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67 瑞迈特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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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3 │瑞迈特(30136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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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47 │瑞迈特(30136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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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 │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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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22 │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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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7 │瑞迈特(301367)::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证券事务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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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 │瑞迈特(301367):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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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5 │瑞迈特(3013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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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 │瑞迈特(3013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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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2 │瑞迈特(301367):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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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6 │瑞迈特(30136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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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3│瑞迈特(30136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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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88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 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3,8
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9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2026年 5月 15日分别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超募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合计约 30,901.49万元(美元按照 2025 年 12月 31 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具体
以实际汇出日的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金额为准)用于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用途
号 项账户余额
1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 宁波银行股份 86021110001728378 0 海外生产基地建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设项目
西城科技支行
2 怡和嘉业控股有限 宁波银行股份 NRA86040000443013 0 海外生产基地建
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美元户) 设项目
西城科技支行
3 3-102-958986 宁波银行股份 NRA86010000521019 0 海外生产基地建
SOCIEDAD DE 有限公司北京 (美元户) 设项目
RESPONSABILID 西城科技支行
AD LIMITADA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甲方 2:怡和嘉业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BMC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甲方 2”)
甲方 3:3-102-958986 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以下简称“甲方 3”,与“甲方 1”、“甲方 2”合称“甲
方”)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婷婷、杨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
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
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
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规则进行。各方同意
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2beb629-68eb-4d2b-b078-b52d5d758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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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47│瑞迈特(30136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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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2026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
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相关信息
名称: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6740X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庄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28.4355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 07月 2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15号丰裕写字楼 A座 11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
子元器件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箱包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8dce8a4-3324-47c6-898a-68ebc9b0a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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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2│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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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和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3.9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13日、2026年 5月 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7)、《回购
报告书》(2026-03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0万股扣减不参
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6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 35,684,35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6年 5月 27日为股权登记日,于 2026年 5月 28日实施完毕。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3.8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6,1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162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46.13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3,063,704.9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d0b7768-43b0-4572-baa2-56bdedd05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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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22│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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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和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3.9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13日、2026年 5月 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7)、《回购
报告书》(2026-03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0万股扣减不参
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6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 35,684,35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6年 5月 27日为股权登记日,于 2026年 5月 28日实施完毕。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3.8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
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8,3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46.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6,843,520.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8cc8a3d-c931-4335-936d-ce5a57312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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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7│瑞迈特(301367)::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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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庄志先生、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高成伟先生
独立董事:沈佳云先生、王广志先生、王立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长情况
庄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沈佳云先生(主任委员)、崔文立先生、王广志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广志先生(主任委员)、王立华先生、庄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立华先生(主任委员)、沈佳云先生、崔文立先生战略委员会:庄志先生(主任委员)、高成伟先生、崔
文立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庄志先生
副总经理:高成伟先生、周明钊先生、杜祎程先生、暴楠先生
董事会秘书:杜祎程先生
财务总监:暴楠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秘书杜祎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财务总监:暴楠先生
暴楠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暴楠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刘士岩女士
刘士岩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事务代表刘士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刘士岩女士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内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审负责人:郑芳女士
郑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芳女士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3355096
传真:010-63355096
电子邮箱:ir@bmc-medica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4号楼汇亚大厦 17层 10号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库逸轩先生、厉洋先生、孙培睿届满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蓓女士、许坚先生、郑芳女士届满离任,其中陈
蓓女士、许坚先生、郑芳女士仍在公司继续任职。
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以上人员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各位在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十、其他说明
庄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有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稳
定贯彻。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
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确保了上述独立性原则的有效落实,切实保
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0f77212-06a4-4ae6-8d14-67b61b81d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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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瑞迈特(301367):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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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提议并同意豁免临时董事会通知时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庄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庄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沈佳云先生(主任委员)、崔文立先生、王广志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广志先生(主任委员)、王立华先生、庄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立华先生(主任委员)、沈佳云先生、崔文立先生战略委员会:庄志先生(主任委员)、高成伟先生、崔
文立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庄志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高成伟先
生、周明钊先生、杜祎程先生、暴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杜祎程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杜祎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暴楠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士岩女
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郑芳女士
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09a071f-245a-4b9f-b2d2-bc5b91a80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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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5│瑞迈特(3013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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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北京汇亚大厦17层10号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庄志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9人,代表股份60,032,631股,占贵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4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庄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9,919,6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18%,庄志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2《选举陈蓓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9,919,7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20%,陈蓓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选举周明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9,917,8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088%,周明钊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4《选举崔文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9,917,8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088%,崔文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5《选举TANCHING(谈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9,917,8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088%,TANCHING(谈庆)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沈佳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9,920,7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37%,沈佳云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选举王广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9,920,6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35%,王广志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3《选举王立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9,920,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135%,王立华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7ad327c-5461-4d03-88e3-3468b72b5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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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4│瑞迈特(3013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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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上午 09:15-09
