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60 荣旗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3-20 00:00 │荣旗科技(301360):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3-20 00:00│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 3月 19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3月 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9日 9:15-9:25,9:3
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30号,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
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曙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人,代表股份 28,09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8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7,9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16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人,代表股份 2,55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39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16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6%。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1%;反对 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17%;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2%;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拟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1%;反对 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17%;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2%;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拟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1%;反对 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17%;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2%;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拟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2dc9128-6bcf-49d8-adb8-7d204853c2cc.PDF
─────────┬────────────────────────────────────────────────
2026-03-20 00:00│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 年 3月 2日,贵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 3月 4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荣旗工业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经核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召开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3月 19日 14:00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等相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
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会通知、公告的时间、方式和
内容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7,934,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2.36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5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65,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6%。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
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 5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8,099,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804%。
2、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召集人资格及查验公司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证书及签到名册等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未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结果已载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
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一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23567f5f-2a80-48f4-b536-c660799c3fb9.PDF
─────────┬────────────────────────────────────────────────
2026-03-20 00:00│荣旗科技(301360):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
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34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95,887.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7.83 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 85,86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9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23,223.30 23,223.30
2 补充营运资金 6,000.00 6,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29,223.30 29,223.30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
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
造中心项目”部分设备及软件,并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年 4月。
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860.09万元,扣除前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56,636.79万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
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满足
结项条件。截至 2026 年 2月 2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累计已投入 待支付款 现金管理收益 节余募集资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 项金额 及利息扣除手 金金额
(A) 额(B) (C) 续费后净额 (E=A-B-C
(D) +D)
智慧测控装 23,223.30 12,222.52 130.71 798.15 11,668.22
备研发制造
中心项目
注 1:待支付款项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需以设备调试及验收情况确认付款,最终金额以
实际支付为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
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剩余未支付的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 2: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
以理财产品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注 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准。
注 4: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的情况说明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始终秉持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在保障项目建设
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
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668.22万元(含累计现金管理
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就募投项目的待支付款项,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
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剩余未支付的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待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
续,销户完成后,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
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
本次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
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
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1f5c246-3782-4bf8-8c0f-be400ccf265e.PDF
─────────┬────────────────────────────────────────────────
2026-03-20 00:00│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ee04e0f-6be5-48f3-8406-0e39727acd0e.PDF
─────────┬────────────────────────────────────────────────
2026-03-20 00:00│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荣旗科技(30136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3e7c8b8-113a-4f29-9929-93df293633e0.PDF
─────────┬────────────────────────────────────────────────
2026-03-20 00:00│荣旗科技(30136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