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53 普莱得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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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10 │普莱得(30135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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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6 │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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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5 │普莱得(30135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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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4 │普莱得(301353):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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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3 │普莱得(3013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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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 │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敏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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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 │普莱得(30135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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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 │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翁孟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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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 │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希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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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 │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希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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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10│普莱得(30135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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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成电子”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担保,普成电子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普成电子与招商银
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提供 81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普成电子其他股东杨诚昊先生亦就上述授
信事项与招商银行签订担保文件,按其持股比例承担 19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已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普成电子的担
保余额为 81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80万元
3、成立时间:2023年 1月 19日
4、法定代表人:杨诚昊
5、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新后项村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楼 2楼(自主申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81%的股权,杨诚昊先生持有 19%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1.23 1,631.01
负债总额 1,406.74 1,508.70
净资产 4.49 122.30
营业收入 471.37 1,416.09
利润总额 -117.98 -565.23
净利润 -117.98 -565.23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壹拾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
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01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未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63b7d44-c436-4f49-8c11-02e95a3d7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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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6│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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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伟明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杨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韩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杨诚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丁小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陈希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翁孟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孙敏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700万元(含本数)
的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金华恒动物资有限公司目前合计持有普莱得电器(泰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持股比例分别为 98%、1%、1%。上述主体拟按照现有持股比例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向普莱得电器(泰国)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 4.23 亿
元,并以普莱得电器(泰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投资总额 4.23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的公告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7月 27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中介机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aa811874-611c-4484-881d-a16f4bce7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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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5│普莱得(30135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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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金华恒动物资有限公司目前合计持
有普莱得电器(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100%的股权,持股比例分别为 98%、1%、1%。上述主体拟按照现有持股
比例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向泰国子公司增资不超过 4.23亿元,并以泰国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本次
投资)。本次投资项目拟在泰国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并新增购置多套自动化、数字化生产线和信息化配套设备,推动产线实现
自动化升级与数字化管控的深度协同,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700 万台电动工具的生产能力,有利于缩短产品交付周期,进一步提升加
工一致性及质量可靠性。产能与交付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承接客户订单及拓展市场空间奠定坚实的制造基础,有助于稳步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
泰国子公司系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设立,经过多年深耕运营,已建立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等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
方权威认证,形成了从生产制造到销售管理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近年来,随着全球电动工具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以及泰国子公司经营规
模的提升,泰国子公司现有产能已于 2025 年底达到满产状态。本次投资系基于前期泰国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下的扩产,旨在依托已
积累的本地化运营经验和供应链基础,进一步释放海外产能,缓解产能瓶颈,优化全球产能布局,为承接持续增长的海外订单提供充
足的制造保障。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泰国新生产基地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普莱得泰国年产 700 万台 DC 锂电电动工具项目
2、实施主体:普莱得电器(泰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泰国罗勇府安美德工业园
4、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集生产、办公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700 万台电动工具的生产能力。
5、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人民币 4.23 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建设周期:5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8、项目进展:筹备阶段
三、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普莱得电器(泰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
3、注册资本:131,000,000.00(泰铢)
4、注册地点:泰国罗勇府拔铃县泰中罗勇工业园 6路 7/528 号
5、主营业务:电动工具的生产和销售
6、股权结构: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海外订单持续增长,现有产能已趋饱和。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稳步扩大,DC 锂电电动工具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泰国子
公司作为公司海外产能核心支点,已于 2025 年底达到满产状态,现有产能空间已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亟需通过新建
产能突破供给瓶颈,为承接增量订单提供制造保障。
2、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强化供应链韧性。当前全球贸易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国家和地区政策变化频发,对电动工具出口企
业的成本结构和交付能力构成挑战。泰国作为东盟核心成员国,享有区域性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在泰国扩建产能有助于公司强化全球
市场供应能力,同时降低关税成本,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3、深化核心客户战略合作,巩固长期合作根基。公司已进入全球知名品牌商及零售商的供应体系,与核心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
作。部分国际客户出于供应链多元化考量,对供应商的海外产能配置提出更高要求。本次扩建将增强公司就近服务海外客户的能力,
缩短交付周期,提升响应速度,进一步巩固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储备扎实。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期深耕电动工具领域,已形成自主核心技术体系
与完备的知识产权布局,拥有专利 587 项,其中发明专利 75 项。公司测试中心已取得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达国际互
认标准,为产品品质与全球化拓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国内募投“年产 800 万台 DC 锂电电动工具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成并投
产,积累了成熟的产品工艺技术和规模化生产经验,可直接向泰国项目输出转化。
2、本地化运营成熟。泰国子公司自 2018 年设立以来已运营多年,生产、品质管理等核心职能已实现本地化人才覆盖,供应链
端持续推进物料本土采购,已建立稳定的本地化运营体系。本次投资可充分依托前期管理经验、人才团队和供应链基础,有效降低新
建项目的实施风险和运营成本。
3、客户资源保障充分。公司已进入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及零售商的供应体系,合作关系长期稳定,销售网络覆盖欧、美、
亚太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优质的客户基础与完善的渠道布局为项目预期收益提供了可靠保障。
4、质量管控体系完备,公司建立了覆盖产品开发、物料采购、生产制造及仓储销售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实施严格的过程检
验与质量追溯机制,确保产品一致性与可追溯性。该体系已在泰国子公司成功复制运行,本项目可直接沿用成熟的质量管理标准,确
保产品一致性与可靠性。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 700 万台的生产能力。扎实的技术储备、优质的客户资源、完备的质量管控体系及成熟的生
产运营能力,共同构成了本项目顺利实施与产能建设的有力保障。
五、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以下积极影响:
1、突破海外产能瓶颈,释放增长空间。泰国子公司现有产能已达满产状态,本次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 700 万台 DC 锂电
电动工具产能,有效缓解产能瓶颈,为公司承接增量订单、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提供坚实的制造基础。
2、优化全球产能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扩建将进一步提升泰国基地在公司整体产能中的占比,形成国内与海外双基地协
同排产的格局,有效对冲单一区域贸易政策变化风险,增强公司经营的韧性与抗风险能力。
3、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提升盈利空间。新建产线配置自动化、数字化生产设备及信息化配套系统,有助于缓解泰国劳动力成本
上升压力,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一致性,优化成本结构,增强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4、深化客户战略合作,夯实长期发展根基。产能扩充将增强公司就近服务海外客户的能力,缩短交付周期,提升客户响应速度
,进一步巩固与全球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与经营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前景的深入研判,并结合自身经营战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重要布局。鉴于宏观环境、汇率变动、
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技术迭代趋势及内部管理等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投资计划及预期收益可能面临不达预期的风
险。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取得国内相关部门(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的批准或备案手续,以及泰国相关
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此外,境外投资涉及泰国当地法律法规、营商环境、文化
差异等方面的影响,亦可能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运营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对此,公司将积极统筹内外部资源,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审慎评估项目推进节奏