: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4号楼汇亚大厦。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庄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60,032,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2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6,468,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人,代表股份 23,564,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6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人,代表股份 8,720,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人,代表股份 8,720,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98%。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庄志先生、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选举庄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庄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19,6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庄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7,5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0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庄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蓓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陈蓓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59,919,7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陈蓓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8,607,65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0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陈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周明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周明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17,8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周明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5,75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周明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崔文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崔文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17,8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崔文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5,7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8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崔文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 TAN CHING(谈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TAN CHING(谈庆)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17,8
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TAN CHING(谈庆)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5,75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683
9%。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TAN CHING(谈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佳云先生、王广志先生、王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沈佳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沈佳云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20,7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沈佳云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8,65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沈佳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广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王广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20,6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王广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8,5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1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王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立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王立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20,6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王立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8,5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71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王立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周双月律师和赵丽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5af2804-a6a5-4a1e-a7b1-1a1377ca9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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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2│瑞迈特(301367):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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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成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9dd2b7e-542d-4745-a8cd-3f7650f0a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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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6│瑞迈特(30136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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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和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3.96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13日、2026年 5月 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6-037)、《回购
报告书》(2026-039)。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0万股扣减不参
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6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 35,684,35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6年 5月 27日为股权登记日,于 2026年 5月 28日实施完毕。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3.8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 6月 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82,28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5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4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81,178.60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2971d91-e726-49b4-a160-e99669b34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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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4│瑞迈特(30136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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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4号楼汇亚大厦 17层 1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 备注
编码 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 应选人数(5)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票提案
1.01 《选举庄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1.02 《选举陈蓓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1.03 《选举周明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1.04 《选举崔文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1.05 《选举 TAN CHING(谈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 √
非独立董事》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票提案
2.01 《选举沈佳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2.02 《选举王广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2.03 《选举王立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 √
票提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2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等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1、议案 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0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4号楼汇亚大厦 17层 10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事项
会议联系人:杜祎程
电话:010-63355096
电子邮箱:ir@bmc-medical.com
传真:010-6335509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院 4号楼汇亚大厦 17层 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1ae83fdb-cc6c-4641-aaab-fb542bdd3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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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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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立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4dd59df-cec1-4d66-89dd-551b338ea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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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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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佳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2ed59fee-335b-497c-a5b5-2291c3b72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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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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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佳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5e85e68-8008-457a-854f-347f23553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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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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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庄志先生、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沈佳云先生、王广志先生、王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沈佳云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b9ac38c-17b4-45e1-a31b-b858aa446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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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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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立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777b5d3-f683-4728-81d1-9e5988a58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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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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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广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b7ff57d-04c2-44bd-83be-8ee0b7ee1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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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2│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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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广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efc3f8c-3efe-4db3-8b74-c8a698ddb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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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01│瑞迈特(3013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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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志先生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库
逸轩先生、厉洋先生、孙培睿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庄志先生、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公司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沈佳云先生、王广志先生、王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 2026年 6月 11日(星期
四)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ed64045-f009-4295-b14c-1b1ddfe80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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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7│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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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b59bf33-984b-4f7f-ac80-72054f445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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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瑞迈特(301367):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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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611ebe7-13b7-4650-a3d7-215a911cd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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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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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b9c11f4-e753-45b2-bb4a-61901c47c1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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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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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b4323a9-6b53-489f-8db5-19c2a5632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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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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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北京瑞迈
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
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对于本次持续督导培训,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材料,并要求瑞迈特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则要求,由培训人员对股份变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投资者保护等要求进行培训。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
