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6 致欧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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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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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广发证券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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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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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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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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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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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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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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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4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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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4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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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专项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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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210_R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相关格式指南
的要求,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
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6210_R03号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6f9513d-47a5-42da-a7ce-1b97282ec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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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广发证券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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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广发证券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15cf772-33e8-4a34-925a-06dfaa7b2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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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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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对致欧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欧科技”“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随着公司跨境电商零售业务的迅猛发展,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尽可能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结合资金
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二)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与业务品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仅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手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主要交易策略:公司拟利用外汇市场衍生品对冲汇率风险,运用的衍生工具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
衍生品。公司根据风险敞口,制定衍生品交易对冲比例。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且以锁定汇率波动风险为唯
一目标,不以获利为目的。
(三)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该额度在审批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或等值外币。
(四)审批期限
上述额度自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流动性安排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敞口变化相匹配。
(六)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
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八)其他说明
本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不再执行,未
尽事宜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予以承接。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汇率行情波动,外汇衍生品合约的成交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之间存在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
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或违约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
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
4、风险预警管理: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
元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
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
,公司出具的《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有助于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
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基于资金管理和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
司内控程序健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获批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经营
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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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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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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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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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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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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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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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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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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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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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301376):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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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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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 A 塔 39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
议案》
7.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
案》
12.00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
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3)、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
持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
确认。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IR@ziel.cn,邮件
主题请注明“2024 年度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
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6:30 之前送达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6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联系人:秦永吉、龙康俐
联系电话:0371-68991389
电子邮箱:IR@ziel.cn
邮政编码:4500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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