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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49(信德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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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49 信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4 18:55 │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24 18:52 │信德新材(301349):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2025-02-24 18:52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2-24 18:52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 │2025-02-24 18:51 │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24 18:47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2-24 18:47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5-01-22 18:33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2 18:32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1-20 19:02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2-24 18:55│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39242066-56c8-49db-b32b-0456352a4300.PDF ─────────┬──────────────────────────────────────────────── 2025-02-24 18:52│信德新材(301349):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除 2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37342485-682a-4d05-b02a-70332411aa3d.PDF ─────────┬──────────────────────────────────────────────── 2025-02-24 18:5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信德新材(301349):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906e9228-c84a-40ff-b6e2-8d63d80a6605.PDF ─────────┬──────────────────────────────────────────────── 2025-02-24 18:52│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5c7a3f34-1594-4a29-ba8f-cf29a70de2a3.PDF ─────────┬──────────────────────────────────────────────── 2025-02-24 18:51│信德新材(30134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 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芮鹏、郭忠勇和陈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拟激励对 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人数进行调整,并将该2名人员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84.8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21.20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106.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王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2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5.7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王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831d4981-c4ad-4572-8130-8fbfe6ad7b8a.PDF ─────────┬──────────────────────────────────────────────── 2025-02-24 18:47│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4/8bb4c665-6a2a-4d36-ac3f-42ae55a8142a.PDF ─────────┬──────────────────────────────────────────────── 2025-02-24 18:47│信德新材(301349):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陈晶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5年1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四)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并将该2名人员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 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 变仍为84.8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2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106.00万股。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 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8abeeab1-9ef0-493e-b443-c5d85d03e296.PDF ─────────┬──────────────────────────────────────────────── 2025-01-22 18:33│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信德新材(30134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95560a6b-b0ef-4916-aaa3-fe5119b6dfed.PDF ─────────┬──────────────────────────────────────────────── 2025-01-22 18:32│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拟对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并对 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 评估和分析,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12.24-1,114.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度拟计提金额(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 527.50-644.72 应收账款 491.47-600.69 其他应收款 1.58-1.94 应收票据 34.45-42.09 2、资产减值损失 384.74-470.24 存货 384.74-470.24 合计 912.24-1,114.96 注: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进行减值 测试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7.50-644.7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的相关内容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4.74-470.24万元。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12.24-1,114.9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12.24-1,114.96万元,将减少公 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63-831.88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80.63-83 1.88万元。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06896552-4b73-45ee-83b7-7cedc6070cc7.PDF ─────────┬──────────────────────────────────────────────── 2025-01-20 19:02│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信德新材(3013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4f7ea647-85b6-4f47-b04f-f9c38d5ac3d6.PDF ─────────┬──────────────────────────────────────────────── 2025-01-20 19:00│信德新材(301349):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查询,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12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除下列情形外 ,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 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 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本公司股份6.20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系基于回购计划的实施,相 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0)。 3、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己经制定并执行 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 激励计划。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股东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交易属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营股东账户进行交易的自营投资业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该股票系将其作为一揽子股票组合用 于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场外衍生品风险对冲以及ETF基金成分股的投资行为,该投资行为是基于投资策略执行的交易操 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未参与涉及上市公司项目的论证和决策,亦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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