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6 致欧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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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8:24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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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8:46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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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 │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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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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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 │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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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 │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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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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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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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 │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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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5 │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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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8:2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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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陈兴先生于 2026年 9月 7日、2026年 9月 8日以自有
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02,468,975股剔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中的1,733,400股后的股本总数 400,735,575股的 0.002%,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 181,977元(不含交易税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兴先生。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陈兴先生在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02,468,975股剔除公司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中的 1,733,400股后的股本总数 400,735,575股的 0.03%。
3、陈兴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时间:2026年 9月 7日、2026年 9月 8日。
5、增持数量及比例:
陈兴先生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为 8,200股,增持均价约为 22.19元/股,增持金额约 181,977元(不含交易税费),增持股数占公
司总股本 402,468,975股剔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 1,733,400股后的股本总数 400,735,575股的 0.002%。
6、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数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陈兴 董事、副总 122,500 0.03% +8,200 130,700 0.03%
经理
注:①上表中的持股比例均为占公司总股本 402,468,975 股剔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 1,733,400 股后的股本总数 400,7
35,575 股的比例。
②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7、后续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先生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陈兴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 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陈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32499501-65e8-409e-87b8-70f13b936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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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8:4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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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9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
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8.0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6.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859,0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34%,最高成交价为 1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4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5,293,4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80bfbcfb-4644-4298-8011-e318c893f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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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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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cc1d17b-2c9a-4a11-a394-c0173dabc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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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7│致欧科技(301376):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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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b3e3c02-66b0-4cc7-b349-3a0b23a3b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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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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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149026a-cb52-436c-ace9-d4fd0c8da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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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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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aca3e56-95e1-43f9-ae5c-0285cf566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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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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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了《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c70fd0f-3a55-4685-8aa5-5b8c9d5a0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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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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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63c876f-eed6-4e48-9b40-87deefa46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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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6│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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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a1afaa8-57c2-4320-b99e-2a0a3a856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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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5│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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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1fc2596-5e98-4a21-964d-58cdf91dc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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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24│致欧科技(301376):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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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9199b18-ae08-4a86-b75d-53ea01c04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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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21│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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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号东方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 案 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
的议案 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
(21)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债券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票面利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转股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转股数量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法
2.11 赎回条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2 回售条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8 评级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9 担保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20 募集资金存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提案 2.00项下发行方案各项内容以子议案 2.01至 2.21形式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
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
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
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
便登记确认。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IR@ziel.cn,邮件
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
登记的须在 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下午 16:30之前送达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号东方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联系人:秦永吉、龙康俐
联系电话:0371-68991389
电子邮箱:IR@ziel.cn
邮政编码:4500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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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20│致欧科技(301376):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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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b3e198a-27a8-4331-a977-edf58ef385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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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20│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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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c4362d5-f962-4e07-969f-20e211fda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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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18│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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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b60b9d8-5321-4be4-a05a-c532acd3c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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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18│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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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41da186-5aae-4088-81e0-e22615a580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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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17│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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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4e89736-a5d4-483d-b246-70f3d2551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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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17│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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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38a2389-f8fa-494a-9227-be70ac080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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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17│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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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 2025年度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 16亿元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5年 4月 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年度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6年度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9亿元或等值外币,拟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
