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81 赛维时代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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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5:44 │赛维时代(301381):东方证券关于赛维时代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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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4 │赛维时代(3013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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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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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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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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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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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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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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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 │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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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1 │赛维时代(30138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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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5:44│赛维时代(301381):东方证券关于赛维时代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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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赛维时代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洋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学国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是 不适用
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6b4a0f6f-5589-4177-b228-9a69a987b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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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4│赛维时代(3013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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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5年 9月 22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委托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 6栋 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共审议 3项议案,3项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1.00、2.00、3.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9月 17日下
午 16:00点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0)。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 6栋 10楼。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1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凯丽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 6栋 10楼
邮 编:518100
电 话:0755-8961927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2342c024-48f6-4901-bd79-8202cdba6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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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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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拟 占本激励
股票数量 授予权益总 计划公告
(万股) 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陈晓兰 中国 董事 4.23 1.05% 0.010%
2 林文佳 中国 财务负责人 10.84 2.69% 0.027%
3 胡丹 中国 职工董事 4.38 1.09% 0.011%
4 张爱宁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75 1.67% 0.017%
5 欧越 中国 副总经理 9.04 2.24% 0.022%
6 Jiahua Te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 2.18 0.54% 0.005%
员
7 陈东开 美国 中级管理人 1.00 0.25% 0.002%
员
8 Hong Kai Wa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 0.73 0.18% 0.002%
员
9 彭建国 美国 中级管理人 0.73 0.18% 0.002%
员
10 Hong Bo Wa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 0.37 0.09% 0.001%
员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59.4560 89.09% 0.891%
(【319】人)
预留部分 3.7522 0.93% 0.009%
合计 403.4582 100.00% 1.00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除陈晓兰女士外,不包含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除以上 5名外籍人员外,不包含其他外籍人员;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后,公司
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若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则预留权益失效;
4、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7b5e05f1-de55-498a-85d3-7a7879f4a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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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32│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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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赛维
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赛
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以最大程
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公
司业绩、个人业绩及贡献的紧密结合,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计算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汇总考核结果,并对公
司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公司董事会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确认。
第五条 考核程序
1、各激励对象的每年度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并报总经办审核通过,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
后执行。
2、各考核年度末,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收集有关考核数据、计算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汇总考
核结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董秘办等相关部门应当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 2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 5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 15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 9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 2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
分在 2025 年第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
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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