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83 天键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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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30 │天键股份(30138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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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30 │天键股份(301383):关于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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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46 │天键股份(3013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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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24 │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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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8 │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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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8 │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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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4 │天键股份(30138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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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2 │天键股份(30138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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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2 │天键股份(301383):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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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19 │天键股份(30138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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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30│天键股份(30138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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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30138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de5a4f5f-f418-4a96-945e-ee15c403f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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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30│天键股份(301383):关于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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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当地一般情况,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天键电声有限公司(
英文名:MINAMIACOUSTIC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天键”)使用自有资金与 2 名自然人股东冯砚儒先生、陈伟忠先生共同在泰国
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 MINAMI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天键),注册地址为泰国曼谷市,注册资本为 5,000
,000.00 泰铢(约合人民币 1,074,200.00 元)。其中香港天键认缴出资 4,900,000.00 泰铢,占注册资本的 98%;冯砚儒先生认缴
出资50,000.00 泰铢,占注册资本的 1%;陈伟忠先生认缴出资 50,000.00 泰铢,占注册资本的 1%。
二、 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泰国天键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现将相关登记的信息公告如
下:
公司名称:MINAMI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企业法人注册编号:0105568017203
注册资本:5,000,000.00 泰铢
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
地址:泰国曼谷市
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生产、雇佣生产、包装、组装、研发产品和部件、视听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件和机电元件、电
子专用材料、家用电器、机电装配、模具、塑料产品、金属产品、智能硬件产品、光电模块(OptoelectronicModule)、光学元件(
光学复合材料);经营进口、出口、批发、零售产品和部件、视听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件和机电元件、电子专用材料、家用电器
、机电装配、模具、塑料产品、金属产品、智能硬件产品、光电模块(OptoelectronicModule)、光学元件(光学复合材料)。
三、备查文件
泰国天键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20d6a384-17d4-4818-811b-a690a4228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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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46│天键股份(3013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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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3013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9a28a61a-2d1e-4573-ba85-04dfa50b5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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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24│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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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0a43b697-905a-4e61-a9f9-d1f72ba71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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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8│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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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 13 号一楼 101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砚儒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17,001,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6,6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376,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376,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376,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9%。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96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96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反对 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916%;反对 3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5%;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987,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02%;反对 7,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2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康晓阳律师和胡莹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
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50145e9a-72ce-4312-9898-1f7b41587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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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28│天键股份(3013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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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天键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
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通知中列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
。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 13 号一楼 101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31 日 9:
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17,001,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1.831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16,6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005%
。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76,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0%。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76,3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0%。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等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
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6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74%;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6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反对 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80%;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6,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916%;反对 32,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5%;弃权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87,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67%;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02%;反对 7,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26%;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2%。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80b25fef-6595-491c-96a4-3dbbec408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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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4│天键股份(30138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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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天键股份,股票代码:301383)连续 3 个交易
日内(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对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a2bced61-b21f-4441-9a41-7fcf4f3db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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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2│天键股份(30138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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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30138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961b0bf3-263d-4376-a098-865130ee8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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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22│天键股份(301383):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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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301383):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e3d7edbb-c202-4512-aecf-b6936def6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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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19│天键股份(30138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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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
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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