机构通过本次培训,使瑞迈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股份变动、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及投资者保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瑞迈特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fc5e64f-ddab-40d4-8bc8-c035a8ee1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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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6│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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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迈特”)已于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5月 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庄志 11,736,608 13.10
2 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602,486 11.83
3 陈蓓 7,457,086 8.32
4 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6,844,326 7.64
5 许坚 5,716,642 6.38
6 能金有限公司 4,333,495 4.84
7 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3,566,115 3.98
伙)-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825,536 2.04
9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 1,130,000 1.26
资金
10 张洪成 1,022,471 1.1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股的比例(%)
1 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602,486 15.11
2 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6,844,326 9.75
3 能金有限公司 4,333,495 6.17
4 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 3,566,115 5.08
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庄志 2,934,152 4.18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825,536 2.60
7 许坚 1,429,161 2.04
8 陈蓓 1,410,072 2.01
9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1,130,000 1.61
10 张洪成 1,022,471 1.46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110b509-7a8c-4bb7-aeb7-635139dcb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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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1│瑞迈特(301367):关于公司特定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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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能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1月 16日披露《关于特定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479,1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0%)的股东能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
不超过 2,20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9%(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4,228,6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88%)的股东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
2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9%。
公司近日收到能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广州金垣”)、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盛旻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自 2026年 2月 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5,625股,合计持
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4.9990%下降至 4.84%,剔除回购后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 5.0399%下降至 4.86%,本次减持
计划届满。(合计持股比例中的减持计划实施前剔除回购总股本按照 88,872,320股来计算,实施后剔除回购总股本按照 89,210,889
股来计算,下同。)
自 2026年 2月 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为 60,000 股,合计持股
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15.88%下降至 15.81%,剔除回购后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 16.01%下降至 15.88%,本次减持计
划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股 减持期 减持均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 剔除回购
名称 方式 份来源 间 价(元/ 区间 (股) 比例 后减持比
股) (元/股) (%) 例(%)
能金 集中 公司首 2026年 76.21 71.51-80.86 18,900 0.0211 0.0212
公司 竞价 次公开 2月9日
发行股 至 2026
广州 集中 票上市 年5月8 68.61 66.40-80.95 126,725 0.1414 0.1421
金垣 竞价 前持有 日
合计 - 的股份 - - 145,625 0.1625 0.1633
合晅 集中 公司首 2026年 66.63 66.26-67.14 30,000 0.0335 0.0336
投资 竞价 次公开 2月9日
发行股 至 2026
股东 减持 减持股 减持期 减持均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 剔除回购
名称 方式 份来源 间 价(元/ 区间 (股) 比例 后减持比
股) (元/股) (%) 例(%)
盛旻 集中 票上市 年5月8 66.34 66.27-67.14 30,000 0.0335 0.0336
创投 竞价 前持有 日
的股份
合计 - - - - - 60,000 0.0670 0.067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减持前总 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
能金 合计持有股份 4,352,395 4.8576 4,333,495 4.84
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 4,352,395 4.8576 4,333,495 4.8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广州 合计持有股份 126,725 0.1414 0 0
金垣 其中:无限售条 126,725 0.1414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4,479,120 4.9990 4,333,495 4.84
其中:无限售条 4,479,120 4.9990 4,333,495 4.8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晅 合计持有股份 10,632,486 11.87 10,602,486 11.83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10,632,486 11.87 10,602,486 11.8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盛旻 合计持有股份 3,596,115 4.01 3,566,115 3.98
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 3,596,115 4.01 3,566,115 3.9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4,228,601 15.88 14,168,601 15.81
其中:无限售条 14,228,601 15.88 14,168,601 15.8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表“占当前总股本比例”按照上市公司总股本 89,6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 4,333,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89,210,889 股比例为 4.86%;合晅投资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4,168,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89,210,889股比例为
15.8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本次减持计划
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a327f69-be2b-4baa-8a94-992debd96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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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0│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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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a8471f0-7cea-4e1a-b924-2544710f0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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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0│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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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300105b-74c5-4963-9a67-2e79a2d96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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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7│瑞迈特(30136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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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e9d666c-38fd-43be-a64b-ab0d045e6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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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02│瑞迈特(30136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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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12.5 亿元(含本数,下同)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1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3820215175
2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0025522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属于高安全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进行检查、审计、核实。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应损益情况。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bb68990-fae6-49b8-8ddb-9ca7bf974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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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9:50│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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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中金公司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57946e-1326-4bbf-a20c-bd5a60eaf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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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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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ff238c-6671-4361-8f3d-3d0eb3606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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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6│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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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1ee04e-ce15-4a57-9632-cac57eea83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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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1│瑞迈特(30136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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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90085d-7d2e-4222-9ba0-b4926f762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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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1│瑞迈特(3013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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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志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其中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库逸轩先生、厉洋先
生、孙培睿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cdaf94-c064-4239-9fd6-edee8e125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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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瑞迈特(30136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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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b71750-78f2-4f9f-aed8-c92e71130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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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9│瑞迈特(30136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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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44778f-727b-49eb-8693-451c25475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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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瑞迈特(301367):关于举行2026年度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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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发布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5:00-16: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拟定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祎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暴
楠先生、独立董事厉洋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加会议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在业绩说明会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8d1eb2-b399-4ccd-a917-db8c7103f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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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4│瑞迈特(30136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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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12.5亿元(含本数,下同)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6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8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人民币 32
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0 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2]1-1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上市后披露的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金额(万元) 期
1 年产 30 万台呼吸机及 350 万套配件 19,000.00 2027年 12月 31日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5,695.50 2027年 12月 31日
3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19,104.26 2026年 12月 31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
合计 73,799.76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情况及原因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行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
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尽管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型产品,公司仍不能排除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其投资收益面临
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现金管理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并选择低风
险、高安全性的投资品种;同时,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
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e80cb63-9bb7-4348-bda3-020d0570b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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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0│瑞迈特(30136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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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瑞迈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6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8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人民币 32
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82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0 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2]1-1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上市后披露的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
