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45 涛涛车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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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44│涛涛车业(30134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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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3d3665b9-3728-4d9d-a6be-fd2fa0391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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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涛涛车业(30134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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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efe0e9f-7012-4713-ab26-430e97f76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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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0:3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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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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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0:3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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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2aaa876d-063b-4894-b9e3-5ed4a8e58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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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0:30│涛涛车业(3013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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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10月 21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于2024 年 9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1日 9:15—15:
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马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2,509,0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108,631,741 股
的 75.9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069,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08,631,741 股的73.70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39,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631,741 股的 2
.245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9,0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631,741股的 2.2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631,741 股的 0.00
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39,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631,741 股
的 2.24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代其云律师、张佳莉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曹马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24,9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9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4,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6.1491%。
1.02《关于选举曹跃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00,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7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0,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1.4926%。
1.03《关于选举孙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855,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0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795,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3.3151%。
1.04《关于选举姚广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00,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7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0,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1.4923%。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22,9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62,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2.3991%。
2.02《关于选举陈东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22,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62,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2.3986%。
2.03《关于选举陈军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22,8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62,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2.3986%。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朱飞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855,3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795,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3.3098%。
3.02《关于选举朱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00,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7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40,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1.49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代其云律师、张佳莉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1ab57a97-2ef1-4883-b8da-8667cc8fb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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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0:30│涛涛车业(301345):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涛涛车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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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涛涛车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46a009cd-af67-4b81-b495-af6dbfe38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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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0:30│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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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3894e5f1-690b-4286-998d-5fbcce02f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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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20:28│涛涛车业(301345):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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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了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了第四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由朱飞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朱飞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9f89a17c-14f9-46d0-8510-68717c2a7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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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6:0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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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
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 并 减 少 相
应 注 册 资 本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年 2月 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
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3)、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5月 24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85.8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9月 30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9 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13,25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1.01%,最高成交价为 7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3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63,836,494.9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8c1ca34d-2579-46d0-a351-6b0dee14f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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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0:00│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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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362c6f9f-e983-4e40-b48f-85c9d38c1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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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0:00│涛涛车业(301345):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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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审核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新先生、陈东坡先生、陈军泽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和《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新先生、陈东坡先生、陈军泽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惩戒,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建新先生、陈东坡先生、陈军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梅亚宝、曹马涛、叶晓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8bcf0854-4b8b-4643-9a5f-a01601b97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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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0:00│涛涛车业(30134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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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飞剑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查通过,同意公司监事会提名朱飞剑女士、朱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仍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飞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80f3d89b-bba2-4110-9ce7-6e6fa9720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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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0:00│涛涛车业(30134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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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董事有曹马涛、娄杭、梅亚宝、叶晓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马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曹马涛先生、曹跃进先生、孙永先生、姚广庆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曹马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曹跃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姚广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建新先生、陈东坡先生、陈军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仍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东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军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
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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