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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49(信德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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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49 信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2 18:33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2 18:32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1-20 19:02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0 19:00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 │2025-01-20 19:00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14 16:57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5-01-13 19:50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1-10 15:52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 │2024-12-27 22:00 │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7 21:59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1-22 18:33│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95560a6b-b0ef-4916-aaa3-fe5119b6dfed.PDF ─────────┬──────────────────────────────────────────────── 2025-01-22 18:3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拟对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并对 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 评估和分析,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12.24-1,114.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度拟计提金额(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 527.50-644.72 应收账款 491.47-600.69 其他应收款 1.58-1.94 应收票据 34.45-42.09 2、资产减值损失 384.74-470.24 存货 384.74-470.24 合计 912.24-1,114.96 注: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进行减值 测试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7.50-644.7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4.74-470.24万元。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12.24-1,114.9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12.24-1,114.96万元,将减少公 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63-831.88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80.63-83 1.88万元。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06896552-4b73-45ee-83b7-7cedc6070cc7.PDF ─────────┬──────────────────────────────────────────────── 2025-01-20 19:02│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4f7ea647-85b6-4f47-b04f-f9c38d5ac3d6.PDF ─────────┬──────────────────────────────────────────────── 2025-01-20 19:00│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查询,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除下列情形外 ,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 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 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本公司股份6.20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系基于回购计划的实施,相 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0)。 3、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己经制定并执行 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 激励计划。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股东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交易属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营股东账户进行交易的自营投资业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该股票系将其作为一揽子股票组合用 于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场外衍生品风险对冲以及ETF基金成分股的投资行为,该投资行为是基于投资策略执行的交易操 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未参与涉及上市公司项目的论证和决策,亦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cd0649b3-b7a3-435e-a65a-0a83c179cde4.PDF ─────────┬──────────────────────────────────────────────── 2025-01-20 19:00│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0839c1c8-1ae2-4710-815b-a08b95129b6e.PDF ─────────┬──────────────────────────────────────────────── 2025-01-14 16:57│信德新材(301349):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2d8b2376-265b-4e00-bede-1398f3c90210.PDF ─────────┬──────────────────────────────────────────────── 2025-01-13 19:50│信德新材(30134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 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 权最高本金额度(以下简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9.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情况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信碳材”)提供担保额度为54,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 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信德(大连)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更名为现名称,以下简称“信德 胜隆”)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00万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 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为大信碳材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起始日期以签 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2025年1月13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信德胜隆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起始日期以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MA10FLWQ4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尹洪涛 注册资本:78,5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大信碳材100%股权。 大信碳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049.80 80,718.82 负债总额 4,541.66 3,529.4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949.98 2,973.3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77,508.14 77,189.35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247.39 15,512.50 利润总额 -3,297.92 -366.14 净利润 -2,615.14 -272.96 信用等级状况 信用状况良好 信用状况良好 2、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MACM2TCB5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尹洪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信德胜隆100%股权。 信德胜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6.51 3,451.04 负债总额 983.11 2,673.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983.11 2,673.5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973.41 777.51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50.50 1,949.11 利润总额 -26.59 -196.27 净利润 -26.59 -195.89 信用等级状况 信用状况良好 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大信碳材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保证人(乙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违约责任:如发生合同中所述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驶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 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二)为信德胜隆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保证人(乙方):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违约责任:如发生合同中所述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驶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 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2.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46.18%。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为大信碳材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为信德胜隆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 ─────────┬──────────────────────────────────────────────── 2025-01-10 15:5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4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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