上述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交易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2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
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2026年上半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损益为收益 2,684.27万元,尚未完成平仓的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浮动损益为
收益 1,374.98万元,汇兑损益金额为损失 10,730.01万元,上述项目价值变动加总为损失 6,670.75万元。
因交割日即期价格与锁定价格存在差异,尚未完成平仓的套期保值交易预计损益金额会随着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
公司主营为跨境电商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外币资产及负债规模相应增加,公
司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亦有所增加。2026年上半年,受全球经济形势、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人民币
对美元、欧元等主要外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并呈现较为明显的升值态势,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为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遵循中性、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部分外汇风险敞口。2026年上半年,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后续,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规模、外币收支情况及风险敞口,动态跟踪汇
率走势,进一步优化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合理提升套期保值比例,并通过加快资金周转、加强外币资产负债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敞口
,强化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对冲作用,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业务均围绕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中列示的所有数据均未经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所得。上述事项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公
司正式披露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c29c565-0e37-47c7-bbb6-14892a988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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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16│致欧科技(30137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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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229b435-6e17-4a8b-82c7-2eefcceb8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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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5:38│致欧科技(30137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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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 4月 27日,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未科技”)、致欧国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致欧国际”)、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致欧”)、EUZIEL International GmbH(以下简称“E
UZIEL”)、AMEZIEL INC(以下简称“AMEZIEL”)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等综合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额度包
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50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
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
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以下担保合同: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领未
科技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
深圳致欧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1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01-14
2、注册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号东方大厦 7楼 701号
3、法定代表人:宋川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具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橱窗展
示道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领未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119,641.31 141,375.51
负债总额 87,140.53 109,201.93
净资产 32,500.78 32,173.57
资产负债率 72.83% 77.24%
营业收入 163,869.47 56,503.15
利润总额 4,342.22 -436.44
净利润 3,278.83 -327.21
8、领未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10-13
2、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 A塔 3901
3、法定代表人:宋川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居用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平面
设计;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深圳致欧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82,870.05 79,870.75
负债总额 54,570.15 51,118.92
净资产 28,299.90 28,751.83
资产负债率 65.85% 64.00%
营业收入 97,327.59 26,983.83
利润总额 3,080.57 604.28
净利润 2,335.54 451.93
8、深圳致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领未科技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
费用。
(二)公司为深圳致欧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
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
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 209,862.00万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
对第三方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 12月 31日数据)的比例为 62.1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5e02877d-0adb-49fb-9f67-f5afc75b55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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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9:1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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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9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
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8.0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6.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854,3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23%,最高成交价为 1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4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5,208,8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891dc179-48a3-4e31-96b3-e964046ed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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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6:40│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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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9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
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8.0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6.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2)。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606,9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508%,最高成交价为 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46元/股,成交金额为 10,779,4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20b59efb-db29-46b8-acb9-6f99e86f1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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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0│致欧科技(30137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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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351937b-0767-4b5f-8234-ae65bfd92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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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2│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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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致欧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致欧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欧科技”)的委托,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
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真实、准确
、合法及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
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原件都是真实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
、印鉴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
存在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
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
书的依据。
3. 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及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4.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对于本法
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予以公告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在此基础上,本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6年 6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2026
年 6月 26日,公司董事会分 别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等以公告形式刊登了《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
通知中载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审议事项及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并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
披露。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7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郑州市二七区嵩山
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宋川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有关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同时,按照股东会通知,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的,可以通过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亦符合致欧科
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6日(星期一)。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2
人,代表股份 279,335,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13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
股份 260,534,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78%。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部分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
有相应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由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会仅
