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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49(信德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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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49 信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8:33 │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4 16:15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3 19:47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6-23 19:47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任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董事长代行董事会│ │ │秘书职责的公告 │ ├─────────┼──────────────────────────────────────────────┤ │2026-06-23 19:46 │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3 19:44 │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3 19:44 │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6:12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 │2026-06-04 16:59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4 16:57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 2026-07-10 18:33│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00 ~ 7,500 981.37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62.34% ~ 664.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600 ~ 5,600 -377.81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317.54% ~ 1,582.2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半年度业绩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如下:一是新能源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动力电池、储能市场需求同步放 量,高压快充车型渗透率持续提升,带动负极包覆材料整体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依托国内龙头的行业地位、稳定头部客户资源及东北 、西南、华南-“黄金三角”的产能保障,负极包覆材料整体出货量同比较大增长。 二是公司主动匹配下游高端客户需求,加大高端产品排产与交付力度,中高温、高温系列包覆产品出货量占比提升,有效拉动整 体营业收入与综合毛利率同步改善,进一步增厚公司盈利空间。 三是公司副产品下游需求同比增强,副产品出货量和销售价格双重提升,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带来增量贡献。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6d09825e-701b-47d1-a270-451b58b995ef.PDF ─────────┬──────────────────────────────────────────────── 2026-06-24 16:15│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 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 到期后续期)。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 最高本金额度(以下简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1亿元。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4.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等于或大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审议额度将覆盖前次 审议额度。其中,公司为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信碳材”)提供担保额度1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 大信碳材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含1千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MA10FLWQ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尹洪涛 注册资本:7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生 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195.24 123,483.97 负债总额 22,398.43 24,918.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 1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0,368.84 22,926.7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96,796.81 98,565.18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653.48 19,339.63 利润总额 796.35 1,848.07 净利润 818.23 1,621.58 信用等级状况 信用状况良好 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保证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大信碳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1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80.98%。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0%。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为大信碳材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3f42dbd-19ee-4e70-be5d-0c4e4afe7960.PDF ─────────┬──────────────────────────────────────────────── 2026-06-23 19:47│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 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郭忠勇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郭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袁彬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袁彬先生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3843721-cef7-4e61-a271-fade84323263.PDF ─────────┬──────────────────────────────────────────────── 2026-06-23 19:47│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任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公告 ─────────┴──────────────────────────────────────────────── 一、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婷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婷女士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9月11日。现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职务。辞职后李婷女士不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婷女士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婷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截至目前,李婷女士持有公司50,500股股份。李婷女士离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李婷女士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李婷女士离任后将根据公司离 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李婷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财务管理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婷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指定王雨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代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 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尹洪涛先生 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传 真:0419-5169858 邮 箱:ysy@dlaosl.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三、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指定王雨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代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cef6ab7-f12f-422c-bdcc-a5b7c5859ef1.PDF ─────────┬──────────────────────────────────────────────── 2026-06-23 19:46│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3日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董事芮鹏、袁彬、陈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指定王雨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代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 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任暨指定人员代行财 务总监职责、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c1ee52f-ddf1-41f4-8852-f55149cbf11e.PDF ─────────┬──────────────────────────────────────────────── 2026-06-23 19:44│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和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 会议室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洪涛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34 9,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5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2,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08%。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70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313,3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66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67%。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上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 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及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5、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和网络投 票情况,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64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6,6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76%; 反对 6,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96%;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8%。 2、《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9,64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1%;反对 7,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76%; 反对 7,6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7%;弃权 12,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77%。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de19109-a122-409f-85c4-afca93bece2b.PDF ─────────┬──────────────────────────────────────────────── 2026-06-23 19:44│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 于2026年6月23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107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股份49,66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5.03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9,349,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5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312,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8%。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2,498,48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53,800股,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1,744,680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人,代表股份313,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2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312,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8%。 (3)公司董事(董事尹洪涛、王伟、芮鹏、郭忠勇、陈晶以通讯方式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6,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76%;反对6,61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6%;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28%。