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53 普莱得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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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 │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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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 │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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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 │普莱得(30135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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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 │普莱得(30135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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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9:12 │普莱得(3013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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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9:12 │普莱得(3013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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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9:12 │普莱得(30135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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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2 │普莱得(30135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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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普莱得(301353):普莱得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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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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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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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96945710-64ae-4283-ad9a-e12735fec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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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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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月 11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伟明先生召集
主持,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2 月 12日为首次授予日
,授予价格为 14.3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11c4ab38-b3b1-4858-94b0-ebb1eceba8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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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普莱得(30135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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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十二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十二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十二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均为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以 2026年 2月 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1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04.80万股,授予价格 14.30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a5fbc8de-7c05-48ea-a383-783ffef65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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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42│普莱得(30135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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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d74df3bc-8ee2-4a21-93d2-43baa1511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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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9:12│普莱得(3013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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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ae708ced-0851-4bb7-99fb-d577352f7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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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9:12│普莱得(3013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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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c3c1cdd8-e539-4355-996e-77ecba12c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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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9:12│普莱得(30135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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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3679af8-7eff-45dd-b4fe-d3405406f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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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2│普莱得(30135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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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7db976a5-ea57-4203-8b78-388496b7d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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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普莱得(301353):普莱得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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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4 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6 年 2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康丽、刘甜甜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103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0b9d4b93-7409-4d02-b50e-031151412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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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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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e0fac262-af8e-4f41-90b8-c99c6f0fb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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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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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2dd2b0d5-b1ea-4d3c-b57a-b5fc56ba0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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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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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16日通过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伟明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
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
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等,并授权董事会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对应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
地区薪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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