审议表决了股东会通知中载明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和变更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提案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致欧科技《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就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和监票;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表决结果:同意 279,243,774股,反对 90,000股,
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72%。
(2)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052,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57%
。
(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 279,215,774股,反对 118,000股,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同意股数占参与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2%。
(2)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02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46%
。
(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
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780c3eb5-70ce-464f-b510-578794f44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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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2│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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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7月 13日(星期一)14:30时;(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3日 9:15-15:00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号东方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279,335,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60,534,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人,代表股份 18,800,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人,代表股份 68,143,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8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9,343,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人,代表股份 18,800,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5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4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反对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2%;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52,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7%;反对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15,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2%;反对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22%;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6%;反对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公望、张贡
(三)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韩公望律师、张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
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7264a2b7-d459-4b4c-a7ae-cb3591eb6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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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4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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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9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
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8.0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6.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17,9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90%,最高成交价为 1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46元/股,成交金额为 5,630,45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cbaccc9-a6c4-4071-8164-bd71db200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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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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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9ebc0ba-4d6c-494f-8642-c57aa43b49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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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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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宋川 201,268,169 50.01%
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077,475 8.22%
3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5,179 3.28%
4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5,179 3.28%
5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009,679 3.23%
6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2,465,779 3.10%
7 王志伟 9,923,243 2.47%
8 田琳 9,923,243 2.47%
9 珠海富邦凯瑞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8,251,299 2.05%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394,077 1.3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流
(股) 通股比例(%)
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077,475 17.08%
2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5,179 6.82%
3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5,179 6.82%
4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009,679 6.72%
5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2,465,779 6.44%
6 王志伟 9,923,243 5.12%
7 珠海富邦凯瑞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8,251,299 4.26%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394,077 2.79%
9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5,365,000 2.77%
10 珠海和谐博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18,146 2.1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94762d2-180a-4209-bf93-5db731016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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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6│致欧科技(301376):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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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6f3f72b-b4b0-4c19-9842-05d0152ee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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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6│致欧科技(30137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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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 6月 17日以书
面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上午 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川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及“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
以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33.6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 ParcelJet GlobalService Limited 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未来 12个月内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子公司采购关联方仓储物流服务、
关联方采购子公司仓储物流服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仓库。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
团队成员,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9元/股(含);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8.04万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376.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其中公司自有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 10%,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金额
占比不高于 9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
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
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
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 14:30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次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3a5b511-0edc-4437-8545-248506c7d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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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5│致欧科技(301376):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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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对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欧科技”、“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0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0,099,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018,645.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080,354.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年 6月 16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33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调整情况
(一)首发后原计划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调整的投资总额
1 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1,802.26 20,000.00
2 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 51,677.57 25,000.00
3 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35,096.72 2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9,208.04
合计 148,576.55 89,208.04
(二)募投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将“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前述调整完成后,公司最终募集资金配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配置金额 配置金额
1 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6,517.37
2 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 25,000.00 25,000.00
3 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38,482.63
4 补充流动资金 19,208.04 19,208.04
合计 89,208.04 89,208.04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其他变动 节余募集资金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B) (C=B/A) (D) (E=A-B+D)
(A)
1 研发设计中 6,517.37 6,548.24 100.47% 1,049.64 1,018.77
心建设项目
2 仓储物流体 25,000.00 25,349.78 101.40% 364.64 14.86
系扩建项目
合计 31,517.37 31,898.02 - 1,414.28 1,033.63
注 1:其他变动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和汇款手续费减少所致或汇率换算差异所致。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
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3: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控制与资源配置,在
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2、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33.6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及“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2fa876a-158c-4886-89e2-eb255a3c5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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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5│致欧科技(301376):新增关联方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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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对致欧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欧科技”、“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 6月 24日,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 ParcelJetGlobal Service Limite
