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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57(北方长龙)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57 北方长龙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 │ │函》的回复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方长龙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的公告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6-11 21:05 │北方长龙(301357):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 ├─────────┼──────────────────────────────────────────────┤ │2026-06-11 21:04 │北方长龙(301357):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北方长龙(301357):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3f1e2f6-97e9-4ae5-8145-004fe7390216.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北方长龙(301357):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8b4ef19-c87e-4c26-a429-b8693ef06020.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 │的回复 ─────────┴──────────────────────────────────────────────── 北方长龙(30135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7c63325-bf8e-4082-9eff-8d7d41bfd034.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方长龙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北方长龙(30135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方长龙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e0799cb-f4b5-4538-9d6b-bb2cf2bff1fd.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的公告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 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中德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并购重 组问询函〔2026〕第 4号)。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 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相较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披露的《北方长龙新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 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草案(修订稿)》章节 修订情况 释义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于 2026 年 4月 30日变更名称为“兵景智造领航(厦门)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相应更新了释义及《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表述。 原简称为“中兵国调”,更新后为“兵景智造” 《草案(修订稿)》章节 修订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析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进一步完善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7d30ab3-df3c-4808-8232-61241bb5fb28.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长龙”“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0 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江保荐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北方长龙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股票交易自查的核查范围如下: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提供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提供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 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前 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5年 7月 8日至 2026年 4月 23日。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及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存在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主体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况 姓名 关联关系 期间累计买 期间累计卖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 出(股) 日结余股数(股) 赵明鹏 交易对方赵建喆的 1,100 0 1,100 2025.12.11-2026.01.09 父亲 刘丽华 交易对方赵建喆的 300 0 300 2025.12.15 母亲 针对上述交易,赵明鹏、刘丽华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北方长龙股票时不知悉北方长龙本次交易的任何事宜,本人直系亲属 赵建喆未向本人透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系基于自身对北方长龙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北方长龙股价走势的市场判断及自身的 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属正常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北方长龙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自查报告披露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其他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亦没有建议他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4、本人承诺,直至北方长龙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北方长龙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 求,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北方长龙的股票。 5、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 得收益(如有)上交北方长龙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交易,赵建喆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未向直系亲属或他人透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直系亲属或他人作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指 示或建议。 2、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亦没有建议他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3、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系基于其自身对北方长龙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北方长龙股价走势的市场判 断及其自身的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属正常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北方长龙股票交 易的情形。 4、若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交易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5、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相关法人主体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相关法人主体不存在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及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等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 况外,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960ce03-e29d-4d2e-8317-8cac4d0b581f.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 北方长龙(301357):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01845e9-5681-4586-ba7f-c8d84240ea63.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致: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或“上市公司”)的 委托,担任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北方长龙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本《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核查意见》)。 本所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大成证字〔2026〕第 041号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以及声明事项适用于本《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有关用 语释义与《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释义的含义相同。 基于上述,本所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dacheng.com dentons.cn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正 文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股票交易自查的核查范围如下: 1.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 交易对方提供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 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 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 上述自然人提供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 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前 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5年 7月 8日至 2026年 4月 23日。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及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存在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形, dacheng.com dentons.cn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主体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况 姓名 关联关系 期间累计 期间累计 截至 2026 年 4 月 交易日期/期间 买入(股) 卖出(股) 23 日结余股数 (股) 赵明鹏 交易对方赵建喆 1,100 0 1,100 2025.12.11-2026.01.09 的父亲 刘丽华 交易对方赵建喆 300 0 300 2025.12.15 的母亲 针对上述交易,赵明鹏、刘丽华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北方长龙股票时不知悉北方长龙本次交易的任何事宜,本人直系亲属 赵建喆未向本人透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作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系基于自身对北方长龙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北方长龙股价走势的市场判断及自身的 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属正常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北方长龙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自查报告披露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其他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亦没有建议他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从事市场 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4、本人承诺,直至北方长龙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北方长龙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 求,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北方长龙的股票。 5、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 得收益(如有)上交北方长龙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dacheng.com dentons.cn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交易,赵建喆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未向直系亲属或他人透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直系亲属或他人作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指 示或建议。 2、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亦没有建议他人买卖北方长龙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3、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系基于其自身对北方长龙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北方长龙股价走势的市场判 断及其自身的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属正常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北方长龙股票交 易的情形。 4、若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交易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5、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相关法人主体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相关法人主体不存在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况。 四、本所律师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及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等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 外, dacheng.com dentons.cn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北方长龙股票的情形。本《核查意见》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经负责人及 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54667e9-4027-48ff-a156-9a810f2ec384.pdf ─────────┬──────────────────────────────────────────────── 2026-06-11 21:05│北方长龙(301357):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 北方长龙(301357):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9547932-9d3f-4c58-821d-d30651d91eac.PDF ─────────┬──────────────────────────────────────────────── 2026-06-11 21:04│北方长龙(301357):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北方长龙(301357):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fc69040-a263-4e9d-87e3-ceb382abba04.PDF ─────────┬──────────────────────────────────────────────── 2026-06-11 21:02│北方长龙(301357):北方长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北方长龙(301357):北方长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北方长龙的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6e05d7e-6341-4366-bb7a-a097c36dcd78.PDF ─────────┬──────────────────────────────────────────────── 2026-06-11 21:02│北方长龙(301357):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于2026 年 6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余海宗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 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业绩承诺与补偿、业绩奖励、不 可抗力等事项予以补充或变更约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基于本次交易 的具体情况,编制《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贾明印 余海宗 韩红俊 http://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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