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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45(涛涛车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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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45 涛涛车业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5:4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愿延长公司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 ├─────────┼──────────────────────────────────────────────┤ │2026-07-14 16:3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 ├─────────┼──────────────────────────────────────────────┤ │2026-07-02 17:18 │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5-27 18:06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重新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 │2026-05-25 15:40 │涛涛车业(301345):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6-05-25 15:40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5-25 15:40 │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6:37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6-04-28 16:37 │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6:36 │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7-21 15:4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愿延长公司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50 万股,通过浙江中涛投 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50 万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解限售日为 2026年 9月 21 日), 持有股份数量合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67.40%。 二、本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 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实际控制人曹马涛先生承诺自 2026 年 9月 21 日(股份解限售日)起至 2027 年 9月20 日止,不减持直接 持有或通过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内,该等已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派生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曹马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1df754e-48cb-4663-883c-4bacbffa55c9.PDF ─────────┬──────────────────────────────────────────────── 2026-07-14 16:3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6〕1667 号)(以下简称“ 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13,933,950 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 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 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 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5d39112-d6eb-4d4e-9a3f-5589fe4b52dc.pdf ─────────┬──────────────────────────────────────────────── 2026-07-02 17:18│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52,000 万元-56,000 万元 盈利:34,221.67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1.95%-63.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51,550 万元-55,550 万元 盈利:33,878.02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2.16%-63.97%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海外产能建设,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了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双增。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4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4fee5d1-9935-4739-963a-974edba9ec1e.PDF ─────────┬──────────────────────────────────────────────── 2026-05-27 18:06│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重新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 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日向香港联交所重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 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更新后的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 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上市如果最终实施,发行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 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 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75/documents/sehk26052602144_c.pdf 英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75/documents/sehk26052602145.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 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 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edd49fb-afdf-44cf-aa06-07e0d3e14235.PDF ─────────┬──────────────────────────────────────────────── 2026-05-25 15:40│涛涛车业(301345):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涛涛车业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已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 司拟与关联方PlanoEstates,LLC发生总额不超过503.86万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为租赁。 2、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美国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901 Capital, LLC为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关联交易事项为租赁。 2026年度,公司与新增关联方901 Capital, LLC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4.42万美元。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由原不超过503.86万美元,调整为不超过808.28万美元。 3、本次调整前后日常管理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易类别 易内容 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调整 调整后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租赁 Plano 房屋租 参考市场价 503.86 万 - 503.86 万 186.23 万 Estates, 赁 格并由双方 美元 美元 美元 LLC 协商确定 租赁 901 房屋租 参考市场价 - 304.42 万 304.42 万 - Capital, 赁 格并由双方 美元 美元 LLC 协商确定 合计 503.86 万 304.42 万 808.28 万 186.23 万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注:因关联方为境外主体,为便于结算、统计,上表预计金额、发生金额均为美元;截至披露日,上表中“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 额”的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Plano Estates, LLC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6日 实际经营地址:3700 W Royal Ln, STE 160 Dallas TX 75063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主要股东:吕瑶瑶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634.88 1,088.05 198.35 -101.9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901 Capital, LLC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5年9月29日 实际经营地址:614 N DuPont Hwy, Suite 210, Dover, DE, 19901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主要股东:吕瑶瑶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901 Capital, LLC于2026年开始经营,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2、关联关系 Plano Estates, LLC、901 Capital, LLC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配偶吕瑶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7.2.3及7.2.5条规定,Plano Estates, LLC、901 Capital, LLC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Plano Estates, LLC、901Capital, LLC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 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电动低速车作为公司当前的核心业务之一,随着美国工厂的产能持续爬坡、量产规模不断扩大,美国区域 配套生产和仓储需求进一步增加。