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9,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1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76%;反对7,66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47%;弃权1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7%。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柏锡、储晨韵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4224313-fb4e-4a6e-af5b-1cac621ee8d9.PDF ─────────┬──────────────────────────────────────────────── 2026-06-22 16:1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参股公司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远新材”)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光远新材主要从事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完整的电子纱和电子布产业链,形成了垂直整合的产业优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光远新材3,430,000股股份,占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0.69%。 光远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 审核通过并取得注册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670a336-cf82-4e2b-9259-2ad7b717629c.PDF ─────────┬──────────────────────────────────────────────── 2026-06-04 16:59│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3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 √ 所有提案 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 非累积投票提 √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案 2.00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案 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 ,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 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6 月 22 日16: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婷 (2)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3)传真号码:0419-5169858 (4)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ysy@dlaosl.com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6343ab7-5f86-4f00-853e-24aa40926a2c.PDF ─────────┬──────────────────────────────────────────────── 2026-06-04 16:57│信德新材(301349):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郭忠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郭忠勇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 有关规定,郭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郭忠勇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郭忠勇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直至 公司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忠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郭忠勇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郭忠勇先生离任后将根据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郭忠 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郭忠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袁彬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袁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相关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3d62101-0308-4279-a0c2-15af4b759d1e.PDF ─────────┬──────────────────────────────────────────────── 2026-06-04 16:57│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尹士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后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尹士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07f6205-08b4-465e-87aa-7b169c657696.PDF ─────────┬──────────────────────────────────────────────── 2026-06-04 16:57│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 ,000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30,282,000元(含税) ;同时,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0,37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2,376,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时,如发生股权激励 归属等使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 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工作,归属股票的上 市流通日为2026年4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归属股票数量为306,200股,归属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减少306,200股。本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101,246,200股。因此,公司 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53,800股后的股本101,246,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30,373,860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53,800股后的股本101,246,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合计转增40,498,4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2,498,4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5月07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相关事项均已完成,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42,498,48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 责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主要修订条款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4,249.848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2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4,249.84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50fed56-e7a9-4421-bb88-158617937c0d.PDF ─────────┬──────────────────────────────────────────────── 2026-06-04 16:57│信德新材(30134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彬) ─────────┴──────────────────────────────────────────────── 信德新材(30134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464bd71-3892-4094-ba47-37ccb5bfb618.PDF ─────────┬──────────────────────────────────────────────── 2026-06-04 16:57│信德新材(30134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彬) ─────────┴──────────────────────────────────────────────── 信德新材(30134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ca05074-7cda-4f3c-bc29-b9c786cdf702.PDF ─────────┬──────────────────────────────────────────────── 2026-06-04 16:56│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日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 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芮鹏、郭忠勇、陈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郭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彬先生经公司股东 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尹士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1216e81-2374-405c-819f-0a298446d0fd.PDF ─────────┬──────────────────────────────────────────────── 2026-06-04 16:54│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我们作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彬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截至本审查意见出具日,袁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彬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尹洪涛、郭忠勇、陈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3f966a5-d38a-41b3-aa8e-9f173229096f.PDF ─────────┬──────────────────────────────────────────────── 2026-06-04 16:54│信德新材(301349):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471a6ae-2eae-42a6-bebd-143a09ab4825.PDF ─────────┬──────────────────────────────────────────────── 2026-05-20 16:25│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 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 到期后续期)。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 最高本金额度(以下简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1亿元。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4.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等于或大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审议额度将覆盖前次 审议额度。其中,公司为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信碳材”)提供担保额度1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5月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为大信碳材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含5千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MA10FLWQ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尹洪涛 注册资本:7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生 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195.24 123,483.97 负债总额 22,398.43 24,918.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 1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0,368.84 22,926.7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96,796.81 98,565.18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653.48 19,339.63 利润总额 796.35 1,848.07 净利润 818.23 1,621.58 信用等级状况 信用状况良好 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保证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违约责任:如发生合同中所述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驶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 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大信碳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1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80.98%。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9%。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为大信碳材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c3f4b59-5ac0-4b68-b4b3-4d7779eaf6ff.PDF ─────────┬──────────────────────────────────────────────── 2026-05-20 00:00│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1,772.19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院保全费、保函费用等)。 本诉被告提出反诉:反诉涉案金额679.2万元(包括实际损失199.2万元及可得利益损失480万元,不含诉讼费用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该案目前处于法院一审审理阶段。