,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与实施进度,并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与应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确保项目稳健有序推进。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09500b45-c543-4c50-a879-947ed3254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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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4│普莱得(301353):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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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
普莱得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4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00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3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430
.3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06.65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万元)
1 年产 800万台 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 63,000.00 56,144.72
合计 63,000.00 56,144.72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3年 6月 28 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8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719.5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70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700.00万
元),未超过前次现金管理审议额度和期限。
四、 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
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存托凭证、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等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万元(含本数),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
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
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
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收益回报。
七、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7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1a7edd53-abe2-4c0b-86d3-b8dd62620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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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3│普莱得(3013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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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杨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韩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杨诚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丁小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陈希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翁孟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孙敏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采用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4 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6 年 7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康丽、刘甜甜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2103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6e9f854-4279-4c41-aca6-b78908879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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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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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敏虎先生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97bed08e-6c55-45b4-9577-3452def27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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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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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提名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丁小贞女士、杨诚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希琴女士、翁孟超
先生、孙敏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
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希琴女士、翁孟超先生、孙敏虎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离任董事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徐跃增先生、于元良先生将在本次换届工作完成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
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4cdb0df0-5edd-42cd-9364-7280959d4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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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翁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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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翁孟超 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翁孟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49a88fce-cb9d-4968-b8a5-ed3af136d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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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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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希琴女士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31724d3-4c15-4f7b-9acd-0091aa413b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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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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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希琴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希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f28ef50e-7b1c-4c3f-8da0-1d511e0b3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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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翁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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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翁孟超先生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6cfc3768-623e-4ee1-82f0-5e4d724e6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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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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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孙敏虎 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孙敏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777d3bf-02c0-4919-ab9a-d6334b6c0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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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0:02│普莱得(30135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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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
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4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0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37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54,303,522.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066,477.95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9号)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号 (万元) 额(万元)
1 年产 800万台 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 63,000.00 56,144.72
合计 63,000.00 56,144.72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3年 6月 28 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8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719.5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70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700.00万
元),未超过前次现金管理审议额度和期限。
四、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
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存托凭证、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等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万元(含本数),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
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
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
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收益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7月 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8288e8a-8df6-420f-9848-c05e953cb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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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26│普莱得(30135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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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
69,37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4,303,522.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066,477.95 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9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将募集
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浙江普莱得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 33050167674200001136 存续
器股份有限公 金华金义新区支行
司 温州银行金华金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909010120190301353 本次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800 万台 DC 锂电电动工具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温州银行金华金东小微企业专营支
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码:909010120190301353)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f819d77c-9fa5-4829-8e1b-ae13127d8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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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4│普莱得(30135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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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已于2026年 6月2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 98,181,249 股变更为 127,016,87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181,249.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27,016,873.00 元。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
如下:
名 称: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781824255T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伟明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零壹万陆仟捌佰柒拾叁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01 日
住 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模具制造;模
具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物料搬