关联租赁是基于真实业务需求的必要安排,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调整 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 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 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6 年 5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曹马涛、曹跃进先生已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6f6bb5e-d896-4328-b56e-6c16a9b411e8.PDF ─────────┬──────────────────────────────────────────────── 2026-05-25 15:4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马涛、曹跃进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 公司拟与关联方PlanoEstates,LLC发生总额不超过503.86万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为租赁。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公司美国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901 Capital,LLC为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关联交易事项为租赁。 2026年度,公司与新增关联方901 Capital, LLC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4.42万美元。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由原不超过503.86万美元,调整为不超过808.28万美元。 (三)本次调整前后日常管理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单位:万美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 易类别 交易 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调 调整后 日已发生 内容 金额 整金额 金额 金额 租赁 Plano 房屋 参考市场价 503.86 - 503.86 186.23 Estates, 租赁 格并由双方 LLC 协商确定 租赁 901 房屋 参考市场价 - 304.42 304.42 - Capital, 租赁 格并由双方 LLC 协商确定 合计 503.86 304.42 808.28 186.23 注:因关联方为境外主体,为便于结算、统计,上表预计金额、发生金额均为万美元;截至披露日,上表中“截至披露日已发生 金额”的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Plano Estates,LLC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6日 实际经营地址:3700 W Royal Ln, STE 160 Dallas TX 75063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主要股东:吕瑶瑶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634.88 1,088.05 198.35 -101.9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901 Capital,LLC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5年9月29日 实际经营地址:614 N DuPont Hwy, Suite 210, Dover, DE, 19901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主要股东:吕瑶瑶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901 Capital,LLC自2026年开始经营,暂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 Plano Estates, LLC和901 Capital,LLC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配偶吕瑶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7.2.3及7.2.5条规定,Plano Estates, LLC和901 Capital,LLC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Plano Estates, LLC和901Capital, LLC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 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电动低速车作为公司当前的核心业务之一,随着美国工厂的产能持续爬坡、量产规模不断扩大,美国区域 配套生产和仓储需求也进一步增加,关联租赁是基于公司真实业务需求的必要安排,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调整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 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53de546-a360-4782-9343-0c25249cd965.PDF ─────────┬──────────────────────────────────────────────── 2026-05-25 15:40│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6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的董事有曹马涛、赵龙曼、陈东坡、陈军泽、张建新、臧翠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调整,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曹马涛、曹跃进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d628a31-d48f-4904-ae24-2eb63fce6f6d.PDF ─────────┬──────────────────────────────────────────────── 2026-04-28 16:3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5.29万元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6,521.97万元。具体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截至2026年3月 投资进度 金额(变更后) 31日累计投入金 (%) 额 1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 26,000.00 15,338.33 已结项 项目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7,000.00 4,383.83 已结项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已结项 4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4,303.97 已结项 5 补充流动资金(包含超募资金 52,000.00 52,000.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 35,000.00 21,831.98 62.38 项目 7 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 6,600 万美元(约 45,369.90 91.66 设项目 合人民币 49,500. 00 万元) 8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00万美元(约合 4,486.87 99.71 人民币4,500.00万 元) 合计 186,000.00 154,714.88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1-4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且已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3,973.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2026年5月31日 2026年11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所涉建设用地,2023年相关部门挂牌出让该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耗时较长,同时受 雨季方面的影响,土地的平整进度未能按计划推进,导致土地的交付进度晚于预期,使得项目原定的实施计划及推进节奏有所滞后; 2、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房屋内部装修、设备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环节工艺要求较高、实施流程复杂,多重因素共同导致项目 整体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长。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正处于内部装修与设备投入的关键阶段。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障项目整体质量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 ,决定将“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5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1月30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项目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本次延期后,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 本次调整后的计划实施。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 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年产 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e226a5-cf85-4eed-85e7-baf5a5e32879.PDF ─────────┬──────────────────────────────────────────────── 2026-04-28 16:37│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的董事有曹马涛、赵龙曼、陈东坡、陈军泽、张建新、臧翠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6年第一季 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同意公司对“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feb8ab-9c67-4945-9b3e-37632b967004.PDF ─────────┬──────────────────────────────────────────────── 2026-04-28 16:36│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1f71a9-e8b5-4101-bbbb-9d03438d82f3.PDF ─────────┬──────────────────────────────────────────────── 2026-04-28 16:35│涛涛车业(30134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涛涛车业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765.29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21.9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2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6,521.97万元。具体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截至 2026年 3 投资进度 金额(变更后) 月 31日 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 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 26,000.00 15,338.33 已结项 项目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7,000.00 4,383.83 已结项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已结项 4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4,303.97 已结项 5 补充流动资金(包含超募资金 52,000.00 52,000.00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 35,000.00 21,831.98 62.38% 项目 7 年产 3 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 6,600万美元(约合 45,369.90 91.66% 设项目 人民币 49,500.00 万元) 8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00 万美元(约合 4,486.87 99.71% 人民币 4,500.00 万 元) 合计 186,000.00 154,714.88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 1-4 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且已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3,973.