d 的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子公
司采购关联方仓储物流服务、关联方采购子公司仓储物流服务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仓库。该议案关联董事陈兴先生已回避表决,并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 PW International 采购仓储 依照公允 44,500.00 - -
方采购 Logistics CO., Limited 物流服务 价格
服务
向关联 PW International 出售仓储 依照公允 800.00 - -
方出售 Logistics CO., Limited 物流服务 价格
服务
向关联 Parceljet Technology 出租仓库 依照公允 1,700.00 - -
方出租 GmbH 价格
房屋
合计 - - 47,000.00 - -
注 1:PW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Parceljet Technology GmbH 均为 ParcelJetGlobal Service Limited的
全资子公司。
注 2: 2026年 6月因 ParcelJet董事变更而成为公司关联方,2026年 1月-5月发生交易未列为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 12,793.5
5万元。
二、新增关联方概述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致欧国际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出资 7,000 万元认购Par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以下简称“Parc
elJet”) 20%股份。2026 年 6月 24 日,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调整的需要,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兴担任ParcelJet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ParcelJet及其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Par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
(1)成立日期:2022年 2月 8日
(2)注册资本:5万美金
(3)注册地址:Palm Grove Unit 4, 265 Smith Road, George Town, P.O. Box52A Edgewater Way, #1653, Grand Cayman KY
1-9006, Cayman Islands
(4)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跨境物流服务、物流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跨境商品批发零售、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
服务
(5)实际控制人:刘小露
2、PW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
(1)成立日期:2019年 7月 26日
(2)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3)注册地址:Room 1603 16/F Tung Ning Builing No.125-126 ConnaughtRoad Central Sheug Wan, Hong Kong
(4)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服务
(5)股权结构:ParcelJ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imited 持有其 100%股份
3、Parceljet Technology GmbH
(1)成立日期:2022年 7月 5日
(2)董事:刘小露
(3)注册资本:10万欧元
(4)注册地址:Hanauer Landstra?e 328-330, 60314 Frankfurt am Main(5)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跨境物流系统技术研
发、物流咨询、国际货运、报关仓储、商品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服务
(6)股权结构:PW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持有其 100%股份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兴任 Par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ParcelJet及其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日,ParcelJet 作为依法存续并经营的法人主体,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公司
与 ParcelJet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采购服务:鉴于关联方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地拥有三方仓资源优势,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向
关联方采购三方仓储物流服务。
2、向关联方出售服务:关联方向公司采购美国第三方仓储物流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德国自有仓库部分区域,租金参照周边同类仓库市场租赁价格确定。
(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 ParcelJet的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合理的定价政策为基础,遵循公允、合
理的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
能会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海外仓储及物流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所作出,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
ParcelJet长期作为公司仓储物流服务供应商,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波兰等地拥有成熟的运营网络,双方已建立稳定的商
业合作关系,本次交易系基于双方在欧美仓储网络上的资源互补与战略协同,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标程序确定交易条件,旨在进一步提
升资产与仓库运营效率,实现互利共赢。ParcelJet商业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能够切实提升公司在跨境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基于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
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4276641-21c2-41ce-bf2a-d11290dfc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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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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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预计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
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
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
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
便登记确认。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IR@ziel.c
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年 7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6:30之前送达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联系人:秦永吉、龙康俐
联系电话:0371-68860708
电子邮箱:IR@ziel.cn
邮政编码:4500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31192b7-1b0e-4ec3-99f4-9549f49d3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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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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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e6cbf6f-be80-4026-927e-97a34af07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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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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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及“仓储物
流体系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033.6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0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0,099,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8,018,645.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2,080,354.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年 6月 16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33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调整情况
(一)首发后原计划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调
资总额 整的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1 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1,802.26 20,000.00
2 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 51,677.57 25,000.00
3 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35,096.72 2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9,208.04
合计 148,576.55 89,208.04
(二)募投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将“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郑
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前述调整完成后,公司最终募集资金配置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配置金额 金额
(万元) (万元)
1 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6,517.37
2 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 25,000.00 25,000.00
3 郑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38,482.63
4 补充流动资金 19,208.04 19,208.04
合计 89,208.04 89,208.04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其他变动 节余募集资金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C=B/A) (D) (E=A-B+D)
(A) (B)
1 研发设计中 6,517.37 6,548.24 100.47% 1,049.64 1,018.77
心建设项目
2 仓储物流体 25,000.00 25,349.78 101.40% 364.64 14.86
系扩建项目
合计 31,517.37 31,898.02 - 1,414.28 1,033.63
注:1、其他变动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和汇款手续费减少所致或汇率换算差异所致。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控制与资源配置,在
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2、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33.6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及“仓储物流体系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a70a56f-b604-4dd3-b476-d5edee4f4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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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00│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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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 6月 24 日,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 Par
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未来 12个月内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00万元,
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子公司采购关联方仓储物流服务、关联方采购子公司仓储物流服务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仓库。该议案关联
董事陈兴先生已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 关联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易类别 交易 交易 (万元) 日已发生 金额
内容 定价 金额 (万元)
原则 (万元)
向关联 PW International 采购 依照 44,500.00 - -
方采购 Logistics CO., 仓储 公允
服务 Limited 物流 价格
服务
向关联 PW International 出售 依照 800.00 - -
方出售 Logistics CO., 仓储 公允
服务 Limited 物流 价格
服务
向关联 Parceljet Technology 出租 依照 1,700.00 - -
方出租 GmbH 仓库 公允
房屋 价格
合计 - - 47,000.00 - -
注 1:PW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Parceljet Technology GmbH 均为 ParcelJetGlobal Service Limited的
全资子公司。
注 2:2026年 6月因 ParcelJet董事变更而成为公司关联方,2026年 1月-5月发生交易未列为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 12,793.55
万元。
二、关联方概述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致欧国际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出资 7,000 万元认购Par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以下简称“Parc
elJet”)20%股份。2026年 6月 24日,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调整的需要,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兴担任 ParcelJet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ParcelJet及其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Par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
(1)成立日期:2022年 2月 8日
(2)注册资本:5万美金
(3)注册地址:Palm Grove Unit 4, 265 Smith Road, George Town, P.O. Box52A Edgewater Way, #1653, Grand Cayman KY
1-9006, Cayman Islands
(4)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跨境物流服务、物流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跨境商品批发零售、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
服务。
(5)实际控制人:刘小露
2、PW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
(1)成立日期:2019年 7月 26日
(2)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3)注册地址:Room 1603 16/F Tung Ning Builing No.125-126 ConnaughtRoad Central Sheug Wan, Hong Kong
(4)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服务
(5)股权结构:ParcelJ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imited 持有其 100%股份。
3、Parceljet Technology GmbH
(1)成立日期:2022年 7月 5日
(2)董事:刘小露
(3)注册资本:10万欧元
(4)注册地址:Hanauer Landstra?e 328-330, 60314 Frankfurt am Main(5)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跨境物流系统技术研
发、物流咨询、国际货运、报关仓储、商品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服务
