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63 美好医疗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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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8 │美好医疗(3013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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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8 │美好医疗(301363):美好医疗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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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6 │美好医疗(30136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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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5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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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5 │美好医疗(30136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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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4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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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6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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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00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参加深交所“乘风远航走向广阔新天地”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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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2 │美好医疗(30136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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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4 │美好医疗(30136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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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8│美好医疗(30136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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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
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30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5-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801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熊小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03人,代表股份415,783,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已回购股数
,下同)的73.2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412,3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3,483,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含股东代理人)98人,代表股份3,483,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3,483,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415,24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35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弃权188,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4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63%;反对350,46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13%;弃权188,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琼律师、陈佳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d9592055-05b1-4724-b03d-9b4b2d4a0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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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7:58│美好医疗(301363):美好医疗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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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参加了贵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信达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
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信达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信达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信达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贵公司提供给信达文件中的盖章、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其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公告的信息都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鉴此,信达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5 年 7 月 25 日,贵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
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等予以公告,并于召开(不含会议召开当日)15 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
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30,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 318
号美好创亿产业园 A 栋 8 楼 801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 412,300,100 股, 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2.6214%。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97
名,代表贵公司股份3,483,159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3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5,783,
259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49%。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08b71d40-8a39-4eab-9153-23fa3551b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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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6│美好医疗(30136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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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21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5年 7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会董
事 9人,其中 Florian Then 先生、Joel Chan 先生、王建新先生、梁永晔先生、吴学斌先生、孙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熊小川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增加担保对象并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
保额度,累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8月 11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405e4b5c-b925-40ea-8623-af6e75c7d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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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5│美好医疗(301363):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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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301363):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f8b6ad4a-0071-4d8f-aa23-b9825d08c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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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5│美好医疗(30136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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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1日以书面、电话等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莎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对象并调整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fdc6cfd6-92bd-460d-9648-5411f4ac1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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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9:14│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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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
5: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详见附件三)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801会议室
9.特别提醒: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其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
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前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
件应在2025年8月7日17:00前送达。
来信请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前台,邮编:51608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ir@mailmehow.com(邮件主题或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或电子邮箱的
时间为准。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没有相关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景霞女士
电话:0755-89305886
邮箱:ir@mailmehow.com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前台
邮编:51608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e7254e63-ad73-4355-84cf-3edc6915c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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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6│美好医疗(30136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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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441 号)、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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