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已实施完毕。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2026年 5月 31日 2026年 11月 3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所涉建设用地由于 2023年相关部门挂牌出让该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耗时较长,同 时受雨季方面的影响,土地的平整进度未能按计划推进,导致土地的交付进度晚于预期,使得项目原定的实施计划及推进节奏有所滞 后; 2、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房屋内部装修、设备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环节工艺要求较高、实施流程复杂,多重因素共同导致项目 整体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长。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正处于内部装修与设备投入的关键阶段。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障项目整体质量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 ,决定将“年产 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6年 5月 31日延长至 2026年 11月 30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项目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本次延期后,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 本次调整后的计划实施。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年产 4 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a39a25-c3f4-4910-aa12-d82e7ed1c9a8.PDF ─────────┬──────────────────────────────────────────────── 2026-04-22 17:32│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 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109,049,07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163,573,606.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 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 109,049,07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3 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1******711 曹侠淑 3 03******355 孙永 4 08******328 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本公司/本 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或通过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公司股票上市后 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65.4 7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 咨询电话:0578-3185868 咨询联系人:卢凤鹊 传真电话:0578-3185868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ed4e64-e9cf-4080-9535-c657d99c5f2b.PDF ─────────┬──────────────────────────────────────────────── 2026-04-22 15:48│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就“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作出相关明确规定,该解释于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变更的会计政策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5、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b723519-19f1-4d49-a28b-1cd80b3d223a.PDF ─────────┬──────────────────────────────────────────────── 2026-04-21 17:26│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详情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马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9,865,19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049,071 股的 82.4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37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09,049,071 股的73.7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94,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049,071 股的 8.706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826,6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049,071 股的 9.01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6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049,071 股的 0 .33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65,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049,071 股的 8.680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佳莉律师、程爽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730,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7%;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3%;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 1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646%。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30,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1%;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2,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 6%。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864,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26,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09,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2%;反对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6%;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7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96%;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弃权 1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646%。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0%;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6,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曹马涛、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侠淑、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孙永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93,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28%;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3%;弃权2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93,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28%;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3%;弃权 2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849%。 关联股东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曹马涛、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侠淑、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孙永、柴爱武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26,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26,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关联股东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曹马涛、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侠淑、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孙永、柴爱武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佳莉律师、程爽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 理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006bc84-083f-4116-b9fd-4ef260dc421d.PDF ─────────┬──────────────────────────────────────────────── 2026-04-21 17:26│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7bfd936-c847-4f61-8eb4-a0a059e8b414.PDF ─────────┬──────────────────────────────────────────────── 2026-04-07 16:43│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5,500 万元-19,500 万元 盈利:8,621.04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9.79%-126.