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63 美好医疗 更新日期:2025-04-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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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9:36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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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6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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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9:16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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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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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54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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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20:20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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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12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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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18 │美好医疗(3013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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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18 │美好医疗(30136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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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36 │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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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9:36│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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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918eeb27-7671-445a-93f8-c43acef25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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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6│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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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8日、2024 年 4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
截至 2025年 3 月 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1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6月 7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1.88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7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4、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6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5825%,最高成交价为 29.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1,568,589.91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提升团队凝聚力,能够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谭景霞女士于 2024 年 4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03%。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经核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36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5825%。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94,500,000.00 72.42 294,500,900.00 72.4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160,000.00 27.58 112,159,100.00 27.58
三、总股本 406,660,000.00 100.00 406,660,0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
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
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71cd05f8-74cc-47c6-b0c0-c85d0387f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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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9:16│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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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44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
2〕986 号)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27 万
股,发行价格为 30.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357,318,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2,529,143.8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4,789,056.1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1 号),确认募集资金均已到账。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
“美好创亿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新项目“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平台项目”,
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米曼(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米曼(马来西亚)有限公司、MEHOW GLOBAL PTE. LTD.、米歌医疗集团、
美好医疗(香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米曼(马来西亚)有 浙商银行股份有 NRA5840001111420100003687 境外医疗器械
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生产销售平台
2 MEHOW GLOBAL 浙商银行股份有 NRA5840001111420100003425 项目
PTE. LTD. 限公司深圳分行
3 米歌医疗集团 浙商银行股份有 NRA5840001111420100003718
限公司深圳分行
4 美好医疗(香港)有 浙商银行股份有 NRA5840001111420100003398
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米曼(马来西亚)有限公司、MEHOW GLOBAL PTE. LTD.、米歌医疗集团、美好医疗(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丙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境外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平台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允许开通网银功能。甲方承诺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转入
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于洁泉、李靖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二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
甲方二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
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
(十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各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甲方、乙方或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从而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承担责任和费用,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给予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守约方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支出)。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7742259f-c331-414e-88d6-0f4363ca0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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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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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a2a16e7c-d979-4968-83c2-749f54719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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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54│美好医疗(30136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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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8日、2024 年 4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68,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4842%,最高成交价为28.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93,656.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6f2ab060-559f-4d8d-9406-6a3ef1b11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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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20:20│美好医疗(30136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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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好医疗”)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
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美好医疗是一家从事高端医疗器械产品及组件研发、技术解决方案开发和智能制造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耕医疗器械领
域十余载,目前是全球家用呼吸机组件和人工植入耳蜗组件细分市场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多年来不断加大对上述细分市场新产品、新
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与客户研发团队保持密切的互动和交流,通过引导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客户新产品开发方面的有效应用
,不断巩固公司在细分市场的核心竞争优势,夯实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得益于在医疗器械产品研发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和品质体系建设等方面多年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底层技术积累,公司近年来不断在
血糖管理、心血管、体外诊断、给药等多个市场容量大、增长率高的医疗器械细分赛道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取得突破,目前已为这
些细分赛道的多家全球 100强医疗器械企业在产品及组件的开发及生产方面提供服务。
公司多元化的细分市场产品和技术开发,有效拓宽了公司在多个医疗专用技术领域的能力,打开了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空间。
展望未来,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范围内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卓越的医疗科技服务商,以医疗科技创新为核心,打造以市场和客户为
中心的全球化组织,在多个医疗器械核心赛道,为全球医疗器械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开发到高端制造的具有核心竞
争力的一站式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助力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实现跨越性发展。
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三会一层”机制,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权责分明,形成高效
运作的治理体系。同时,规范内部制度体系,明确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公司长足发
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
建立了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搜集、上报和沟通等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确保
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重大信息,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用电话、
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参加各机构组织的策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
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了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一)现金分红,提升投资回报力度
利润分配不仅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对于提升
公司价值与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
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2024年,公司在保证经营稳健、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实施了 2023 年年度分红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480.88万元。
未来,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
(二)回购股份,提振中小股东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启动了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68,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4842%,最高成交价为 28.3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93,656.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仍在进行中。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未
来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决定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股权激励,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在
2024 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公司将持续开展员工激励,在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
现的同时,让员工共同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推进
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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