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金额(万元) 期
1 年产 30 万台呼吸机及 350 万套配件 19,000.00 2027年 12月 31日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5,695.50 2027年 12月 31日
3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19,104.26 2026年 12月 31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
合计 73,799.76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情况及原因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额度不超过 1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行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三、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购买渠
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尽管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型产品,公司仍不能排除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其投资收益面临
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现金管理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并选择低风
险、高安全性的投资品种;同时,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
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c7a94a5-f17e-4af3-ba8b-6ad84c1fa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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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0│瑞迈特(30136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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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作为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
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资管产品、信托计划等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灵活配置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
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签署合同或协
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内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
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瑞迈特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eb57871-a015-458c-8215-e5ae3538a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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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0│瑞迈特(30136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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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
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资管产品、信托计划等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灵活配置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
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签署合同或协
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内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
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瑞迈特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c910c28-94bb-4eed-aed2-a0149fc83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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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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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作为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瑞迈特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带来一定
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实现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目的。
(二)资金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非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 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主要涉及币种、交易品种及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和港币等。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
交易对手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
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操作性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
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
交易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内部控制的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二)为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
避免汇兑损失;
(三)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
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备必要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
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
会认为:公司收入结构中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和港币等,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非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 2.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瑞迈特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
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
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均可能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瑞迈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506a5cf-8d2d-47e5-85c9-c3432354f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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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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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7bb714-7b79-4b92-8e3f-8f62d302c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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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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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作为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瑞迈特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了 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收入结构中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其在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非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 2.5 亿美元或者等值欧元,在此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
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二、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年,公司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情况 获批的额度 交易类型 期末占用额度金 报告期内单日
额 最高余额是否
超过获批额度
外汇套期保值 不超过 2.5亿美 远期结售汇、外 1.21亿美元 否
元或等值欧元 汇掉期、外汇期
权、双货币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
等或上述品种的
组合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
善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若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为降低汇率波动所导致的汇率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性行为,并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1b07fce-0c82-48cf-bb4e-880ed2416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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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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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瑞迈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88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 32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3,826
.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增资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 募集资金使用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进度(%)
1 年产 30 万台呼吸 19,000.00 6,022.50 31.70
机及 350万套配件
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 15,695.50 8,340.76 53.14
设项目
3 医疗设备研发中心 19,104.26 16,584.79 86.81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8,073.14 90.37
合计 73,799.76 49,021.19 66.42
瑞迈特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30万台呼吸机及 350万套
配件”、“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和“医疗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 天津怡和嘉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称
成立时 2014年 4月 8日
间
注册资 13,000 万元
本
实收资 10,710 万元
本
注册地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兴路 1号 4-3
址
经营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围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
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箱包制造;金属链条及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
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构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3月 31 日
总资产 337,622.90 336,555.49
净资产 302,189.04 306,529.29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4,522.95 30,837.19
净利润 21,659.76 3,954.08
注:2025年数据经审计,2026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增资完成后增资主体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21aea6d-e1cd-4253-8965-b7dbef3a1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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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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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57a5d9-62ef-44c1-93ea-700b14b1e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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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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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迈特(30136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迈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0da5584-b4d1-4b34-b1ac-39bf5f5cf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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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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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含 25 亿元,
下同),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及法律文件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综合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
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等综合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
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由
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协议及法律文件等。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8ffa492-8284-4182-b864-18c0f115c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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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0│瑞迈特(301367):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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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2
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 日召开了 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收入结构中境外收入占比较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欧元,其在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非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 2.5亿美元或者等值欧元,在此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述品种的组合。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1)。
二、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年,公司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情况 获批的额度 交易类型 期末占用额度金 报告期内单日最
额 高余额是否超过
获批额度
外汇套期 不超过 2.5亿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1.21亿美元 否
保值 美元或等值 外汇期权、双货币及其
欧元 他外汇衍生产品等或上
述品种的组合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
善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若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为降低汇率波动所导致的汇率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性行为,并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46100ea-9ec6-46f3-a03b-663efb23853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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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瑞迈特: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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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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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瑞迈特: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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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瑞迈特: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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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瑞迈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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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怡和嘉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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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怡和嘉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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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怡和嘉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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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怡和嘉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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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怡和嘉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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