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14,790 万元-18,790 万元 盈利:8,589.47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2.19%-118.76%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专注智能、引领高端、布局全球、稳健经营”的总体发展战略,加大研发力度,丰富产品矩阵,深化品牌 营销策略,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实现了业绩的良好增长。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71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fc98e8d7-e26e-4df7-aa67-4fa2aa7ffe08.PDF ─────────┬──────────────────────────────────────────────── 2026-04-03 19:29│涛涛车业(301345):浙商证券关于涛涛车业持续督导期2026年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涛涛车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涛涛车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6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年 3月 30日 2、培训地点:涛涛车业三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涛涛车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保荐人采取现场讲座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详细介绍 A股及 H股 2025年资本市场运行情况; (二)通过案例,重点讲解 A股市场上市公司违规情况; (三)持续督导工作相关其他事项。 浙商证券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促 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加强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 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 升涛涛车业的规范运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86e2c97-9388-43a5-b23a-e75e23f2c9ae.PDF ─────────┬──────────────────────────────────────────────── 2026-03-30 19:42│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a7c4203-e76a-4cd5-8629-e8366ad2c770.PDF ─────────┬──────────────────────────────────────────────── 2026-03-30 19:41│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报告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74a92b5-e348-47ab-a5ee-d98a1b71ec63.PDF ─────────┬──────────────────────────────────────────────── 2026-03-30 19:41│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8da4d15-297e-4f3f-b3bb-b5ded35423c8.PDF ─────────┬──────────────────────────────────────────────── 2026-03-30 19:41│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24202bd-ed7c-4282-990c-ba509c74f288.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5.29万元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21.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6,521.97万元。具体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计划 截至 2025年 12月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31日 (变更前) (变更后) 使用情况 1 年产 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 26,000.00 26,000.00 15,338.33 设项目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7,000.00 7,000.00 4,383.8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7,000.00 4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303.97 5 补充流动资金(含超募资金 52,000.00 52,000.00 52,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年产 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 35,000.00 35,000.00 19,923.52 设项目 7 年产 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 2,650万美元 6,600万美元(约 43,913.97 建设项目 (约合人民币 合人民币 19,875.00万元) 49,500.00万元) 8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50万美元 600万美元(约合人 4,451.33 (约合人民币 民币 4,500.00万元 34,125.00万元) 合计 186,000.00 186,000.00 151,314.95 注:上表中 1-4 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且已将相关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3,973.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已 实施完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5,169.45万元(包括尚无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521.97万元)。 (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闲置原因 目前,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按计划稳步推进。因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 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资金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 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 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 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前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次审批额度自 本次审批额度生效时自动终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涛涛车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浙商证券对涛涛车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3f6a5f1-a1eb-403a-8477-21a9b19a456c.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5bd3d8c-9d3d-46cd-81ba-79328959cacd.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浙商证券关于涛涛车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涛涛车业(301345):浙商证券关于涛涛车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76124b9-efcb-48c3-bf7b-3ea6c0e7ea57.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涛 涛车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765.29万元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43.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21.9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3月 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披露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 号 (变更前) 额(变更后) 1 年产 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26,000.00 26,000.00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7,000.00 7,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4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52,000.00 52,000.00 流动资金) 6 年产 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 35,000.00 35,000.00 7 年产 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 2,6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6,600万美元(约合人 19,875.00万元) 民币 49,500.00万元) 8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600万美元(约合 34,125.00万元) 人民币 4,500.00万元) 9 尚无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521.97 521.97 合计 186,521.97 186,521.97 注:上表中 1-4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项目 5已实施完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人民币151,314.95 万元,项目结余资金补流 13,973.87 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5,169.45万元,差额主要为利息收入、手续费以及募集资金购汇汇兑损失及美元汇率折算差异。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年产4万台大排量特种车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向境外购置排放系统及相关设备的需求,需要以外汇等 方式进行结算,募集资金专户受到功能限制无法直接办理支付。基于前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自有资金5,580万日元先行支付上述设备款项,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本次交易可置 换金额为2,571,431.40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5 月25日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在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完成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ae51390-1574-4114-af06-f3995fc90106.