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2 科净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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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52 │科净源(30137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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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 │科净源(30137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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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 │科净源(30137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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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 │科净源(30137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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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 │科净源(30137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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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 │科净源(301372):科净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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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科净源(30137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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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科净源(30137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净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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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科净源(30137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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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科净源(30137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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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52│科净源(30137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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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fdf55f69-41ab-4370-a284-fc237f089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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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科净源(30137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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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04fafb49-7529-48e0-8373-dc3a374ac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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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科净源(30137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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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1626cd07-d1db-46ae-aa2b-46b140004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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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科净源(30137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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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 年 11 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9537402c-453d-4fa7-9c42-12f821b58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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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科净源(30137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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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
月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
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
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42,8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4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税 发 行费 用人 民币 142,637,433.77 元,实 际 募集 资 金净额为
人民币628,791,1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
议案》,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进度
1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 39,814.24 26,879.12 20,026.65 50.30%
2 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8,608.01 6,000.00 649.92 7.55%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合计 78,422.25 62,879.12 50,676.57 -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 2024年12月1日 2026年12月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系新建园区,总体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新建园区工程质量,园区整体建设需要统一规划设计与施
工建设,在园区基建及配套项目全部完成后方才进行装修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因此整体建设周期较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
经济和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基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方面
的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4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aad6611-b807-4c19-b9e9-1591c2ae0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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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28│科净源(301372):科净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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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成员可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上报;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可以借助舆情监测
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
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
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有关情
况汇总至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具体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公司应要求相应传播平台立即删除并消除影响,同时保存证据,必要时
可采取发送 《 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引发公司舆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
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 《 公司章程》等存在冲突的,则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5343322f-ad8a-4e3e-a7ee-2b4022b13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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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科净源(30137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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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6eb30264-9f30-4d6e-a30e-bcc085550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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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科净源(30137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净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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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30137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净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9484c590-d8d4-4981-aa74-6b783761f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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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科净源(30137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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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
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少贺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099d8da7-5b37-454b-933b-f74102dc7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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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科净源(30137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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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敬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葛敬、董事翟婷、独立董事王凯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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