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60 荣旗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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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荣旗科技(301360):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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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9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钱曙光先生、汪炉生先生、朱文兵先
生、王桂杰女士、管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阮晓鸿先生、沈纲祥先生、王世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钱曙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钱曙光、朱文兵、沈纲祥 钱曙光
审计委员会 阮晓鸿、王世文、柳洪哲 阮晓鸿
提名委员会 王世文、钱曙光、阮晓鸿 王世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世文、阮晓鸿、柳洪哲 王世文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阮晓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江斌先生、张梦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与公司于2024年 10月 9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罗前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罗前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聘任职务
钱曙光 总经理
汪炉生 副总经理
朱文兵 副总经理
王桂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上述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的职责。董事会秘书王桂杰女士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7630197;
传真:0512-67200166;
电子邮箱:dongmiban@rongcheer.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30 号。
四、公司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跃华先生、严康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周燕飞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也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廷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也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跃华先生、严康先生、周燕飞先生和王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658cd0f0-ad15-42b6-8e37-4a04ad6256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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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荣旗科技(301360):关于荣旗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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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301360):关于荣旗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35675de1-c482-4068-a8e9-9951da133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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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荣旗科技(30136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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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30136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8b3e74e8-35e9-42fb-b9aa-a2ae850e9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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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荣旗科技(301360):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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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平稳有序运作,同时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
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罗前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荣旗工业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罗前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97099d48-5f8f-4fec-9d4f-886c57c2b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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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荣旗科技(30136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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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30136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a59e4b9f-685d-43bf-ae10-4215ca75c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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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旗科技(30136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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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30136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38a95e8-cf7c-456c-bc91-ce9a49ae3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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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旗科技(30136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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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
,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
定;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
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37321af-ada8-491c-9530-b97f9595a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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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荣旗科技(30136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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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30136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f14453aa-2eac-4ac7-b94b-2ffd60ec0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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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荣旗科技(301360):东吴证券关于荣旗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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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
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荣旗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1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40,000 股,于2023年 4月25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53,3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377,157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77.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962,8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3%。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72,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该批
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044,64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8%。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53,3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4,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3,12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5.85%,股东户数为
2 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含延长锁定期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0月 25 日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柳洪哲、王桂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
持股锁定比例和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对于所持首发前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所持首发前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
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因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东柳洪哲先生、王桂杰女士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已按照其承诺自动延长 6个月,
至 2024 年 10 月 25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10月 2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数(股) 的比例 量(股) 通股数(股)
1 柳洪哲 2,925,000 5.48% 2,925,000 731,250
2 王桂杰 195,000 0.37% 195,000 48,750
合计 3,120,000 5.85 3,120,000 780,00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柳洪哲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王桂杰女士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前述做出的承
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上述股东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按其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的 25%计算得出;
3、本次解禁后上述股东仍需遵守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660,000 53.73 -3,120,000 25,540,000 47.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680,000 46.27 +3,120,000 27,800,000 52.12
三、总股本 53,340,000 100.00 - 53,34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e9453c2f-7edf-45df-92be-5fc3e652e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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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荣旗科技(301360):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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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8个月(含延长锁定期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40,000股,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53,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377,15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77.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962,8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43%。
2023年4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72,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该批次限
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4年4月25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044,64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8%。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3,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7%;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28,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3,12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85%,股东户数为2
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含延长锁定期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柳洪哲、王桂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
持股锁定比例和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对于所持首发前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所持首发前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
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因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东柳洪哲先生、王桂杰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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