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765 号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 车业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涛涛车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涛涛车业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5219235-851c-4981-9dcb-dd2324da979a.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涛涛车业 202 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Plano Estates,LLC发生总额不超过503.86万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事项为租赁。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93.5万美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308.24万美元。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租赁 Plano Estates, LLC 房屋租赁 参考市场价格并 503.86万美元 95.48万美元 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计 503.86万美元 95.48万美元 注:因关联方为境外主体,为便于结算、统计,上表预计金额、发生金额均为美元;截至披露日,上表中“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 额”的金额未经审计。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 实际发生金额(a)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易类别 交易 (b)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内容 业务比例 差异 (%) (a-b) 租赁 2201 LUNA 房 屋 137.80万美元 不超过 123万 14.58% 14.80万美元 ROAD,LLC 租赁 (折算为人民币 美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 实际发生金额(a)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易类别 交易 (b)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内容 业务比例 差异 (%) (a-b) 988.89万元) 租赁 Plano 房 屋 170.44万美元 不超过 170.5 17.94% -0.06万美元 Estates,LLC 租赁 (折算为人民币 万美元 1,217.23万元) 合计 308.24万美元 不超过 293.5 / 14.74万美元 万美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不存在较大差异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不适用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 差异的说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Plano Estates, LLC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6日 实际经营地址:3700 W Royal Ln, STE 160 Dallas TX 75063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主要股东:吕瑶瑶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634.88 1,088.05 198.35 -101.9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Plano Estates, LLC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配偶吕瑶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及7.2 .5条规定,Plano Estates, LLC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Plano Estates, LLC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 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属于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曹马涛、曹跃进先生已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a685453-07b2-4886-9376-fedfe2246260.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be7be12-6d28-467a-9983-c6bc853cbb67.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马涛、曹跃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PlanoEstates, LLC发生总额不超过503.86万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事项为租赁。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93.5万美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308.24万美元。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 易类别 内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租赁 Plano Estates, 房屋租赁 参考市场价 503.86 万美元 95.48万美元 LLC 格并由双方 协商确定 合计 503.86 万美元 95.48万美元 注:因关联方为境外主体,为便于结算、统计,上表预计金额、发生金额均为美元;截至披露日,上表中“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 额”的金额未经审计。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 关联方 关 实际发生金额(a)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联 联 额(b)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交 交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易 易 (%) (a-b) 类 内 别 容 租 2201 LUNA 房 137.80 万美元 不超过 14.58% 14.8 万美 赁 ROAD,LLC 屋 (折算为人民币 988.89 万元) 123 万 元 租 美元 赁 租 Plano 房 170.44 万美元 不超过 17.94% -0.06 万美 赁 Estates,LLC 屋 (折算为人民币 1,217.23 万元) 170.5 元 租 万美元 赁 合计 308.24 万美元 不超过 / 14.74 万美 293.5 元 万美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不存在较大差异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不适用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 异的说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Plano Estates, LLC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6日 实际经营地址:3700 W Royal Ln, STE 160 Dallas TX 75063 经营范围: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 主要股东:吕瑶瑶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单位:万美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634.88 1,088.05 198.35 -101.9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Plano Estates, LLC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配偶吕瑶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及7.2 .5条规定,Plano Estates,LLC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Plano Estates, LLC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 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属于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768f8e1-5fc9-46cd-aafa-b528cc4ab74f.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前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遵循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原则,满足中低风险要求,主要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合规金融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要 求,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保证风险可控,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4、实施方式 为提高实施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供需关系、国际形势变化等多重因素影 响,存在不可预测的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与规模,受市场环境、政策调整、利率变动等因素制约,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率目标。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 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及时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于资金安全 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fe6d69-8cb4-4016-8489-85e472c4b8ec.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涛涛车业”)于 2026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5,000万元 的担保。具体的担保额度如下:为DENAGO EV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电高电动车”)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为Golabs Inc.(以下简称“高博有限”)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45,000万元,为TRAILBLAZER VEHICLES(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 开拓者”)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各种形式。 为确保相关业务能够及时办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担保事 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等)。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前担保余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例 经审计资 额 (万元) 年净资产比例 担保 产负债率 (万元) (%) (%) 涛涛车业 电高电动 间接持 79.18 0 50,000 13.81 否 车 股100% 涛涛车业 高博有限 间接持 101.89 0 45,000 12.43 否 股100% 涛涛车业 泰国开拓 间接持 31.45 0 20,000 5.52 否 者 股100%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新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孙公司 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电高电动车 1、公司名称:DENAGO EV CORPORATION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20日 3、注册地址: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Delaware,19801 4、注册资本:2,680万美元 5、经营范围:智能电动低速车系列产品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Tao Holding LLC.