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361eab2-aa1a-4816-8302-16e8ee53a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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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4│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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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62,50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98,181,24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62,501 股后的 96,118,7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59,37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8,835,624股,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98,181,249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48,059,374.00÷98,181,249*10=4.894964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 98,181,249股(含回购股份)折算 的 每 10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数 = 转 增 股 份 总
数 / 总 股 本*10=28,835,624÷98,181,249*10=2.936978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数)=(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894964)/(1+0.2936978)(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和转增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62,501股后的 96,118,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8,181,2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7,016,87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6月 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300,000 67.53 19,890,000 86,190,000 67.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881,249 32.47 8,945,624 40,826,873 32.14
总股本 98,181,249 100.00 28,835,624 127,016,873 100.00
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27,016,873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7元。
九、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98,181,249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48,059,374.00÷98,181,249*10=4.894964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 98,181,249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转增股份总数 /总股本*10=28,835,6
24÷98,181,249*10=2.936978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除权除息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4894964)/(1+0.2936978)(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伟明及其近亲属宋丽敏、杨诚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挺及其近亲属韩长洪、徐杏芳,持
股 5%以上股东金华市诚昊电器有限公司、金华科隆塑胶有限公司、瑞昌卓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金华卓屹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昌亿和创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金华亿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
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首次公开发行时任董监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予以相应的调
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予
以相应的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郭康丽
咨询电话:0579-83793333,传真电话:0579-89123969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7530745-5f2f-4dad-9f99-264117820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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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0│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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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0bd456a-422b-40f9-aaed-263ae6d62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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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0│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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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492e05e-f53a-496e-858f-048c5a53c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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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12│普莱得(3013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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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7)
9.0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9.02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3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4 《关于修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5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6 《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9.07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 5.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 4.00是议案 8.00的生效前提;议案 4.00、8.00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 5.00涉及薪酬事项,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5、议案 9.00需逐项表决。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6年 5月 2
1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康丽、刘甜甜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103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63953ad-f260-4e57-a55a-d30eb0601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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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普莱得(301353):光大证券关于普莱得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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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光大证券关于普莱得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c0de44-6e08-40ff-aa86-94cc159cd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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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5│普莱得(301353):光大证券关于普莱得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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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光大证券关于普莱得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3d34892-08c8-4a08-bdb9-26ef1d5dd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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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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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
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5)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7)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
,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9)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
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旭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高翔,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
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综合定价。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90.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75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15.5万元,较2025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提供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资质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02c440-1f76-4f9d-a0b5-ea0ea39d9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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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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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夏祖兴先
生、徐跃增先生、于元良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徐跃增先生、于元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e352a3-ab5a-482c-aaea-4d78fbbe2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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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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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465b65-b996-4eb8-b3cd-b161ef786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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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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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266818-46e7-4c28-8bb8-43fa27503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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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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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7、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8、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9、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
收费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 4月22日和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计划,主动与
会计师沟通掌握审计进展,确保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到位,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听取会计师对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6e2e93-3e48-471e-ab1e-7eef97c12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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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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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
〔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涉及“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及“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6bb577-1fba-4f3d-ad99-9f6cd7900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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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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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4802e0-3172-47cf-bf25-8eca1683ea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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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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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至 17:00通过远程网络方式
召开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伟明先生、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康丽女士、财
务负责人郑小娟女士、保荐代表人钱旭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7:00 前访问网址(http://ir.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527fd6-1e38-42c5-94d5-997217ca0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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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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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
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 10 股转增 3股,预计转增 28,835,624股(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总股本将由 98,181,249 股变更为 127,016,87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181,249.00元变更为人民币 127,016,873.00元
。
上述变更以《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园艺工具、电动工具、五金工具、模具、电子元器件、玩具(除危险品)、发光气球、微电机及其他电机
的制造(除废塑料、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销售与研发;橡胶制品的销售与研发;道路货物运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无
