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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80(挖金客)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380 挖金客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9 00:00│挖金客(301380):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挖金客(301380):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48a59c30-8b9e-4e57-ae81-899166b6bb79.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100Z048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100Z0488 号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挖金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挖金客公司年度报告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挖金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挖金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挖金客公司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挖金客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a7123c40-e07a-46bf-a88d-67803a3c1f89.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东吴证券关于挖金客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 2024 年度接受关联 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提高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公司日常授信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 先生、陈坤女士决定分别为公司 2024年度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无偿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信用担保、质押等,公司无需向李征先生、陈坤女士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上述关联担保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结束之日内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的金额、期限 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李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挖金客26.58%股份,通过北京永奥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挖金客5.06%股份;李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坤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挖金客20.56%股份,通过北京永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挖金客4.14%股份;陈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共同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30,0 00万元。 3、应履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李征先生、陈坤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 易。但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陈坤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李征、陈坤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根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 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征先生、陈坤女士决定分别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无 偿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除向上述关联人员支付薪酬外,李征先生为公司提供了 4,000万元的关联担保,李征先 生、陈坤女士共同为公司提供了 5,000万元的关联担保。此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联方李征先生、陈坤女士分别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担保条 款以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关联董事李征、陈坤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李征先生、陈坤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 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 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关联方李征先生、陈坤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 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会议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策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挖金客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挖金客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7b9cd389-685b-4e93-8e57-b8aca234390a.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东吴证券关于挖金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核查意见 ─────────┴──────────────────────────────────────────────── 挖金客(301380):东吴证券关于挖金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15b85a8d-dea2-49aa-be46-fdd5961c97b9.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 尚需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 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 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发行方 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87b7a66-ba59-4bb6-9996-131dcdc19b46.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挖金客(30138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8dfae75-f09a-4d40-b34e-4eaae42463b3.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2023年年度报告 ─────────┴──────────────────────────────────────────────── 挖金客(30138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01e43da-31a3-48d1-be91-f1c24c02f3d4.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截至2023年底有合伙人179人,全所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6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 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并对被并购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1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过程中工作沟通会议 ,对公司2023年度资金占用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应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审计进展情况以及拟在报告中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应对的详细情况。 (四)2024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出报告前沟通会议,对2 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沟通。 (五)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a8016157-7a52-44fe-a5f5-943fba61bb1d.PDF ─────────┬──────────────────────────────────────────────── 2024-04-25 00:00│挖金客(30138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67,840.69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20,371,709.4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1,265,667.39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925,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 9,857,715.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该利 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可能 性等因素,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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