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58,868.18 70,749.92 负债总额 125,785.11 67,599.04 净资产 33,083.07 3,150.87 科 目 2025年 2024年 营业收入 161,867.96 57,127.37 利润总额 32,817.58 1,424.57 净利润 25,343.74 1,033.99 注:上表中负债总额与净资产加总与资产总额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高博有限 1、公司名称:Golabs Inc. 2、成立日期:2017年5月1日 3、注册地址:2201 Luna Rd, Carrollton, TX 75006, USA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智能电动车等产品、非动力骑行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Tao Holding LLC.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4,134.94 87,889.34 负债总额 106,103.95 89,469.23 净资产 -1,969.01 -1,579.89 科 目 2025年 2024年 营业收入 82,061.16 116,855.62 利润总额 -467.98 -91.44 净利润 -467.98 -91.44 (三)泰国开拓者 1、公司名称:TRAILBLAZER VEHICLES(THAILAND) CO.,LTD. 2、成立日期:2025年3月11日 3、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府 4、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5、经营范围:智能电动低速车及特种车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Baike Holding(Singapore)Private Limited.持有其90%股权、全资孙公司TBLAZER( SG)PTE.LTD.持有其1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356.19 - 负债总额 740.98 - 净资产 1,615.21 - 科 目 2025年 2024年 营业收入 0 - 利润总额 -29.01 - 净利润 -29.01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就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 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将在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11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的担保额度如下:为DENAGO EV CORPORATION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为Golabs Inc. 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45,000万元,为TRAILBLAZERVEHICLES(THAILAND) CO., LTD.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保函等各种形式。 为确保相关业务能够及时办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担保事 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5,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0.00%;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0cc3b12-dd31-4a47-9c97-8ba7c66eaf97.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涛涛车业(30134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86d0675-59b9-4c9e-802d-0663abfea1c4.PDF ─────────┬──────────────────────────────────────────────── 2026-03-30 19:4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7d35e6e-5d8d-4844-9f2b-d336d58ba2fc.PDF ─────────┬──────────────────────────────────────────────── 2026-03-30 19:39│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除议案 5.00、6.00 及 7.00 直接提交股东会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5.00、6.00 及 7.00 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填写附件三,并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 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 10: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4、会议咨询: 联系人:卢凤鹊 联系电话:0578-3185868 传真号码:0578-3185868 电子邮箱:zqb@taotaomotor.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145c4b1-02ed-4523-a66b-dc046697fb8d.PDF ─────────┬──────────────────────────────────────────────── 2026-03-30 19:39│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军泽 ─────────┴──────────────────────────────────────────────── 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军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d9c1718-8bd7-4fb5-9969-75fd4703680e.PDF ─────────┬──────────────────────────────────────────────── 2026-03-30 19:39│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东坡 ─────────┴──────────────────────────────────────────────── 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东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c53c9b-edeb-4de4-8a5b-9d3c7ac1a9a5.PDF ─────────┬──────────────────────────────────────────────── 2026-03-30 19:39│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臧翠翠 ─────────┴──────────────────────────────────────────────── 2025年11月10日,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开始履职。任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臧翠翠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邦瀚斯香港资深专家。2022 年 4月,入职苏富比香 港有限公司,目前担任亚洲区董事、资深专家。2025 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会次数 会的次数 1 1 0 0 否 1 1 本人在召开会议前获取了相关议案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2026年,本人将严格恪守监管 要求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的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情况,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审 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流程和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情 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通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查阅公司 资料,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现场走访等方式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3天。同 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董事、事业部负责人等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同时,还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有力支持。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提供独 立董事履职所需材料,及时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沟通,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并在董事会及其他专门会议上更新公司 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审议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由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需审议的应当披露的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议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不存在需审议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密切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勤勉履职,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积极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臧翠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b8238be-8b17-495b-a402-12f8e0cc2776.PDF ─────────┬──────────────────────────────────────────────── 2026-03-30 19:39│涛涛车业(3013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订,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 予以披露。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参考,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 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九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条 不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的薪 酬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 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与中长期业绩挂钩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 励等。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定期发放,无须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部分预发绩效薪酬按照公司月度 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另一部分绩效年薪在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支付。