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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39(通行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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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39 通行宝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9:04 │通行宝(30133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9:02 │通行宝(301339):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 │2025-10-28 19:01 │通行宝(30133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9:36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9:35 │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9:34 │通行宝(30133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9-08 17:44 │通行宝(3013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8 17:44 │通行宝(30133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行宝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8-26 21:28 │通行宝(30133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21:28 │通行宝(3013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10-28 19:04│通行宝(30133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通行宝(30133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026c715-de7e-4afb-a748-cec9d84ce36a.PDF ─────────┬──────────────────────────────────────────────── 2025-10-28 19:02│通行宝(301339):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2025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580,333,3 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049,998.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充分体现了回报投资者、保护股东利益的精神。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回报投资者、保护股东利益的精神,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 方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110,956.61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653,704.13元。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93,891,211.2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651,181,789.7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1 ,181,789.77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原则,同时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股东信心、提高股票流动性等方面综 合考量,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前提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580,333,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 ,049,998.00元,占2025年1-9月母公司净利润的55.22%。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 间分配。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 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 分红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相关说明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864e8e6-1602-444d-906f-1d60e0f56067.PDF ─────────┬──────────────────────────────────────────────── 2025-10-28 19:01│通行宝(30133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王明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580,333,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87,049 ,998.00元,占2025年1-9月母公司净利润的55.2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分配。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5e9e8d1-91ea-4265-ae97-d1d80d327110.PDF ─────────┬──────────────────────────────────────────────── 2025-09-12 19:36│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行 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 8月 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 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15:00 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 楼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 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 25 年 9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12 ,984,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71.163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01,73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额的 69.225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的 1.9377%。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2,70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 22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59,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62,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55%;反对 22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0%;弃权 5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5%。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2,70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 27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弃权 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68,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88%;反对 272,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22%;弃权 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2,780,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反对 20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41,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25%;反对 20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0%;弃权 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 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cd600c6-f825-4701-ac9c-b88a2b136346.PDF ─────────┬──────────────────────────────────────────────── 2025-09-12 19:35│通行宝(3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幢29楼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文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2,984,2 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63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01,739,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9.225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937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9377%。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4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蓓蓓、 吴亚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701,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5%;反对2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0%;弃权59,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2,3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855%;反对222,8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820%;弃权59,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25%。 2.00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70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30%;反对272,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9%;弃权4,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68,3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388%;反对272,3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4222%;弃权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0%。 3.0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78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08%;反对20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1%;弃权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41,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925%;反对202,98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050%;弃权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5%。上述议案 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蓓蓓、吴亚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3dac8bd6-3755-48dc-b82a-b4fa67970dae.PDF ─────────┬──────────────────────────────────────────────── 2025-09-12 19:34│通行宝(30133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陈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职 务。陈良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9年12月21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1月4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光华先生 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陈良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25年9月12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将继续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陈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8eed5a2-aba5-4969-9fd6-34717d7471e5.PDF ─────────┬──────────────────────────────────────────────── 2025-09-08 17:44│通行宝(3013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并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41),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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