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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57(北方长龙)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57 北方长龙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19:08 │北方长龙(301357):广发证券关于北方长龙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9-04 19:14 │北方长龙(3013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8-29 20:40 │北方长龙(301357):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8-27 20:40 │北方长龙(301357):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0:39 │北方长龙(30135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7 20:39 │北方长龙(301357):印章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0:39 │北方长龙(301357):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 │ ├─────────┼──────────────────────────────────────────────┤ │2025-08-27 20:39 │北方长龙(30135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2025-08-27 20:39 │北方长龙(30135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08-27 20:39 │北方长龙(30135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 2025-09-10 19:08│北方长龙(301357):广发证券关于北方长龙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北方长龙(301357):广发证券关于北方长龙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0d99455-c9ec-453d-9641-f1f95760b2a7.PDF ─────────┬──────────────────────────────────────────────── 2025-09-04 19:14│北方长龙(3013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北方长龙,证券代码:301357)连续两个交易日( 2025年 9月 3日、2025 年 9月 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73.91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9.00 万元。2025 年半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6,497.07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6万元。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149d4385-eded-4dfa-ab65-f391684913fa.PDF ─────────┬──────────────────────────────────────────────── 2025-08-29 20:40│北方长龙(301357):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1357,证券简称:北方长龙)公司股票近30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17.87%,同期申万同行业涨幅为13.05%,创业板指数涨幅为26.92%,公司股票短期涨幅高于同期行业及创业 板指数涨幅,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经营业绩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3.9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9.00万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6,497.0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6万元。公司经营业绩亏损,股票价格存在脱离公司基本面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与同行业市净率差异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的市净率为15.41。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其他制造 业(C41)的市净率为5.17,公司市净率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股价累计涨幅较大的风险: 公司股票近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17.87%,同期申万同行业涨幅为13.05%,创业板指数涨幅为26.92%,公司股票 短期涨幅高于同期行业及创业板指数涨幅,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其他说明: 1、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股票炒作情形,交易风险较大。公司郑重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746d0a3b-098a-47e5-9dcf-3b52d106b6dc.PDF ─────────┬──────────────────────────────────────────────── 2025-08-27 20:40│北方长龙(301357):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8月 15日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慧敏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 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所形成的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 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基于上述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 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bde6abe-8609-4fa0-8590-61cf82317ab2.PDF ─────────┬──────────────────────────────────────────────── 2025-08-27 20:39│北方长龙(30135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 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 589 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12)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2.05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 占用管理制度》 2.06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2.07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 2.08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2.09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 2.1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11 《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 √ 2.12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上述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 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或 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 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 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的应在 2025年 9月 11日 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或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4)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 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证券法务部,邮编:710100,来信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邮件请发送至:nld@longdragon.com.cn。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3、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 589 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仇昊 (2)联系电话:029-85836022 (3)传真:029-85878775 (4)电子邮箱:nld@longdragon.com.cn (5)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 589 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证券法务部。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出席会议人员 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5ea4748-0d27-44c6-bc58-3334ae507963.PDF ─────────┬──────────────────────────────────────────────── 2025-08-27 20:39│北方长龙(301357):印章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 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 用章等)、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 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的文件、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 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六)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通知、报告等。 (七)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公司印章由总经理授权向行政部核发或核销。 (二)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印,行政部负责前述印章的保管、管理、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 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职能。 (三)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经法定代表人审批后证券法务部方可施印。 (四)财务部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及使用,财务总监应在部门内部确定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五)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保管、管理。 (六)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章的保管、管理及使用。 第三章 印章刻制与颁发 第五条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办理,到公安机关核准机构刻制,公司的其他任 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制度配置或更换印章,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 并向行政部上报,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 第六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交总经理批准。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的刻制,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交法定代表人批准。 (三)公司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行政部向印章管理者移交印章时,应填写《公司印章留样备案表》,并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 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账。 第八条 公司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经审批程序批准后,交公司行政部处理。公司行政部 应及时将旧印章予以修理或作废处置,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账,必要时可发布印章作废或更替通知。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九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保管。原则上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指定专管人员保管;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指定专人保管; (三)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法务部指定专人保管; (四)财务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 (五)各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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