中长期激励的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履行相应审议 程序后实施。 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八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作出的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 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公司经营规模状况;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五)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 (六)通胀水平。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并向董事会薪酬 委员会提出建议。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 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等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三条 公司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 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ee404a6-26b4-4ae2-9044-cbe646aff1ed.PDF ─────────┬──────────────────────────────────────────────── 2026-03-30 19:39│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建新 ─────────┴──────────────────────────────────────────────── 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建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f23db79-ac6b-4a15-b704-7fffd024dd22.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预期等因素,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利润分配的要求,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6,322,513.73 元,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1,141,490,695.8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0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1,576,976,121.05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1,092,954, 358.99 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1,092,954,358.99 元。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结合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目前的总股本 109,049,0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3,573,606.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5 年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327,147,213.00 元(包括本次尚未实施的年度权益分派金额 163,573,606.50 元、2025 年半年度 已派发的现金股利163,573,606.50 元),占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08%。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7,147,213.00 217,263,482.00 163,335,661.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63,836,494.9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16,322,513.73 431,263,318.48 280,478,422.3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23,371,000.54 125,466,810.61 87,654,197.07 营业收入(元) 3,941,430,356.32 2,976,628,778.17 2,144,246,144.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76,976,121.0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92,954,358.9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07,746,356.5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3,836,494.91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09,354,751.5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71,582,851.4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6,492,008.2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7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28,361.74 元、30,622,896.78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1%、0.52% 。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177b190-acad-4c86-8330-043b9f0a8753.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 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 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开展了收购、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事项,同时规范履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相关事项均纳入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全流程管理,依托现有内控制度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类重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内部控制评价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涛涛车 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 2025 年新增收购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研究与开发、产供销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子公司 管理、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包括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持续监督等。 报告期内,公司将本年度实施的收购、对外投资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列为内部控制高风险领域及内部管理重点 关注范围,对相关事项的立项调研、审议决策、资金支付、标的交割、后续运营、价款结算等全流程开展内部控制日常评价与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详见下表: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经营性税前利润 错报金额>经营性 经营性税前利润的 3%<错报金 错报金额≤经营 潜在错报 税前利润的 5% 额≤经营性税前利润的 5% 性税前利润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 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 定: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 ):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经营性税前利润 5%的为重大缺陷,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经营性税前利润 3%,但小于重大缺陷金额标准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盈利水平提高、业务规模扩张造成无法消除的严重阻碍和负面影响;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盈利水平提高、业务规模扩张造成较长时间内难以消除严重阻碍和负面影响;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盈利水平提高、业务规模扩张造成中等阻碍和负面影响; ②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③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收购、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及全部经营主体开展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日常评价,重点核查相关交易的财务核算、报表合并、款项结算等环节的内控有效性,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收购、对外投资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等高风 险领域开展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日常评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规范实施收购、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所有事项均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下: 1、资本运作与对外投资事项:本年度,公司实施的各项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对外投资等,均严格遵循公司 治理架构,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覆盖了从项目立项、尽职调查、交易谈判、标的交割、资金管控到后续运营整 合的全流程环节。相关管理部门对各关键节点实施了常态化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资本运作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2、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公司在本年度开展的各类对外投资活动中,均履行了合规的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对投资资金 使用、项目推进进度建立了常态化监控机制,有效管控投资风险; 3、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有效; 4、经营业绩:公司已对外披露 2025 年度业绩预告,财务部门对业绩预告相关财务信息编制过程执行了必要的复核程序,相关 信息编制流程合规、内控执行有效。 上述重大事项均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全流程管理,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开展了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确保事项合法 合规、风险可控。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覆盖收购、对外投资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关联交易等全部重大经营事项,对各类高 风险领域的管控机制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支撑公司经营 战略的实施和经营业绩的实现。