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8 通达海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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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26 │通达海(30137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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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通达海(3013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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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通达海(3013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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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通达海(301378):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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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7 │通达海(30137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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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7 │通达海(30137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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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7 │通达海(301378):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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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6 │通达海(30137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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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5 │通达海(30137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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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4 │通达海(3013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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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26│通达海(301378):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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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4,500 万元–6,500万元 盈利:5,449.92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5,500 万元–7,500万元 盈利:4,758.52万元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
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法院客户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规模出现了下调,公司新签业务订单减少,尤其是应用软件
开发类业务受影响较大。同时,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继续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全年仍保持较高
研发投入。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
2. 由于 2024 年预计出现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了复核。
基于宏观经济、财政状况、行业等因素,公司对未来业绩进行预测,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研发费用及加计扣除的影响,预计在未来税法
规定的亏损可抵扣期限内很可能无法实现可弥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予
以冲回,金额约为92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期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发生较大差异,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f0ff1c5-55f8-4f59-82a7-59aad84509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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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通达海(3013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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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 楼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9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郑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2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838,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48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580,6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20
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9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8,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以现场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高来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来阳先生的
独立性和任职资格事先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6,782,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反对 31,07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3%;弃权 2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687%;反对 31,0
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59%;弃权 2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律师、宋雨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
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66b2ae23-eb94-44e5-8cbd-6c57ab8f7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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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通达海(3013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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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2 月 23 日,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9 日 1
5:0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12 月 25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下午 15:00 在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 楼 1 号会议室如期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
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
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6,580,62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8.220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贵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9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2675%。经合并统计,通过
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 82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46,838,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48.4876%。
贵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
行了计票、监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已载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签名。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
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0a90e725-4d12-4632-b2dd-0b0da274e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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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通达海(301378):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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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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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7│通达海(30137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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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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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7│通达海(30137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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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35661d8d-598c-491c-a8c7-f25e33955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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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7│通达海(301378):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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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edbc89d-7a76-4ed8-aa7d-9c462e79a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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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6│通达海(30137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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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beb4a62-4dd5-41f3-bb3d-538ba46a62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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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5│通达海(30137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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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因所议事项及时间紧急,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召集人唐锡勇先生当日以电
话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取得全体监事的一致同意召开了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唐锡勇先生并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唐锡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讨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南京市鼓楼区慈善协会捐赠人民币合计 100万元,分 5年捐赠完毕
,每年捐赠 20万元。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的具体举措,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价值观的要求。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对公司当
期及未来经营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33d8e496-6e29-4f47-a453-28f6b1b09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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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4│通达海(3013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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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5 年 1 月 9 日 15:00 在南京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9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1月 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
传真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1月 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层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之明
电话:025-86551940
传真:025-51887512
邮政编码:210029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验
证入场,并在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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