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模具制造;模
具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物料搬
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18.1249万元。 12,701.6873万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是:家用电器、园艺工具、电动工 围是: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
具、五金工具、模具、电子元器件、 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五金产品
玩具(除危险品)、发光气球、微电 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
机及其他电机的制造(除废塑料、危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
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销售与研发; 售;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喷枪及类
橡胶制品的销售与研发;道路货物运 似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
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无需 具销售;灯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
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凡 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
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 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 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塑料
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 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
营活动)。 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
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物料
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园艺
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
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
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
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
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
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9,818.1249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12,701.687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
本次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制度修订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 是否提交
股东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注) 修订 是
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是
12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是
1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注:原制度名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调整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89e532-2622-4bfa-ae86-4dfce576bf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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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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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4b9171-e95b-404e-a8f9-5c1b14a42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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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8│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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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839243-0222-4c53-a572-0f98c2835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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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普莱得(30135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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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
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 10股转增 3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2,682,479.8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
68,247.98 元,加上 2025 年初未分配利润352,381,926.42 元,扣减本年度已分配的利润 36,968,749.50 元,截至 2025年末公司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80,827,408.75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56,109,722.2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56,109,722.2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8,181,249股(含回购股
份 2,062,501股)。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 96,118,74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059,374.00元(含税);
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8,835,624 股,转增金额未
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 127,016,873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 2025 年未实施股份回购。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预计为 48,059,374.0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6.05%。
5、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事项使得公司总股本或公司总股
本扣减回购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和转增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059,374.00 36,968,749.50 22,298,459.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760,441.89 62,999,663.25 78,623,868.94
研发投入(元) 37,089,701.61 35,397,166.55 26,464,133.37
营业收入(元) 930,535,881.67 871,981,236.11 713,147,712.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56,109,722.2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80,827,408.7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7,326,583.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1,461,324.69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07,326,583.2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98,951,001.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9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是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7,326,583.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
,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23,027,
294.22 元和 7,028,125.65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4%和 0.46%。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110278-a351-40a5-8953-d15b247b1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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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普莱得(3013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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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cf06f1-c172-4119-b62b-1c10767c1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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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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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2891d7-9ffd-42b1-b1ee-865351859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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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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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46db0e-f85e-4eb0-826f-921fbe6345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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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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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300eb4-c210-4c30-b305-2642eaa46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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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普莱得二O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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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332A014996号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
莱得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普莱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普莱得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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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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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2c93a6-ff18-4df8-a610-70edc7bf9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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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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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574f87-0699-4e58-bcaf-2fd830653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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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莱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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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莱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458de4-94ee-4635-9945-e5e8827e1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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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莱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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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莱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134b85-b7ca-471b-96bd-f5fcfa4cc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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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光大证券关于普莱得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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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要求于 2026年 4月 21日对普莱得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普莱得人员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培训地点:普莱得一楼培训室。
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21日上午 10:30-11:30。
培训方式:现场及线上会议。
二、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前,光大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公司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题围绕着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股份变动、市值管理四个板块,主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
股份变动、市值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并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
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法规、制度及处
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股份变动、市值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
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4a0f35-5fcc-46aa-817f-5e46747b0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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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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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
莱得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莱得”)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成电子”)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担保,
