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6 致欧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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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04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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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7:16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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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0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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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52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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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34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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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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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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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22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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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0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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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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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1:0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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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6fb5b317-4f49-4073-8918-b2ce04eae1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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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7:16│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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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投资孵化上下游优质项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愿景实现,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与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
立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4)、《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本次进展情况
基于合伙企业的投资发展规划,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同意新增有限合伙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飘飘”),香飘飘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同意普通合伙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合伙企业增加认
缴出资额人民币 60 万元,新增认缴出资后,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合计人民币 760 万元。合伙
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从人民币 65,2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75,26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于 2025年 7 月 7 日重新签署了《长沙泉
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一)本次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企业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认缴出资比例如下:
变更前: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万元人民币) 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 1.073%
2 有限合伙人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00 22.239%
3 有限合伙人 长沙天心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000 7.669%
伙)
4 有限合伙人 湖南天鑫优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500 3.834%
5 有限合伙人 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3,000 4.601%
6 有限合伙人 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3,000 4.601%
7 有限合伙人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534%
8 有限合伙人 铭港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0 1.534%
9 有限合伙人 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27.607%
1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4,500 6.902%
11 有限合伙人 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7.669%
12 有限合伙人 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5,000 7.669%
13 有限合伙人 刘丹 1,000 1.534%
14 有限合伙人 苏辉云 1,000 1.534%
合计 65,200 100.000%
变更后:
序号 类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万元人民 比例
币)
1 普通合伙人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0 1.0098%
2 有限合伙人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00 19.2665%
3 有限合伙人 长沙天心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000 6.6436%
伙)
4 有限合伙人 湖南天鑫优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500 3.3218%
5 有限合伙人 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 3,000 3.9862%
6 有限合伙人 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3,000 3.9862%
7 有限合伙人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3287%
8 有限合伙人 铭港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0 1.3287%
9 有限合伙人 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23.9171%
1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4,500 5.9793%
11 有限合伙人 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6.6436%
12 有限合伙人 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5,000 6.6436%
13 有限合伙人 刘丹 1,000 1.3287%
14 有限合伙人 苏辉云 1,000 1.3287%
15 有限合伙人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3.2873%
合计 75,260 100.0000%
(二)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78299605T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5、注册资本:41,074.58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12 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888 号
8、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自动售货机的销售
、租赁、安装、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 1318 号 1 号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香飘飘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蒋建琪 207,196,230 50.21
2 蒋建斌 36,000,000 8.72
3 陆家华 28,800,000 6.98
4 杭州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 24,964,120 6.05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杨冬云 21,527,361 5.22
6 蒋晓莹 18,000,000 4.36
7 胡敏 1,306,504 0.32
8 杨静 1,119,200 0.27
9 樊建军 756,585 0.18
10 邹勇坚 635,000 0.15
实际控制人:蒋建琪、陆家华
注:上述股东情况来源于香飘飘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经查询,香飘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进展对合伙企业及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旨在优化内部结构,进一步提升合伙企业的资源配置,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投资机遇。变更后的合伙人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变更完成后,合伙企业仍由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工作,确保运营的稳定性与规范性不受
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39e459ea-14f6-4e5f-916e-0e0e21fa6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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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7:00│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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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 年 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46,5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最高成交价为 19.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82 元/股,成交金额为 24,942,375.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1abefcd8-fe99-487c-ade2-41e816fc2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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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52│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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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
限制性股票 888,475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00,000 股增加至 402,388,475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402,388,47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46,500 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 400,841,975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0,168,395.00 元
(含税)。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10 股=1.9923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3 元/股。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
限制性股票 888,475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5 月 30 日(
星期五)。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00,000 股增加至402,388,47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46,500 股。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02,388,4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
46,500 股后的400,841,975 股。
4、公司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
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546,500 股后的 400,841,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股利 80,168,395.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6、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46,500 股后的 400,841,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51 宋川
2 08*****232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 08*****353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91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333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86元/股。
2、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10 股=1.9923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0.19923
13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
3 元/股。
4、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7.80元/股(含)。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7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龙康俐 罗笃文
咨询电话:0371-68991389
传真电话:0371-68891509
八、备查文件
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a7fb8b5-caee-4382-87b9-635f00d94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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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3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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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 年 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46,5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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