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39 通行宝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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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6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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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5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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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4 │通行宝(30133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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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4 │通行宝(3013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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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4 │通行宝(30133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行宝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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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28 │通行宝(30133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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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28 │通行宝(3013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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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27 │通行宝(30133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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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27 │通行宝(30133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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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27 │通行宝(3013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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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6│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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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行
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 8月 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
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15:00 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 楼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 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
25 年 9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12
,984,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71.163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01,73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69.225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的 1.9377%。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2,70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 22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59,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62,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55%;反对 22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0%;弃权 5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5%。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2,70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 27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弃权 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68,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88%;反对 272,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2%;弃权 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2,780,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反对 20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41,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25%;反对 20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0%;弃权 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
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cd600c6-f825-4701-ac9c-b88a2b136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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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5│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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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幢29楼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2,984,2
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3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01,73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9.225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937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9377%。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蓓蓓、
吴亚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701,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5%;反对2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0%;弃权59,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2,3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855%;反对222,8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820%;弃权59,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25%。
2.00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70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30%;反对272,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9%;弃权4,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8,3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388%;反对272,3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222%;弃权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0%。
3.0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78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08%;反对20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1%;弃权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41,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925%;反对202,9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050%;弃权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5%。上述议案
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蓓蓓、吴亚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3dac8bd6-3755-48dc-b82a-b4fa67970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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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4│通行宝(30133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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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陈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职
务。陈良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9年12月21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1月4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光华先生
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陈良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25年9月12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将继续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陈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8eed5a2-aba5-4969-9fd6-34717d747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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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4│通行宝(3013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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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并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41),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7、出(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号紫金金融中心 A2幢 29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属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
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在 2025 年 9 月 10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
99号紫金金融中心 A2幢 2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佟鑫
联系电话/传真:025-83485958
电子邮箱:zltzb@jstxb.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29f0e249-7ee7-4e3e-b812-a46e13492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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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4│通行宝(30133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行宝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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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行宝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坤杰 联系电话:025-8338775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晓锋 联系电话:025-833877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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