尚未产生有效判决,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辽宁信德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基于会计谨慎性原 则,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已对该事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本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于2026年3月6日收到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送 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0681民初3070号)。因信德胜隆与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公司”或“被 告”)发生合同纠纷,信德胜隆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 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026年04月0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因乙烯焦油市场价值上升,公 司已向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金额。增加诉讼请求后为1,772.19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院保 全费、保函费用等)。 二、反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嘉能公司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并获得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目前处于法院一审审 理阶段。现将反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反诉请求: 1.依法确认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签订的11份《销售合同》系双方为履行《委托加工协议》 而进行的原料委托采购安排,不具有独立的买卖合同效力; 2.判令撤销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25年6月25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及前述11份《销售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 3.判令反诉被告返还《销售合同》所涉乙烯焦油5101.12吨,如不能返还的依法赔偿。 4.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因《委托加工合同》造成损失,人民币679.2万元(包括实际损失199.2万元及可得利益损失480万 元); 5.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本诉及反诉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反诉原告认为:反诉原告有理由认为反诉被告以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方式,真实目的是为了低价采购原材料,而非真实的为 了委托加工,故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法律规定,请求依法撤销所有合同,包括全部委托加工合同和采购合同。且事实上 ,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民法典》146条虚伪表示的规定,可认定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反诉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为履行主协议而预留的专用场地、设备、人力等资源闲置,特别是为储存乙烯焦油占用了反诉原告 的大量储存设备,预期的加工费收益完全落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七十七 条,反诉被告应赔偿反诉原告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该案目前处于法院一审审理阶段。尚未产生有效判决,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 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已对该事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 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c1d90c1-07ad-47c4-b4ae-a78481798608.PDF ─────────┬──────────────────────────────────────────────── 2026-05-11 18:48│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 于2026年5月11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107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人,代表股份60,059,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3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5,249,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5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24,810,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46%。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53,800股,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246,200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人,代表股份198,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198,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3)公司董事(董事尹洪涛、王伟、芮鹏、郭忠勇、陈晶以通讯方式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2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8,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373%;反对26,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68%;弃权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9%。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0,02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8,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373%;反对26,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68%;弃权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9%。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柏锡、储晨韵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4ae9e44-5489-43f0-b2ea-99a29de532f2.PDF ─────────┬──────────────────────────────────────────────── 2026-05-11 18:48│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和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 会议室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洪涛主持。 3、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24 9,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5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810,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504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81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98,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4%。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059,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203%。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上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 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及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5、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现场会议投票统计结果和网络投 票情况,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2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8%;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 3,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6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373%;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8%;弃权 3,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9% 。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29,4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8%;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 3,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6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373%;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8%;弃权 3,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9% 。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f9d2092-b4bb-44b3-b5c1-ad22577547b4.PDF ─────────┬──────────────────────────────────────────────── 2026-05-06 18:22│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0abf40a-18cc-41b7-ba19-e47f42fc939e.PDF ─────────┬──────────────────────────────────────────────── 2026-04-23 19:11│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8100b6c-a660-4cd2-a59b-57b9d7fccee8.PDF ─────────┬──────────────────────────────────────────────── 2026-04-23 19:11│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0日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尹洪涛、芮鹏、郭忠勇、陈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介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564b26-e381-410a-a4be-3f79ad7ce33f.PDF ─────────┬──────────────────────────────────────────────── 2026-04-23 19:10│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 资金。 (二)投资品种 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 品超过前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未赎回的,继续使用本次审议通过后的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和投资期限一致。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 、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 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 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和投资期限一致。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861993-a66f-4752-b85e-d5f08faebdfb.PDF ─────────┬──────────────────────────────────────────────── 2026-04-23 19:09│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 √ 所有提案 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 非累积投票提 √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 案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 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非累积投票提 √ 金管理的议案 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 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 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 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6日 16: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婷 (2)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3)传真号码:0419-5169858 (4)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1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ysy@dlaosl.com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00d6d5a-b31d-4667-ab72-89b58b3d6742.PDF ─────────┬──────────────────────────────────────────────── 2026-04-23 19:09│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 ─────────┴──────────────────────────────────────────────── 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2522a3-4d09-4cc6-a787-181a041126b3.PDF ─────────┬──────────────────────────────────────────────── 2026-04-23 19:09│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 │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de3479-8a9e-45ad-84e2-8e6391b918e1.PDF ─────────┬──────────────────────────────────────────────── 2026-04-22 18:51│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097b302-ceaa-4180-a738-d091eb176996.PDF ─────────┬──────────────────────────────────────────────── 2026-04-22 18:39│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0ab2a0c-1e01-481f-81c1-0bca6401adb2.PDF ─────────┬──────────────────────────────────────────────── 2026-04-22 18:39│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 于2026年4月22日13:30在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人,代表股份61,307,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5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5,249,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5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6,057,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69%。