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6 致欧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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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52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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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34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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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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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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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22 │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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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0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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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0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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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1:32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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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9 │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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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5 │致欧科技(30137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致欧科技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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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52│致欧科技(30137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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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
限制性股票 888,475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00,000 股增加至 402,388,475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402,388,47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46,500 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 400,841,975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80,168,395.00 元
(含税)。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10 股=1.9923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3 元/股。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
限制性股票 888,475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5 月 30 日(
星期五)。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00,000 股增加至402,388,47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46,500 股。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02,388,4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
46,500 股后的400,841,975 股。
4、公司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
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546,500 股后的 400,841,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股利 80,168,395.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6、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46,500 股后的 400,841,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51 宋川
2 08*****232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 08*****353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91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333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86元/股。
2、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10 股=1.9923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0.19923
13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
3 元/股。
4、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7.80元/股(含)。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7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龙康俐 罗笃文
咨询电话:0371-68991389
传真电话:0371-68891509
八、备查文件
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a7fb8b5-caee-4382-87b9-635f00d94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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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34│致欧科技(3013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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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 年 2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46,5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最高成交价为 19.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82 元/股,成交金额为 24,942,375.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71138ebf-4ee2-4190-adc5-b0e0394e1c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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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8│致欧科技(30137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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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2 月 10 日,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
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未科技”)、致欧国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致欧国际”)、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致欧”)、EUZIEL International GmbH(以下简称“E
UZIEL”)、AMEZIEL INC(以下简称“AMEZIEL”)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
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
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此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不再执行,未尽事宜根据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承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以下担保合同:(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的
《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领未科技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5,5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与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领未科技向华夏银行郑
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3)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致欧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
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01-14
2、注册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7 楼 701 号
3、法定代表人:宋川
4、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具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橱窗展
示道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领未科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113,030.59 101,951.69
负债总额 83,804.18 71,799.05
净资产 29,226.41 30,152.64
资产负债率 74.14% 70.42%
营业收入 222,467.52 36,253.29
利润总额 2,691.31 1,234.99
净利润 1,813.84 926.23
8、领未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10-13
2、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 A 塔 3901
3、法定代表人:宋川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居用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平面
设计;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深圳致欧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72,805.72 61,475.50
负债总额 46,649.12 34,385.56
净资产 26,156.61 27,089.94
资产负债率 64.07% 55.93%
营业收入 85,160.63 22,100.44
利润总额 1,331.02 1,264.84
净利润 1,000.36 941.78
8、深圳致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领未科技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为领未科技在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郑州领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
费用。
(三)公司为深圳致欧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相关主体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深圳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
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
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 182,656.69 万元(包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
对第三方提供担保、子公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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