普成电子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2、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董事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杨诚昊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上述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实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
保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 被 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担 担保额度占公司 是否关
方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保 总 额 度 2025 年 度 经 审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计净资产比例
公司 普 成 81% 99.68% 0 3,000.00 2.31% 否
电子
5、在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普成电子的少数股东杨诚昊先生系公司董事,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先生之子,为公司关联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杨诚昊先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80万元
3、成立时间:2023年 1月 19日
4、法定代表人:杨诚昊
5、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新后项村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楼 2楼(自主申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普莱得持有 81%的股权,杨诚昊先生持有 19%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1.23 1,631.01
负债总额 1,406.74 1,508.70
净资产 4.49 122.30
营业收入 471.37 1,416.09
利润总额 -117.98 -565.23
净利润 -117.98 -565.23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预计安排。目前公司及普成电子等相关主
体尚未签署相关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普成电子的少数股东杨诚昊先
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担保的相关内容以届时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诚昊先
生除发放工资薪金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4,2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未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
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
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诚昊先生、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普成电子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普成电子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本
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普成电子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508dd1-b6bf-4e70-b9f8-41c6cf948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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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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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8a75b7-53f2-4b82-b09e-5f490f4490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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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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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2217c7-0eb8-4cd1-be5c-8ff7e04eb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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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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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本次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上述额度可循
环使用。本次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抵押贷款等银行合
规融资相关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办理相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协
议或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
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035cc7-5d2f-4bff-b29e-48b37c840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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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普莱得(30135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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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莱得”)控股子公司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成电子”)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担保,
普成电子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2、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董事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杨诚昊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上述授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实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
保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 被 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担 担保额度占公司 是否关
方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保 总 额 度 2025年度经审计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净资产比例
公司 普 成 81% 99.68% 0 3,000.00 2.31% 否
电子
5、在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普成电子的少数股东杨诚昊先生系公司董事,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明先生之子,为公司关联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杨诚昊先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80万元
3、成立时间:2023年 1月 19日
4、法定代表人:杨诚昊
5、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新后项村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楼 2楼(自主申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普莱得持有 81%的股权,杨诚昊先生持有 19%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1.23 1,631.01
负债总额 1,406.74 1,508.70
净资产 4.49 122.30
营业收入 471.37 1,416.09
利润总额 -117.98 -565.23
净利润 -117.98 -565.23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预计安排。目前公司及普成电子等相关主
体尚未签署相关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普成电子的少数股东杨诚昊先
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担保的相关内容以届时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诚昊先
生除发放工资薪金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4,2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未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
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
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诚昊先生、杨伟明先生、韩挺先生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成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普成电子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普成电子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本
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普成电子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
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a99f6c-ab19-47c1-833a-61f4d7ee9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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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普莱得(3013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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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7)
9.0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9.02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3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4 《关于修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5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6 《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9.07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 5.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 4.00是议案 8.00的生效前提;议案 4.00、8.00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 5.00涉及薪酬事项,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5、议案 9.00需逐项表决。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登记的应在 2026年 5月 2
1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康丽、刘甜甜
联系电话:0579-83793333
传真:0579-89123969
电子邮箱:pld@pruld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103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277ca6-8a4f-48ac-9361-bfb5bc448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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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普莱得(30135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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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847426-0bff-48da-b887-d72e67a7da1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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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普莱得: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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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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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普莱得: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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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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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普莱得: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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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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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普莱得: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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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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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普莱得: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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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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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普莱得: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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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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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普莱得: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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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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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普莱得: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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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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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普莱得: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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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0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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