及股东账号卡复印件,在2025 年 7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 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任卓华 联系电话/传真:025-83485958 电子邮箱:zltzb@jstxb.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1e06692b-b360-48a8-887b-5d519e9c69e3.PDF ─────────┬──────────────────────────────────────────────── 2025-06-27 19:19│通行宝(30133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的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就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 (七)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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