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53,800股,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246,200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股份1,446,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2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1,446,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6%。 (3)公司董事(董事尹洪涛、芮鹏、郭忠勇、陈晶以通讯方式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27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3,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83%;反对27,3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3%;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4%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7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64%;反对24,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2%;弃权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4%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8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21,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9%;反对24,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2%;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7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4,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36%;反对26,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1%;弃权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3%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5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1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98,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51%;反对30,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3%;弃权1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6%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63,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反对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47%;弃权1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0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31%;反对27,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2%;弃权1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7%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1,277,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3%;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79%;反对27,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0%;弃权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柏锡、储晨韵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fd55fe1-9394-44e2-bb8b-56d83dfe8fe2.PDF ─────────┬──────────────────────────────────────────────── 2026-04-16 18:3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6a4f63d-6d40-4ceb-9d0b-b948acdb67e5.PDF ─────────┬──────────────────────────────────────────────── 2026-04-10 19:05│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4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349 证券简称 信德新材 注册资本 10200万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 295号四层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 尹洪涛 实际控制人 尹洪涛、尹士宇 联系人 李婷 联系电话 0411-85235213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2]11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6 ,0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13.62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582.3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月 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 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 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辽 证监函[2024]631 号),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关注函关注事项的整改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提交《关于对中 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针对监管关注事项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水平,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深入学习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保荐工 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1)因财务人员对“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的定义及 界定原则理解不准确,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递延收益、其他收益、非经损益等相关信息有误。(2 )因财务人员对“停产损失”相关成本费用处理的理解不准确,导致《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成本、 管理费用等相关信息有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影响公司 2024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影响现金流量表,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 相关附注》,对 2024 年半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持续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督促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财务核算、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开 展深入培训,并加强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50b68bb-b2c6-4d0f-a79a-29ee7684a5b2.PDF ─────────┬──────────────────────────────────────────────── 2026-04-10 19:05│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66ea656-ca75-49c2-9ed1-8f8b09c65f09.PDF ─────────┬──────────────────────────────────────────────── 2026-04-10 19:05│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feab824-658a-4616-b6f2-b21e3cd38967.PDF ─────────┬──────────────────────────────────────────────── 2026-04-10 19:05│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62ff4e1-e685-49d2-bc64-b68af97bdbad.PDF ─────────┬──────────────────────────────────────────────── 2026-04-07 17:5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5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wUQl8jGu5O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1 5 日(星期三) 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 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5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尹洪涛,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婷,独立董事陈晶,保荐代表人钟山(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三 ) 15:3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UQl8jGu5O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婷 电话:0411-85235213 传真:0419-5169858 邮箱:ysy@dlaosl.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87ed6a4-85d6-4122-ab24-6f67ea578ebf.PDF ─────────┬──────────────────────────────────────────────── 2026-04-01 19:0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增加诉讼请求前为1,486.69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院保全费、保函费用等)。增加诉讼请求后为 1,772.19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院保全费、保函费用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公 司已对该事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 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与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能公司”或“被告”)发生合同纠纷,信德胜隆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将于2026年4月9日开 庭审理。 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为: 原告: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催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安排由原告完成提货3,568.65吨乙烯焦油,并保证符合相关合同约定的验收质量; 否则,关于前述3,568.65吨乙烯焦油,请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照货值¥12,490,275.00元(按3,500元/吨计 )向原告支付,并另外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12,490,275.00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收到起诉状之日后的第8日起算 至实际全部支付之日止。 2、被告欠7,067,445.9元乙烯焦油销售增值税专票未向原告开具,给原告造成税款损失¥2,376,663.22元。催告被告在收到起诉 状之日起7日内,完成开具交付上述7,067,445.9元增值税专票,否则,向原告赔偿造成税款损失¥2,376,663.22元,并另外向原告支 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2,376,663.22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收到起诉状之日后的第8日起算 至实际全部支付之日止。 3、请求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法院保全费等。 4、请求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函费用人民币5,946.7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截至目前 ,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信德胜隆于近日向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申请书》,因乙烯焦油市场价值上升,公司已向江苏省 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原诉讼请求: 催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安排由原告完成提货3,568.65吨乙烯焦油,并保证符合相关合同约定的验收质量; 否则,关于前述3,568.65吨乙烯焦油,请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照货值¥12,490,275.00元(按3,500元/吨计 )向原告支付,并另外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12,490,275.00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收到起诉状之日后的第8日起算 至实际全部支付之日止。 变更诉讼请求: 关于前述3,568.65 吨乙烯焦油,请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照货值¥15,345,195.00元(按4,300元/吨计)向原 告支付,并另外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15,345,195.00元为基数,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自收到起诉状之日后的第8日起算至实际全部支付之日止。 