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79 天山电子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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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52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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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52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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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16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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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8:06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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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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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 │天山电子(30137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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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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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9:06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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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9:22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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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9:22 │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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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52│天山电子(3013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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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ae30a4d4-208e-4d41-9be9-0ab442d3c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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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52│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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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1.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510,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41
,876,000 股的 1.7698%,最高成交价为29.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6,886,988.2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 31.0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df070517-c2b7-42fb-813e-95c0ff7f1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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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16│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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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持股 5%以上股东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
蓝海”)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及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持股 5%以上股东李小勇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43,100 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5%以上股
东李小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6,768,700 股,持股比例降至 4.77%,已不再是公司单独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
蓝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76,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00%,减持后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中金蓝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093,778 股,持股比例降低至 5.0000%(保留小数点后 5 位 4.99998%)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李小勇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期间,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2,339,322 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 1.64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勇持有公司股份 5,56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3.9215%,中金蓝海持有公司股份1,510,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44%,股东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7,073,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85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李小勇 大宗交易 2024/12/27-2025/2/17 746,800 17.32 0.5264
中金蓝海 大宗交易 2025/2/06 176,900 17.03 0.1247
小计 923,700 - 0.6511
李小勇 集中竞价 2024/12/27-2025/3/18 1,401,400 23.85 0.9878
中金蓝海 集中竞价 2025/3/10-2025/3/12 14,222 33.90 0.0100
小计 1,415,622 - 0.9978
合计 2,339,322 - 1.6488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1
例(%) 比例(%)
李小勇 持有股份 7,711,800 5.44 5,563,600 3.92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11,800 5.44 5,563,600 3.92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中金蓝海 持有股份 1,701,300 1.20 1,510,178 1.06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1,300 1.20 1,510,178 1.06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413,100 6.64 7,073,778 4.98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13,100 6.64 7,073,778 4.98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公司总股本为 141,876,000 股。
注 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及回购进展相关公告,公司总股本由 141,876,000 股剔除公司股份回购 2,390,200 股
后为139,485,800 股,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上市公司目前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比例为 5.071
3%。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的规定。
(二)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5346e197-3dea-4f0d-b519-60ea54db0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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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8:06│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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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在确保主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的生态链拓展与公司现
有业务形成有效资源协同的相关产业,为公司未来的产业升级、技术升级及半导体等新质生产力提前布局,有效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与中数能(北京)计算机有限公司、上海锐得电子有限公
司、武汉泓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或“武汉鼎典”)。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91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
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84.6024%,主营业务为投资,投资方向为具备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重
点投向电子行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
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合伙企业完成
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各合伙人经协商
一致,共同签署了《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武汉鼎典各合
伙人认缴出资资金已募集完毕。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武汉泓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武汉鼎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如下:
1、备案编码:SAVP67
2、基金名称: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武汉泓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5 年 03月 14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
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b5f86828-8e9d-44e1-8e82-65f0b5573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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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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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bb37bbed-eade-4b05-a9dc-9c843fd6d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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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天山电子(30137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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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bf34ca47-d514-4296-afc9-fd2685001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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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0:24│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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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1aaa926f-a069-4d21-8676-cece390f6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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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9:06│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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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4ce2498b-803e-455b-bf5a-468724a63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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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9:22│天山电子(301379):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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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在确保主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的生态链拓展与公司现
有业务形成有效资源协同的相关产业,为公司未来的产业升级、技术升级及半导体等新质生产力提前布局,有效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与中数能(北京)计算机有限公司、上海锐得电子有限公
司、武汉泓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或“武汉鼎典”)。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91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
人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84.6024%,主营业务为投资,投资方向为具备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重点
投向电子行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 1月 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
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
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合伙企业完成了工
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武汉鼎典各合伙人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了《武汉鼎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目的
通过对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明确退出渠道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为合伙人创
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2、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五年,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且普通合伙人向首批被作为有限合伙人接纳入伙的投资者发出的首期出资缴款通
知书载明的缴款截止日起算,其中自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的前三个周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日起两周年为“退出期”。本合
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前六十天,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作为“延
长期”,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3、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将以电子行业为主要投资方向,投资于集成电路、芯片半导体、智能制造等领域;投资对象仅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所投
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合伙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4、出资期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在接到缴付出资通知后,按照缴付出资通知载明的时间
按时完成缴付。
5、资金监管
合伙企业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结算监管银行,由其按照合伙协议以及与募集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结算监管协议的
约定,对合伙企业募集结算行为进行监管,开设募集结算专用账户,统一归集本合伙企业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
回款项以及分配合伙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等。未经全体合伙人事先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变更募集结算监管银行及募集结算专用专
户。
6、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当的用于支付合伙企业费用、代扣代缴税费、债务、其他义务或在
被允许的范围内用于再投资等目的的预留资金(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
合理的预留)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任一投资项目退出(包括部分退出)并取得可分配收入后的三十(30)日内对截至届时合伙企业所有的可分
配收入进行分配。就合伙企业源于项目投资的可分配收入,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第一,成本返本。向各合伙人按实缴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其届时已经累计向合伙企业缴纳的实缴
出资额;
第二,80/20 分配。如有余额,则百分之八十(80%)由各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百分之二十(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基金
管理人。
7、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进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
,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8、权利与义务
(1)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经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合伙
企业的项目投资、退出及相关事务的管理;管理投资组合;实施投资收益分配;管理、控制、运行和决策合伙企业其他事务,包括但
不限于召集合伙人会议、委托专业人士或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处理诉讼仲裁、涉税事项、签署及办理募集结算监管协议约定的
相关事项、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管理账户资产、修订协议附件及相关变更登记、决定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合伙企业提前终
止等;取得管理费与业绩报酬;对合伙协议明确由合伙人会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之外的事项作出决定并执行;可独立决定更换其
委派的代表。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对合伙企业负有勤勉义
务;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借款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编制合伙企业年度预算、决算及运营报告并提交给有限合伙人;配合有限合伙
人了解监督合伙企业情况,定期安排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一致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作为管理人;普通合伙
人作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负担管理人日常运营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按约定获得合伙企业收益分配;委派代表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并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有)
;对普通合伙人提出合理建议;了解合伙企业经营和投资组合情况;听取或审阅普通合伙人的定期报告并要求解释;监督财务状况,
查阅财务资料和专业报告;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并表决;利益受损且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权时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仲裁及法律法规
和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按期缴纳认购出资额,否则承担出资违约责任并调整出资比例;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对合伙企业相关事宜保密及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须由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四
分之三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经普通合伙人或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
人提议,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决议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实缴出资额进行表决
。
10、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与退出的最终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2 名,合伙
企业实缴出资最多的有限合伙人委派 1名,决策实行一人一票制,需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决议才有效。
11、关联交易
全体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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