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56 天振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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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2 │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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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2 │天振股份(301356):关于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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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10 │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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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10 │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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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4 │天振股份(30135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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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9:26 │天振股份(301356):天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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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9:26 │天振股份(30135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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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7:12 │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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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 │天振股份(30135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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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 │天振股份(30135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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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2│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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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孔令江、李岩,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5
月16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原委派孔令江先生、李岩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中汇事务所最新工作安排,现委派
注册会计师孔令江、张自珍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本次新派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自珍女士于 2012 年从事审计行业,2013 年开始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0 家。
(二)诚信记录
张自珍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张自珍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系中汇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2f3264f8-c08d-48a5-8373-3e1af5e644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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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2│天振股份(301356):关于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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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关于暂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eee9cc52-8611-4e11-bf96-2444f0aa9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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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10│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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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取得基本情况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欧洲专利局授予的两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名称:一种发泡 PET 复合板材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EP4253458
专利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7 日
授权公告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
专利期限:20 年
专利权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发泡 PET 复合板材及其制备方法,属于板材技术领域。本发明使用回收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实现了 PE
T 的资源化利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 PET 存在浪费的问题。且本发明通过对 PET、调节剂、无机填料、发泡剂和 PE 蜡用量的精确
限制,得到的发泡 PET 复合板材兼具高强、隔音和保温性能,无污染。
(二)发明名称:一种地板表面的处理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EP4205866
专利申请日:2022 年 4 月 7 日
授权公告日:2024 年 10 月 9 日
专利期限:20 年
专利权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明属于地板制备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地板表面的处理方法。本发明提供的处理方法,相比传统的地板制备方法,并没有在
贴合后直接进行压花处理,而是在涂覆耐磨底漆后进行压花,然后再涂覆面漆。由于压花上只有涂覆的面漆,所以压花的纹理清楚。
通过优化耐磨底漆的成分组成,使所得压花地板具有优异的耐磨性和硬度。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本次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公司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2c57dd53-9eb8-4e52-8bc4-d0fa53b6d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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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10│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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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需要,于近日将办公地址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塘浦工业园乌石坝路 678 号;
变更后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398号);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网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本次办公地址变更后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398 号)
公司网址:http://www.tzbamboo.com/index-chs.html
邮政编码:313300
联系电话:0572-5302880
传真号码:0572-5302880
电子信箱:sd@tzbamboo.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29cc5647-1340-4581-b0a1-ca51fdb6a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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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4│天振股份(30135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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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d76778a-87e3-4d34-81cb-125f6cd5f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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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9:26│天振股份(301356):天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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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0月25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0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乌石坝路78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朱彩琴女士;董事长方庆华先生因公出差,过半数董事推荐董事朱彩琴女士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4 人,合计持有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3,466,24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216,000,000股的61.789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 44,064,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216,000,000 股的 20.4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0 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 89,402,14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216,000,000 股的 41.38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36,16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216,000,000 股的 0.3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6,000
,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36,0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16,000,000 股的 0.34
0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314,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7%;反对14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 1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530%;反对 14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587%;弃权1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律师、邬文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
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7d9224a-9150-480c-bcc3-9f845a6de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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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9:26│天振股份(30135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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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ef26117e-301a-4d55-8848-74b33f737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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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7:12│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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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取得基本情况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欧洲专利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名称:一种模压倒角塑料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EP4205943
专利申请日:2022 年 7 月 7 日
专利授权日:2024 年 9 月 4 日
专利期限:20 年
专利权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明将塑料地板的制备原料混合,得到混合原料;将所述混合原料依次进行挤出、贴合压花处理、模压倒角处理、紫外光固化
油漆涂覆处理、分片和开榫槽,得到模压倒角塑料地板。本发明在贴合压花处理工序与紫外光固化油漆涂覆处理工序之间设置模压倒
角处理工序,以此可以在制件表面压制出倒角的压纹。采用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可以实现较大深度的倒角效果,且倒角形状易调控,可
以为规则倒角,也可以为异形倒角,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模板进行模压倒角处理即可,使得产品的铺装外观得以丰富的呈现;同
时,本发明提供的方法操作简单,适于规模化生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本次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
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公司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f57d7135-fc71-4b32-9ec6-c003932f7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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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天振股份(30135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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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庆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方庆华、韦军、徐宗宇、马宁刚、吴阿晓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天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41,162.25 万元,为提升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2,000 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1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0bfbdc91-890a-400a-a506-ed92dc1566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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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天振股份(30135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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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cd18a851-c656-40cc-8d18-c063d2712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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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天振股份(301356):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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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振股份(301356):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8ac61feb-2f1e-4e46-9461-9f04b648b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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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天振股份(30135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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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
7、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乌石坝路 789 号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方式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议案 1.00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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