其他诉讼请求保持不变。 增加诉讼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隆众资讯为行业权威乙烯焦油市场价格参考网站。登录隆众资讯查询到2026年3月26日乙烯焦油华东地区市场价格为每吨4,300元 ,以此计算剩余信德公司未提货3,568.65 吨乙烯焦油的市场价值,共计为¥15,345,195.00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基于会计 谨慎性原则,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已对该事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 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12bfd930-3398-4b4c-9f66-66958dfde2b5.PDF ─────────┬──────────────────────────────────────────────── 2026-03-31 00:31│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fe9f6e4-c98e-4c28-bc4c-2e391e5fab80.PDF ─────────┬──────────────────────────────────────────────── 2026-03-30 21:56│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3bb09b0-c436-4cb2-ba7d-cc0e501ddabc.PDF ─────────┬──────────────────────────────────────────────── 2026-03-30 21:56│信德新材(301349):信德新材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信德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信德新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春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简 乾 中国·上海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0053840-d3c0-4bc2-8177-004a43da60e5.PDF ─────────┬──────────────────────────────────────────────── 2026-03-30 21:54│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忠勇]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忠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62cf477-c576-4886-8864-c91624d62f2f.PDF ─────────┬──────────────────────────────────────────────── 2026-03-30 21:54│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2 日 13: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4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2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 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 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 号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 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4月 16 日16: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婷 (2)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3)传真号码:0419-5169858 (4)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 号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ysy@dlaosl.com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889d3d4-c6f2-44d1-af3a-767f7bb08928.PDF ─────────┬──────────────────────────────────────────────── 2026-03-30 21:54│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晶]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217d14-78da-49f0-a511-d0a6e2c52c47.PDF ─────────┬──────────────────────────────────────────────── 2026-03-30 21:54│信德新材(301349):信德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信德新材(301349):信德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56f36e1-2d4b-405f-ab92-f8f94f739795.PDF ─────────┬──────────────────────────────────────────────── 2026-03-30 21:5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 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18, 721.7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808,357.87元。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062,751.48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110,713,353.55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利润分配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80,835.79 元后,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713,353.55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351,700,107.72 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2 ,339,360,831.5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 积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5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2,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 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 30,282,000 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 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 40,376,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2,376,000 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 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告披露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发生股权激励归属等使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 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 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说明: (1)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0,282,000元(含本次),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8.41%。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不适用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282,000 0 30,306,4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618,721.78 -33,041,728.17 41,295,464.4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9,873,341.19 23,312,179.82 31,484,578.90 营业收入(元) 1,160,672,870.93 810,088,030.53 948,852,531.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6,062,751.4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0,713,353.5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0,588,42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624,152.6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0,588,42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4,670,099.9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0,588,420 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 年,公司发生亏损故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2025 年,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计划和奋斗目标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产 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稳妥应对国内外复杂的形势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1 亿元,同比增长43.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861.87 万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为 30,282,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 78.41%,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的 10.59%,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27.35%。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在推进中。因此,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 会对公司偿债能力或其他不利影响。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408,827,186.14 元、1,383,437,392.16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46.55% 、41.34%,均低于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 5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e0ffa67-3d7e-4165-b1e8-3bc44b538fad.PDF ─────────┬──────────────────────────────────────────────── 2026-03-30 21:5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6f4f7ee-5975-4b64-ba1d-befaecefa87e.PDF ─────────┬──────────────────────────────────────────────── 2026-03-30 21:52│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a9a582-2055-476d-b3fc-e7f7abed7ac7.PDF ─────────┬──────────────────────────────────────────────── 2026-03-30 21:52│信德新材(301349):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 ─────────┴──────────────────────────────────────────────── 信德新材(301349):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9502380-0321-47fe-b493-608dad7e57a8.PDF ─────────┬──────────────────────────────────────────────── 2026-03-30 21:52│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 信德新材(301349):中信证券关于信德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7a57c64-fa61-4e62-b4ce-6fef00358d2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信德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4884.PDF ─────────┬──────────────────────────────────────────────── 2026-03-31│信德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3166.PDF ─────────┬──────────────────────────────────────────────── 2025-10-27│信德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453.PDF ─────────┬──────────────────────────────────────────────── 2025-08-27│信德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6052.PDF ─────────┬──────────────────────────────────────────────── 2025-04-21│信德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715.PDF ─────────┬──────────────────────────────────────────────── 2025-04-21│信德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709.PDF ─────────┬──────────────────────────────────────────────── 2025-04-21│信德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749.PDF ─────────┬──────────────────────────────────────────────── 2025-04-21│信德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6829.PDF ─────────┬──────────────────────────────────────────────── 2025-04-21│信德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932904.pdf ─────────┬──────────────────────────────────────────────── 2024-10-23│信德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2784.PDF ─────────┬──────────────────────────────────────────────── 2024-08-28│信德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826.PDF ─────────┬──────────────────────────────────────────────── 2024-04-24│信德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130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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