(6)股权结构:PW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持有其 100%股份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兴任 ParcelJet Global Service Limited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ParcelJet及其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日,ParcelJet作为依法存续并经营的法人主体,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公司
与 ParcelJet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采购服务:鉴于关联方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地拥有三方仓资源优势,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向
关联方采购三方仓储物流服务。
2、向关联方出售服务:关联方向公司采购美国第三方仓储物流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3、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德国自有仓库部分区域,租金参照周边同类仓库市场租赁价格确定。
(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 ParcelJet的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合理的定价政策为基础,遵循公允、合
理的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
能会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海外仓储及物流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所作出,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
ParcelJet长期作为公司仓储物流服务供应商,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波兰等地拥有成熟的运营网络,双方已建立稳定的商
业合作关系,本次交易系基于双方在欧美仓储网络上的资源互补与战略协同,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标程序确定交易条件,旨在进一步提
升资产与仓库运营效率,实现互利共赢。
ParcelJet商业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能够切实提升公司在跨境物流领域的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基于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
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8db502a-27bf-4e54-b8e2-b996f6ec44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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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4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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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派肖东东先生和夏朋志先生担
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原保荐代表人夏朋志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现指派保荐代表人李嘉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夏朋志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肖东东先生、李嘉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夏朋志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6f9903b-37fb-4c66-8d4a-00f0213fe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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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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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宋川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承
诺函》,宋川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
众投资者的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部分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锁定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追加承诺的股东基本情况
宋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限售情况的说明
例
宋川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960,422 49.19% 首发前限售股,限售 36个月;
承诺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 6
个月,合计 42个月。限售期
限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6
年 12 月 20 日 注1。
宋川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7,747 0.82% 继承原一致行动人张秀荣女
士生前持有的 3,307,747股公
司首发前限售股,限售 36个
月;限售期限为 2023年 6月
21日至 2026年 6月 20 注
日 2。
合计 201,268,169 50.01%
注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036);
注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58)。
(三)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宋川先生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宋川先生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原股份锁定 延长 本次延长 设定
股份性质 到期日 限售 后股份锁 的最
股数(股) 占总股 期限 定到期日 低减
本比例 (月) 持价
有限售条 3,307,747 注 3 0.82% 2026年 6月 20日 6 2026年 12月 20日 -
件股份
注 3:为继承原一致行动人张秀荣女士生前持有的 3,307,747股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二)具体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4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
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
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3、若未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而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
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宋川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ebcbe1e-2293-405d-a326-284444b97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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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5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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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致欧科技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
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6年 2月3日,本次回购已实
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 回 购 股 份 2,905,400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5年 10月 17日,公司完成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受让公司回购股份 1,213,500 股。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
交易过户完成后,仍有 1,691,9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6年 6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受让公司回购股份 817,500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 0.20%,
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为 874,400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
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
账户名称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346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 10.50元/股,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82.75万
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 40,246.90万股的 0.21%。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 56人。具体参与人数以最终实际自愿参与的员工人数为准。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因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10.50元/股调整为 10.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因 1名员工自愿放弃其部分认购股份,本持股计划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为 817,500 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
为 8,420,250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为 8,420,250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本次认购实际最终缴款人数为 55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
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向参与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就本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
验字第 70036210_R01号)。
(三)本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设的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817,500 股股票,已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817,500股,
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过户价格为 10.3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锁定期为 12 个月
,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6 年 6 月 16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
为 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分三个批
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5%、35%、3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认定说明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提案时,上述人员已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
划未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
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
划行使股东权利。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6e195e0-9b7d-4ef7-be41-4e8d84ea0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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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2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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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投资孵化上下游优质项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愿景实现,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与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
立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4)、《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合伙企业最终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97,000万元,同时基
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发展规划,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方文君变更为陈阳阳。
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较前次公告未发生变化。本次募集完毕后,公司在合伙企业中的认缴出资
比例由前次公告的 1.23%下降为1.03%。
经各方协商一致,于 2026年 6月 3日重新签署了《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募集完毕后,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认缴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1 普通合伙人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000 1.03%
司
2 有限合伙人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4,500 14.95%
限合伙)
3 有限合伙人 长沙天心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5,000 5.16%
(有限合伙)
4 有限合伙人 湖南天鑫优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500 2.58%
5 有限合伙人 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3,000 3.09%
6 有限合伙人 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 3,000 3.09%
公司
7 有限合伙人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3%
8 有限合伙人 铭港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0 1.03%
9 有限合伙人 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18.56%
1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4,500 4.64%
11 有限合伙人 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5,000 5.16%
限合伙)
12 有限合伙人 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5,000 5.16%
13 有限合伙人 刘丹 1,000 1.03%
14 有限合伙人 苏辉云 1,000 1.03%
15 有限合伙人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31%
16 有限合伙人 扬州市邗投珒创私募股权投资合伙 5,000 5.16%
企业(有限合伙)
17 有限合伙人 王晨露 1,000 1.03%
18 有限合伙人 郑州一起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09%
19 有限合伙人 吴红涛 1,500 1.55%
20 有限合伙人 上海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3.09%
21 有限合伙人 纪翌 1,000 1.03%
22 有限合伙人 西安灵泽远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3%
23 有限合伙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09%
24 有限合伙人 上海一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3.09%
合计 97,000 100.00%
注: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尚存在未实缴出资额。
三、本次进展对合伙企业及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原普通合伙人新增认缴出资及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事项符合合伙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利益的情况。重新签署《合伙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变更完成后,合伙企业仍由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工作,确保运营的稳定性与规范性不受