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7cabc9-a000-447e-805a-6b15e8c56b81.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3159a2e-85c4-4e98-bd42-6559612eb4e1.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建新、陈军 泽、陈东坡、臧翠翠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新、陈军泽、陈东坡、臧翠翠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637b1a1-11b8-4181-ba28-6671ce121c80.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41dc3d2-a553-44bd-8494-3c1b359f2ab3.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现将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督职责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 (2)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人员信息: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 54 人。 (7)业务信息: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总收入 29.6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56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 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8)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具体承办。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在 东海证券、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 5%的范围内与华仪 天健 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电气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 天健已按期履行判 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 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合法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各类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 (二)2025 年 4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提出针对性建议。 (四)2026 年 3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操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表述 清晰准确、报送及时高效。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f9f398-10e8-42ae-8391-f1de66cbb773.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的人民币及其他外币。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3、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 ,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的人民币及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自本次审批额度生效时自动终止。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业务的拓展,外汇收支规模逐步扩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为明显。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能够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保障经营成果的稳定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战略。 2、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在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交易涉及的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 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4、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自本次审批额度生效时自动终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 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客户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等区域,美元为销售结算的主要货币,美元兑人 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在公司结汇时形成汇兑收益或损失。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 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 础,以实际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外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被授权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 变动,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以公司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作出的风险管理,能够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 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及需求情况,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的人民币及 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加强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2、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3922209-9351-485c-8648-94e7cb96b785.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15:30-17:00在全景网召开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 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 接进入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3013456.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马涛;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孙永;独立董事陈东坡、张建新。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7c6506-1a2f-46f3-96ba-e8ff4d4355b9.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涛涛车业(301345):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0091729-d0a7-4b9e-93df-742ce06abb14.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涛涛车业(30134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82d5661-7897-4382-b25e-ee5a04bdeadb.PDF ─────────┬──────────────────────────────────────────────── 2026-03-30 19:37│涛涛车业(30134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拟定20 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1、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中独立董事臧翠翠的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前),其他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 为8万元/年(税前); 2、不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绩效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其他规定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津贴均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和津贴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和津 贴金额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e81146b-d833-4dd5-8afb-516b63b75e2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涛涛车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828.PDF ─────────┬──────────────────────────────────────────────── 2026-03-31│涛涛车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1342.PDF ─────────┬──────────────────────────────────────────────── 2025-10-23│涛涛车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359.PDF ─────────┬──────────────────────────────────────────────── 2025-08-26│涛涛车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2846.PDF ─────────┬──────────────────────────────────────────────── 2025-04-29│涛涛车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894.PDF ─────────┬──────────────────────────────────────────────── 2025-04-29│涛涛车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875.PDF ─────────┬──────────────────────────────────────────────── 2024-10-29│涛涛车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52.PDF ─────────┬──────────────────────────────────────────────── 2024-08-27│涛涛车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740.PDF ─────────┬──────────────────────────────────────────────── 2024-04-22│涛涛车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2527.PDF ─────────┬──────────────────────────────────────────────── 2024-04-22│涛涛车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2968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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