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48 蓝箭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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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0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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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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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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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蓝箭电子(30134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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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6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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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8:40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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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0:44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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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0:44 │蓝箭电子(301348):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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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0:44 │蓝箭电子(3013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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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0:44 │蓝箭电子(3013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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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0│蓝箭电子(30134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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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与展速未来(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展速未来”)的普通合伙人铜川普耀九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展速未来(嘉兴)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之基金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展速未来认缴出资总额为 4,11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48.66%;2025 年 7 月 23 日,展速未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手续并领取了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和《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
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退伙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速未来全体合伙人尚未实际出资,且展速未来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亦未实际
开展对外投资业务。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各合作方的实际情况,公司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经慎重考虑并经与
各合伙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并退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
近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铜川普耀九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展速未来(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退伙协议》(以下简称“《退伙协议》”)。
本次退出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退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主体
退伙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伟煜(淄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立坤;
其他全体合伙人:铜川普耀九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蔚川股权投资(嘉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主要条款
1. 展速未来(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状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均为零。
2.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各方确认
不存在逾期交付出资的情形,未实缴且未取回财产,无需承担责任。
3.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展速未来实际出资,退伙后公司对展速未来的出资义务终止。公司作为合伙人,在展速未来不存
在任何未结清的债务或税费。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展速未来(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退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37e8d112-3c14-4f35-b382-0d1430467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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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蓝箭电子(3013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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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名 称: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8175914C;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顺;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30 日;
住 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45 号;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半导体及其相关产品,LED 及应用产品,光伏产品,其他电子电气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c54ce6f-f923-4082-bd7c-b92a0f829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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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蓝箭电子(30134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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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公司对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826,423.1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52,555.4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80,130.3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287.28
存货跌价损失 14,603,024.66
合计 15,826,423.13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
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管理层评价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一般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
减值准备。
(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
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分立器件及集成电路类客户款项 以分立器件及集成电路类客户分类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三)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
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
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
准备。
(四)存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
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三、单项资产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4,603,024.66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余额(元) 145,764,306.01
资产可回收金额(元) 128,906,805.10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
过程 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
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的依据
本次计提金额(元) 14,603,024.66
累计计提金额(元) 16,857,500.91
计提原因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5,826,423.13元,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5,826,423.13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
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158077e-37ba-4e6c-adb8-cd875bee9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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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蓝箭电子(30134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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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30134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80ce6e40-4f47-4497-96f1-90e77be4b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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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6│蓝箭电子(30134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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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及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顺女士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人,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其中,任振川先生、林建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相关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2315685-6008-48e4-9719-2ee4e69d6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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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8:40│蓝箭电子(30134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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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比邻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名:深圳市银圣宇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圣宇”)持有公司股份 16,223,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6%)。
银圣宇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2%)。
2、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比邻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比邻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比邻创新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3、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创业投资企业。
4、广东比邻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银圣宇、比邻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银圣宇 16,223,445 6.76%
2 比邻创新 2,400,000 1.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和基金到期退出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数量:
1、银圣宇本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800,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比邻创新本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40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因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60个月,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
限制。根据比邻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所作出关于减持的承诺内容:比邻创新在锁定期届满后 24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11月 12日至 2026年 2月 11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价格相应调整)。
(七)银圣宇、比邻创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银圣宇、比邻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股东银圣宇、比邻创新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本企业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银圣宇、比邻创新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 24个月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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