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五次合伙人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9ee235a-9f44-47a7-a7ee-6fd8119f3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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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致欧科技(301376):致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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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致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2026年...。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a1983e4-1be5-4ea6-8035-4e5293f365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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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致欧科技(30137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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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日以书
面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6月 2日(星期二)上午 11:00以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川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派已于 2026 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且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0.50 元/股调整为 10.30 元/股,激
励对象人数由162人调整为 16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兴、刘明亮、郭志钰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年 6月 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10.30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兴、刘明亮、郭志钰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派已于 2026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10.50元/
股调整为 10.30元/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兴、刘明亮、郭志钰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6c2708f-f043-4c92-8a89-fa83bcce4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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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致欧科技(30137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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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年 6月 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0名激励对象授予 44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0.30元/股(调整后)。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
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eb22756-3009-4bee-9d2e-193c555dd0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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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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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
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就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3、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4、2026年 5月 22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 6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价格由 10.50元/股调整为 10.30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拟以目前总股本 402,468,9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691,900股后的
总股本 400,777,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155,415.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2日。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因此,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10.50元/股调整为 10.3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
价格调整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2、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持股计划(草案)》《202
6 年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以及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e6fa364-971b-4cc6-ba8b-42cacb562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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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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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
3、2026年 4月 30 日至 2026 年 5月 10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5月 14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 5月 22 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25日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 6月 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拟以目前总股本 402,468,97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691,900股后的
总股本 400,777,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155,415.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2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
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0.50-0.20=10.30元/股。
2、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
鉴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2人调整为 16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
围内,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2、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持股计划(草案)》《202
6年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以及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5c423e2-2515-445e-95bb-fe60a0989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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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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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ccfa874-6e4d-46a5-be55-d1ccaba5c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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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52│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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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02,468,975股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691,900股后的总股本 400,777,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155,4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股=80,155,415.00元/402,468,975股*10股=1.99159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592元/股。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
本 402,468,97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691,900股后的总股本 400,777,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
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155,4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使用。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2,468,97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691,900股后的 400,777,07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
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51 宋川
2 08*****232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 08*****353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91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333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5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46元/股。
2、根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股=80,155,415.00元/402,468,975股*10股=1.99159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80,155,415.00元/402,468,975股=0.1991592元(保
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59
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号东方大厦 7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龙康俐 罗笃文
咨询电话:0371-68860708
传真电话:0371-68891509
八、备查文件
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1a6e598d-491b-40e8-bf90-9da65fe64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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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52│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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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2025 年 10月 29日至 2026 年 4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年 5月 1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及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3e303c1c-10cd-4bd9-a7d8-ce001f210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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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4│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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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8fa060a-6c1f-4d18-a44f-cc524329346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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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致欧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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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致欧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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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致欧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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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致欧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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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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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致欧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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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致欧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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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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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致欧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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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致欧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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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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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致欧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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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68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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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致欧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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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56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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